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兵:形塑家庭问题的思想资源与社会想象——以民国时期出版的“社会问题”系列图书为中心的考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76 次 更新时间:2021-09-15 1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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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小兵 (进入专栏)  

  

   家庭问题是五四之后中国社会问题中最引人瞩目的问题之一,从清末以来,传统的家族、家庭就在趋新的士大夫和之后的新式知识人的心目中呈现出越来越负面化的形象,家族更是被诠释或比喻为一个压抑人性和个性的牢笼。谭嗣同的《仁学》所谓“冲决网罗”之“网罗”相当大的意义上是指涉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等所构建的家族生活空间和儒家式伦理。到了五四和后五四一代青年那里,改造家庭、家庭革命和毁家救国等更成为一时之社会风尚,巴金的家庭三部曲《家》、《春》、《秋》和曹禺的戏剧《雷雨》及更后面的杨沫的《青春之歌》等作品,都在用形象甚至带有自传性的方式讲述着青年人在家庭和家族生活中备受压制而受到新思潮影响后离家出走投奔新生活(或者革命)的故事。家庭曾经是中国文化最注重的中心,也是漂泊人生停靠的港湾,如今在一系列文学和理论作品的建构下成为了必须摧毁的牢笼或者至少是必须离开的罪恶的渊薮,这对于伦理本位的中国文化和社会而言无疑是一次真正意义的“天翻地覆”。自然,正如余英时先生所言,“以中国之大,‘五四’新思潮究竟冲击了多少传统的大家庭,以致导发了‘家庭革命’,则至今还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首先我们必须指出,首当其冲的主要是城市中受过教育的中上层社会,包括知识分子和工商阶层,其次,大概靠近交通要道的农村中的乡绅地主家庭也不免受到波及,如果他们有子女在城市读书的话。至于绝大多数不识字的农民,我们还不知道有过受‘五四’影响而发生‘家庭革命’的实例。小说家、戏剧家写暴露大家庭黑暗的作品也都是以中上层社会为背景。而且即使是中上层的社会,也并不是所有大家庭的子女都被名教纲常压迫得喘不过气来,以致人人都非反叛不可。”[1]知识分子和学生青年对于家庭问题的表述与社会学意义上事实层面的家庭状况确实不可以直接等同,甚至他们对于自身处境的表述也可能对于事实有一些受时代情绪和理论资源影响的夸张和渲染,可不管怎样,五四一代及之后世代的知识人的呐喊与鼓动确实构成了一种巨大的对于家庭的离心力,被时代主流话语所构造的“现实”反过来就会影响受众对于所处时代的认知结构,在后五四时代,主动离弃家庭的进步青年相当一部分被吸纳到各种各样的革命政党和组织之中,就此而言,政党构成了对于家庭的历史替代物,它不但提供组织上的肉身依托,而且提供灵魂上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也激发着离家出走的革命青年的献身感。

   就这个意义而言,民国时期上海出版的一系列“家庭问题”“社会问题”图书就成为他们获取批判家庭和改造社会思想资源的重要媒介(详见附表),正是在这些从欧美和日本引入的对于新型家庭的憧憬和对旧式家庭(家族)的系统反思之中,这些能够有机会到城市里寻求新人生的青年人获得了一种巨大的自我改造和改造世界的思想力量,“私人生活领域”的家庭问题与“公共领域”的社会问题也就获得了一种彼此贯通互为奥援的可能。正如哈贝马斯在论述欧洲启蒙运动时期的家庭领域时所言:“现今,家庭中每位成员都越来越受到家庭以外的力量和社会的直接作用,从而越来越社会化。在这里,我只想提请注意家庭的教育功能,市民家庭不得不将这一功能正式地移交给学校,或者,不正式地交给家庭以外的匿名力量。家庭与社会再生产之间越来越没有直接关系,只是在表面上,还剩余着一个不断增强的私人化的内在空间:事实上,家庭在失去其经济职能的同时,也失去了其保护功能。恰恰是家长制小家庭的外部经济职能对应着其塑造内心领域的机制力量。现今,家庭以外的力量直接作用于个人,于是,这一形单影只的内心领域开始逐步转变为伪私人领域。”[2]

