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之光:帝国史中的辉格暗影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00 次 更新时间:2019-10-22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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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之光  

让我们将时间向过往追溯一百年。

1919年,就在牛津贝特讲席(Beit Chair of Colonial History)开设之后14年,剑桥维尔·哈莫史华慈帝国与海洋史讲席教授(Vere Harmsworth Professorship of Imperial and Naval History)以及伦敦大学国王学院的罗德帝国史讲席教授(Rhodes Professorship of Imperial History)也相继成立。这三个讲席共同构成了1950年代之前英国帝国史研究的“铁三角”,代表了帝国史研究的最高学术权威。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帝国史诞生于英帝国全球霸权秩序的顶峰。然而吊诡的是,在不足一代之内,这群英帝国史的权威们也目睹了英国乃至欧洲世界政治权威的衰落。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一个以欧洲为核心的“西方”文明叙事被残酷的战争现实打击地支离破碎。

1929年,这批英国帝国史研究的主要学者们开始了一项将持续将近40年的庞大工作——为“大英帝国”著史。这部八卷本《剑桥英帝国史》的首卷主编便是十年前开始担任剑桥维尔·哈莫史华慈讲席教授的约翰·霍兰德·罗斯(John Holland Rose),以及首位罗德讲席教授阿瑟·帕西维尔·牛顿(Arthur Percival Newton)。

就在开编之初,英国的全球秩序已经从“帝国”(empire)走向了“联邦共荣”(commonwealth)。随着《凡尔赛合约》的签订与威尔逊主义的广泛散布,“民族自决”(self-determination)原则更在广大已被19世纪末民族主义浸淫的殖民地与半殖民地政治与知识精英中获得了巨大的市场。如何在这些原本处于英国秩序下的地区推行“自治”,而又不损害“联邦共荣”世界秩序下英国即得的政治与商业利益,成为了一战之后英帝国政治与商业精英们所谋求的一个共同目标,“委任地”制度(mandate system)则是这一时期英国在“联邦共荣”框架下着力推动的核心方案。一系列地处全球贸易交通线核心地位,特别是那些在跨印度洋贸易争夺战中心的、原属于奥斯曼帝国治下的北非、黎凡特(Levant,即今约旦、叙利亚地区)与阿拉伯半岛的广大土地上,出现了许多法律上半独立的“委任地”国家。

而就在《剑桥英帝国史》第三卷“联邦共荣”1959年出版时,这个英国苦心维护的全球贸易霸权秩序也遭到了更为严峻的打击。“联邦共荣”作为一种世界秩序设想也正在极速落幕。在二战结束之后的殖民地半殖民地民族独立运动浪潮中,苏伊士运河——这一联通欧洲与亚洲跨印度洋贸易线的核心关隘——被纳赛尔于1956年宣布收归埃及国有。而英国不惜一战的决心也未得到新崛起的“西方”——美国的支持。原本那些半独立的“委任”国家也在这股浪潮中,相继在法律上成为独立国家。

帝国史始终在追赶帝国政治兴衰的脚步。不过,“倒叙”仅仅表现了帝国史的一个侧面。在整个英国19世纪全球霸权秩序的演变过程中,出现于帝国发展顶峰时期的帝国史叙事,更展现了帝国全球秩序观及其道德叙事与帝国实力政治本身之间的密切关联。同时,它也从另一个侧面将一个知识、知识精英与帝国全球秩序扩张的政治历史关系展现在我们眼前。

让我们重新回到《剑桥英帝国史》。在这部史著中,帝国史的学科发源被追溯至约翰·希里爵士(Sir John Seeley)1881至1882年间于就任剑桥现代史讲席教授期间讲述的《英格兰的扩张》之上。

然而,与希里不同,《剑桥英国史》的编者们并未将战争与军事扩张视为英帝国得以形成的基础。20世纪初的帝国史研究者们更认同将英帝国视为“自然”(organic)生长而非人为“计划”(plan)的产物。换句话说,在这批帝国史研究者们看来,与其将帝国视为一种人为设计的结果,不如视之为类似于斯宾塞式的社会有机生长的体现。他们认为,虽然早期英国海外殖民基本都采用皇家特许公司(licensed company)的形式,但是这些公司的出现也是在“独立个体”(private man)的推动下,自主而非有计划地出现的。这种对贸易利润的渴望及其由贸易带来的繁荣成为了这种帝国叙事的重心。我们更容易从赫尔曼·梅里维尔(Herman Merivale)1839年从亚当·斯密的框架出发,对殖民主义与殖民地进行的分析中找到这种观点的影子。

