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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证据皆表明,农村并没有比城镇更利于西方宗教的生长和发展,农村信仰西方宗教的人口比重并不比城镇更高,也不存在数量更多的西方宗教信徒。而且,无论城乡,西方宗教信徒都是人口中绝对的少数群体。在发展趋势上,无论从截面变化还是从追踪变化上看,虽然信徒比重在近期仍有所增长,但并没有证据表明西方宗教信徒在农村的增长势头比城镇更强劲,相反,城镇的西方宗教信徒净增长还要高于农村。
不仅在信徒比重和规模上西方宗教在农村的发展并没有高于城镇,而且从宗教生活的特征上看,也没有明显的证据表明西方宗教在农村比城镇更活跃,或者农村信徒对信仰的重视度比城镇信徒更高。
在宗教实践活跃度上,城镇的西方宗教信徒比农村的西方宗教信徒更活跃。图6显示,在完全不活跃一端,城镇不活跃信徒的比重(12.9%)显著低于农村(23.8%);在活跃的另一端,符合每周做礼拜一次以上的活跃西方宗教信徒的比重在城镇(63%)也要显著高于农村(51.8%)。
从宗教实践活跃度的变化来看,也无证据表明近年来农村人越来越热衷于宗教活动。CFPS追踪了西方宗教信徒从2014年到2016年间宗教实践的变化。⑩按宗教实践的变化,我们将城乡西方宗教信徒各分为三类人:实践增加者、实践减少者和实践不变者。经比较发现,城镇信徒做礼拜频率增加者的百分比(19.1%)略大于农村(15.2%),而实践减少者的百分比(36.1%)略小于农村(37.8%),这进一步肯定了城镇信徒的宗教实践活跃度要高于农村信徒。据此,我们很难认为农村西方宗教信徒更热衷于宗教实践,而且也无证据表明农村信徒比城镇信徒越来越热衷于做礼拜。相反,CFPS数据表明,城镇西方宗教信徒的实践活跃度要高于农村信徒。
从观念的维度上,我们比较了城乡信徒对宗教重视程度的差异。图7显示,城镇信徒选择宗教“很重要”及“有点重要”的比重都略高于农村,而选择宗教“不重要”的比重则低于农村。由此可见,农村西方宗教信徒并没有比城镇的信徒更重视自己的信仰,反而是城镇信徒体现出来的对宗教重视程度更高。
不过,在组织化的维度上,农村西方宗教的组织化水平(56.0%)要略高于城镇(51.9%),但这一比例上的城乡差异在统计上并不显著。
总的来说,通过上述对西方宗教信徒规模及其近期增长、宗教实践频率及其变动、对宗教重视程度、宗教组织化水平等多方位的城乡比较,我们认为,农村西方宗教的发展既不比城镇水平更高,也没有比城镇速度更快,且不比城镇更活跃。因此,即便真的存在“西方宗教热”,我们也很难得出“西方宗教热”出现在农村而不是城镇的结论。
四、农村信教状况的南北比较:以河南和广东为例
我国宗教的分布具有区域性的特点,接下来本文将比较我国南北地区农村宗教的发展差异。在CFPS中,广东与河南是两个具有省级独立代表性的子总体,我们以这两省作为南北方的代表,分析农村宗教发展的区域差异。我们的数据表明,宗教的发展在不同地域的农村之间存在极大的差别,从广东与河南的比较可见一斑。
首先,在信徒比重以及信仰构成上,广东和河南农村的宗教与全国总体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图8显示,广东农村的传统宗教信徒占农村人口比重为16.6%,远高于河南的7.5%,西方宗教的状况则相反,广东仅有0.5%的农村人口信仰西方宗教,远低于河南的8.1%,经统计检验,两省上述差异显著。11若进一步分析两省农村的宗教构成,广东农村信徒是以传统宗教信徒占绝对主导(95.7%),河南农村则是西方宗教信徒与传统宗教信徒平分秋色,分别占50.9%和47.4%。总的来说,广东农村的传统宗教信徒比重、河南农村的西方宗教信徒比重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宗教构成的差别也影响了不同地域可见的宗教实践活跃度。图9显示,在西方宗教实践上,两地的活跃信徒比重相差无几,广东农村的完全不活跃信徒比重(33.4%)高于河南(19.1%),但可能由于广东的西方宗教信徒数量较少,上述差异在统计上不显著。我们也可以理解为,虽然广东农村西方宗教信徒占比很小,而河南该比例较高,但两地西方宗教的实践活跃度是相似的。在传统宗教方面,广东农村的活跃信徒比重(63.9%)高于河南(53.8%),而完全不活跃信徒比重(2.4%)则显著比河南更低(9.0%)。这表明,广东农村的传统宗教信徒的实践活跃度可能更高一些。