   家庭问题也成为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一些左翼报刊(如《读书生活》、《中国青年》等)读者与编者共通的聚焦点,如民国时期社会学家孙本文所言,“凡社会上一切功用,在家庭组织中无不发见之。美国社会学家爱乌特(爱尔乌德)谓家庭是社会的缩影。在著者看来,家庭便是人类最根本的一个完全的小社会。我们研究了家庭,便能了解社会的性质和功用。”[3]对于家庭的剖析便具有了社会学的意义,即是通过解剖一只麻雀来了解整个世界,而对于家庭和家族的反抗便自然而然地导向了社会改造和社会革命[4],自然,这个思路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过诸多的概念转换与更替来曲折达成,并且在其时学界也不乏对家庭进行理性分析的个案。本文主要聚焦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出版的一系列涉及家庭问题的著作,关切的是这些从社会学视角出发的对于家庭问题的诊断、讨论和解决思路对于当时中国的知识分子认知这一问题产生的形塑作用,也会偶尔涉及到有关社会问题的著作和一些报刊上涉及家庭问题的讨论,从根本而言,我的问题意识是这些基于社会学知识的家庭问题著作所提供的思想资源和概念工具对于当时人理解家庭和想象社会产生的媒介作用。

  

一、众矢之的的家庭问题


   在民国时期的社会舆论之中,家庭问题成为社会问题的核心之一,而各种因为家庭问题而出现的自杀、伤害等事件,以及与家庭问题高度相关的求学、就业等问题都彼此缠结,在贫富两极分化的上海就更显尖锐。晚清谭嗣同曾发出“冲决网罗”

   的呐喊,但即使到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社会,诸多传统的家庭形式(比如联合大家庭、包办婚姻、贞节要求等)仍旧存续。而能够到上海、北平等大城市和省城读书求学的子弟往往来自这种大家族,他们汲取到了新鲜空气,包括新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却不得不在假期或毕业后面对一个像“黑暗的洞穴”

   一样的家族生活,遭受来自家族的强制性的婚姻和人生安排。这两者自然构成一种内在的紧张,而在各种报刊上的读者空间所呈现出来的悲剧人生大都与此相关。按照此前习以为常的处理方式,这种个人化的生命苦痛只会被认为是一种无法控制更无从改变的天命,只能顺从、接纳、内化而不能反抗或逃避,而有了新思潮的精神滋养和同气相求的彼此呼应,这种生命的痛苦就变得无法忍受了。换言之,同样的一种境遇,在不同的世代青年那里就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反应。这种对于作为一种公共情感的“生命痛苦”的感知、辨析和表达,却依托于新的思想资源所提供的价值支撑。新思想和新文化就会引起态度的转变,而态度一旦转变,原本不成其为问题的就变得问题丛生了。当时一本题名为《家庭问题》的小书就写道:“中国家庭之所以发生问题,最大原因就是西洋的新文化输入。最初西洋新文化没有输入以前,中国的家庭,总是老模老样的自由地度过日子,一点也没有问题的发生。自从与西洋通商以后,渐与他们的文化接触,而渐觉到自己的家庭制度之不良,一方面又觉到西洋的家庭制度之完善;这样的接触渐多,社会上便造成了一种新的态度,这种新的态度,便是想把旧的家庭制度改革。可是要社会上完全改革,是一件颇不易办到的事;因为一班人对于新文化不信仰,对于旧文化又很坚守;这种旧态度没有改变以前,社会上新旧态度,便发生了冲突,于是社会上便发生了问题。中国家庭问题之发生,也就是这个道理;一方面是西洋文化之输入,因而造成一种新态度,一方面因旧的态度又没有改变,由此便发生了家庭问题。”[5]从这个意义而言,民国时期有关家庭问题的论述就显得特别重要了。正如前面引文所言,一切的家庭问题其实是社会问题的缩影,而社会问题又是民族国家整体危机的表征,如此环环相扣,个体对于家庭的抗争便跳跃出了私领域的范畴,而获得了一种公共的政治和社会意义,相关编者在这个过程里对普通读者的强有力的鼓励和引导,也就进一步在点燃一个时代的愤怒的引线和抬高对于家庭问题容忍度的观念水位。巴金后来在自述里这样写道:“许多可爱的年轻的生命在虚伪的礼教的囚牢里挣扎,受苦,憔悴,呻吟以至于死亡。然而我站在旁边不能够帮助他们。同时在我的渴望发展的青年的灵魂上,陈旧的观念和长辈的威权像磐石一样沉重地压下来。‘憎恨’的苗于是在我的心上发芽生叶了。接着‘爱’来的就是这个‘恨’字。年轻的灵魂是不能相信上天和命运的。我开始觉得现在社会制度的不合理了。我常常狂妄地想:我们是不是能够改造它,把一起事情安排得更好一点。”

