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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把自己作为方法"的核心是"个人经验问题化",是研究者在进行相关理论思考时将个人经验的"带入"。研究发现,"把自己作为方法"可能会引出的问题,并不是"主观"与"客观"之争,而是研究问题如何更好地体现"公共性"。"自我民族志""主体民族志"均是较为彻底地实践了"把自己作为方法",同时也是民族志文本中研究者"主体性"得以充分释放的典型。另外,人类学之外的学科在实践"把自己作为方法"时,尚需谨慎。
关键词:方法; 方法论; 民族志; “主体性”
引 言
2020年,一本名为《把自己作为方法——与项飙对话》的书引发学界甚至社会各界的阅读和讨论。此前笔者读过项飙的成名作和他在牛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论文中译本1,以及一些对项飙的访谈和他的单篇文章,对于项飙所做的研究以及他的研究“套路”有比较深入的了解。笔者比较喜欢项飙所做的研究,也认可他所谓的“大白话”式的学术表达,就像项飙自己所说的:“只有想明白了,才能用大白话讲出来。”2但关于这本书的诸多讨论,很少有从方法论角度来进行讨论的,而这恰恰是这本书吸引笔者的地方,也是本文写作的主要动机。严格说起来,《把自己作为方法》一书所说的方法,是一个方法论的问题,而不是某种具体的操作方法,如“参与观察”“访谈”“记录”等。这是首先需要明确的问题。这两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并不是同一个层面的问题。项飙这里所讲的人类学方法,也是笔者在科研实践中使用得最多的方法,也曾对相关问题进行过一些讨论。3就方法论而言,笔者认为,如果不把它落实到具体的研究中,“研究方法论”往往会变成空泛的“大道理”,没有太多的用处。这里所说的落实,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让方法论的某些问题与具体的研究结合;二是研究者自己要真正地去做研究,去进行实践。对于读者而言,项飙的这本对话录的真正价值是在前者,即他用自身的研究实践去回答了一个方法论问题——如何把自己作为方法?
其实,如果对于人类学或质化研究(或质的研究)方法稍有了解的人,对于“把自己作为方法”的表述并不会感觉到新颖,甚至已经成为某种“陈词滥调”。但是这样一个方法论问题在目前学界也并未达成某种“共识”,甚至还有学者对此表示质疑,认为“把自己作为方法”会影响到研究的“客观性”。正因如此,笔者想对“把自己作为方法”这样一个方法论问题进行专门的讨论。所讨论的问题可以具体表述如下:自己能作为方法么?“把自己作为方法”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如何把自己作为方法?把自己作为方法会带来怎样的方法问题?又如何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其中的某些问题,使研究不是那么的主观,进而被更多的人接受?
笔者认为,“把自己作为方法”还涉及一个十分重要的学术问题即民族志文本中作者的“主体性”问题。本文也将对此做一些阐述和说明,也期待有更多的读者能参与讨论。
一、自己能作为研究方法么?
当我们谈论方法时,有时我们也把方法称为“工具”,社会科学的兴起受到自然科学的影响,强调研究的客观性,因此通常要对所谓的“主观性”进行规避,把“工具”理解为一种客观的中介物。尽管人在发明工具的过程中也掺杂了人的主观性,但是工具一旦形成,似乎就成为客观的、与工具使用者无直接关系的存在。对于自然科学来说,或许是这样的,但是对于人文或社会研究而言,情况则不是这样。那些刚刚开始接触人类学田野调查的学生,通常会问的一个问题是:“研究者作为一个‘陌生人’,进入某个文化或社区进行参与观察,是否会对研究对象造成影响?”对于这样的问题,回答当然是肯定的。这是因为:“如果你不进入,甚至也不可能知道影响的存在。”人类学研究者也曾讲过这样的话:“化学家有仪器来产生数据……当我们观察某个文化时,我们就是仪器。”4人类学的研究与质性(化)研究(或质的研究)同属于一个方法类型,类似的话,从事质的研究的学者也讲到过:“质的研究是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5应该说,无论是在人类学的研究中,还是在质的研究中,研究者自己是否可以作为方法,已经不是问题。当然,这样一种认识上的转向,在人类学中,也是最近半个世纪以来才逐步“扭转”过来的。在由马凌诺斯基等人所开创的人类学“科学民族志”时代,虽然在方法上已经实践了“把自己作为方法”,但是在观念上,强调的还是科学性、客观性,正因如此,马凌诺斯基的日记在1967年出版之后,才在国际人类学界乃至知识界引起了一场“震撼”。由此,也开启了人类学的“反思民族志”时代,这种反思,具体来说就是对以“科学”自我期许的人类学家的知识生产过程的反思。6保罗·拉比诺(Paul Rabinow)的《摩洛哥田野作业的反思》作为“反思民族志”时代最为重要的代表作品之一,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在这本书所写的跋中,称拉比诺是“把对研究对象的研究作为研究对象”。7这一表述虽然与“把自己作为方法”的表述不尽相同,但是在意思上却较为接近,均强调了研究者在研究中的“在场”,并且不刻意回避研究者的所谓“主观性”。在“把自己作为方法”的表述中,甚至更加凸显出了研究者的主观性。关于这一点可能会带来的问题,本文后面再做说明。
基于以上简要说明,如果你所从事的是人类学或是质化(性)研究(或质的研究),大可不必再为是否能“把自己作为方法”而提心吊胆,而是要沿着以下问题,对其有进一步的理解。
