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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家户是中国社会的细胞,也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从历史上看,家户单元以独立的个体家庭的产生为基础,并经由“编户齐民”制度而成熟定型。与其他治理单元不同,家户具有极强的自主性,并从中汲取动能与活力。家户自主性是基于家户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而产生的内在能动性,包括意识自主性、目标自主性和行动自主性。中国国家治理的重要特征,不是对家户单元的控制与形塑,而是对家户自主性的认同与调适。家户自主性的产生,主要源于家户单元的自组织特性,包括联结方式的血缘性、个体需求的内生性、组织形态的灵活性以及国家权力的外在性。从历史上看,正是家户单元的自主性治理,为“集家为国”的中国国家治理提供了动力,其不仅创造了灿烂的农业文明,也实现了国家的长治久安。进入近代以后,家户作为国家治理单元的功能不断弱化甚至一度被取代,但其内在价值并未因此消解,反而在改革实践中展现独特魅力与光芒。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应当高度重视家户单元及其蕴含的自主性价值,并赋予其新的时代意义。
关键词:国家治理;治理单元;家户;自主性;田野政治学
近年来,“家”在国家治理中的功能日益为人们所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也首次出现了在乡村治理领域发挥家庭作用的重要表述。在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背景下,国家政策话语何以一再强调“家”的治理功能?“家”的背后隐含着怎样的治理逻辑?本文认为,这正是源于中国国家治理进程中深厚的家户根基。从历史上看,中国长期以来都是一个以家户为基本治理单元的超大型国家,家户单元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并构成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逻辑起点和“给定条件”。由此,要理解中国的国家治理及其现代化,就势必要回到作为基本治理单元的家户,并在微观家户与宏观国家之间建立某种关联,以此探寻中国国家治理的善治之道。本文拟从田野政治学的分析进路出发,以华中师范大学“家户调查”的事实材料为依据,围绕家户作为国家治理单元的自主性特征及其现代转型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家户单元与国家治理的逻辑关系做一尝试性解答。
一、国家治理及其家户单元
近年来,国家治理问题受到学界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问题一跃成为中国政治发展的核心命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针对这一问题做出专门决定,并提出明确的时间表,表明中国的国家治理已处于跨越和突破的关键期,也对国家治理研究提出了更高的期许。当前,学界围绕国家治理议题的研究较多,并具有较明显的现代性取向,表现为学界普遍关注国家治理过程中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等现实问题,重在提出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具体路径,从而达成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宏大目标。产生这一“现代性”取向的原因很多,其中有两点较为突出。一是从理论上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流行的“治理”概念本身就是一个现代性话语,承载着现代政治的诸多价值。例如,俞可平在论述“善治”时提到的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有效等六要素,无一不是现代政治孜孜以求的目标。二是从现实来看,中国的国家治理研究是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策背景下全面启动的,这就决定了“现代化”势必成为国家治理研究难以回避的中心命题。理论的倾向性和现实的紧迫性都要求研究者更多地关注国家治理的现代转型,并将研究目标指向未来。
“面向未来”的国家治理研究具有内在的现实性与合理性,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应有之义。然而,当研究者聚焦于国家治理的“现代转向”时,却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国家治理的历史条件。实际上,在“国家治理”这样一个组合式概念中,尽管“治理”更多表现为一个现代性概念,但国家却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在政治学话语中,国家是一个历史范畴的概念,并受到历史条件的深刻影响。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作为特殊的公共权力,国家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并经历了成长、发育、成熟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差异,不同国家及其治理模式呈现出不同的样态。正如马克思所言:“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尤其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有着数千年农业文明的国家,国家治理更为历史传统所形塑,具有路径依赖的特征。因此,只有将中国政治置于历史的维度,才能发现中国国家治理的特性、优势和缺陷。这也可以解释为何“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由此,国家治理研究就势必需要回溯久远的历史场景,从深厚的历史传统中去重新“发现”国家及其治理过程。
