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宪博:顾宪成赠谥、从祀文庙成败探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07 次 更新时间:2020-07-29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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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宪博  

摘    要:

顾宪成逝世后, 各级官员纷纷为其请谥, 然而谥典却阻力重重。崇祯帝拨乱反正后, 不仅为他加赠官诰、赐谥, 还决定将其从祀文庙, 顾宪成的儒学宗统地位及砥柱中流的政治作用得以确认。至康熙朝, 顾宪成从祀文庙仍存一线希望, 而乾隆皇帝对东林讲学的彻底否定不仅最终阻止了从祀之典, 也成为影响后人有欠公正评价东林和顾宪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文旨在通过考察顾宪成谥典、祀典成败过程进一步辨析政治上的是非真伪, 还历史人物以应有的历史地位。

关键词:顾宪成; 东林讲学; 学统地位; 赠谥; 从祀孔庙;


东林书院主盟之人顾宪成逝世后, 一些正直官员开始为其请谥, 然而这一过程却极为艰难, 阻力来自于明神宗的忌恨以及齐、崑、宣、浙各党并天启朝阉党对书院讲学的诽谤。崇祯帝拨乱反正后, 极力褒崇顾宪成, 将学术与政治并论, 不仅追赠谥号, 而且决定将其从祀孔子庙庭, 他对顾宪成的赞誉和给与的极高地位值得治史者重视。清高宗一改顺治、康熙两朝相对宽松的政策, 彻底否定东林书院讲学, 于是不得不重新评价顾宪成的政治作用。借助于《四库全书》的编纂, 乾隆皇帝公开提出了有别于《明史》的评判标准, 这种价值观的确立对历史的发展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迄今为止, 上述问题未见引起学术界注意。顾宪成赠谥、从祀孔庙成败过程, 不仅反映出明清皇帝在不同的政治背景下各自的价值取向, 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东林书院讲学的政治影响和顾宪成的历史地位。考察这一过程, 对于明末政局的研究以及重新评价顾宪成的学术地位、政治影响都具有重要意义。鉴于学术界尚无人专论顾宪成赠谥、从祀孔庙问题, 笔者试做探讨, 以求正于同仁。


一顾宪成逝世后的请谥过程


(一) 各级官员奏请赠谥

请求朝廷对顾宪成予以赠谥, 从他逝世后即已开始。顾宪成病故于万历四十年 (1612) 五月二十三日, 第二天东林党人中的另一理学名臣郭正域也故去, 他们的离世引起了朝野许多官员的不安。六月, 礼科左给事中周曰庠上《为正人相继沦亡国势空虚可虑事疏》, 他说“诸臣自叶向高之外可以负大任者, 非郭正域、顾宪成、黄辉等其人哉”, 而黄辉、顾宪成、郭正域相继故去, “正人凋谢, 国运将随之也” (1) 1。他指责神宗:“大小臣工累疏乞用, 奈何转罔无期, 卒令斋志以没?天生正人原自有数, 人望如三臣, 而摧折之以至死, 岂不可哀甚哉!” (2) 2随后御史李邦华上疏为宪成请卹, 并说:“阁臣闻顾宪成、郭正域、刘日宁之逝, 哀号累日, 如失左右手。”他说的这位长哭不止的“阁臣”, 应为内阁首辅叶向高。据《顾端文公年谱》所记, 当时为顾宪成请卹, “奏几满公车” (33) , 于此可见朝臣舆论倾向。

七月, 身为南直隶提学御史的熊廷弼将顾宪成崇祀郡邑乡贤祠, 这是一系列褒崇祀典的开始。

十月, 江西道御史徐缙芳上《为道脉难殄儒行当扬等事疏》, 他说, 顾宪成“所著诸书有体有用”, 如责其触犯实忌, “臣窃以为不然, 宋儒程颐, 后世尊之为师, 当日邪人詈之为鬼。又有上章乞斩朱熹以谢天下, 不许其门人会葬者。近日多言王守仁到处聚徒讲学、议朝政、扰有司、败坏风俗, 此皆诬罔诪张, 曾何伤于日月乎”!徐缙芳还特意查阅了朝廷谥册, 指出少卿王时槐、给事中贺钦、主事刘元卿等人的议谥考察已发访举行, “而宪成远过三臣, 伏乞敕部勘查题复赐谥” (4) 4。

十一月, 应天巡抚徐民式、巡按御史房壮丽上疏, 称寺臣顾宪成久著清贞, 恳乞圣恩赠谥。万历元年 (1573) 曾题准, “有应谥而未经题请, 及曾题请而未蒙赐谥者, 不论远近, 许各该抚按, 及科道官从公举奏, 礼部酌议题复补给” (5) 5。徐民式、房壮丽分别为应天抚按官, 因此他们的举奏十分重要。接着, 整饬常镇兵备按察使臧尔勤转呈无锡县廪、增、附生员吴桂森等人上呈的赐谥请求, 称顾宪成“德自天成, 学繇神授”, 且言“查得先臣陈献章位不越检讨, 罗洪先赠不逾光禄, 并膺特典, 赐谥文恭, 今宪成实兼二臣寍靳一谥乞准”。臧尔勤说:“看得顾宪成百年名世, 一代儒宗, 出处系世道重轻, 言行作人伦师表;位不配德忠, 猷未展乎生前;论定盖棺, 异数当加于身后。” (6) 然而这时诚意伯刘荩臣上疏诋毁顾宪成, 在科道官纷纷反驳下, 刘荩臣的邪说才被平息。

十二月, 尚宝司司丞章嘉桢奏《为微臣猥荷赐环恳恩一视录生褒死事》, 疏中称“顾宪成豪杰而圣贤者也”, “当官任事, 百折不回, 而学脉之醕一, 操行之精纯, 神理之绵密, 居处之淡泊, 粹然真儒。一腔忠赤, 惟思为国家进用贤才, 其教泽几遍海内” (1) 6, “请将顾宪成同孟化鲤并议与谥” (2) 7。礼部随后列七人于议谥公册, 即顾宪成、沈思孝、郭正域、方弘静、李中、张登高、徐文彪。但神宗久不行谥典, 此次议谥仍杳无回音。

四十一年 (1613) 正月, 里居的高攀龙征得地方官同意, 奉顾宪成木主入祀无锡崇正书院, 这是地方书院崇祀宪成之始。地方书院、学宫从祀前贤通常也是国家将其人从祀文庙的基础之一。 (3) 8

三月, 工科给事中喻致知奏《为敬陈末议以备采择事》, 他说, “臣向令吴时, 曾一晤顾宪成真目, 击道存有明道冲和之度者, 其著述以孔矩为宗, 以依庸为的, 其操行以善与人同为乐, 以闭门作自了汉为耻。有臣如此, 而不进一秩之荣, 不蒙一字之褒, 国家赠谥为何等臣设乎”? (4) 9

当月, 河南道御史郭一鶚也奏, 称“顾宪成忠原天挺, 学称人师。抗颜权贵, 泊然于功名富贵之场;恬意寂寥, 悠然于性命身心之旨”, “请亟照先臣张翀、罗洪先等赠官予谥, 以表忠贞之尤”。 (5) 10

四月, 巡按河南御史方大镇上疏指出:

理学之臣有身已没而舆论久孚, 德实优而特恩未及者。其一为常州之顾宪成, 接周程之脉, 守孔孟之绳, 持身则树清标, 立朝则砺风节, 抗时相而正义侃侃, 领后进而师范巍巍。读《小心斋札记》、《东林诸会商语》, 其穷理之精与救世之切, 概可想见。 (6) 11

至此, 各地巡抚、巡按、台省、卿寺诸官为顾宪成请卹的奏疏已经上了数十件。礼部侍郎郭正域此时已获得祭葬并予与赠荫, 而神宗对顾宪成尚无任何表示。巡按湖广御史钱春鉴于郭正域卹典已行, 上奏特别指出:顾宪成“长淹于田里”, 与阁臣沈一贯、王锡爵等人对其积怨有直接的关系, 这一原因一直影响到死后的卹典。他说:

臣属境内, 礼部侍郎郭正域病故, 祭葬赠荫乃其应得, 并非妄求。适见抚按台省卿寺诸臣为顾宪成请卹谥者, 疏无虑数十上。夫顾宪成文章兼之节义, 道德合之功名, 立朝固百折不回, 居乡真一尘不染。缘当途之蓄怨甚深, 故生不免长淹于田里。幸天下之良心未泯, 虽死犹为昭雪于庙堂。则今日者, 慰群情而修旷典, 职因正域并有望焉。 (1) 12

同年十月, 行人司行人刘宗周上《为修正学以淑人心等事疏》, 从疏中可以看出, 由李三才入阁而引发的党争越发激烈了, 神宗对顾宪成卹典的冷淡态度, 无疑助长了保守派对东林的攻击。刘宗周十分客观地指出, 顾宪成等人“得朱子之正传, 亦喜别白君子小人, 而归于无我。身任明教之重, 挽天下于波靡, 一时士大夫从之不啻东汉龙门。惟是清议太明, 流俗之士, 苦于束湿。属有救淮抚李三才书, 谤议纷起”。他说宪成病逝, “言者益得以乘之, 天下无论识与不识, 无不攻东林, 且合朝野而攻之, 以为门户门户云” (2) 13。又指出“诸臣之冤崑、宣者, 未有不嫉东林者也;嫉东林者, 未有不合救熊廷弼者也。至欲立东林奸党之碑榜之朝堂” (3) 14。

十月, 时任礼科给事中的“齐党”人物亓诗教进一步推波助澜, 上言建议神宗应“疏流穷源, 究极祸本”。在众多的叫嚣中, 亓诗教对东林的攻击比较典型, 不妨一读:

今日之争, 始于门户, 门户之祸, 始于东林, 东林之名倡于顾宪成。而其后于玉立 (4) 15附焉, 然宪成自贤, 玉立自奸……方东林之祸起也, 贤如顾宪成者主盟, 使天下望之如登龙焉;又东林之渐炽也, 奸如于玉立者结党, 使天下趋之如赴壑焉, 东林之名是, 东林之实非矣。于是大开奔竞之门, 广布招摇之令, 横行笼罩之术。无识者悮坠其术中, 不肖者愿归其幕下。凡才智自雄之士与跋扈无赖之人, 及任子、赀郎、罢官、废吏、富商、大贾之类, 如病如狂, 走集供奉者不知其数。而又能依附名流, 交纳要津, 夤缘权贵, 布散党与。羽翼置之言路, 爪牙列在诸曹, 机关通于大内。内阁任其指挥, 冢宰听其愚弄, 总宪繇其提掇, 举朝廷之大权一握于东林之手……同己者留, 异己者逐, 在朝在野但知有东林而不知有皇上。

他还攻击入阁不过十日的叶向高“为东林所误”。叶向高随后反击亓诗教等言官, 上疏说, “朝端所以纷扰至此, 言官所以敢于宣閧者”, “在于大僚乏人, 无有硕德重望为海内所信服者以镇压其嚣, 而逆折其奔溃之势, 故相持相角, 无一日安静”。于是他建议神宗急召邹元标、吕坤二人处以要地, 再召赵南星、高攀龙、何乔远等十数人布列朝端, 如此“人心必自肃, 不敢如前之恣肆” (1) 16。刘宗周所说的情况以及亓诗教等人的污蔑, 表明当时“谤议纷起”, 朝堂上业已黑白混淆、是非颠倒, 顾宪成赠谥变得越来越困难。

在等待一年而没有任何结果, 形势又对东林十分不利的情况下, 高攀龙不得不完成顾宪成行状的撰写, 顾与渟持行状前往江西请邹元标为顾宪成撰写墓志铭, 又托王惟怀赴高邑请赵南星撰写碑文。

万历四十二年 (1614) 七月, 应天巡抚徐民式为顾宪成访谥典事被准, 礼部咨请吏部考察行实。然而叶向高于八月致仕, 此事阻力又增大, 两年过后, 毫无进展。这时东林官员已被大批罢免, 形势对东林越来越不利。四十五年丁巳京察, “始尽去东林诸人”, 东林至此一败涂地。在这种情况下, 顾宪成赠谥已无可能。

由于神宗长期不行谥典, 曾任应天府推官的钱塘举人林之盛对明代开国以来应谥而未谥诸臣做了一番考察, 认为有诸多名臣应予赠谥补谥。他纂修了一部名为《皇明应谥名臣备考录》的书, 指出万历三十一年 (1603) 以后题谥者多达三百余人, 而三十七年 (1609) 礼部会议只限二十九人应谥 (2) 17, “二十九人外, 其遗者尚多” (3) 18。作为应谥名臣, 他将顾宪成列入《节义》一类。