   [6]

   政论家王造时曾经指出:“中国人既然只有家庭观念,没有国家观念,没有社会观念,那么所谓公德,当然是很难发生的了。你若去研究中国圣贤所谓道德,及观察社会上所认为的道德标准,大体都是以家庭为中心。凡有利于家庭的行为便是好的,有害于家庭的行为便是坏的。在家庭以内,中国人非常能够牺牲。一人赚来的钱,可以给全家去用,长辈有病,‘侍奉汤药’,可以日夜不离。家里有人犯了什么事情,全家可以倾家败产为之救护。家里若有人要去做一件事情,全家可以全力为之扶助。但一出家庭范围之外,便不同了。若是自家的人与别家的人发生争端,他便不问是非曲直,一意袒护自家的人。假使街上有人打架,只要没有他的亲戚家族朋友在内,他看见不但不去调解,反要去围看热闹。若是你可以做得到官,不管你有没有资格,不管你是如何钻狗洞来的,更不管你做了以后对于社会的利害如何,家里无不竭力赞助,认为你是‘光宗耀祖’的‘孝子贤孙’。若是你可以发得财到,不管你去欺骗也好,刮地皮也好,侵吞公款也好,家里决不反对,并且认为你是有本事的人。”[7]这种家庭中心主义在王造时看来,不符合社会和国家发展的公共利益,而在一个以家族为中心的社会网络中,也无法孕育出有公德的公共自我。对家族利益的高度关注只能催生出一种狭隘而平庸的“自我专注”。但是,这种论述的聚焦点并不在于家庭、家族对于个人的压迫,而恰恰在于其对个人的保护。据此可见,家族主义具有陈映芳教授所言的两义性。[8]

问题恰恰在于这种对于家庭和家族利益的过度关切,造成了对于个体的压迫感和剥夺感,也就是家庭与社会的关系并非被置于一个相对均衡、合理的位置。近代中国的毁家救国论就是从这个脉络里生长出来的,相对于国之大义,家就成为一己之私的领地。[9]陶孟和在其编著的《社会问题》中指出:“家庭与贫穷的关系在中国尤其显著。因为中国的家族制度特别发展,所以他有许多惯例或风俗影响贫穷。中国普通的家庭包括着许多兄弟与他们的后裔,儿子结婚不与父母分居,大家庭包括人数更多,凡属五服以内者常同居为一家庭。中国的家庭在经济上是共产的。因为他是共产的,所以家庭中各员都有要求家庭(家长与其他‘养家的’)维持他的生活之权。共产的家庭与其他共产的团体一样,——因家庭里有感情与名分的关系,或者比较其他共产的团体更坏——怠惰者,无能力者,便毫不用努力的寄生于家庭,而“养家的”因此便常负起不能胜任的负担。这样的情形便是贫穷的趋势。因为将家庭中一部分生产力完全消耗,而以少数人的或一部分人的收入供全家庭的享用,他们便不得不将生活程度降低,便不得不为目前的急迫的需要牺牲了许多有用的事业,如有益的娱乐与儿童的教育。不幸家庭消失或‘养家的’死亡,这许多寄生的家人除了能勉强自立的以外,便都陷入贫穷的状况。中国家庭的共产制度或者养恤了无数的穷困不能自立的人口,或者为社会省了无限的赈济费,但是从一方面看来,也可以说他是制造贫穷的最大原动力。这个家庭制度消耗了无限的生产力,降低了一般的生活程度,养成了懒惰、依赖、萎靡不振的风气,阻遏了无数的有材能的发展。我们不知道这个共产制度埋没了多少能力,不知道这个大家庭制度摧残了多少天才,不知道他们牺牲了多少的社会进步。我们民族在过去几千年诚然靠着家庭的互助维持了家庭的与社会的团结,但是不知道因此蒙多少的损失。”[10]陶孟和是一个稳健的自由主义者,也是卓有成就的社会学家,他是从一种社会事实的视角来分析和评论家族制度的内在症结,也就是他所着重指出的对生产力的消耗、对生活程度的降低、阻碍有才能的人的发展和牺牲社会的进步。从这个角度出来,陶孟和自然认定传统中国家庭制度问题重重,应当予以改造。我们在下文将征引的各种读者栏目里所窥见的对于家庭的控诉,(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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