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森:法治从自个做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492 次 更新时间:2008-09-10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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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森 (进入专栏)  

2005年春节刚过,长三角地区接连几天大雪。节前,我参加了在日本早稻田大学举行的一个国际会议,并在除夕前一天从东京飞回上海,又风风火火地从上海赶到浙江上虞家里。一连几天大雪,冰天雪地,自家小楼二楼三面有窗的卧房,可真像个大冰箱!江南的房子没暖气,冬天常常觉得湿冷湿冷,在那几天厚雪覆盖下小楼的宽大房间里,更好象觉得冷到骨髓。外边大雪纷纷扬扬,室内冷若冰窟,一架新买的小电暖炉,像烛光似地躲一个角落里摇头晃脑,根本无济于事。就在那几天的寒冬里,别说出来走几步都怕寒风削脸,就连在自个房间里坐起来,俯在写字台上敲“笔记本”的键,都觉伸不出手指来。百般无奈,只有蜷曲在被窝中看电视。一晚,在我木纳地望着电视屏的当儿,一则浙江地方台的电视新闻,重重地敲击了我的心灵,使我如梦初醒:现在浙江的农民们,可不得了!他们的法治民主意识,正在自我觉醒!

记得那则新闻是这样报道的:就在那几天的大雪天里,在浙江某县的一个小镇(详细名字我现在记不起来了),一个刚结婚不久小媳妇在冰雪路上骑自行车,当她要过一条沿街小河的横桥时,不幸因冰雪路滑,连人带车栽到桥边河床的水泥地上摔死了。这位小媳妇的丈夫,悲哀无计,状告了当地镇政府。他起诉当地镇政府的理由是,作为地方的“服务官”(现在好像已经不再是“父母官”了!因为时下的“官长们”大多要靠老百姓们纳各种税或费来发工资),镇政府为什么没在桥边小河沿岸修建起“护河”栏杆?这桩官司后来打赢没打赢,我没跟踪观察,因而结果并不知道,但这事却使我即时想起了几年前在澳大利亚电视新闻中报道的一桩同类案件。

到过澳大利亚悉尼的人大都会知道,在漂亮的悉尼歌剧院隔海相对的东北角,有个著名的富人区,叫“Mainly”。这“门利”,不但有澳大利亚——甚至世界——闻名的海滩,而且在海滩的南端,还有一片风景特漂亮的悬崖峭壁。这则新闻案件,大致就发生在这一代沿海峭壁的一块悬崖上。

海边悬崖,风景如画,自不乏游人,更常常有一些澳洲本地的勇敢的小伙子们来此扎猛子跳水。平时,悬崖下水深浪急,在这里跳水,看似非常危险,并没有什么意外发生。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天,门利海岸出现了个大退潮,一桩悲惨之事就在退潮时发生了。海潮大退时,这块悬崖下的海水,自然浅了许多。水浅了,海底的岩石也就自然长高了。海退石长,却仍有一个不知深浅的澳洲勇猛小伙去那处跳水,结果就不得而知了:小伙子一个猛子扎下去,头顶在海水下的坚硬岩石上,一命呜呼了。小伙子出事后,他的父母亦是悲哀无计,随即状告了门利区政府。他们状告门利区政府的理由很简单:“为什么你们没在这片悬崖上树立起一块‘此地扎猛跳水危险!’的警示牌?”按常人的常识、常情和常理来进行推论,当地政府被如此状告,好像甚为冤枉:“你儿子在海水退潮时跳水出事,那是你们的事!那算你们倒霉!与我们何干?再说,我们也不知道那里水多深,你告我们政府人员失职,岂不冤枉?!”

然而,这种常人的常识、常情与常理,可并不就是现在的法律推理逻辑。众人对政府的同情,并没有使门利政府赢得了这场官司。就因为没立一块“此处跳水危险”的警示牌,出事男孩的父母打赢了这场官司。结果,澳洲当地政府赔偿了那男孩父母很大一笔钱。

两桩案例,看来完全类同。所不同的只是,一桩发生在号称实行法治民主政制的市场经济国家里,一桩发生在正在进行着民主法制建设的转型社会中;一桩发生在那多年未变的悉尼海边风景区,一桩发生不断变化着的浙江农村小镇的小河旁。在不同国家、不同种族、不同(城市与乡村)居民中间,发生了同一类案例,且受害家属同样状告了当地政府,这说明了一个什么问题?这似乎表明,中国农村的公民,与西方城市中的公民一样,秉有同样的资格和权利,有着同样的法律诉求,并开始具有同样的法治意识了!这两件类同案件无疑表明,随着市场经济的生成和扩展,澳洲人,中国人,浙江乡下人,澳洲城里人,均是人,均是活着的生命,均有着同样的权利。

今天令我们更为值得深思的是,浙江某镇的那不幸小媳妇的丈夫,可能八九不离十根本不知道几年前发生在澳洲的那桩民告官且打赢了官司的事。如若是这样,问题就出来了:这位浙江农民是如何自发萌生状告当地政府的法律诉求意识的?现在,尽管对此有些难以理解,但这件事却足以说明,随着市场经济的生成,在东方,在西方,在南半球,在北半球,社会同样在进步着。由此我们也可以进一步判断,那种认为生活在中国草根层面的农民和工人兄弟根本就不懂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不知道自个要求法治民主,这完全是像笔者这样一些整天关在自己书斋中苦思冥想的书呆子们的天真错觉!是像在下这样一些根本不懂市场经济运行法则、根本不知社会发展大势、根本不了解当今中国现实的糊涂蛋们的莫大误识!

中国近30年的改革开放,已经把市场经济这尊“神”给请了出来。市场经济来了,中国各阶层的人的法治意识自然会自发觉醒——这是事实,也是社会大势。大势之前,法治民主政制自然会接踵而至,这也是任何人无力回避且无法躲避得了的。如若意识不到这一点,躲避、抗拒这一大势,甚至欲拖拽滚滚向前的历史巨轮,社会是要付出巨额“成本”的。

2006年11月25日凌晨谨识于复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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