(二) 十年未葬与卹典一波三折

光宗登极, 形势发生变化, 《登极诏》中云:“建言废弃并矿税诖误诸臣, 已奉遗诏酌量起用, 其有事关国本抗言得罪、降斥、谪戍、永錮没身者, 吏部作速查开职名, 分别奏请召用、卹录。” (1) 19由于光宗仅在位一个月, 卹录未及行。

熹宗嗣位, 依制, 神宗遗诏、光宗《登极诏》和《遗诏》的各项兴革事宜均要一一落实, 追谥先臣的谥典也势在必行。天启元年 (1621) 正月, 候补御史周宗建上疏指出, 在应谥诸臣中, “犹间有未经廷议者”, 他提出原任太常寺卿顾存仁、光禄寺少卿顾宪成、国子监祭酒陶望龄、南京刑部尚书王世贞, 应予以补谥, 并特别指出顾宪臣等人“品行文章、世所共推” (2) 20。

四天以后, 熹宗降旨追谥先臣, 其中有万历三十七年 (1609) 已拟谥号恭候钦点的二十九人, 万历三十一年 (1603) 题准的杨源 (3) 21, 万历四十五年 (1617) 礼部所提应谥的四十四人 (4) 22, 一并予以补谥 (5) 23。以后数月之内又加上续请者十人, 故先后共追谥赠谥八十四位名臣 (6) 24。天启元年 (1621) 得谥者中有许多品级不高的官员, 邹智、刘台、魏良弼、周天佐、杨允绳、沈鍊、杨源、黄鞏、杨慎、周怡、莊昶、冯应京皆以直谏得谥, 孟秋、张元忭、曹端、贺钦、陈茂烈、马理、陶望龄皆以学行得谥, 张铨以忠义, 李梦阳以文章, 鲁穆、杨继宗、张朝瑞、朱冠、傅新德、张允济皆以清节得谥。其中杨慎谥文宪, 莊昶谥文节, 则又兼论二人之文学。 (1) 25另外, 《光宗遗诏》中有“加恩旧学”一项, 郭正域曾为光宗的东宫讲官, 而且已于万历后期加赠礼部尚书, 这次遵遗诏“赠太子少保, 谥文毅, 官其子中书舍人” (2) 26。在这次空前规模的卹典中, 顾宪成仍然被排除在外, 周宗建所提四人中, 只有陶望龄得谥。

明代议谥的部门分工, “礼曹主议, 史官主拟, 礼垣主驳, 阁臣主衷” (3) 27, 具体程序是“文武大臣有请谥者”, 礼部上请得旨, “行吏兵二部备查实跡, 礼部定为上中下三等。以行业俱优者为上, 行实颇可者为中, 行实无取者为下, 开送翰林院, 拟谥请旨” (4) 28。“有应谥而未得者, 抚按科道官以闻” (5) 29。“翰林院拟谥”即是所谓的“史官主拟”。在礼科无异议的情况下, 由内阁折中古今和朝廷舆论, 将谥号奏请皇帝钦准。王世贞说“内阁以两字者三, 请于上而自择之” (6) 30, 另据鲍应鼇《明臣谥考》所载, 内阁对应谥者每人均各拟二谥, 最终由皇帝择一御批。明代谥典五年一行, 影响议谥的因素来自于方方面面, 哪一个环节受阻, 请谥都有可能中断或功亏一篑, 因此常常是“议者议, 拟者拟, 驳者驳, 衷者衷”, 或者“停一人而并罢他人, 罢后人而并停前人”, 往往数年过后, 一些应谥者仍“寂寂如故矣”。 (7) 31当然皇帝的善恶标准最终起决定作用。光宗即位后虽然形势大变, 但从光宗登极到天启元年 (1621) 三月之间, 朝政百废待兴, 一些重要的东林官员尚未还朝, 如邹元标于四月抵京, 高攀龙于九月启行, 叶向高于十月到任, 赵南星三月才即家起太常少卿, (1) 32这也是周宗建为顾宪成请谥而孤掌难鸣的原因。

顾宪成未得追谥, 大违东林众正之意。宪成生前品秩不高, 不能说对卹录没有影响。邹元标到京后, 十分关注此事, 八月以刑部右侍郎的身份再次奏请卹录遗贤, 首推顾宪成。他说“此一官者, 身任世道之重, 力抉诐淫之藩, 所当即与赠谥, 以昭来禩者也” (2) 33。在邹元标等人的推动下, 天启二年 (1622) 六月, 吏部尚书张问达尊光宗遗诏卹录先朝遗忠, 得到熹宗批准。这次赠官分为二等, 以国本抗疏楚毙及建言诏狱受楚遣戍者为一等, 赠官荫一子;以建言国本降斥遐荒及诖误下狱为民永锢没身者为二等, 量与赠官给诰敕, 一等九员, 二等六十六员。顾宪成名列二等第一人, 赠太常寺卿, 给三代诰命 (3) 34。“三代”包括诰赠祖父、父皆太常寺卿;祖妣、妣及配皆淑人。顾允成同日获赠尚宝司司丞, 制词中将顾宪成、顾允成之学术节义与二程并苏轼、苏辙兄弟相媲美。然而宪成赠谥却仍无结果。

顾宪成病故于万历四十年 (1612) 五月, 至此时已是天启二年, 长达十年遗体一直未下葬, 而在这次赠谥之前朝廷恩恤全无。九月东林葬顾宪成于无锡贤关桥之新阡。《年谱》曾记四十二年 (1614) 十月, “两孤扶柩贤关桥之新阡, 因地主龃齬, 故未即葬”, 这似乎是由于土地所有人抵触而暂未下葬。而到了天启二年九月, 则称“自甲寅 (万历四十二年) 冬屡卜葬期, 至是始获永安”。“屡卜葬期”是强调选择合适的时间。明代品官丧礼原有定制, 《明史》所载比较概括, 云:“既成服, 朝夕奠, 百日而卒哭。乃择地, 三月而葬;” (4) 35《大明会典》中关于丧礼, 从“初终”到“成服”, 从“成服”到“择地”, 再到“葬”等一系列的活动有详细具体的的规定。为已故之人选墓地“卜其宅兆”、择吉日安葬系传统的风俗礼仪, 因此《会典》有《择地、祭后土》一项, 规定“前期择地”, “三月而葬” (5) 36, 但对于“有惑于风水, 停柩经年, 不行安葬”是不提倡的, 在明初还要“论罪如律” (6) 37。顾宪成病故后, 择地、“屡卜葬期”这一过程长达十年, 在历史上可谓罕有所闻。

根据以上各类官员多年为顾宪成请卹的过程以及“屡卜葬期”可以得知, 东林迟迟未将其下葬, 不是由于风水的缘故, 而是与赠官赠谥未果有直接关系, 能够在死者下葬之前获得谥号自然圆满。天启二年虽然仍未获谥, 但赠太常寺卿给三代诰命, 从正五品到正三品的跨度也着实不小, 姑且视为盖棺定论了。顾宪成先以五品降为杂职, 又削籍为民, 长淹于田里达十四年之久, 即使在万历三十六年 (1608) 起升为光禄寺少卿, 品级仍没有高出五品, 以五品请谥的确有一定困难, 此次赠三品太常寺卿无疑为进一步易名创造条件。

明代谥法规定, “三品得谥” (1) 38, 至隆庆朝, “诸臣之易名者”已达五百八十三人 (2) 39;但并不是所有的三品都能获得谥号, 死后未得谥者比比皆是。虽说“三品以下无谥” (3) 40, 而出于特恩, 三品以下官员获谥的也常有之 (4) 41。顾宪成的不同之处在于他的社会影响甚大, 正如邹元标所说, “此一官者, 身任世道之重, 力抉诐淫之藩”, 因此能否获得卹典, 不仅仅是顾宪成个人的荣辱问题, 而是关系到对东林书院、东林学派乃至东林党人是非曲直的判定。然而“顾宪成、赵南星、邹元标等皆帝所深恶者” (5) 36, 这是顾宪成在万历朝难以获谥的主要原因。

天启二年 (1622) 的赠官, 对顾宪成的请谥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不料此后形势又急转而下, 到天启五年 (1625) 八月, 魏忠贤听从御史张讷建议, 矫诏毁东林书院。紧接着, 魏忠贤“十孩”之一御史石三畏又上言请求追夺顾宪成官诰, 于是顾宪成生前原职及身后赠官被一并革除。


二崇祯朝赠谥成功与从祀孔庙未果原因


(一) 《赠官制书》对顾宪成儒学宗统地位的确认

崇祯改元, 顾宪成之子顾与沐上奏请求照故都御史邹元标例, “敕给前官诰, 并赐易名”, 复还原官在当时是大势所趋, 要求赠谥则是关键, 也是东林党人一如既往的要求。崇祯帝很快下旨:“顾宪成官诰卹典, 该部即与议复下吏科沈、礼科叶参看发抄。” (6) 42恢复生前官诰不是什么难事, 要求赠谥则需要斟酌而定。

赐谥也称易名大典, 赠官不可与之同日而语, 对于理学名臣, 如有必要, 皇帝还要亲览著作才能封赐。崇祯帝命顾宪成之孙顾枢将顾宪成《小心斋札记》三卷缮写封进以备留览, 顾枢随即进呈书籍, 并上《为进呈书籍事奉圣旨所进札记留览》一疏。顾枢在疏中指出明中叶以后“后学纷嚣, 薄真修而崇顿悟, 以主敬为娇柔, 以革物为支离, 而性体几至割裂”。而顾宪成的学术贡献在于, 他“嘗以虚无寂灭之说, 返质之本心不和也, 追质之先圣先贤不和也, 爰加祥剖, 力障狂澜, 商榷之言, 积久成帙。其大指则曰‘语本体只性善二字, 语工夫只小心二字’” (1) 38。

崇祯二年 (1629) 正月, 山东道御史吴甡奏陈视学要务事, 指出:“顾宪成鼓吹东南, 领袖群贤, 所著《札记》尤深于性命之学, 当照 (邹) 元标等例赠卹与谥者也。”他要求礼部速行咨访, 将道学诸臣“应从祀者从祀, 应赠卹者赠卹, 应与谥者与谥” (2) 39, 借以表彰正学, 激扬风教, 崇祯帝对此表示“嘉纳”。然而赠谥要经礼部议定, 需待时日, 加官则程序相对简化。四月吏部题覆阐明褒赠顾宪成的理由:“本官大节与邹元标相同, 而理学渊醕过之。除补给诰命外, 应加吏部右侍郎, 仍荫一子入监读书。”礼部在题覆中也极度颂扬顾宪成, 称:“本官一代天民, 四朝人望。冠裳道范, 五十载海宇同瞻;贤圣心传, 千百年门墙共淑。所当如例, 亟赐易名及赠官。”崇祯帝下旨:“复还顾宪成原赠官诰, 加赠吏部右侍郎, 给三代诰命。”

四月二十六日, 崇祯帝《赠官制书》 (3) 40下, 特加赠顾宪成为“通议大夫, 吏部右侍郎”。该《制书》十分重要, 仅见于顾宪成的《年谱》中, 全文如下:

奉天承运皇帝制曰:道尊乎统, 学定乎宗, 统不一则嫡系混于余分, 宗不明则圣真奸于曲说。朕观阉竖用事, 士大夫毁廉撤隅, 靡然从之, 使有道明德立之儒, 何以至是!朕用睠怀先型, 特嘉追尚尔原任南京光禄寺少卿赠太常寺卿顾宪成, 德量渊凝, 文情泉涌, 岂巍科是重, 行绝学是肩, 居玉衡金镜之司, 著秋月冰壶之韵。事关国本一疏, 洁身迹, 远权门, 三黜表直, 于是张孔孟之帜, 横濂雒之旃。时看鱼躍鳶飞, 不问猿愁鹤怨, 痿痺疗而一气毕通, 蘺棘除而八荒我闥, 大道不芜于好径, 庸德岂孤于鲜能。然而庭峻则招谗, 望隆则见嫉, 至圣不免, 輓近可知。生既触邪熖以迍邅慗殁, 复罹珰威而晦蚀。朕企泳前英, 期登觉岸, 想高风之可挹, 嗟耆硕以愸遗, 不有长夜之埋沉, 莫致中天之显遂, 兹特赠尔为通议大夫, 吏部右侍郎。嗟乎!道如无息之两曜, 不舍旦昬;学如无翳之双眸, 难容尘屑。必窥正体, 方有真功, 而奈何以爝炬笑贞明, 桔槔誇洪润哉!朕将博採廷评, 广稽舆论, 谥典、祀典, 次第褒崇。不磨者, 奚止节义文章;可望者, 正如日星河岳。丝纶式贲, 俎豆增光。