在这本题为《殖民与殖民地》(Colonization and Colonies)的讲演集中,梅里维尔认为,“贸易”才是理解殖民与殖民秩序的核心。支撑这一核心的基础则是斯宾塞式社会进化论观点。这一观点体现了维多利亚时期将物质发展等同于道德正义的基本态度。在基本承认了西班牙美洲殖民者的“恶习”(vice)之后,梅里维尔话锋一转,指出西班牙殖民者们的冒险与奉献精神,为后来的“和平殖民者”(peaceful colonists)们铺平了道路。毋庸置疑,这些“和平殖民者”主要指的便是后来的英国白人们。贯穿梅里维尔演讲的是一个商业带来繁荣与进步的历史主题。他描绘了从北美洲到西印度群岛再到亚洲菲律宾群岛“繁荣与富强”的殖民地景象。在他看来,这些由欧洲强国(power)所持有(possess)殖民地之所以能够由此发展,全在于几个重要原因。首当其冲的便是“开放的商业”,富饶的自然资源,以及由英国殖民者所“带来”的废除奴隶制度。

与梅里维尔一样,在《剑桥英帝国史》的叙述中,帝国的历史学家们也希望强调帝国的“德性”(virtue)。但与梅里维尔那种发展即正义的视角不同,早期的帝国史研究者们对“德性”的追求层次更加丰富,并呈现出了一种与辉格史观类似的暧昧关系。在他们看来,英格兰的帝国实力(imperial power)基础有四,即英伦三岛的密切统一(unity)、法律(law)、社会制度与机构(institutions)、以及她驾驭海洋的“天性”(sea instinct)。除去最后一点外,对于“统一”、“法律”以及“制度”在帝国史中核心地位的认定,几乎是将一批19世纪初期,受大卫·休谟(David Hume)影响至深的辉格史学家(the new Whig historians)们对英国史的叙述扩展到了对整个英帝国史的阐释中。《剑桥英帝国史》开篇序言的第一句话便直接引用了重要辉格史学家麦考利男爵(Thomas Babington Macaulay)的《英国史》(History of England):

“在英国的早期历史中,没有任何迹象能显出英国日后注定所获得的伟大。” 麦考利男爵的这句话表明了辉格史学的一个基本态度,即英国真正的历史及其伟大的根源开始于光荣革命之后建立起的君主立宪制传统。许多具有代表意义的辉格史(whig history)著作都将光荣革命作为书写英国历史的枢纽。绝大多数的辉格史学家们是19世纪英国议会、政府或者是内阁的成员。作为从19世纪末期便开始遭到历史学家们不断地抨击,并被认为是一种“年代误植”(Anachronism)的历史叙述,辉格史的出发点无疑是希望通过重新编写英国历史的方法,来为当下英国制度以及政治理想做背书。这种有强烈目的论色彩的历史观也被称作为“当下中心主义”(present-centred)的“非历史”书写,并深为不少后来的历史学家们所忌讳。

从方法论上,辉格历史学家们轻视一手资料、重视道德与政治说教、借古论今式的叙史法广受诟病,后来的诸多英国帝国史学者更是积极参与批判英国史书写中的辉格史观倾向。那么,我们是否能够简单地相信,在19世纪末期开始的英国帝国史叙事便是对这种辉格史观的反动呢?

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将眼光投射到被“追授”帝国史鼻祖地位的《英格兰的扩张》。1883年,希里将他1881至1882年间就认剑桥现代史讲席教授的系列讲座结集出版,定题为《英格兰的扩张》(The Expansion of England)。书的开篇,希里便追问历史书写的意义何在。他提出,那种帝王将相起居注式的细碎历史毫无切实目的。这一点的确直接指向辉格史学家们只关心历史中的“行动者”(agency)而忽视历史作为一个动态历程的缺点。希里不满足于辉格史家笔下对英国历史那种溯源式的探究,他强调,如今的英格兰“已经不再是斯图亚特或是都铎时代的英格兰了”。如今的历史必须向前看,必须直面进步与发展的观念,用科学的态度去解释那些更具普遍性、更加实用、“更为伟大的真理”。

希里并不否认辉格历史学家们所描述的英格兰历史中的进步潮流,也未曾像后来的批判者们那样,将矛头对准辉格史中体现出来的进步史观与目的论态度。相反,希里的目的论指向更为宏大,他将眼光对准了未来而非辉格史家们所关心的“当下”。希里更关心人类“文明”的“普遍趋势”(general drift)与“目标”(goal)。同时,更重要的是,希里对“未来”的兴趣成为他连接帝国现实政治发展与“西方文明”历史演变的重要线索。并且,希里对整体历史的关心并未使其淡化民族国家这一认识框架的重要性。相反,他是希望从英格兰这一政治共同体的历史经验中,发掘其更具有普遍意义的“目标”。在这个意义上,希里不满足于辉格史学家们仅将历史局限于“英格兰”这一地理空间之中。他一方面承认,辉格历史学家们关心的自由(liberty)与民主制度(democracy)的确是“英国国家”(the English State)的核心价值与前进方向。但是,另一方面,他又强调,任何对英格兰历史进程及其核心价值观的探求,如果离开了“英格兰向地球上其他国家的扩张”这一基本动力与历史背景的话便一无是处。在希里看来,英国如今的伟大成就是一种历史发展的结果,更是未来文明进步的核心。他直言,“我们种族的(全球)扩散”(the diffusion of our race)与“我们国家的扩张”(the expansion of our state)是解释英国之所以能为伟大的“大不列颠”这一现实的根本基础。而在传统的辉格史叙事中,这两个现象却无从寻迹。

