杜鹏:郊区社会:城乡中国的微观结构与转型秩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98 次 更新时间:2022-01-02 15:40:41

进入专题: 郊区社会     城乡中国     集体体制     本地市场     城市化  

杜鹏  

   内容提要:郊区不仅是空间概念,而且具有重要的社会学意涵。文章从农民与市场和农民与集体的关系出发,建构郊区社会的理想类型,并探究其政策意义。本地市场与集体体制从不同维度塑造了郊区社会再生产的动力,不仅释放了家庭关系中的情感,而且稀释了村庄关系中的压力,进而孕育了具有实体性和自主性的郊区社会。郊区社会是城乡中国的微缩形态,它超越了城乡二元的制度区隔,为中国城市化营造了一定的缓冲空间。在城市化转型过程中,须立足郊区社会的空间梯度,通过土地制度调控农民与集体和市场的关系,维系郊区社会演进过程中的动态均衡和良性循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关 键 词:郊区社会  城乡中国  集体体制  本地市场  城市化

  

   一、从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

   改革开放以来,在城市化与市场化等现代性力量影响下,乡土中国渐行渐远,中国社会逐渐迈入城乡中国时代。①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差异虽然继续存在,但城乡关系日益紧密,逐渐迈向城乡融合。随着城市快速扩张,位于城市边缘的村庄逐渐成为城市化的前沿地带,并环绕城市形成一定绵延性的郊区。郊区已经构成城乡中国时代的重要景观。作为城乡密集互动的空间地带,郊区具有重要的社会学意涵,呈现出不同于乡村社会与城市社会的独特属性。本文试图立足城乡关系的实践逻辑,通过“郊区社会”的概念揭示郊区的社会学意义。郊区社会有助于深化关于城乡中国的认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政策启示。

   (一)被遮蔽的郊区社会

   学界迄今关于郊区的探讨主要遵循城乡关系的分析框架,视其为城乡过渡地带。因此,郊区通常被形象地称为“城乡结合部”。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逐渐形成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城乡资源配置的差异逐渐沉淀为城乡社会区隔,并深刻塑造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市场化的实践逻辑:一方面,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构成乡村社会的基础,面向土地的生产实践活动孕育了相对稳定的村庄社会结构,而土地的集体属性限制了市场的资源配置效能;另一方面,市场导向的要素配置模式孕育了富有活力的城市社会形态,城市成为资源集聚和经济发展的中心。城乡二元体制凸显了城市的集聚与辐射效应,推动农村的城市化。农村城市化主要包含两个维度,分别是农民转变为市民的人口城市化和农村土地转变为城市土地的土地城市化,二者在郊区交汇。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限制了郊区农民的市民化和集体土地直接入市,从而在郊区形成典型的“半城市化”现象。②一般认为,“半城市化”即“未完成的城市化”③,其中隐含了村落终结的规范性预设。④

   在城市社会的参照下,郊区研究呈现出鲜明的外部视角,即主要站在城市的视角看待郊区,其视野难免聚焦郊区“亦城亦乡”状态引发的问题。文军认为郊区农民的市民化过程是一种完全被制度安排的“被市民化”的过程,因而逐渐呈现为一种问题化了的现象。⑤甘满堂等则从农民工流动和居住的视角分析城郊村的空间隔离效应。⑥田原从空间视角分析城郊村的“混住化社会”形态及其治理效应。⑦卢福营等探讨了城郊社区治理面临的定位不清和能力薄弱等难题。⑧杨华则从征地拆迁事件入手分析了城郊村内部不同阶层之间围绕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博弈和冲突,并讨论其政治社会后果。⑨总体而言,上述研究倾向于将郊区视为城市化转型过程的一个中间环节和过渡现象,进而将城市视为郊区的必然归宿,且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郊区农民和郊区集聚的农民工等流动人口的城市化逻辑之差异。郊区城市化在一定程度上是人口要素和土地要素的城市化,缺乏关于郊区本身的社会结构与社会形态的深入分析。这些研究或者聚焦于郊区特定的问题和群体,或者聚焦于特定事件激活下的社会政治状态,遮蔽了郊区社会的完整性与常态性,以至于凸显了城市化进程中郊区的负面与无序的色彩。