崇祯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1) 43

制诰之宝

自王守仁以后, 明廷如此高的评价一位理学名臣还是第一次。崇祯皇帝首先以朝廷的名义尊顾宪成为儒学正脉, 极力表彰他政治、学术上的双重贡献, 其中最重要的也是《制书》特别予以强调的一个思想是:如有顾宪成这样的“道明德立之儒”在世, 士大夫何至“毁廉撤隅”, 靡然趋附于阉竖!自东林开讲坛直至清初, 凡攻东林者, 无不指责东林“大开奔竞之门”, 致使“小人依附名流”, “交纳要津”, “布散党羽”, 如亓诗教所言。而值得注意的是《制书》却指出时人对顾宪成所持偏见, 是因为“门庭峻则招谗, 望隆则见嫉”。崇祯帝认为此不足为怪, 即使圣人也难免。这种阐释极为少见, 应引起重视, 因为实际上所谓小人依附其中的指责毫无事实根据, 笔者孤陋寡闻, 迄今为止还未看到有说服力的材料。

“博採廷评, 广稽舆论, 谥典祀典, 次第褒崇”, 表明崇祯帝最终要将顾宪成从祀孔庙, 赠官仅仅是第一步。“谥典”指赐予谥号, “祀典”指从祀文庙。赠谥殊非易事, 从祀孔庙更是旷世难逢之典。就当时而言, 崇祯帝对顾宪成的赞誉可谓超乎寻常, 评价也十分到位。结合他对阉党的打击、起用东林旧臣等一系列拨乱反正政策的实施, 证明他对东林学派和以东林学派为核心的政治力量的肯定。因为自东林书院讲学开始, 特别是自万历四十年 (1612) 以后, 凡指东林为门户者, 不可能不涉及到顾宪成;凡说到顾宪成, 不能不涉及东林书院, 尤其自天启以后, 顾宪成与东林党这一概念根本已无法分开, 他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理学家。从神宗对待顾宪成的态度可以窥见君主的善恶标准, 同样, 从对顾宪成的褒崇也可得知崇祯帝的政治取舍, 前后迥而不同。

该年的十二月礼部议准, 翰林院递出揭帖, “赐谥原任南京光禄寺少卿赠太常寺卿加赠吏部右侍郎顾宪成曰端文”。“端”为“守礼执义” (2) 44之褒, “文”乃“道德博闻” (3) 45之赞。至此谥典完成。

顾宪成赠太常寺卿、吏部右侍郎, 虽为三品, 但明代寺臣获谥者人数不多, 即使六部侍郎得谥者也十分有限。顾宪成的谥号很特殊, 明代谥法规定, 文武大臣谥号为两字, 又据王圻《谥法通考》载, “国初恩典, 有非翰林而谥‘文’者”, “有官翰林而谥不以‘文’者”, “成、弘以后, 则翰林专谥‘文’, 而他曹不与矣” (1) 46, 即使“宰辅各谥竝以‘文’字冠首, 亦无不由词林甲科进阶者, 其余尚书卿尹, 或加‘文’字, 或另择二字, 均不拘一格” (2) 47。这就是说明代臣僚的谥号中, “文”字多为谥号的上一字, 且正、嘉以后其人必出于翰林。顾宪成未尝为翰林, 上一字不宜为“文”字, 然而谥号的下一字为“文”, 虽说不违定制, 在明代却不多见 (3) 48。另外, 明代谥号中上一字为“端”字的往往授予吏部、户部、兵部、刑部尚书及都察院都御史或副都御史, 其他官员难得“端”字, 授予六部侍郎一级的官员只有二人 (4) 49, 故“端文”之谥, 于明臣谥号中, 甚至于历代谥号中仅有此一例, 从谥字可看出顾宪成“文章兼之节义, 道德合之功名”的特殊身份。根据郑樵《通志·谥略》“上谥法” (5) 50以及刘长华《汇考谥目》的分类, “端”字本为上谥, “文”字亦为上谥, “端文”一谥当为“上上谥”。“上上谥”, 如郑樵所言:“用之君亲焉, 用之君子焉。” (6) 51这次赠谥是崇祯帝对顾宪成的一次态度明确的褒崇, 是对他一生行实以及理学思想的充分肯定, 在一定意义上, 也是对东林书院讲学活动的一种嘉许, 表明崇祯帝与神宗、熹宗不同的价值取向。

(二) “近儒应祀者惟顾某一人”

崇祯十四年 (1641) 八月, 重建太学成, 思宗朱由检释奠先师孔子, 礼毕后视学 (1) 52, 见西庑末席从祀之位尚虚, 问礼部从祀之事。礼部经酌议, 回复说“近儒应祀者惟顾 (宪成) 某一人, 且久膺俎豆褒崇之诰”。可是疏中接着又说, “而其前则吴与弼、罗伦、蔡清、陈真晟、陈琛、吕柟、王艮、章懋、罗洪先宜一体增进” (2) 53。崇祯帝认为吴与弼、罗伦等人均死于万历以前, 其中距万历最近的当数罗洪先, 也于隆庆元年 (1567) 去世。因而他问礼部, 当陈献章、胡居仁 (3) 54从祀时, “何以不闻议及”?礼部一时无法回答这一问题, 于是“俱批候旨” (4) 55。礼部开列名单过多, 导致此事被拖延, 而并非顾宪成不够资格。

“近儒应祀者惟顾某一人”, 这句话表明, 对顾宪成从祀孔庙, 礼部的意见或者说朝廷舆论不存在问题。当时蒋德璟以侍郎署礼部事, 他是崇祯五十辅臣中少数几个“侃然体国, 执正不惧, 斟酌时宜, 时献微益者” (5) 56。鉴于明代对本朝儒臣从祀孔庙一事慎之又慎, 也许礼部考虑, 如果仅增祀近儒顾宪成一人, 而置吴与弼等人于不顾, 似有不当。而其结果却顾彼而失此, 不仅远儒不得褒崇, 近儒也未能从祀。不可否认, 吴与弼、罗伦、蔡清、陈真晟、吕柟、章懋、罗洪先在当时的确有一定的影响, 不能说礼部提名不慎重;除了陈琛、王艮, 其他人早已列入成书于万历三十一年 (1603) 的《续文献通考》中的《道统考》。问题的关键, 在于礼部似乎没有弄清楚崇祯帝到底要褒扬什么。天启时, 魏忠贤擅政, 一大批士大夫不顾礼仪廉耻而趋附于阉党, 致使国家元气大伤, 这一败亡的发展趋势让崇祯帝举步维艰。追根寻源, 他认为士大夫“毁廉撤隅”, 在于不遵道统, 即“统不一则嫡系混于余分, 宗不明则圣真奸于曲说”, 也就是说, 国家缺少像顾宪成那样的“道明德立之儒”。随着万历后期以来政治、经济、军事形势的不断恶化, 人们不难看出, 顾宪成等东林士人所倡导的理学思想、政治主张无不有益于世道与国家。钦定逆案、起用东林旧臣、褒崇顾宪成, 均表明崇祯帝深明此理。礼部所列名单, 虽然其中也不乏“刚毅疾恶”、“学正有见” (1) 57之人, 但他们均生于隆庆以前, 未曾经历天启之后剧烈的政治动荡, 尚不具备顾宪成那种“身任世道”、“力障狂澜”的大君子精神, 就“卫道救时”而言, 不论从学术还是行实上考察, 万历以后的官员中没有比顾宪成更为合适的表率了, 这就是崇祯帝为什么对顾宪成及其理学思想格外重视的原因。

崇祯帝至死坚信君非亡国之君, 而臣俱为亡国之臣, 这种看法的产生有感于天启朝数量众多的官员与魏忠贤表里为奸、祸国殃民的恶劣行径。崇祯元年 (1628) 正月, 当魏忠贤、崔呈秀分别在河间、蓟州戳尸于市后, 崇祯帝立刻下旨都察院等各衙门, 戒谕廷臣不得交接近侍, 全文如下:

圣谕:设官分职, 内外各有攸司, 人臣守正奉公, 交通内官为非法。朕览大明律一款, 凡诸衙门官吏, 兹与内官及近侍人员互相交结, 漏泄事情, 夤缘作弊而扶同奏启者, 皆斩, 妻子流二千里安置。祖宗深知治乱之原, 邪正之辨, 以此为后世臣子鉴戒, 至为明切。昨逆恶魏忠贤、崔呈秀表里为奸, 把持朝政, 变乱祖制, 贻祸生灵, 业已磔诛, 以抒臣民之愤。自后大小臣工, 须知各守职业, 各效忠诚。本无招权纳贿之私心, 何必巧营别窦!共矢特立独行之风节, 自可上结主知, 居高听卑。朕方广开于明达, 踰阶历位, 尔等宜爱其身名。倘有故蹈前辙, 交接作弊者, 其为祸始, 罔顾王章, 朕必究治, 断不姑恕。仍许科道官不时实纠参治, 务醒积习, 用肃官箴, 尔等其钦承之。特谕。 (2) 58

崇祯元年三月初三日

这一谕旨有助于我们了解崇祯帝确立顾宪成学统地位的时代背景和政治初衷。天启年间朝纲变乱使这位少年天子心有余悸, 他担心这种局面再度出现, 于是弘扬正学, 尊崇道统, 提倡士大夫“特立独行”、“爱其身名”, 被列为朝廷治乱之要务。


三《明史》成书前顾宪成学统地位及“功名”评价


(一) 康熙朝主流舆论的评价

康熙五年 (1666) , 孙奇逢完成《理学宗传》一书, 他先将宋代自周敦颐以下直至顾宪成十一人列传, “以明古今道统之所属”。他说“是编有主有辅, 有内有外。十一子其主也, 儒之考其辅也;十一子与诸子其内也, 补遗诸子其外也” (3) 59。十一子为“古今醕儒, 可历代俎豆不禁者”, 依年代顺序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邵雍、朱熹、陆九渊、薛瑄、王守仁、罗洪先、顾宪成。其余汉以下至明, “凡以理学著称, 或功存于笺註, 或附见于师传者”数十人, 俱入《辅考》。另有“学行精醕, 见解超别” (1) 60, 而诸儒品评却微有水乳未合之处, 不得不待后人论定者六人, 俱入《附录》 (《补遗》) 。书未刊刻, 便有人怀疑将顾宪成列为理学传宗最后一人是否合适。孙奇逢特作说明予以驳斥:

《宗传》一编已就绪, 而及门士仍有疑泾阳者。曰:“子何疑?”曰:“疑其人。万历年之党局始自泾阳, 国运已终, 而党祸犹未已也。今日嚷东林, 明日嚷东林, 东林之骨已枯矣, 而在朝在野仍嚷东林, 岂非作始之人贻谋之不善乎?”曰:“子谓‘无偏无党, 王道荡荡;无党无偏, 王道平平’, 尚可望于今之世哉?阴晦之时, 孤阳一线, 则东林实系绝续之关。乙丙死魏逆诸臣, 甲申殉国难诸臣, 属之东林乎?属之攻东林乎?诸君子之所以为忠臣而撑住天地, 名揭日月者在五十年之后, 而其鼓荡摩厉者在五十年之前, 则泾阳之气魄精神度越诸子员矣, 岂向俗儒曲学问毁誉、定是非者耶!子之所以见短者, 予正于此见长。文成有安社稷之功, 而身名几不保;程朱当伪学之禁, 而当时亦不敢信其为千古之大儒也。质鬼神而无疑, 俟后世而不惑, 须大放眼界。”奇逢又识。 (2) 61

孙奇逢没有孤立的评价学术问题, 而是将理学与政治紧紧连系在一起。而当时企图否定顾宪成理学地位的人恰恰是从政治上提出怀疑的。顾宪成曾孙顾贞观认为孙奇逢“于先曾祖端文公推崇独至, 非近时耳食者流轻为评骘可比也” (3) 62, 康熙二十二年 (1683) , 顾贞观等具呈当地巡抚, 将孙奇逢从祀东林书院道南祠先儒配位 (4) 63, 三十七年 (1698) 将孙奇逢《理学宗传·顾宪成传》全文刻于《顾端文公遗书》卷前, 雍正十一年 (1733) 刊刻的《东林书院志》收入汤斌所撰孙奇逢的墓志铭 (5) 64。

另一位将顾宪成奉为学统的熊赐履说:“正嘉以后, 新学一倡而士习大变, 技握灵蛇, 书疑载鬼。优曇竺典, 充塞宇宙。虽其间真儒间出, 正义相扶, 而极重难返, 遂成波澜之势。陵夷渐积, 至于大壤, 直与洪水猛兽比烈矣。呜呼!学术邪正之际, 实世道升降之关。事理较然, 又何疑哉!” (6) 65他追述当年吏部的情景, “铨部堂司率皆贤者, 一时人心, 庶蒸蒸丕变矣。然中贵人干请不行, 柄国者好恶相左, 遂相继逐去。自宪成去而堤防尽决, 识者不能不为之痛惜云”。他指出顾宪成之学, “一尊洛闽, 不参二氏, 而议论醒豁, 足以发明先圣之微。至其力辟姚江, 尤为有功圣道。自甲午以后, 见地愈卓, 充养愈粹, 使天假之时, 殆未可量。而所遇不偶, 竟赍志以殁” (1) 66。他在《学统》一书中称孔子为“正统之主”, 而顏回、曾参、孔伋 (子思) 、孟子、周敦颐、程颢、程颐、朱熹八子“实接真传, 乃孔门之大宗子也”, 并列为“正统”。“正统之外, 先贤先儒, 有能羽翼经传, 表彰绝学者”, 名曰“翼统”。“翼统”自圣门闵子而下至明代共二十三人, 明儒薛瑄、胡居仁、罗钦顺列于其中。“圣门群贤, 历代诸儒见于传记, 言行可考者”, 名曰“附统” (2) 67, 明代“附统”诸儒自朱善以下至顾宪成、高攀龙而止。

