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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专题: 宗教社会学
在本著作者看来,宗教的本质说、宗教对话与宗教的本土化即使构不成建构作为宗教学分支学科的宗教社会学的全部要件,但至少是其不可或缺的内容。而且,在本著作者看来,这三个问题不是孤立的而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至少无论是宗教对话还是宗教的本土化都与宗教的本质说密切相关,都与马克思所说的“现实的宗教信仰和现实的信教的人”密切相关。
本著除引言外含六章。其中第一章旨在以马克思的“宗教存在论”为依据对传统宗教社会学进行批判性考察,论证构建作为宗教学分支学科的宗教社会学的必要性。其基本内容有:(1)一方面在如实肯认了“作为社会学分支学科的宗教社会学”在其从孔德与斯宾塞到帕森斯与默顿的发展中在推动和促进人类理解和诠释宗教现象的社会性的历史功绩的基础上,昭示了它的片面性质;(2)比较深入地剖析了贝格尔宗教社会学的“二律背反”,即社会学家与神学家的二律背反,昭示了作为社会学分支学科的宗教社会学的内在矛盾;(3)引入马克思的“宗教存在论”作为消解或祛除传统宗教社会学内在矛盾、构建作为宗教教学分支学科的宗教社会学的基本理论或基本理论之一。
第二至第四章旨在从宗教奥秘的解读和宗教与社会之关联两个维度阐释宗教的本质,其中宗教奥秘的解读着重阐述的是宗教的特殊本质,从宗教与社会的关联角度讨论的则是宗教的普遍本质,从而对构建作为宗教学分支学科的宗教社会学提供某种理论支撑。这就是说,本著的基本立场是执两用中,但鉴于传统的宗教社会学有忽视乃至无视宗教特殊本质的理论倾向,本著对其作了特别的强调。在阐释宗教的特殊本质时,我们不仅强调了宗教信仰的超越性,而且还特别强调了宗教信仰的内在性,强调宗教信仰的超越性和内在性的同一性及其“张力结构”。在阐释宗教的普遍本质时,一方面鉴于此前的宗教社会学家在考察宗教的社会性时,由于其实证方法的局限,总是囿于某一时段的人类宗教现象,不是像杜尔凯姆那样,囿于氏族—部落宗教现象,就是像韦伯那样,囿于自己所在时代的宗教现象,本著则力求从宗教同社会的内在关联中对人类宗教发展的整个历史做出一个整体的宏观的勾勒;另一方面本著在对“宗教与社会”辩证关系所作的逻辑的或同时性的考察中,不限于考察宗教组织的社会功能,而是把重点放在对宗教信仰或宗教观念的社会本质的解析上。
第五章和第六章分别讨论和阐述了宗教对话和宗教神学的本土化,前者涉及国际政治、世界和平和人类文明,后者则涉及中华民族的富强和复兴,可以说是宗教社会学的两个重大时代话题。本著不仅关注宗教与社会的关系,而且也从宗教与社会互动的高度关注宗教与宗教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宗教的对话问题。在宗教对话问题上,鉴于对宗教特殊本质的重视和强调,我们主张两个方面作战:一方面坚决反对宗教排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另一方面又十分注重揭露宗教多元主义的乌托邦性质。在当代中国宗教建设问题上,本著从当代中国宗教建设与当代中国社会建设互存互动的高度,一方面主张当代中国宗教当以当代中国社会建设和民族复兴为己任,充分开掘和发挥宗教自身所拥有的诸多资源,以服务当代中社会建设和民族复兴,另一方面又强调当代中国宗教当以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自身建设的基本目标,以进一步加强神学理论建设为自身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
在本著作者看来,超越作为社会学分支学科的宗教社会学,构建作为宗教学分支学科的宗教社会学是一项艰巨的学术任务,是需要几代学者的不懈努力方能成就的。平心而论,在这样一部著作里,提出这样一个目标,未免显得多少有点“鲁莽”,甚至有点“荒唐”。但我认为,在这部小书中我们面向这一目标能够向前走出多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毕竟提出了这样一个目标。而且,在这部小书中我们毕竟也为实现这样一个目标多多少少地提出来一些设想,做了一些工作。如果读者从中读出一些异样的感受,我们也就心满意足了。
(本文系段德智:《宗教社会学》,人民出版社2021版,“序言”之原稿)
注释:
[①] 据《1980年大英百科年鉴》的统计,宗教人口约占世界总人口的62%。而据《1990年大英百科年鉴》的统计,宗教人口约占世界总人口的75%。
[②] Peter Berger, The Sacred Canopy: Elements of a Sociological Theory of Religion , New York: Doubleday, 1990, pp.179.
[③] 参阅胡塞尔:《现象学与哲学的危机》,吕祥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版,第68页。
[④] 参阅Peter Berger, The Sacred Canopy: Elements of a Sociological Theory of Religion , p.179.贝格尔在他的名著《神圣的帷幕:宗教社会学理论之要素》的附录中曾特别强调说:在社会学和神学之间,“根本没有进行任何内在对话的必要性”(Nor is there an intrinsic necessity for sociological theory, as here understood, to engage in a ‘dialogue’ with theology)。关于“外部研究法”,也请参阅孙尚扬:《宗教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页。
[⑤] 罗纳德·L·约翰斯通:《社会中的宗教》,尹今黎、张蕾译,袁亚愚校,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序言”第1页。
[⑥] 同上书,第5页。
[⑦] David O. Moberg, The Church As A Social Instituion. The Sociology of American Religion, Englewood Cliff (N. Y.), Prentice Hall, 1962, p. 13.
[⑧] 英格尔(John Milton Yinger,1916—2011),美国社会学家,宗教社会学领域功能主义的代表人物,长期担任美国俄亥俄州奥柏林学院教授,于1976—1977年度担任美国社会学会会长。
[⑨] J. Milton Yinger, The Scientific Study of Religion, New York: The Macmillan Company, 1970, p.2.
[⑩] 参阅李天刚:《中国礼仪之争:历史、文献和意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65页。
[11] 参阅F.Max Müller, Introduction to the Scence of Religion, Oxford, 1882, pp.3-4。也请参阅麦克斯?1?6缪勒:《宗教学导论》,陈观胜、李培荣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4页。
[12] 参阅F.Max Müller, Lectures on the Origin and Growth of Religion, London, 1882, p.22。也请参阅麦克斯?1?6缪勒:《宗教的起源与发展》,金泽译,陈观胜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5页。
[13]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11页。
[14] 参阅托马斯?1?6阿奎那:《神学大全》第2卷与第3卷,段德智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66—67页。
[15] 参阅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48页。其中有“太者大也,乃言其积大行如天”;“平者乃言其治太平均,凡事悉理,无复奸私也”的说法。
[16] 释印顺:《佛教史地考论》,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39页。
[17] 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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