   事实上,由于长期以来城乡之间的二元制度区隔,村落的终结并非通过农民身份转换与村庄空间转化即可完成。⑩若着眼于城市化过程的长期性和渐进性,郊区事实上具有动态的相对稳定性。城市化的平面扩张虽然会导致郊区转变为城区,但新的郊区也由周围农村转化而来。(11)在这个意义上,作为城市边缘的郊区始终是一个客观存在。郊区演化更替的动态过程中逐渐浮现出一个相对稳定且具有普遍意义的郊区社会,它既作为根据地承载了流动人口的城市梦,又是郊区农民通往城市的起点。因此,郊区社会是城乡中国的微观结构和经验缩影,对于中国城市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本文试图以内部视角阐释郊区社会的构成机制与演化逻辑,合理定位城乡中国时代郊区社会的意义。

   (二)作为社会实体的郊区社会

   郊区不仅是一种空间形态,而且具有重要的社会文化意义。本文试图跳出郊区城市化的生命历程,基于郊区村庄的内部构成,探究郊区社会的基本结构。张兆曙认为,“城乡二元结构”简化了城乡关系在实践中的复杂性,忽视了城乡之间的空间距离和资源配置对城乡关系的影响。(12)田毅鹏认为,郊区绝不是“城”“乡”要素的简单相加,而应将其视为一个特殊的地域社会。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样态,郊区的人口结构、空间结构、关系结构、阶层结构、组织结构与一般意义上的城乡社会不同。(13)不少学者立足郊区村庄的层次提出了不同于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的新社区类型,例如“超级村庄”(14)“都市村社共同体”(15)等,展现了城乡关系实践的复杂性。熊万胜则着眼于城乡关系和人口流动这两个变量,认为当代的郊区社会是一种城乡关系相对紧密的人口流入型社会。(16)事实上,虽然受到城市辐射,村庄依然是作为社会实体的郊区社会之建构的基本单元。郊区的人口、土地等要素深度参与城市经济社会运行,在开放的经济社会系统中形成以郊区村庄为内核的“再结构化”。与既有研究不同的是,本文关于郊区社会建构的主体是郊区农民而非城郊的流动人口。郊区空间的“混住化”形态是中国渐进性城市化的产物,流动人口虽然塑造了郊区村庄的经济社会形态,但是,郊区村庄主要是他们进城务工或退守农村的根据地和缓冲器,难以凝聚社会认同。

   为此,本文致力于在村庄层次揭示郊区社会的实体性,其中隐含了研究视角的转换,即以“结构”替代“转型”,以揭示开放性城乡关系下郊区社会结构化与再生产的内在机制。通过将城市中国置于郊区社会的基本结构,有助于明了城市化进程中郊区何以转型与如何转型。在这个意义上,郊区社会研究需要向模糊性的体制结构与过渡性的地理空间注入丰富的社会学内容,在城乡互动中发掘郊区村庄的秩序机制。郊区社会不宜还原为人口、土地等要素的空间配置形态,而是源于上述要素在家庭关系和村庄结构中的再生产。为此,须将郊区农民与漂泊流动的农民工群体分离,在郊区村庄的社会情境与制度场景中理解郊区社会的生成机制。郊区的社会实体性体现了城郊村作为“总体性社会事实”(17)的研究取向,以突破关于郊区空间碎片化与人口要素化的认识,探寻郊区社会的基本结构。

   当然,城市化的客观规律性并不否定郊区社会转型的现实可能性。城市化是村庄社会系统和农民生活模式的整体转变,不宜简单还原为市民权利建构抑或是生活空间重构。郊区社会在城乡互动中展开其独特性:一方面,便利的区位条件使其直接处于城市辐射之下,意味着郊区具有更丰富且低成本的市场机会,这不同于一般乡村社会的市场压力有余而市场机会相对稀缺的状态;另一方面,郊区村庄的集体体制意味着郊区农民与集体土地依然保持着相对紧密的利益联系,因而有别于城市社会的利益结构。“农民-市场”的关系与“农民-集体”的关系是编织郊区社会的主线,不仅塑造了郊区社会的独特性与复杂性,而且蕴含了内部变迁与调适的可能。当然,郊区社会并非均质结构,根据城乡关系结构中的位置差异,郊区社会是一个从中心到边缘的存在空间梯度的连续统一体,其中贯穿了农民与集体、市场关系的差异化配置。通过将郊区社会转型纳入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视野,有助于彰显郊区社会研究的政策意义。