熊赐履为熊祚延长子, 登顺治十五年 (1658) 进士, 熊祚延为高攀龙从子高世泰入室弟子, “精研《高子遗书》, 得东林先贤洛、闽一脉” (3) 68, 学者称为“弘毅先生”。熊赐履自幼“稟承家学”, “私淑于东林”, 并曾一度与张伯行、陆陇其、吴慎、施璜等人在东林书院讲学, “嗣后历官禁近, 诸所讲述, 一本东林旨趣为宗” (4) 69。《清史稿·高愈传》也称“大学士熊赐履讲学出世泰门下” (5) 70, 故赐履之学实与与东林一脉相承。康熙年间赐履还助银佐修东林, 并应邀作《重修东林书院记》以纪其事 (6) 71。为表父子二人“私淑东林者深, 而东林之流泽为远且长” (7) 72, 东林后人分别在康熙二十三年 (1684) 和康熙五十二 (1713) 年提请府县官员批允, 将熊祚延与熊赐履从祀东林书院道南祠 (8) 73。熊赐履作为高攀龙再传弟子的后人, “学有源本”, 对先贤学术自然体会弥深。

顾宪成的同邑后学秦松龄在康熙三十四年 (1695) 为《顾端文公年谱》作《后序》, 他对顾宪成学术、政治的概括言简而意明, 是对崇祯皇帝《制书》的最好注释, 值得一读。他先阐述了顾宪成的理学贡献在于“真明升学以持世道”, 指出:

先生出而力主性善, 重躬行未尝不指本体, 而性善即本体;未尝不言事功, 而躬行即事功。其理精, 其辞辨, 使学者知濂雒之宗传, 而不为他岐所惑, 此先生之大有功于圣学者也。

接着他指出顾宪成之学的政治意义及其深远的社会影响:

独先生之学, 万物一体, 使当时得大用, 尽行其道, 必使人心正而国脉长。乃两入铨曹, 不久去位, 江河日下, 卒不可挽, 此天实为之, 而先生之所无可如何者也。然而先生没后四十年中, 士大夫之争三案者、攻魏党者、与夫殉国难

者, 大约东林之人, 则先生不忘世道之心寄之诸君子者, 又何其久耶!

秦松龄在《年谱后序》中提到数年前又有廷臣请以顾宪成从祀孔庙一事, “数年前”也就是康熙三十四年 (1695) 前的几年, 他说康熙帝谕旨为“以俟明史之成”。秦松龄满怀希望地说:“是书 (《顾端文公年谱》) 适出, 则将来崇祀之议亦将于此徵信焉。” (1) 74

距《理学宗传》问世后三十二年, 即康熙三十七年 (1698) , 与顾贞观等东林后人关系密切的清朝官员张纯修为配合《顾端文公遗书》的汇刻, 再次为顾宪成《小心斋札记》撰序, 他对孙奇逢的看法作了进一步的阐述, 指出:

明代自嘉隆以后, 海内言学者, 门户角立, 生徒甚盛, 无不登坛树帜, 而苏们心悦诚服独归端文, 非其信之真, 何其推之至……先后诸贤表仪正学, 扶植伦常, 世尽目之为东林, 而道南片席实从端文首倡。由是言之, 虽居官之日所与天子、宰相争是非者, 国家重计, 宗社远猷。为近期用于生前, 而明道作人乃贻其泽于后世, 立德、立功、立言, 三不朽以一身兼之, 此岂他人可同日而语乎……又闻之忠介谓端文书, 沈潛粹密, 与薛文清《读书录》相为表里。冯恭定谓端文辨无善无恶极痛快, 千圣相传, 道脉不坠, 是在吾师。忠宪谓端文穷理精到几于无我, 由孟子而来得朱子千四百年间一大折衷也;由朱子而来得顾子又四百余年间一大折衷也。三贤之言具在, 合之苏门尚论以质鬼神而俟百世, 夫复奚疑。 (2) 75

(二) 《明史》体例与顾宪成

自康熙十八年 (1679) 以后, 围绕《明史》的纂修, 对如何评价东林与复社, 不时在朝野激起阵阵波澜。万斯同以布衣入京助史局草创《明史》, 其原则之一是, “凡魏忠贤余党齮龁东林、复社诸君子者, 虽有小善, 必摘发其心术, 使不能掩大恶”。于是反对之声骤起, 有人说东林始于顾宪成、高攀龙, 高攀龙今已无遗议, 但是“泾阳退居乡里, 而遥执朝柄, 进退海内士大夫, 岂君子所为?”他们还指责复社“海内朋从者万余人”, 杨维斗以贡士之身逐顾秉谦于吴门, 屏吕纯如、钱裔肃, “使士大夫不得与之齿”, “自古处士横议, 其气焰未有至于斯极者”。 (3) 76这种有意颠倒是非的谬论非常容易扰乱人们的认识, 使人心陷溺其中而不能明辨。《明史稿》、《明史》等书虽言党争“迄明亡而后已” (4) 77, 但入清之后, 思想界的斗争仍在延续。

清代桐城派开创者方苞于康熙三十 (1691) 、三十一年 (1692) 游于京师, 他正告心存疑惑的友人:

凡所谓清议者, 皆忠于君利于民之言也;而忠于君利于民, 未有不害于小人之私计者。故小人不约而同仇, 即用其言而挤之, 以为是乃心非巷议誇主以为名者也。由是忠良危死于非罪, 而无道可以自明。故君子之有清议, 不独在位之小人嫉之, 即未进之小人亦嫉之;盖自度异日所为, 必不能当夫人之意也。

他还一针见血地揭露, 不惟当时之小人恶东林复社之清议, “即后世之小人亦恶之, 以为吾君一旦而有鉴于前言, 则吾侪之术不可以复骋也”, (1) 78此话一语道破了某些人歪曲历史的阴暗心理。

方苞所言表明, 虽然万斯同实际上已经主持史局, 但清初社会思想十分混乱, 顾宪成等人“讽议朝政”、“臧否人物”、“遥执朝柄”, 仍然被一部分人视为非君子所为, 如何评价顾宪成、东林党人乃至复社诸人, 则是《明史》纂修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因此对顾宪成的的最终定论, 也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有待于《明史》的完成。为了配合修史, 顾贞观不失时机地于康熙三十三年 (1694) 增订完成了其父顾枢所编《顾端文公年谱》, 又在康熙三十七年 (1698) 汇刻了《顾端文公遗书》。先后师从马世奇和高世泰的无锡人张夏, 在《顾端文公年谱》《年谱书后》中指出, “明代学脉混乱至正嘉时而极, 朝议糊塗至万历季年而极, 不有东林谁为救正”?顾宪成“以力持清议, 蒙党魁之目, 虽经洗雪, 然局中之机绪最棼, 生影之旁猜未释”;而《年谱》“字字有据, 益知公正色立朝, 矜也, 非争也;同人于野, 群也, 非党也;闢邪卫正绝似搜真, 不得已也, 非好辨也。公之功上在宗社, 下在世道人心, 公真一代大儒哉”。他强调“是谱行可以釐学案, 倂可以揆国史” (2) 79。《年谱》的修撰者还在《谱序》、《谱前》、《谱后》、《年谱后序》等部分中反复强调了顾宪成具有从祀孔庙的资格。如胡献徵在《年谱序》中说, “佥院请文庙从祀一疏业下礼曹, 酌覆, 俟史成之日定议举行”。又说, “至如公俎豆大典, 则当日东林名贤所谓见而知之者, 其言具在, 更复奚疑”? (3) 80

明史纂修初期, 有的史官提出应依《宋史》体例, 于《儒林传》外, 别立《道学传》, 汤斌认为, 如立《道学传》, 则应以薛瑄、曹端、吕柟、胡居仁、蔡清、罗钦顺等为一卷, 王守仁、邹守益、钱德洪、罗洪先等为一卷, 顾宪成、高攀龙、冯从吾、刘宗周等为一卷。他说:“道学不便用多人, 诸公以道学为重, 也不必入前大传矣。大约成弘以上, 文清之派为盛, 嘉隆之际, 文成之派为盛, 万历以后, 顾、高诸君子终焉。” (1) 81又说, 如不立《道学传》, 止称《儒林传》, 则可将薛瑄、王守仁等俱入列卿大传, 其余则可入《儒林传》。康熙二十三年 (1684) , 徐元文、徐乾学与汤斌等《明史》总裁官详为商榷, 撰成《修史条议》六十一条, 决定“今宜如《宋史》例, 以程朱一派另立《理学传》”, 拟将薛瑄、曹端、吴与弼、陈真晟、胡居仁、周蕙、章懋、吕柟、罗钦顺、魏校、顾宪成、高攀龙、冯从吾等十余人列入。又说王守仁、刘宗周“功名既盛, 宜入名卿列传, 其余总归儒林” (2) 82。黄宗羲坚决反对, 认为仅仅强调顾宪成、高攀龙的理学地位是不够的, 他移书史馆说, “今于高、顾诸先生则入之, 于阳明、蕺山则曰‘功名既盛’宜入名卿列传, 高、顾功名, 岂不盛乎”?于是他建议“道学一门所当去也, 一切总归儒林” (3) 83。雍正元年 (1723) , 王鸿绪进呈三百一十卷本《明史稿》, 体例上已不设《道学传》, 明史纂修官汪由敦对此极表赞同, 但他认为同以理学名天下者, 入儒林与入大传应有分别, 薛瑄“无他事业, 自以儒学为重, 宜列儒林”;王守仁“以功名显”, 而顾宪成、高攀龙“以风节称, 则应归之大传, 而门人附见焉” (4) 84。《明史》最终的纂修结果表明, 黄宗羲等人的建议被接受, 而彰显顾、高“功名”与“风节”, 乃是不立《道学传》的重要因素之一。

雍正元年王鸿绪进呈《明史稿》后, “东林一案”仍“聚讼”不已, 有人认为史局之人“拘于成见, 往往偏袒东林, 而于不党之人反轻视而弃置之” (5) 85。对此, 被诏征继续修纂《明史》的王心敬致书《明史》总裁官朱轼, 对东林有一番客观精彩的评论:

要之, 一二附会容有之。至如始倡名节, 继抑权阉, 终死国难诸君子, 则东汉名节岂能或过。即其学术, 东汉陈、窦诸公不且或让乎?且即谓激烈之过, 论事太苛, 责人太深, 亦信有之, 抑试思此何时也?仰观国事, 既大厦之将倾;俯视士气, 唯营私而附势。至奸阉挟滔天之威, 举朝趋附不已而称功, 树碑不已而建祠, 新莽移汉之势浸浸乎不可量矣。诸君子欲横制颓波而赤手空拳, 不得已而讲学术以维挽士风, 鼓名节以号招正人, 一腔热血, 无非欲为维持宗社, 扶翼生计, 而可随时委蛇逐流浮沉耶!迨至逆阉横祸, 罗织名流, 而一时被收被黜被陷被戳者, 首先东林之士, 是何不与举世为仇而偏在东林耶?巨寇副君, 国破家亡, 而一辈死官死守死君死父死夫死兄者, 皆东林正气之士之家, 是固国家养士之报乎, 又何其多东林之人也?迨至天运已迄, 国破家亡, 搢绅蹈兴周之首阳, 衣冠作故殷之顽民。甚之文山叠出, 亡身亡家, 蹈九死而不顾者东林之士, 犹指不胜屈以光耀于千秋。是则明社之亡同于唐宋, 而尚赖东林一席, 足为一代西山之红日, 积阴之斜晕。 (1) 86

说到东林诸君, 王心敬给予顾宪成的评价极高, 甚至将其比作宋代之程颢, 只可惜天不假年, 明代无福:

至若邹忠介元标, 顾端文宪成, 高忠宪攀龙, 冯恭定从吾, 孟云浦化鲤, 皆不愧曾子所谓士之弘毅者也, 而顾端文志量倍加宏矣, 而年不永, 位未高, 犹昔人所谓伯淳无福, 宋代无福乎 (2) 87!