希里强调要跳出对个人事迹的堆砌,从科学的发展动态中去描绘历史的脉络。这里他回应的也是辉格史学家们在叙述英国史时所呈现出的狭隘立场。希里认为,仅仅在英格兰国史的框架内讨论“律法和统治者”的更迭与互动是“机械的”(mechanically)。这种叙史手段根本无法真正呈现出各个历史时段之间的“统一性”(unity)。而事实上,对辉格史学家们来说,通过光荣革命这一关键点来描写英国史、以古论今的手法,其重要任务之一便是强调英国历史中“古今”之间的密切关联。这种对“统一性”的强调构成了辉格历史叙述中的核心目的论导向。辉格史家们格外强调“光荣革命”之前的英国王权与之后的议会权力,以及英格兰国教会,通过光荣革命这一关键事件,完成了“统一”,并造就了之后英国保守主义者眼中的英格兰核心价值观:地方自治与议会民主。辉格史学家们通过他们对光荣革命史的讨论,建立了英国历史中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主体性地位。

《英格兰的扩张》面世于1883年,距离麦考利男爵《英格兰史》(The History of England)出版才35年。此时的英国刚刚结束了祖鲁战争,正式建立起了对南非的殖民统治。一个由加拿大、南非和印度构成的不列颠殖民世界帝国就此形成。

在这个帝国政治的鼎盛时期,希里批判的是辉格史学在一个大时代中的小格局。在希里的叙述里,个体在历史中的意义不仅仅是个人德行的集中表现,更需要被放在一个与国家(State)的关系中去理解。而国家的地位则更被放在一个长时段的西方文明的延续脉络中来体现。相比辉格史家们关心的帝王将相,希里更乐意从(西方)文明的尺度出发,关心诸如牛顿、苏格拉底、柏拉图等这些个体。并从中探求一个与“人类普遍福祉”相关的历史叙事。在希里眼中,辉格史学家们将眼光禁锢在英格兰岛屿上。这种史观无法承载解答“不列颠殖民帝国”未来命运的使命,也无法描述不列颠世界帝国维系诸邦国之间稳定性的纽带。希里不满足于辉格史学家们对“统一性”安于一隅式的解读,他希望在一个英格兰白人向外殖民扩张的历史中,去描述一个“出英格兰记”(English Exodus)既有史诗又饱含宗教意味的故事。希里将这一故事的重心放在了18世纪,并用“路易十四时代”和“拿破仑时代”这两个与英国民族史看似毫无关联的人物作为这段历史时期的标记物。在希里看来,在这个世纪里,英格兰向外扩张、获取殖民地的斗争不但造就了宏伟的英格兰历史,更以一个“出英格兰记”的神圣叙事,将辉格历史中的盎格鲁-萨克逊主体性地位从一个特殊的民族史框架中,提升至了一个全球历史的核心地位。

相比梅里维尔在19世纪中期从经济发展角度阐释的英格兰殖民历史来说,希里成功地将英格兰的“扩张”从一个纯粹的贸易经济命题,转化为一个结合了政治变迁、军事行动,结合了帝国中心与殖民边疆,结合了历史与未来的整体性道德叙事。与其说希里是反辉格史观的,不妨认为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辉格史学家。正是通过他的叙述,辉格史观中体现的强烈价值观与目的论导向才从一个反映了英国“特殊性”的问题意识,转变为了一个具有普遍性的议题。由此,盎格鲁-萨克逊的白人中心主义才真正随着英帝国军事霸权的全球展开,成为一个文化与意识形态意义上的全球性霸权。一个以英国为中心的,对全球当下秩序的梳理,对西方文明历史的收编,以及对人类未来历史发展方向的整体性叙事也在这个过程中诞生。这种通过反辉格史观而建立起的辉格帝国史叙事影响了希里之后的几代英国帝国史学家,成为“帝国史”最核心的问题意识。

从英国“帝国史”的辉格史起源中我们能发现,帝国史视角下编织的世界叙述流露着强烈的盎格鲁-撒克逊白人种族中心主义的意味。我们也不难发现,辉格式的帝国史与英国宪政史之间那种深层次的共性,以及它们对未来强烈的目的论兴趣。它们对传统、当下以及未来,对中心与边缘的整体性理论野心,加上19世纪英国全球殖民扩张的政治进程,无疑共同造就了辉格史学家们所发明的英国“核心价值”以及文明论的全球性影响。