二、“把自己作为方法”的真实含义
如前所述,“把自己作为方法”的表述,其实并无太多新意,同时,“把自己作为方法”也不再是是否可以的问题。因为本文的这个话题是由项飙的书中引出的,因此,对于“把自己作为方法”的真实的含义到底是什么,还需要回到这本书来进行具体说明。
既然“把自己作为方法”本身并不是问题,那么,是不是实现了这样一种思路的转向,人人都可以做出好的研究呢?回答自然是否定的。也正因如此,笔者认为“把自己作为方法”的表述其实并未完全涵盖了项飙想表达的意思,或者说如果仅仅停留在“把自己作为方法”的字面意思上,其实并未抓住这一“方法”的核心。这也是这样一个书名可能给那些想以这本书作为“指南”真正做研究的人带来误导的地方。本文也使用了同样的表述,是因为这个话题是由本书引出的。为了避免可能的误导,因此需要对此做进一步的说明。
在笔者看来,“把自己作为方法”的核心内容是《把自己作为方法》一书中“牛津访谈”部分的一个小标题,即“个人经验问题化”,2这也是笔者所认为的“把自己作为方法”的真实含义所在。
“个人经验问题化”的表述所说的问题,具体指的是研究问题(也有人表述为“问题意识”)。当我们提出一个选题时,通常会被别人这样问道:你做这个研究到底要干嘛?这就是对研究问题的追问。这样的追问,通常也被很多人戏称为“灵魂拷问”。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表明这一问题通常是困扰很多研究者的问题。关于如何把个人经验问题化?是本文下一个部分“如何把自己作为方法”中重点要回答的问题,因此,在这里,笔者主要想就为什么说“个人经验问题化”是“把自己作为方法”的真实含义进行说明。
“把自己作为方法”,其实只是一个认识上的转向,虽然说这一认识的转向本身也有一定的难度,且在人类学中这已经不是新问题,但是就研究来说,“把自己作为方法”本身也只是一种方法,习得了这一方法还不是研究的真正目的,研究的真正目的在于提出研究问题,并对问题做出回答。
可能还会有读者问:到底什么是研究问题?在此,笔者想转引潘忠党为“传播·文化·社会译丛”所写的总序中举的一个例子来具体说明。对于10多年前中国新闻传播学科中大多数人所关心的传媒产业整合(集团化),潘忠党从研究提问的角度举了如下三个例子:
中国传媒集团如何做强、做大?(产业发展政策指导型问题)中国传媒产业集团正在如何组合?(现象描述型问题)在中国这一特殊的转型社会,党—国力量在传媒集团化过程中的行使方式及其原因是什么?(理论建构型问题)8
对于上述三个问题,潘忠党写道:“它们都是‘真问题’,代表三种类型,但真正有可能显示大众传播研究之学术价值的是第三个问题所表达的类型,即以理论为指导、以理论建构为目标的问题。”8潘忠党在这里举例的三种问题类型其实也是我们在研究中经常涉及的问题类型,即对策型、描述型、理论建构型。这三种类型的研究问题,在我们的研究中都经常出现,比如说咨询报告等,通常属于对策型研究问题。描述型问题和本文所讨论的民族志有直接关系,稍微多做一点说明。
民族志(ethnography)原本的一个重要含义就是“描述”。在《人类学词典》中,对“民族志”有如下定义:
通过比较和对照许多人类文化,试图严格和科学地逐渐展开文化现象的基本说明。由此,通常经过田野研究,民族志成为一个专一的当时文化的系统描述。
的确,对于民族志来说,描述十分重要,但是民族志也不仅仅只是描述,用格尔兹的话来说,是一种“深描”。因此,潘忠党也对上述三个问题有这样的解释:“也许从第二个问题到第三个问题有逻辑递进和发展的关系,即从描述现象的过程中寻求理论的视角并提出理论问题。”
上述例子虽然讲的是大众传播研究,其实也适用于其他学科。从学术价值而言,“理论建构型”问题均是最为重要的,同时也是最难的。
综上,“把自己作为方法”,从方法层面来说,真实的含义是“个人经验问题化”。
三、如何把自己作为方法?
上面讲了“把自己作为方法”的真实含义在于“个人经验问题化”,并且也对研究问题进行了必要的解释,接下来要回答的是:如何把“个人经验问题化”?沿用标题中的表述,也就是如何把自己作为方法。
上文中也讲到,并非是所有的个人经验都可以成为有价值的研究问题。进一步说,个人经验不会自动地成为研究问题,需要进行理论的阅读、训练,培养理论思维的能力。对于这两点,在此想结合一些具体的实例进行说明。正如前面所说的,方法论问题若不落到具体的研究实践中,很多东西会成为空泛的“大道理”。同时,在《把自己作为方法》一书中,项飙也结合自己的研究经历讲了这方面问题,不再重复那本书中的内容。在这里,笔者想以两个例子来进行说明。
华人传播学者潘忠党称自己是民族志的“业余爱好者”,他身在美国,也做过一些和中国相关的传播研究。潘忠党在20多年前发表的一篇中文文章中,讲到过他曾经在中国农村生活的经历,转引如下:
在20世纪70年代电视出现之前,我所在的南方农村主要依赖生产队的队部作为村落这一社区的公共场所(public space),生产队安排和各种流言(gossip)就在那里传播。这一公共场所就凝淀了生产队这一“社区”的各种文化和社会关系。有的生产队装了有线广播,比较正式的消息就在那里向全村传播。在这些生产队,文化和社会关系表现形式和规范有所不同。相比较于在生产队队部里的口头传播(有时依赖小黑板报帮助),(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本文责编:hanzhirui 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天益学术 > 新闻传播学 > 新闻传播学读书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127983.html 文章来源:《南京社会科学》202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