《明史》的纂修时间漫长, 在没有最终完成的情况下, 增祀明儒于孔庙显然不可能, 康熙二十年 (1681) , 王士祯任国子监祭酒, 曾上疏请以明儒曹端、章懋、蔡清、吕柟、罗洪先增祀孔庙, 疏下部议, 最后康熙帝决定, “俟《明史》告成核定” (3) 88。不否认清代增祀先贤先儒于孔庙开始于康熙五十四年 (1706) , 这一年准以宋臣范仲淹从祀西庑韩愈之次, 但终康熙朝仅此一例。雍正二年 (1724) 有一次空前规模的从祀大典, 清世宗命增复袝饗先贤先儒, 于是廷臣集议, 宜复祀先贤四人, 增祀先贤六人, 复祀先儒二人, 增祀先儒十四人, 共计历代贤儒二十六人。在增祀先儒的十四人中有明儒蔡清、罗钦顺, 这是自清朝开国以来第一次将明儒从祀孔庙, 而蔡、罗二人均为明中期之人 (4) 89。乾隆一朝仅准元儒吴澄复祀 (5) 90, 明儒只有刘宗周、黄道周于乾隆四十一年 (1776) 分别赐谥忠介、忠端。这时理学已成强弩之末, 学术界的思辨风气业已荡然无存, 兴盛一时的所谓“乾嘉汉学”将知识分子引入穷经证古的道路, 嘉庆皇帝继续遵循前朝的思想禁锢政策, 在位期间无崇祀历代先贤先儒之举, 这在康熙以后历朝绝无仅有。纵观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嘉庆五朝, 清廷对明儒从祀孔庙一事慎之又慎。

乾隆四年, 钦定《明史》修成, 遗憾的是这部官修史书没有完全改变一些人对东林及复社的不良看法, 这一点可以从方苞《书杨维斗先生传后》一文中得知, 他说虽然《明史》已成, “惟逐秉谦屏吕、钱之义, 与泾阳之显明臧否, 至今为淫辞所蔽晦”。 (1) 91距崇祯皇帝钦定逆案110多年过去了, 官修《明史》已成, 但对顾宪成等人的偏见仍然未能消除, 这使顾宪成从祀孔庙变得十分渺茫。然而这还不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 起决定作用的是乾隆皇帝对东林书院讲学的彻底否定。


四清高宗对东林讲学的彻底否定


(一) 清高宗的自相矛盾处

乾隆四十三年 (1778) , 清高宗在《钦定四库全书·东林列传》的御题中完全否定了东林讲学的积极意义, 他说:

不能守祖业, 徒以国亡殉节为有光, 有是理乎!即如东林诸人, 始未尝不以正, 其后声势趋附, 互向标榜, 柔杂混淆, 小人得而乘之, 以起党狱, 是开门揖盗者, 本东林之自取, 迄明亡而后已。

又说:

有讲学必有标榜, 有标榜必有门户, 尾大不掉, 必致国破家亡。汉、宋、明, 其殷监也。夫至国破家亡, 黎民受其涂炭者, 不可胜数, 而方以死节殉难者, 多为有光于古, 收讲学之效。则是效也, 徒成其为害。真所谓国家将亡, 必有妖孽而已……陈鼎此书……其邪说背理, 则不可不揭正。 (2) 92

清高宗的御题, 从东林诸人“始未尝不以正”, 直到“国家将亡, 必有妖孽”, 层层偷换概念, 有意颠倒是非。他首先将“不能守祖业”的责任归咎于东林, 这本身就不符合事实。接着又指责东林“徒以亡国殉节为有光”而不及其余, 东林诸人一向躬行实践, 并非“徒以亡国殉节”, 此又大谬。小人“以起党狱”是不错, 但并不是因为柔杂混淆而起党狱, 而是矛头一开始就直指顾、高、杨、左等诸君子, 受迫害的东林党人有几个是趋附之徒?因而所谓“开门揖盗”、“本东林之自取”云云, 乃无稽之谈。讲学“必致国破家亡”, 岂不是说明亡是由于讲学, 具体说是由于东林讲学所致, 如此说来, 齐、宣、崑、浙各党的卑劣行径, 崔、魏阉党的倒行逆施以及温体仁的误国误民又将如何看待?众所周知, 汉、宋两朝的覆亡并非由于讲学所致, 冯从吾在驳斥朱童蒙等人对首善讲学的诋毁时就曾上言:“宋之不竞, 以禁讲之故, 非以讲之故也” (1) 93。“以死节殉难”是由于“收讲学之效”, 这本来是正确的, 但乾隆帝反而说“则是效也, 徒成其为害。真所谓国家将亡, 必有妖孽而已”, 于是以身殉国成了“害”。而“妖孽”所指为何?是东林讲学之人还是魏阉及奸党?语焉含混, 不知所云。

《御制题东林列传》作于乾隆四十三年, 而仅在三年前, 即乾隆四十年 (1775) 十一月, 清高宗遵循顺治皇帝赐谥范景文等二十位殉难明臣之先例 (2) 93, 决定依据《明史》并参以《大清一统志》及各省通志等书, 命大学士九卿等官员祥查集议, 对明季其他“尽节诸臣”一律予以赐谥褒奖。他说:

当时 (顺治朝) 仅徵据传闻, 未暇遍为搜访, 故得邀表章者只有此数。迨久而遗事渐彰……如史可法之支撑残局, 力矢孤忠, 终蹈一死以殉。又如刘宗周、黄道周等之立朝謇谔, 抵觸佥壬, 遭际时艰, 临危受命, 均足称一代完人, 为褒扬所当及。其他或死守城池, 或身殒行阵, 与夫俘擒骈僇, 视死如归者……皆无愧于疾风劲草, 即自尽以全名节, 其心亦并可矜憐。虽福王不过仓促偏安, 唐、桂二王并且流离竄跡, 已不复成其为国, 而诸人茹苦相从, 舍生取义, 各能忠于所事, 亦岂可令其湮没不彰……诸生韦布及不知姓名之流, 并能慷慨轻生者, 亦当令俎豆其乡, 以昭軫慰……良将如刘綎、杜松等皆没于阵……孙承宗、盧象升等之抵拒王师, 身膏原野;而周遇吉、蔡懋德、孙传庭等以闯、献蹂躏, 遇贼亡身, 凛凛犹有生气。搃由明政府不纲, 自万历以至崇祯, 权奸接踵, 阉竪横行, 遂至黑白混淆, 忠良泯灭, 每为之切齿不平。 (3) 94

乾隆四十一年, 大学士舒赫德、于敏中等奉敕将明朝殉节应谥诸臣姓名及事迹勒为一编上呈, 清高宗命名为《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宣付武英殿刊刻颁行“用以垂示久远” (4) 95。该书列明季“仗义死节者”三千六百余人, 分别予以专谥、通谥。通谥又分为“忠烈”、“忠节”、“烈愍”、“节愍”。至于“微官末秩、诸生韦布、及山樵市隐”等姓名无考者, 不能一一议谥, 则并入所在忠义祠 (1) 96。所列殉节者, 各按“封疆殉节”、“甲申殉节”、“福王殉节”、“唐王殉节”、“鲁王殉节”、“桂王殉节”、“寇难殉节”分类。在予谥和褒奖的诸臣中, 东林党人和复社成员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2) 97。清高宗又亲自题诗并作序冠以卷首, 给予殉节诸臣极高的评价:

各能忠于所事, 不可令其淹没不彰。特敕大学士九卿等稽考史书核议, 予谥入祠, 以诏轸慰……夫以明季死事诸臣多至如许, 迥非汉、唐、宋所可及。录而旌之, 亦累朝所未举行, 似亦足以褒显忠贞, 风励臣节。

其诗赞曰:

信史由来贵瘅彰, 胜朝殉节与羶薌。五常万古既云树, 潜德幽光允赖扬。等度早传辽及宋 (宋李若水从钦宗至金营不屈而死, 金人相与言曰:“辽国之亡, 死义者十数, 南朝惟李侍郎一人”) , 后先直邁汉和唐。诸臣泉壤应相庆, 捨死初心久乃償。 (3) 98

三年后, 他不仅将明亡归咎于讲学, 还指责死难之人“不能守祖业, 徒以国亡殉节为有光”, 前后两论, 其意相悖;前论较客观, 后论逻辑混乱。

(二) 价值观的重建

清高宗所谓的“门户”, 即是“朋党”的代称, 他对讲学的看法, 实际上与明末齐、宣、崑、浙及阉党的论调并无不同。为了证明这一点, 现将天启二年 (1622) 九月兵科都给事中朱童蒙所上的奏疏作一对比:

皇祖时有理学之臣顾宪成、郭正域开讲东林, 其初亦以发明圣贤蕴奥, 开示后学, 岂不甚善。逮从游者众, 邪正兼收, 不材之人借名东林之徒以自怜诩甚, 至学士儒生挟之以扞文纲, 冠裳仕进借之以树党援……日积月累, 门户别而墙壁固, 所以朝端之上, 士林之间, 玄黄血战十有余年, 摧残几多善人, 戕伤几许国脉, 皆讲坛之贻害也。近二三年来源流始清, 葛藤俱断, 而门户之说乃始去诸其口, 二臣一旦复为择地建坛, 招朋引类, 况又在皇都之内, 贤否辐辏之处乎, 臣谓今日之人心, 犹昔日之人心;将来今日之讲学, 犹昔日之讲学者也。

据此可知, 清高宗《东林列传》的御题与朱童蒙所言如出一辙, 甚至可以说完全接受了当年阉党的看法。值得注意的是, 当年熹宗在随即所下的圣旨中并没有支持朱童蒙, 甚至还警告言官可能起到的不良作用。他说:“讲学原是教人忠孝, 自祖宗朝未有此禁, 但不可自立门户, 致起争端。邹元标、冯从吾素称忠谠, 岂至徇私招引, 自失生平, 且向来门户亦因言官议论溷淆所至, 各宜省改。” (1) 99显然这时天启皇帝并没有被阉党所控制。两天后邹元标、冯从吾上疏抗辩, 熹宗好言安抚邹元标:“卿绩学真修, 方资表率, 不必介意。”又劝慰冯从吾:“才望素孚, 何必以人言引咎。” (2) 100

然而几道圣旨并没有制止事态的发展, 十月, 工科给事中郭允厚上疏再诋邹元标讲学, 并对其人品进行攻击:

此时熹宗对郭允厚已极表不满, 说:“讲学已有旨, 邹元标忠直, 人所共知, 如何牵扯诋毁?尔每还各修职业, 毋以争辩求胜。” (3) 101鉴于郭允厚所言太过无耻, 叶向高随后上疏揭露他们攻击邹元标的真实目的, 即“二科臣之意似不在讲学, 而在于明岁之考察, 恐元标有所左右其祖, 即允厚疏中亦已自言之”。至于所言张居正“今日之蒙恩”, “前日何用抗疏”?宋室亡国由于讲学以及以讲学为结党等等一派胡言, 叶向高一一给与驳斥。

尽管叶向高的反击十分有力, 却没有扭转事态的发展, 形势反对东林诸臣越来越不利, 正如他在疏中所言“二科臣之疏屡奉内传, 频更票拟, 至谓宋室祸败由于讲学, 谁为此言以告皇上”?“日来言路诸臣条陈甚多”, “世情险怪, 一至于此”。叶向高实际已指出朱童蒙等人的发难属蓄谋已久, 而且正加紧在内廷的活动。随后熹宗的态度逐渐发生变化, 直至同意邹元标、冯从吾等大批正直官员相继去国。

原是朱童蒙、郭允厚等人对讲学的恶意诽谤, 一百年以后, 却被清高宗干脆歪曲为真实的历史事实。而天启二年 (1622) 十月以后的形势发展完全如叶向高所预言的那样:“若逐去元标, 则其它之讲学气节如元标者, 皆不得安其位, 人心必为不平, 纷争又将不了, 门户之祸必与国家相终始。朝廷之上先已自乱, 有何暇问封疆之事哉!” (4) 102叶向高本已预料到的严重后果, 又被乾隆帝索性说成是由东林讲学所造成。通过比较不难看出, 清高宗对东林讲学的批评, 完全退回到明末阉党的立场, 统治者为了加强思想控制, 摧抑社会活跃的政治因素, 不惜再一次混淆黑白, 颠倒是非。关于明末这一重大政治斗争的是非辨证, 复社领袖吴应箕于崇祯时已有论:

东林者, 门户之别名也;门户者, 又朋党之别号。夫小人欲空人国, 必加之以朋党, 于是东林之名最著, 而受祸为独深;要亦何负于人国哉!东林争言真伪;其真者必不负国家, 伪者反至负东林。此实何欤?盖起事至五六十年, 相传多失其实。于是而有伪者, 亦势使然也。今之所为东林者又一变, 往时欲锢之林下者, 今且下及草野。夫盛世岂有党锢之事?何论朝野, 亦辨其真与伪而已矣。 (1) 103