回归历史传统并非一般意义的历史视角的切换,而是要深入社会基础层面,从历史形成的微观社会因子中探寻国家治理之道。这是因为,国家治理活动并不是凭空进行的,而需以具体的人为对象展开,并以一定的人的群体作为治理的基本单元。基本单元是国家治理的最小“细胞”,主要指组成为国家机体的最基本、可独立的人的群体。在基本单元之下,不可再分为“独立的”群体或个体,群体或个体只是基本单元的构成部分,反映的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摩尔根高度重视基本单元,他认为:“只有通过基本单元的性质,才能阐明整个社会体系。”在他看来,“人民如果要学会自治之术,要维护平等的法律和平等的权利与特权,那就必须从基本单元开始”。基本单元是一个社会的根基,其性质和特征将会深刻影响包括国家治理在内的上层政治体系。对此,摩尔根明确指出,“基本单元的性质决定了由它所组成的上层体系的性质”,“基本单元是怎样的,其复合体也是怎样的”。正如基因之于人体一样,有什么样的基本单元,就会有什么样的国家治理,二者具有内在的互构性。
在人类社会早期,氏族是主要的治理单元,而由氏族组成的胞族、部落等社会组织则“以几乎不可抗拒的必然性从这种单位中发展出来”。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和氏族制度的瓦解,作为特殊的公共权力的国家逐渐形成。此时,氏族血缘团体不再构成治理的基本单元,新生的国家采取以地域划分国民的方式进行统治和管理。恩格斯为此将以地域划分国民作为国家起源的重要标志。在他看来,“国家和旧的氏族组织不同的地方,第一点就是它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此时“以血族团体为基础的旧社会,由于新形成的各社会阶级的冲突而被炸毁;代之而起的是组成为国家的新社会,而国家的基层单位已经不是血族团体,而是地区团体了”。
恩格斯主要从西方的历史经验来考察国家起源及其基本单元。然而,由于历史社会条件的差异和时空的变换,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也在不断演化。进入文明时代之后,世界范围内形成了若干典型的基本治理单元,包括俄国和印度的村社单元、西欧中世纪的庄园单元以及游牧民族的部落单元,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村社制、庄园制、部落制等农村本体制度。在中世纪的西欧国家,庄园是最基本的治理单元,“庄园不仅是一种经济组织,而且是一集体社会。它支配其居民之全部生活,自成一小世界”。在历史上的俄国,构成国家的基本治理单元是村社。通过土地公有、税负共担、社员会议等机制,村社成为基本的社会组织形态,也成为俄国人的精神家园,以至于“侵犯村社就是侵犯特殊的俄罗斯精神”。在此,无论是庄园还是村社,都构成为国家治理的最小“细胞”。在这些组织形态之下不可再分离出具有独立性的社会群体或个体,具有根基性和不可分性。
与上述国家不同,中国的国家演进有其自身特点,并形成了特有的基本治理单元——家户,由此产生具有深远影响的家户制传统。对此,费正清就认为:“中国是家庭制度的坚强堡垒,并由此汲取了力量和染上了惰性。”在他看来,“(中国的)社会单元是家庭而不是个人,家庭才是当地政治生活中负责的成分”。巴林顿·摩尔也发现,“在村庄里,最基础的经济生产单位(和消费单位)是家庭”,“中国的村庄与其说是生活和功能性共同体,还不如说是许多农家的聚居地”。梁漱溟则认为,西方社会是以个人为本位的社会,而中国社会是以伦理为本位的,中国社会“举整个社会各种关系而一概家庭化之”。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国家治理单元的家户具有双重属性。一是作为社会单元的“家”,来源于个体性的家庭。二是作为行政单元的“户”,来源于国家性的户籍。其中,“家”是社会属性,“户”是政治属性。从国家治理的维度看,作为社会属性的“家”构成国家治理单元的组织基础,而作为政治属性的“户”则是联结家户与国家的中介机制。正是社会属性的“家”与政治属性的“户”的结合,造就了中国特有的家户制传统。
从起源上看,家户单元是在中国早期政治社会演化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其以独立的个体家庭的产生为基础,并经由“编户齐民”制度而成熟定型。根据考古发掘的资料,中国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已出现对偶家庭。但当时家庭依附于氏族公社,人们尚未形成明确的家庭观念。氏族制度瓦解之后,家庭组织并未完全独立出来,而是被宗族制度所束缚,表现为生产上的“耦耕俱耘”。直到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大变革,随着世卿世禄制的废弃和宗族制的解体,个体小家庭才得以真正独立,并成为中国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与之相对,作为政治属性的“户”则是在国家产生之后逐渐演化产生的。据甲骨文记载,中国在商王朝时期开始出现人口登记,并有了“登人”和“登众”之说。先秦时期曾出现谓之“名籍”的人口登记方式,但登录对象为个人,并非个体家庭。进入春秋战国以后,诸国征战,为掌握人口和财源,各个诸侯国逐步建立起严格的户口登记制度。如商鞅在秦国变法,其内容即包括户口登记制度,其中明确规定,“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商君书》)。秦统一全国之后,户籍管理办法日臻完备,并最终在汉代通过“编户齐民”制度固定下来。由于“户籍”是以个体家庭为对象编录,因此也就导致了作为社会属性的“家”与作为政治属性的“户”的合流,并最终在秦汉时期产生了中国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家户。在此后两千多年的漫长历史进程中,尽管中国的王朝政治不断上演改朝换代的戏码,但家户单元却如磐石一般自始至终构成中国政治社会的根基。因此,要理解中国的国家治理,一个重要途径就在于从家户单元着手,考察家户组织的基本特性,并探寻家户单元与国家治理之间的内在逻辑。这正是本文试图回答的问题。
为了回答上述问题,需要引入新的分析范式和视角,这就是田野政治学的分析进路。田野政治学是相对于传统政治学研究的一种研究取向,其具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走向田野”的政治学。总体上看,传统的中国政治学更多是居于“庙堂”之高的学问,以国家政治制度为研究对象,重视文本分析方法,具有规范研究的偏向。田野政治学同样关注国家“大事”,但强调从社会基层视角切入,重在考察政治现象的社会基础和深层结构。在研究方法上,田野政治学以实地调查为主要方法,注重经验事实,重视地方性知识。由于以个体化、具象化的经验事实为基础,田野政治学特别关注特定历史社会条件的影响,注重以历史和社会关系中的人为对象开展研究。二是“超越田野”的政治学。田野政治学重视经验事实,但最终目标在于建构理论。这种理论,并非对既有西方理论概念的移植或转换,而是从丰富的事实材料中提炼和概括,具有原创性和独创性。从知识生产的逻辑看,田野政治学是一种本土化倾向很强的研究取向,(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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