   二、郊区社会的形成基础

   郊区社会是城市化的产物。郊区首先是一个空间概念,城市化的平面推进导致郊区不断被城市吞没和新的郊区产生。作为空间意义上的郊区反映了城市化进程中市场机制的辐射效应,具有较大的动态性。其次,郊区是一个制度概念。郊区的经济社会要素配置不仅服从于市场逻辑,而且受到集体制度规定。郊区村庄的集体体制维系了农民与土地的关联,限定了要素配置方式与方向,郊区呈现出一定的稳定性。可见,郊区始终处于市场机会辐射与集体体制限定的双重因素影响之下。以下主要从空间和制度两个维度阐述郊区社会的形成基础,并揭示郊区社会生成的动力机制。

   (一)郊区社会的空间区位

   郊区社会的空间区位主要表现为邻近城市中心的市场距离。市场距离反映了城市影响郊区的方式及其效能。具体而言,较近的市场距离赋予郊区社会以三个鲜明特点:第一,本地市场就业。较小的市场距离孕育了郊区的本地就业市场,这不仅降低了郊区农民劳动力市场化的成本,而且强化了农民社会资本的可积累性。首先,郊区农民可依托村庄就近实现低成本的劳动力再生产,在维系相对完整家庭生活的同时实现家庭劳动力的充分就业,其中包括以较低机会成本兼顾农业。其次,本地市场模式下郊区农民的关系网络容易延伸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而劳动力市场中建构和扩展的关系可以依托相对稳定的本地市场实现积累。本地市场中可积累的生产关系网络促进了郊区农民的非农化。第二,城市生活面向。邻近城市的市场距离强化了城市的辐射效应,城市生活的内容、观念笼罩着郊区社会。郊区农民虽然居住在村庄,但日常生活具有鲜明的城市面向,郊区日常生活的城市化往往抑制农民的进城买房动力,形成在城市就业和在郊区生活的“两栖”模式。第三,流动人口集聚。郊区的区位条件通常吸引一定规模的流动人口,为农民工等流动人口进城务工提供了便利且低成本的条件,具有显著的流动人口集聚效应。流动人口虽然对郊区社会秩序带来挑战,但是流动人口劳动力再生产过程中释放的消费需求构成郊区农民家庭的重要收入来源,影响了郊区农民的家庭策略和关系运作。由此可见,较近的市场距离使郊区社会深深地卷入城市系统,城市的集聚与辐射效应导致郊区农民的非农化和郊区村庄的市场化,郊区成为城市化转型的前沿地带。郊区农民嵌入城市系统的程度则因市场距离和城市规模而存在具体的差异。其中,市场距离与农民非农化的程度呈负相关的关系,而城市规模与农民非农化的程度呈现出正相关的关系。

   (二)郊区社会的制度基础

郊区虽然位于城市化的前沿地带,但是,郊区的集体体制限制了土地要素的自由流动:郊区农民依然是集体成员,郊区土地主要是集体土地,农民基于集体成员享有土地权利和土地利益。城市扩张与土地开发的预期提高了郊区的土地价值,强化了集体的土地开发意愿和农民的财产权利意识。作为土地开发的重要主体,集体通过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土地开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壮大集体经济,为集体成员提供分红收益与公共服务,集体因而呈现为“福利共同体”的形态。同时,随着流动人口在郊区集聚,郊区村庄租房市场兴起。郊区农民通过开发宅基地可获取可观的房租收入,宅基地资本化的收益预期强化了郊区农民与土地的利益关联。总之,城市的市场辐射效应拓展了集体经营的实践空间,推动了集体经营机制的转变。农民与土地的生产性关联减弱,而农民与土地的财产性关联增强,进而强化了农民与集体的关系,集体趋于实体化。(18)集体内部的利益分配和关系协调塑造了郊区的社会形态。总之,郊区毗邻城市市场中心的空间区位条件赋予集体土地制度以新的实现形式,作为郊区社会形成的制度基础,集体体制不仅避免了郊区村庄资源的过度流失,而且降低了郊区农民市场化的风险,维系了郊区社会的相对稳定性。此外,在外来人口集聚和人员流动性增加的背景下,郊区农民的集体成员身份与流动人口的漂泊状态形成鲜明反差,(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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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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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社会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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