清高宗对东林讲学的看法是清朝统治者公开明确的政治表态, 影响深远, 这使顾宪成从祀孔庙已经成为不可能。遵循这一评价标准, 这一时期纪昀等撰写的《四库全书》各书卷首提要以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凡涉及东林讲学及顾、高评价时, 概与清高宗的论述如出一辙。《四库全书·东林列传》原《提要》这样贬低东林诸儒:“非但难语于宋之道学诸儒, 亦未可拟于汉之党锢。而树帜分朋, 干扰时政, 其患卒隐中于国家。足知党论一开, 贻害必有不可胜言者。” (2) 100在《四库全书·泾皋藏稿提要》中这样责备顾宪成:

明末东林声气倾动, 四方君子小人互相搏击, 置君国而争门户, 驯至于宗社沦胥犹蔓延詬争而未已, 春秋责备贤者, 推原祸本, 不能不遗憾于清流宪成其始事者也。 (3) 98

同样, 在稍后完成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东林列传》中, 说东林讲学“声气蔓延, 趋附者几遍天下, 互相标榜, 自立门户, 流品亦遂糅杂”。又说及至魏忠贤乱政之初, “诸人力与搘拄, 未始非谋国之忠。而同类之中, 奸贤先混, 使小人得伺隙而中之, 于是党祸大兴, 一时诛斥殆尽, 籍其名颁示天下。”还说崇祯朝, “权阉既殛, 公论始明”, 而阉党“余孽尚存, 竟思翻案, 议论益纠纷不定。其间奸黠之徒, 见东林复盛, 竞假借以张其锋。水火交争, 彼此报复。君子博虚名以酿实祸, 小人托公论以快私仇。卒至国是日非, 迄明亡而后已”。虽然他们承认东林中“硕士端人, 固所不乏”, 但又强调, “而依草附木者, 实繁有徒。厥后树帜分朋, 干扰时政, 祸患卒隐中于国家。足知聚徒讲学, 其流弊无所不至。虽创始诸人, 未必逆料及此, 而推原祸本, 一二君子不能不任其咎也” (4) 104。再看《四库全书·少墟集提要》, 纪昀等人批评冯从吾与朱童蒙、郭允厚、郭兴治争论首善书院讲学一事“颇为固执”。说:“士大夫自甲科通籍, 于圣贤大意, 不患不知, 顾实践何如耳, 不在乎聚而讲也。”又说:“无故而舍其职司, 呼朋引类, 使其中为君子者, 授人以攻击之间, 为小人者借此为攀附之途。党祸之兴, 未必非贤者开门揖盗也。” (1) 105《四库全书》的编纂者不断深入诠释乾隆帝的“圣”意, 将国家衰亡归罪于讲学, 而作始之人顾宪成与高攀龙难辞其咎, 按照这一逻辑, 顾、高实际上成了导致明朝亡国的历史罪人。

这说明乾隆中后期, 以清高宗为代表的清朝统治者对东林书院讲学及顾宪成等人的看法, 已经和康熙朝有所不同。如此评价标准, 也与清朝官修史书《明史》所体现的褒贬原则大有出入。自此之后, 崇祯帝对顾宪成等人的褒扬又被否定和怀疑所代替, 明末经过拨乱反正而澄清的问题再次变得模糊起来, 这种政治反复扰乱了人们的价值判断, 对当时和后世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顾宪成等东林核心人物在政治上的突出特点是“与天子、宰相争是非” (2) 106, 这也是万历皇帝对他们“深恶”的原因, 而退居林下讲学, 仍然是其在朝政治宿求的延续。乾隆时期, 清朝在全国的统治趋于巩固, 思想文化上的禁锢也随之强化, “与天子、宰相争是非”, 或借书院讲学以“裁量人物, 訾议国政”, 并希望“执政者闻而药之” (3) 107的风气是必须禁止的, 两种价值观的差异显而易见。顺治、康熙时期, 各地“讲学之风, 犹近明季”, 而雍正、乾隆以降, 知识界崇尚朴学, “讲学之风衰”, “书院则转存古学之法, 然所习仅制举文字”而已 (4) 108, 这种变化, 实与清高宗的治国方略相一致。

清廷增祀先儒于文庙自道光以后渐行, 但汉儒、宋儒居多。道光二年 (1822) , 允刘宗周从祀;道光五年 (1825) , 允黄道周从祀;道光六年 (1826) , 允吕坤从祀;道光八年 (1828) , 与东林颇有渊源的孙奇逢被允从祀, 其弟子汤斌已先于道光三年 (1823) 从祀。 (5) 109咸丰十年 (1860) 奏准曹端从祀 (6) 110。同治二年 (1863) 三月准吕柟从祀 (7) 111, 五月准方孝孺从祀 (8) 112, 同治十年 (1871) 准张履祥从祀 (9) 113。光绪元年 (1875) 予陆世仪从祀 (10) 114, 光绪三十四年 (1908) 予顾炎武、王夫之、黄宗羲从祀 (11) 115。以上除汤斌外, 为清初继蔡清、罗钦顺后, 得以从祀文庙之明儒 (12) 116。终清之世, 增祀明儒13人, 顾宪成无缘列入孔子庙廷。

增祀先贤先儒于孔庙, 与国家各个时期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以及内外环境等大势密切相关;选择何人从祀, 往往因素十分复杂, 既非一一较量诸儒学术之高下, 也非完全以功名风节为依据,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 那就是必然反映出统治者的价值取向。吕坤卒于万历四十六年 (1618) , 曹端更早, 宣德九年 (1434) 卒于霍州学正任上, 迄明亡二人均未得赐谥, 更谈不上从祀孔庙;进入清代, 二人地位渐高, 直至荣膺俎豆褒崇之典。

从崇祯二年 (1629) 崇祯帝的《赠官制书》中不难看出, 将顾宪成从祀孔庙实际上不存在什么阻力, 如果崇祯帝有时间行此祀典, 后人对顾宪成的学统地位将不会有太多的争论。崇祯十四年 (1641) 以后, 明王朝大厦将倾, 朝廷已经无暇顾及从祀文庙之事。马世奇为恩师顾宪成写《泾皋藏稿》序文时, 明朝尚未亡国, 他略带遗憾地说“今所需两楹袝祀之典耳”;然而他坚信:“先生文具在, 知必有援河津、新建诸君子例以请者。” (1) 117康熙年间为配合修史, 《顾端文公年谱》的修撰者特意将崇祯皇帝的《赠官制书》全文刻录于开卷第一页, 在其下, 顾枢又结合崇祯十四年礼部开列从祀名单一事做了说明:

先端文一生三奉恩纶, 至是首称道统学宗, 中推孔孟濂洛, 其于圣真嫡系, 正体真功三致意焉, 末更谆谆俎豆褒崇之典。文庙从祀所需者, 廷臣一疏上请耳。十四年礼曹始列公名并嘉靖以前诸儒, 汇请增入两廡。上嫌开列人众, 著候旨行。然追诵制词, 曷敢忘异数也, 敬用謄写, 冠于编年。 (2) 118

在《年谱》卷后, 撰者再次提及从祀一事, 希望“崇儒钜典仍当百世以俟圣人云尔” (3119)

弄明白顾宪成因明亡过早而没有来得及从祀孔庙, 是为了证明崇祯帝及当时朝廷舆论完全承认顾宪成的道统学宗地位, 而并非将东林之人视为党同伐异之群体。顺治、康熙两朝, 《明史》处于纂修过程, 雍正、乾隆时期, 清廷对思想的禁锢逐渐加强, 清高宗罔顾历史事实, 借《四库全书》的编纂, 公开否定了顾、高等人的历史作用, 表明了不同于《明史》的褒贬原则。这不仅使顾宪成从祀孔庙变得完全没有可能, 而且重新确立起来的政治价值观, 更对后世产生了十分不良的影响。


注释


1 [明]顾枢、顾贞观:《顾端文公年谱》卷四《谱后》, 光绪三年重刊泾里宗祠藏板。

2 《明神宗实录》卷四九六, 万历四十年六月甲申条, 台北, 中研院史语所校勘影印本, 1965年, 第9349页。

3 [明]顾枢、顾贞观:《顾端文公年谱》卷四《谱后》。

4 [明]顾枢、顾贞观:《顾端文公年谱》卷四《谱后》。

5 万历《大明会典》卷一○一礼部五十九《丧礼六·恩卹》, 《续修四库全书》第791册,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2年, 第54页。

6 [明]顾枢、顾贞观:《顾端文公年谱》卷四《谱后》。检讨为从七品, 赞善为从六品, 陈献章、罗洪先分别以检讨、赞善谥“文恭”。

7 (1) [明]顾枢、顾贞观:《顾端文公年谱》卷四《谱后》。

8 (2) 《明神宗实录》卷五○三, 万历四十年十二月甲午条, 第9538页。

9 (3) 康熙十四年, 孙奇逢去世后, 河南、河北学者“岁时奉祀百泉书院”, 在他的家乡容城, 则与刘因、杨继盛同祀, 在保定则与孙承宗、鹿善继并祀于学宫 (见方苞著, 刘季高校点:《方苞集》卷八《传·孙徵君传》,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3年, 第214页) , 道光八年被准予从祀文庙。

10 (4) [明]顾枢、顾贞观:《顾端文公年谱》卷四《谱后》。

11 (5) [明]顾枢、顾贞观:《顾端文公年谱》卷四《谱后》。

12 (6) [明]顾枢、顾贞观:《顾端文公年谱》卷四《谱后》。

13 (1) [明]顾枢、顾贞观:《顾端文公年谱》卷四《谱后》。

14 (2) [清]刘宗周:《刘蕺山先生奏疏》卷八《奏疏一·修正学疏》, 《四库禁毁书丛刊》史部第38册, 北京, 北京出版社, 2000年, 第599页。

15 (3) [明]顾枢、顾贞观:《顾端文公年谱》卷四《谱后》。

16 (4) 金坛人于玉立是东林党中的重要的人物, 登万历十一年进士, 二十年七月以刑部员外郎疏陈时政阙失, 言辞甚为激烈。后妖书案起, 力庇郭正域。削籍后, 与东林声气相通, 凡“攻东林者, 率谓玉立遥制朝权, 以是诟病东林” (见[清]佚名:《明季烈臣传》第三册《于玉立传》, 《孤本明代人物小传》, 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印中心影印本, 2003年, 第6册, 第436页) , 顾宪成病逝后, 崑、宣党人加紧报复东林, “归狱于于公玉立, 丁公元荐等” (见刘汋:《刘忠介公年谱》上卷, 《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第58册, 北京, 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1998年, 第193页) , 因而于玉立一度成为东林的“替罪羊”。于玉立居家甚久, 数被推荐, 终不出。“天启初录先朝罪谴诸臣, 玉立已前卒, 赠尚宝卿” (见[清]佚名:《明季烈臣传》第三册《于玉立传》, 《孤本明代人物小传》第6册, 第436页) 。赠官为恩卹之一, 可视为盖棺定论, 表明以往亓诗教等东林政敌对于玉立的不实之词均被推翻。以后魏忠贤又大兴党狱, 于玉立虽然没有被列入《东林党人榜》, 却被列入《东林同志录》和《盗柄东林夥》。于玉立在《盗柄东林夥》中被列在“东林盛”期, 这一部分人被阉党说成是“入主出奴, 渐移国柄” (见《东林别乘》, 1958年广东省中山图书馆据澄海高氏稿本缮印) 。另据《顾端文公年谱》载, 万历四十年八月东林公奠顾宪成, 同年、同社及后学门生于孔兼、钱一本、丁元荐、钱谦益等四十余人入泾拜奠。祭奠的规模并不大, 参与者人数也有限, 然而于玉立却在其中, 足见他与东林的关系非同一般。清代有人辑录明代天顺至南明、永历年间烈臣千余人, 成《明季烈臣传》一书, 将《于玉立传》附于《丁元荐传》下。

17 (1) 《明神宗实录》卷五一三, 万历四十一年十月戊子条, 第9693页。

18 (2) [明]林之盛:《皇明应谥名臣备考录·凡例》, 沈云龙编《元明史料丛编》第10种, 台北, 文海出版社, 1984年, 第1页。

19 (3) [明]陈继儒:《晚香堂集》卷三《序·皇明应谥名臣备考录序》, 《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66册, 第586页。《皇明应谥名臣备考录》成书在万历四十年以后, 天启崇祯两朝所追谥的前朝诸臣, 大都可见于《备考录》中, 故此书并非辑者一人之私议。