在组织化水平上,广东和河南农村的宗教组织发展也有很大差异。如图10所示,广东农村宗教组织成员仅占农村总人口的0.4%,而河南农村宗教组织化程度则显著较高(4.1%),但这很可能是由宗教构成不同所导致的。我们看到,两地的传统宗教组织化程度都不高,而西方宗教组织化程度都较高,由于广东农村以传统宗教为主,河南农村以西方宗教居多,因此可以认为两地宗教组织化水平的差异主要来自宗教构成的不同。
总之,若以广东和河南粗略代表南方、北方农村宗教发展的兴盛之地,我国南方农村宗教的特点是传统宗教占主导地位,而北方农村宗教的特点是西方宗教呈兴起之势,这与修远报告的一些描述较为一致。但需要指出的是,河南农村西方宗教的发展远高于全国农村的平均水平,如果仅以河南农村为例将“农村西方宗教热”的结论推广至全国农村,则无论是从方法上还是从事实上都是不正确的。当然,就西方宗教在北方农村的发展比南方兴盛这一点,其具体原因和区域内部差异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五、讨论与结论
在过去二十年里,学界对“农村西方宗教热”有过诸多探讨,或是探索引发这一现象的原因,或是推测这一现象的后果。无论是哪种取向,这些研究都隐含“农村西方宗教热”是无须加以确认之事实的结论。但本文认为,“农村西方宗教热”的说法本身需要斟酌。实际上,“宗教热”本身是相对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宗教凋敝而言的。改革开放后,带有极左色彩的宗教政策被纠正,宗教活动开始恢复正常。若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算起,我国宗教信徒的人口比重并没有太大的提升。“宗教热”的提法往往意味着宗教的发展有些过度,需要降降温。但到目前为止,多个权威抽样调查表明,我国声称有宗教信仰的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仅为百分之十几,宗教在我国仍然处于相对边缘的位置。只不过相较于从前宗教一度在社会生活中销声匿迹,现在它的能见度确实有所提高,因而“宗教热”的提法是否严谨值得探讨。
“农村西方宗教热”的说法认为,以基督教为代表的西方宗教在我国农村的发展超越了传统宗教,以至于在农村出现了一教独大的局面。诚然,改革开放以来基督教在我国发展迅猛,根据“19号文件”、第二次“宗教白皮书”和最新的研究,我国基督教徒人数从1982年的三百万人增长到2018年的近四千万人。但是,基督教的发展有地域上的差异。在局部地区如河南农村,它已经成为第一大宗教,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就规模而言,其发展仍远不如传统宗教。那些认为西方宗教在农村已经一教独大的观点显然有以偏概全的嫌疑,而且即使在河南农村,西方宗教与传统宗教的规模也相差无几。造成“西方宗教在农村更热”这种认知偏差的原因或许是西方宗教比传统宗教在农村更为“可见”,而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两类宗教的管理制度、组织方式和习俗特点的固有差异所致。
“农村西方宗教热”的说法还暗示了农村的社会环境相较于城镇更有利于西方宗教的发展,但本文的数据分析并不支持这一观点。通过对比城乡之间信徒规模及其近期增长、宗教实践频率及其变动、宗教组织化程度和对宗教的重视程度,我们可以看到西方宗教在农村的发展既没有比城镇水平更高,也没有比城镇速度更快。在西方宗教信徒的净增长等方面,城镇甚至还要高于农村。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推进,西方宗教在城镇的发展反而更值得关注和研究。
综上所述,有关“农村西方宗教热”的提法有待商榷。首先,宗教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依然处于边缘地位。其次,尽管西方宗教的主要代表——基督教过去四十年里在中国发展迅猛,但是整体而言还是弱于传统宗教。所谓“西方宗教在农村地区一教独大”的认识完全不符合事实。西方宗教在农村的发展也并没有比在城镇更兴盛。简言之,“农村西方宗教更热”的说法,与其说是一个事实,不如说是一个迷思。
*本文的写作受到共青团中央“当代农村青少年信教情况研究”课题的资助。
【注释】