20 (1) 《明光宗实录》卷三, 泰昌元年八月丙午条, 第56页。

21 (2) 《明熹宗实录》卷五, 天启元年正月丁亥条, 第244页。

22 (3) 万历三十七年礼部会议题准与谥的二十九人已包括三十一年郭正域所请七人中的伍文定、吴悌、鲁穆、杨继宗、邹智五人 (见鲍应鳌:《明臣谥考》卷下, 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51册,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7年, 第455页) , 五人“未经题谥”, 七人中的杨源“已题未给”谥, 七人中的另一人吏部尚书陈有年初也“已题未给” (见郭正域:《合并黄离草》卷一《奏疏·议谥疏》, 《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3册, 第401页) , 但很快于三十一年先于六人得谥, 赐谥恭介。万历三十七年内阁于三十人每人皆具拟二谥, 待御批, 然“神宗荒怠, 奏章多不批答, 莫知进止, 故两存也” (见纪昀等:《明臣谥考提要》, 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51册, 第417-418页) 。

23 (4) 万历四十五年礼部等衙门所题应谥的四十四人中, 包括三十八年至四十年礼部题准与谥的王汝训、蔡国珍、冯琦、李化龙四人以及刘日宁、郭正域, 王汝训、蔡国珍、冯琦、李化龙也已各拟二谥候旨 (见鲍应鳌:《明臣谥考》卷下, 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51册, 第456页;纪昀等:《明臣谥考提要》, 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51册, 第417-418页;《明神宗实录》卷五五三, 万历四十五年正月乙亥条, 第10440-10441页) 。

24 (5) 《明熹宗实录》卷五, 天启元年正月壬辰条, 第250-251页;《明史》卷六○《礼志十四·赐谥》, 北京, 中华书局标校本, 1974年, 第5册, 第1489页。

25 (6) 据陈继儒《晚香堂集》卷九《传·忠烈张大司马传》载, 张铨于天启元年 (1621) 受命“按辽, 监其军”, 三月清兵破沈阳, 既而辽阳被围, 张铨守城三日, 城陷殉节而死。“流人郑良弼、祖天弼、杜时隆自辽归, 目击其状如此, 抚按核確奏闻, 上悼悯卹录, 赐谥忠烈” (见《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66册, 第662-663页) , 据此可知, 张铨并非于天启元年正月得谥。

26 (1) 邹智为石城所吏目, 不入流, 谥忠介;刘台为巡按御史;正七品, 谥毅思;魏良弼为太常寺少卿, 正四品, 谥忠简;周天佐为户部主事, 正六品, 谥忠愍;杨允绳为户科给事中, 从七品, 谥忠恪;沈鍊为锦衣卫经历, 从七品, 谥忠愍;杨源为钦天监五官监候, 正九品, 谥忠怀;黄鞏为武选司郎中, 正五品, 谥忠裕;杨慎为修撰, 从六品, 谥文宪;周怡为太常寺少卿, 正四品, 谥恭节;莊昶为南京吏部郎中, 正五品, 谥文节;冯应京为湖广按察司佥事, 正五品, 谥恭节;孟秋为尚宝司少卿, 从五品, 谥清宪;张元忭为左谕德, 正五品, 谥文恭;曹端为霍州学正, 不入流, 谥靖修;贺钦为陕西布政司右参议, 从四品, 谥恭靖;马里为光禄寺少卿, 正五品, 谥忠宪;陶望龄为国子监祭酒, 从四品, 谥文简;张铨为巡按御史, 正七品, 谥忠烈 (见陈继儒:《晚香堂集》卷九《传·忠烈张大司马传》, 《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66册, 第663页) ;李梦阳为江西提学副使, 正五品, 谥景文;鲁穆为右佥都御史, 正五品, 谥端毅;杨继宗为右佥都御史, 正四品, 谥贞肃;张朝瑞为鸿胪寺卿, 正四品, 谥靖恪;朱冠为江西佥事, 正五品, 谥恭节 (见孙奇逢:《中州人物考》卷八《补遗·朱恭节冠》, 文源阁《四库全书》第453册, 第161页) ;傅新德为国子监祭酒, 从四品, 谥文恪;张允济为右佥都御史, 正五品, 谥介穆。陈茂烈为监察御史, 正七品, 但所赠谥号不见记载。明代定制, “三品得谥”, 以上获谥官员, 品级最高的为正四品, 尚有不入流者, 均属“破格褒崇”。

27 (2) 《明史稿》卷二○三《郭正域传》, 清敬慎堂刊本。

28 (3) [明]陈继儒:《晚香堂集》卷三《序·皇明应谥名臣备考录序》, 《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66册, 第585页。

29 (4) 万历《大明会典》卷一○一《丧礼六·恩卹》, 《续修四库全书》第791册, 第54页。

30 (5) [清]刘长华:《历代名臣谥法汇考》卷首《弁言十一则》, 《历代名人谥号谥法文献辑刊》第三册, 北京, 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2004年, 第24页。

31 (6) [明]王世贞著, 魏连科点校:《弇山堂别集》卷七○《谥法一·谥法考序》,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年, 第1303页。

32 (7) [明]陈继儒:《晚香堂集》卷三《序·皇明应谥名臣备考录序》, 《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66册, 第586页。

33 (1) [清]陈鼎:《东林列传》卷一三《邹元标赵南星列传》, 清康熙五十年刻本。

34 (2) [明]顾枢、顾贞观:《顾端文公年谱》卷四《谱后》。

35 (3) 《明熹宗实录》卷二三, 天启二年六月甲申条, 第1143页;又见《顾端文公年谱》卷四《谱后》。

36 (4) 《明史》卷六○《礼十四·品官丧礼》, 第5册, 第1490页。

37 (5) 万历《大明会典》卷九九《礼部五十七·丧礼四·品官·择地、祭后土》, 《续修四库全书》第791册, 第32页。

38 (6) 万历《大明会典》卷一○○《礼部五十八·丧礼五·庶人》, 《续修四库全书》第791册, 第46页。

39 (1) 《明史》卷六○《礼志十四·赐谥》, 第5册, 第1488页。

40 (2) [明]虞淳熙:《皇明应谥名臣备考录序》, 见林之盛:《皇明应谥名臣备考录》, 《元明史料丛编》第10种, 第1页。

41 (3) [明]陈继儒:《晚香堂集》卷三《序·皇明应谥名臣备考录序》, 《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66册, 第585页。

42 (4) 王世贞则说:“凡文臣二品而上及勋亲臣, 公必谥, 侯伯之莅军府加保傅必谥, 谥兼美恶;二品以下自卿佐以迨庶僚, 有德行政术亦有谥, 谥则言官请之, 礼部裁之, 有美无恶可也。” (见王世贞著, 魏连科点校:《弇山堂别集》卷七○《谥法一·谥法考序》, 第1304页) 这就是说, 明代的从二品、正三品官员并非必赠谥号, 而是酌情而定。

43 (5) 天一阁藏《明史稿》第四册《魏允贞传》。

44 (6) [明]顾枢、顾贞观:《顾端文公年谱》卷四《谱后》。

45 (1) [明]顾枢、顾贞观:《顾端文公年谱》卷四《谱后》。

46 (2) 《崇祯长编》卷一七, 崇祯二年正月壬申条, 《明实录附录》第八册, 台北, 中研院史语所校勘影印本, 1967年, 第969页。《顾端文公遗书》汇刻于康熙三十七年, 其中收入了三十三年成书的《顾端文公年谱》。光绪三年, 泾里宗祠藏板《顾端文公遗书》重刊行世, 《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及《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所选印的《顾端文公年谱》四卷本, 均为此本。查《崇祯长编》并对照康熙锡山何硕卿刻本《顾端文公年谱》, 可知光绪三年泾里重刊本于“ (崇祯) 二年己巳正月”下漏刻了“山东道御史吴甡奏陈视学要务事”诸字。

47 (3) 《四库全书总目》称浙江巡抚采进《顾端文年谱》二卷本“其书前冠以崇祯二年谕祭文……”此言实误, 非为“谕祭文”, 应为“赠官制书” (见[清]永2) 、纪昀等:《四库全书总目》卷六○·史部十六·传记类存目二《顾端文年谱》, 北京, 中华书局影印本, 1965年, 第543页) 。

48 (1) [明]顾枢、顾贞观:《顾端文公年谱》卷一《谱前》。

49 (2) [明]王圻:《谥法通考》卷一《谥法释义·皇明通用谥法释义》, 《续修四库全书》第826册, 第534页。

50 (3) [宋]苏洵:《谥法》卷一, 《历代名人谥号谥法文献辑刊》第一册, 第8页。苏洵进一步解释:“博闻而无德, 固不得为文;有道德而闻不博, 亦徒可以为德, 而未可以为文也;惟道德博闻而后文。”

51 (1) [明]王圻:《谥法通考》卷一《谥法总纪》, 《续修四库全书》第826册, 第516页。清人龙文彬指出王圻所谓“成、弘以后, 则翰林专谥‘文’, 而他曹不与矣”有误, 举邵宝谥“文庄”、何孟春谥“文简”、王守仁谥“文成”、杨廉谥“文恪”, 皆非翰林, 却谥以“文”;而盛端明谥“榮简”、朱希周谥“恭靖”, 虽官翰林, 却谥不以“文”, 且这六人均于嘉靖间得谥, 故他认为“成、弘应改正、嘉” (见[清]龙文彬:《明会要》卷二○《礼十五凶礼·杂录》, 北京, 中华书局, 1956年, 第338页) 。

52 (2) [清]刘长华:《历代名臣谥法汇考》卷首《弁言十一则》, 《历代名人谥号谥法文献辑刊》第三册, 第23页。

53 (3) 谥“懿文”者有明太祖长子朱标。谥“忠文”者有三人, 王祎, 洪武年谥“文节”, 正统年改;李时勉, 景泰年谥“文毅”, 成化年改;李邦华, 弘光朝追谥。谥“襄文”者有唐顺之, 崇祯朝追谥。另有姜垓、李实、陈元素、韩馨四人私谥“贞文”。 (见[清]刘长华:《历代名臣谥法汇考》卷五《上谥·二字》, 《历代名人谥号谥法文献辑刊》第三册, 第189、190页)

54 (4) 赐“端肃”者有吏部尚书马文升, 刑部尚书赵锦, 户部尚书梁材、葛守礼, 都御史顾佐;赐“端恪”者有赠工部尚书冀鍊, 吏部侍郎何维柏;赐“端简”者有兵部尚书刘采, 刑部尚书郑晓、林云同、毛恺、赵参鲁、副都御史朱裳;赐“端毅”者有吏部尚书王恕, 赠刑部尚书刘玉;赐“端敏”者有兵部尚书胡世宁, 刑部尚书秦金;赐“端襄”者有刑部尚书王之诰;赐“端愍”者有赠兵部尚书商大节;赐“端惠”者有户部尚书雍泰;赐“端洁”者有吏部侍郎杨时乔。明臣中谥号上一字为“文”字, 下一字为“端”字者有王直、周经、吴一鹏、高仪、吴山、陈以勤、王家屏、沈鲤、方从哲以及在弘光朝追谥的刘一燝、焦竑、何如宠。明制, 臣僚未尝官翰林, 谥号上一字难得“文”字, 十二人由甲科入仕后先官翰林, 除周经为侍读, 方从哲为编修后迁国子监祭酒, 焦竑为编修并直讲东宫, 何如宠由庶吉士迁国子监祭酒外, 其余或曾升为侍读、侍讲学士, 或曾掌翰林院事。又据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四六《翰林诸学士表》载, 吴山于嘉靖二十八年以左庶子兼侍读学士, 迁太常卿兼祭酒, 于嘉靖三十五年以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沈鲤于万历十年任侍读学士, 十二年以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而《明史》卷二一六《吴山传》及《明史》卷二一七《沈鲤传》将二人翰林任职多略去不述, 未免有失周全。

55 (5) [宋]郑樵:《通志》卷四六《谥略·谥中》, 《万有文库》本, 上海, 商务印书馆, 1936年, 志第604页。

56 (6) [清]刘长华:《历代名臣谥法汇考》卷一《释解、谥字》、卷五《上谥·二字》, 《历代名人谥号谥法文献辑刊》第三册, 第54、55、191页。

57 (1) [清]《续文献通考》卷四九《学校考·幸学养老》, 《万有文库》本, 考第3239页。

58 (2) [明]顾枢、顾贞观:《顾端文公年谱》卷四《谱后》。

59 (3) 陈献章、胡居仁、王守仁从祀文庙在万历十二年十二月 (见《明史》卷五○《礼四·吉礼四》, 第5册, 第1301页) 。

60 (4) [明]顾枢、顾贞观:《顾端文公年谱》卷四《谱后》。万历三十一年, 御史张邦俊曾“请以吕柟从祀孔庙”, 又举应补谥者十四人, 礼部久议后, 汇题七十四人, 然神宗留中不发 (见《明史》卷六○《礼志十四》, 第5册, 第1489页) 。有明一代, 从祀孔子庙庭仅四人, 即薛瑄、陈献章、胡居仁、王守仁。