①董磊明、杨华:《西方宗教在中国农村的传播现状》,修远基金会网站,http://www.xiuyuan.org/yjbgshow.asp?id=81,2019年5月25日访问。
②梁家麟:《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农村教会》,香港建道神学院,1999年,第216—224页;段琦:《宗教生态失衡与中国基督教的发展》,载马虎成(主编):《当代中国民族宗教问题研究》第4集,兰州:甘肃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第137—149页;牟钟鉴:《基督教与中国宗教文化生态问题的思考》,载马虎成(主编):《当代中国民族宗教问题研究》第4集,第18—29页。
③陈进国(执笔):《本土情怀与全球视野——赣、湘、云三省基督教现状调查报告》,载金泽、段永辉(主编):《中国宗教报告(2009)》,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230—264页;陈进国:《传统复兴与信仰自觉——中国民间信仰的新世纪观察》,载金泽、段永辉(主编):《中国宗教报告(2010)》: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152—189页。
④杨华:《地下基督教为何在农村蔓延》,载《中国乡村发现》2014年第4期,第178—183页;刘锐、阳云云、王海娟:《苏北农村教会的田野调查》,载《文化纵横》2014年第5期,第48—53页。
⑤若希望进一步了解本文的数据以及分析过程,可致信作者,电子邮箱:chunnizhang@pku.edu.cn。
⑥卢云峰、吴越、张春泥:《中国到底有多少基督徒?——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的估计》,载《开放时代》2019年第1期,第165—178页。
⑦关于选择该数据来研究中国宗教的优势,进一步的阐述可参见卢云峰、张春泥:《当代中国基督教现状管窥:基于CGSS和CFPS调查数据》,载《世界宗教文化》2016年第1期,第34—46页;张春泥、卢云峰:《如何在社会调查中更好地测量中国人的宗教信仰?》,载《社会》2018年第5期,第126—157页。
⑧我们采用了定序logistic模型来进行统计检验,以宗教重要性作为因变量,以宗教类型为自变量(以传统宗教为参照类),根据宗教类型虚拟变量的效应来检验是否在总体中存在显著的西方宗教与传统宗教的差异。下文涉及定序层次因变量的统计检验方法与此类似。本文进行统计检验时采用的显著性水平均为0.05。
⑨我们采用了二分logistic回归模型来进行统计检验,以是否信教作为因变量,以城乡为自变量(以农村为参照类),根据城乡虚拟变量的效应来检验是否在总体中存在显著的城乡差异。下文的统计检验方法与此类似。
⑩2014年和2016年对宗教实践的测量方式一致,2012年则采用另外的方式,因此仅比较2014年到2016年的变化。
11我们采用了二分logistic回归模型来进行统计检验,以是否信教作为因变量,以省份为自变量(以广东为参照类),根据该虚拟变量的效应的统计显著性来检验是否在河南和广东存在信仰的差异。下文涉及河南与广东比较的检验方法与此类似。
【作者简介】 吴越:北京大学社会学系(Wu Yue,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Peking University)
张春泥:北京大学社会学系(Zhang Chunni,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Peking University)
卢云峰:北京大学社会学系(Lu Yunfeng,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Peking University)
本文责编:陈冬冬 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天益学术 > 哲学 > 宗教学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121658.html 文章来源:《开放时代》202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