61 (5) 《明史》卷二五一《赞语》, 第21册, 第6506页。陆世仪视蒋德璟为支持复社的东林名宿, 云:“福建则黄道周、黄文焕、黄景昉、蒋德璟、刘麟长等。” (见陆世仪:《复社纪略》卷二, 《续修四库全书》第438册, 第511页)

62 (1) [明]王圻:《续文献通考》卷二○六《道统考·翼统先儒六》, 《续修四库全书》第766册, 第111页、第120页。

63 (2) [明]朱长祚:《玉镜新谭·序》, 《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13册, 北京, 书目文献出版社, 1988年, 第689-690页。

64 (3) [清]孙奇逢:《理学宗传·义例》, 《续修四库全书》第514册, 第210页。

65 (1) [清]程启朱:《理学宗传跋》, 见孙奇逢《理学宗传》, 《续修四库全书》第514册, 第720页。

66 (2) [清]孙奇逢:《理学宗传》卷一一《顾端文公》。

67 (3) 见《顾端文公遗书·宗传》。

68 (4) 雍正《东林书院志》卷一三《祀典·官祭缘起·配位缘起》, 《中国历代书院志》第七册, 南京, 江苏教育出版社, 1995年, 第379页。

69 (5) 雍正《东林书院志》卷一一《列传五·孙苏门先生墓志铭》, 《中国历代书院志》第七册, 第353-355页。

70 (6) [清]熊赐履:《学统》卷四二下《附统·按语》, 《续修四库全书》第514册, 第56页。

71 (1) [清]熊赐履:《学统》卷四二下《附统·顾宪成》, 《续修四库全书》第514册, 第53页。

72 (2) [清]熊赐履:《学统》《学统凡例》, 《续修四库全书》第513册, 第379页。

73 (3) 雍正《东林书院志》卷一一《列传五·熊祈公先生传》, 《中国历代书院志》第七册, 第351页。

74 (4) 雍正《东林书院志》卷一二《列传六·熊敬修先生传》, 《中国历代书院志》第七册, 第362页。

75 (5) 《清史稿》卷四八○《高愈传》, 北京, 中华书局标校本, 1977年, 第13114页。

76 (6) 雍正《东林书院志》卷一五《文翰一·记·重修东林书院记》, 《中国历代书院志》第七册, 第406页。

77 (7) 雍正《东林书院志》卷一二《列传六·熊敬修先生传》, 《中国历代书院志》第七册, 第362页。

78 (8) 雍正《东林书院志》卷一三《祀典·官祭缘起·配位缘起》, 《中国历代书院志》第七册, 第380页。

79 (1) [清]秦松龄:《年谱后序》, 见顾枢、顾贞观《顾端文公年谱》。秦松龄登顺治十二年进士, 初入翰林院, 官检讨, 后罢归。康熙十八年, 秦松龄应博学鸿儒试, 与汤斌、汪琬、倪灿、尤侗、朱彝尊、毛奇龄等五十人俱授翰林官, 入史馆纂修《明史》 (见秦瀛:《己未词科录》卷一《纪事》, 光绪刻本) 。

80 (2) [清]张纯修:《小心斋札记序》, 见顾宪成《顾端文公遗书》。

81 (3) [清]方苞著, 刘季高校点:《方苞集》卷五《书后题跋·书杨维斗先生传后》,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3年, 第120页。

82 (4) 《明史稿》卷二一六《顾宪成传》;《明史》卷二三一《顾宪成传》, 第6033页。

83 (1) [清]方苞著, 刘季高校点:《方苞集》卷五《书后题跋·书杨维斗先生传后》, 第120-121页。

84 (2) [清]张夏:《年谱书后》, 见顾枢、顾贞观《顾端文公年谱》。

85 (3) [清]胡献徵:《顾端文公年谱序》, 见顾枢、顾贞观《顾端文公年谱》。

86 (1) [清]汤斌:《汤潜庵先生分纂明史稿·明史凡例议》, 康熙刊本。汤斌受业于明末北清流孙奇逢门下, 常将东林先贤及东林后人以“吾党”相称, 抚吴二年期间, 重修东林书院, 谒周顺昌祠, 又曾三至东林。康熙二十五年汤斌以礼部尚书内招北上, 曾驻节东林书院, 此为最隆重的一次拜礼。《东林书院志》卷二一《轶事一·东林轶事》这样记述:“ (汤斌) 先谒道南祠, 悬‘伊洛正宗’匾额, 香案设供, 行四拜礼。旋登讲堂, 拜燕居庙, 坐再得草庐。是时官僚云集, 府厅县学及远近绅士皆来观礼。侍讲席者首引‘大哉圣人之道’一章, 次引《尚书》全部大旨。讲毕, 先生乃徐申其说讲。”汤斌对东林先贤的崇敬于此可窥全豹。康熙二十六年, 经当地巡抚、县令的批允, 孙绎武等将汤斌从祀东林书院道南祠先儒配位, 雍正十一年刊刻的《东林书院志》将汤斌的墓志铭列入《列传》之中 (见雍正《东林书院志》卷一三《祀典·官祭缘起》、卷一二《列传六·汤潜庵先生墓志铭》, 《中国历代书院志》第七册, 第380、360页) 。

87 (2) [清]徐乾学:《憺园文集》卷一四《修史条议》, 《续修四库全书》第1412册, 第491-492页。

88 (3) [清]黄宗羲:《南雷文定》前集卷四《移史馆论不宜立理学传书》, 四部备要本。

89 (4) [清]汪由敦:《松泉文集》卷二○《说、杂记·史裁蠡说》, 乾隆刊本。

90 (5) [清]陆奎勋:《陆堂文集》卷一一《书·与同馆论明史书》, 《四库全书存目丛刊》集部270册, 济南, 齐鲁书社, 1997年, 第653页。

91 (1) [清]王心敬:《丰川续集》卷二三《书答·记朱可亭先生论纂修明史书》, 《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279册, 第567页。

92 (2) [清]王心敬:《丰川续集》卷二三《书答·记朱可亭先生论纂修明史书》, 《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279册, 第560页。

93 (3) 《清史稿》卷二六六《王士祯传》, 第9953页。

94 (4) [清]文庆等:《国子监志》卷七《庙志七·祀位图说》, 《续修四库全书》第751册, 第508页。

95 (5) [清]崑岡等修、刘启端等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四三六《礼部·中祀·先师庙制》, 《续修四库全书》第804册, 第833页。

96 (1) [清]方苞著, 刘季高校点:《方苞集》卷五《书后题跋·书杨维斗先生传后》, 第122页。

97 (2) [清]高宗:《御制题东林列传》, 见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58册, 第173-174页。

98 (1) [清]陈鼎:《东林列传》卷一三《冯从吾传》。

99 (2) 顺治九年 (1652) 清世祖表彰赐谥的崇祯朝死国难者为范景文、倪元璐、李邦华、王家彦、孟兆祥、孟章明 (孟兆祥之子) 、施邦矅、凌义渠、吴麟徵、周凤翔、马世奇、刘理顺、汪伟、吴甘来、王章、陈良谟、申佳胤、许直、成德、金铉 (见[清]陆奎勋:《陆堂文集》卷一三《明史拟传·范景文传》, 《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270册, 第670页) , 二十人全为东林党人, 其中王章、马世奇又为复社成员。又据陈鼎《东林列传》载, 李邦华、金铉、施邦矅、凌义渠、吴甘来、王章、孟兆祥、申佳胤生前或追随东林先贤讲学, 或热衷于讲学;其中汪伟、王家彦、吴麟征、孟兆祥、刘理顺、吴甘来、王章、许直、成德、陈良谟十人, 生前皆被温体仁、杨维垣列入《雷平》、《蝇蚋》二录之中, 杨氏复于录中大书:“此东林之余孽也, 不去之, 何以清朝廷!” (见陈鼎:《东林列传》卷九《赵譔陈良谟陈纯徳俞志虞彭管顾铉合传》)

100 (3) [清]舒赫德、于敏中等:《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上谕》, 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56册, 第394-395页。

101 (4) 《清高宗实录》卷一○○二, 乾隆四十一年二月庚戌条, 北京, 中华书局影印本, 1986年, 第418页。

102 (1) [清]永2) 、纪昀等:《四库全书总目》卷五八·史部十四·传记类二《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第526页。

103 (2) 清道光十二年, 复社后人吴山嘉对其高伯祖吴《复社姓氏录》重加考证, 博采广按, 成《复社姓氏传略》十卷, 列一千二百余人。吴山嘉在《例言》中说:“明末殉难之臣, 自范景文以下二十人易名赐祭, 社中如王章、马世奇并沐恩施焉……读《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社中人得邀予专谥、通谥以及入祀所在忠义祠者复若干人。”因而石韫玉作《序》曰:“是编之传, 多本之《殉节录》, 岂清流白马之事所可同类而并论之耶!” (见[清]吴山嘉:《复社姓氏传略》, 《明代传记丛刊》第7册, 台北, 明文书局, 1991年, 第40-41页、第27页) 由此可知, 时隔五十六年, 吴山嘉为阐发前哲而重编《复社姓氏传略》, 实与《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有直接的关系, 为表明这一点, 吴山嘉特意将清高宗《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御制诗》并《序》再次刻录于卷首。清高宗的《御制诗》及《序》影响不可谓不小, 自乾隆四十一年以后, 凡刊刻明末死节予谥者之文集, 无不将乾隆帝的《御制诗》并《序》冠于卷首, 如陈子龙之《陈忠裕公文集》, 黄道周之《黄漳浦集》等等。

104 (3) [清]舒赫德、于敏中等:《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御制题胜朝殉节诸臣录》, 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56册, 第393-394页。《御制诗》第三联中的注释为清高宗本人所加。

105 (1) 《明熹宗实录》卷二六, 天启二年九月庚子条, 第1302-1303页。

106 (2) 《明熹宗实录》卷二六, 天启二年九月壬寅条, 第1308页。

107 (3) 《明熹宗实录》卷二七, 天启二年十月丁卯条, 第1344-1345页。

108 (4) [明]叶向高:《续纶扉奏草》卷六《留邹都御史疏》, 《四库禁毁书丛刊》史部第37册, 第558页。

109 (1) [明]吴应箕:《东林本末·序》, 贵池先哲遗书本。

110 (2) [清]纪昀等:《东林列传提要》, 见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58册, 第174页。

111 (3) [清]纪昀等:《东林列传提要》, 见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9册, 第1页。纪昀等《四库全书·泾皋藏稿提要》作于乾隆四十二年八月。

112 (4) [清]永2) 、纪昀等:《四库全书总目》卷五八·史部十四·传记类二《东林列传》, 第527页。乾隆三十八年, 《四库全书》开馆, 同年五月决定先编纂《四库全书总目》, 四十六年二月《总目》初稿完成, 四十七年七月进呈清高宗御览。

113 (1) [清]纪昀等:《少墟集提要》, 见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93册, 第2页。

114 (2) [清]孙奇逢:《理学宗传》卷一一《顾端文公》, 《续修四库全书》第514册, 第386页。

115 (3) [清]黄宗羲:《明儒学案》卷五八《东林学案一·端文顾泾阳先生宪成》, 光绪十四年刊本。

116 (4) 柳诒徵:《江苏书院志初稿》, 《中国历代书院志》第一册, 第36、40页。

117 (5) [清]文庆等: (道光) 《国子监志》卷六《庙志六·祀位图说》、卷七《庙志七·祀位图说》, 《续修四库全书》第751册, 第504、507页。

118 (6) 《清文宗实录》卷三一五, 咸丰十年夏四月丙寅条, 第631页。

119 (7) 《清穆宗实录》卷六一, 同治二年三月乙丑条, 第198页。

120 (8) 《清穆宗实录》卷六八, 同治二年五月丁卯条, 第370页。

121 (9) 《清穆宗实录》卷三二六, 同治十年十二月壬申条, 第307页。

122 (10) [清]崑岡等修、刘启端等纂:《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四三六《礼部·中祀·先师庙制》, 《续修四库全书》, 第804册, 第836页。

123 (11) 《清德宗实录》卷五九六, 光绪三十四年九月甲申条, 第873页。

124 (12) 为便于比较, 笔者将生于明代, 又不仕新朝的孙奇逢、张履祥、陆世仪、顾炎武、王夫之、黄宗羲姑且视为明儒, 汤斌虽生于天启七年 (1627) , 却在顺治九年中进士, 与以上“明遗民”有别。

125 (1) [明]马世奇:《泾皋藏稿原序》, 见顾宪成《顾端文公遗书》。

126 (2) [明]顾枢、顾贞观:《顾端文公年谱》卷一《谱前》。

127 (3) [明]顾枢、顾贞观:《顾端文公年谱》卷一《谱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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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国史研究 Journal of Chinese Historical Studies 2010年0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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