但是,这种从正面书写的“政治神学”叙事仅仅是帝国史的一个面向。如何处理殖民帝国在扩张过程中的罪恶与残暴?希里处理这个问题的方法沿袭了梅里维尔的方法,将眼光放在了废奴运动上。在希里笔下,废除奴隶制度是“自由贸易”发展之后的历史必然。正如梅里维尔一样,希里以北美的独立为界,将英帝国分为两段。在18世纪北美独立之前的英帝国奉行一种“古老的殖民体系”(old colonial system)。这种从“古希腊殖民主义”中继承下来的经验本质上反映了一种“自然体系”(natural system),它就像是植物瓜熟蒂落,果实落地再生根发芽的自然生长一样,通过不断地自我繁衍,将自身的基因广布天下。同时这种旧的殖民体系从未将殖民地视为平等的主体,殖民母国甚至不惜牺牲殖民地,来保障母国的利益。而18世纪末之后的新兴殖民体系才是真正物质与道义上的进步。

希里强调,“我们的殖民帝国”(our colonial Empire)不能与传统的“帝国”(empire)和“殖民”(colonial)概念混为一谈。这个现代的“大不列颠殖民帝国”不是“通过武力将所有不同族群聚拢一道”,而是意在“将各色族群凝聚一体,形成一个统一的民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大英帝国“并非一个帝国,而更像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国家”。希里进一步提出,这种通过海外拓殖,建立更大的“民族国家”的现象在欧洲强国中都曾经出现过。只不过,到了18世纪末期,那些“大法兰西”、“大荷兰”、“大葡萄牙”与“大西班牙”都相继在大国竞争中湮灭。时至如今,只有“大不列颠”得以在这过程中幸存,并不断发展。基于这个现实,希里追问,为什么英格兰可以“无限扩张”?在此,希里跳出了从重商主义角度出发对殖民问题的一般理解。在他看来,如果仅仅将殖民地视为服务母国的“地产”(estate),将殖民地人口视为农奴并不断进行无节制剥削的话,那么殖民地很快就会因为遭到过渡榨取而失去活力。他举出英法在北美殖民地较量的例子。正是因为英格兰与其美洲殖民之间建立起了“平等互惠”的关系,殖民地才能无需母国输血,便能独立战胜法国在北美的势力。换句话说,希里将辉格宪法史学家们对英国地方自治的强烈自信,应用到了对英国与海外殖民地关系的上,强调只有在真正获得了政治上的自主地位之后,一个强大的统一才能够出现。这种在“联邦”(federation)中的国家关系比起处在被征服状态中的国家来说,要更加稳定、更为经济、且能促进共同的繁荣。

那么,为什么获得了自主能力的殖民地不会成为母国新的竞争对手呢?对于这个问题,处于英帝国鼎盛时期的希里似乎并不担心。在他看来,在英第一帝国时期诞生的海外殖民地遵从旧的自然逻辑,是英格兰白人向人口稀少的“无主之地”的扩张。他从一种社会进化论与种族主义文明论的角度出发,将这些建立于18世纪之前的殖民地视为母国的子嗣。殖民地白人们建立起的殖民地国家与母国之间的“种族、宗教与利益共同体”(community of race, community of religion, community of interest)是保证这种“联邦”能够同心同德的基础。至此,在希里笔下一个“联邦共荣”(commonwealth)的“新殖民体系”应运而出。它成为了18世纪北美独立之后,一个新的以英国为中心的世界帝国的标志。希里将之称为“联邦共荣时期”(Commonwealth period),并以此区别于北美独立之前、沿袭了古希腊、且类似于西班牙、荷兰等其他欧洲殖民大国的“旧制度”。废除奴隶制度是这种联邦共荣关系下,保证殖民地国家的活力的重要手段。殖民地白人劳动力不会因为过分被母国压榨而灭绝,并最终被黑奴取代的命运。换句话说,希里通过对英格兰历史的叙述勾勒出了全球联邦共荣未来,其基础无疑就是将19世纪英格兰的资本主义剥削的社会关系复制到全球各个殖民地,并以此来保障母国在全球武力与经济竞争中的绝对霸权。

希里对于帝国发展逻辑及帝国未来走向的普遍性系统描述使其成为后来英国帝国史学家们共同追认的学科鼻祖。在希里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英国帝国史讨论的中心议题都围绕“联邦共荣”的全球秩序而展开。白人至上的种族中心主义(ethnocentric)世界观,在这种全球的差序格局中,从一种斯宾塞式的庸俗进化论演真正成为了一种资本主义全球体系中密不可分的有机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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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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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读书》2019年10月,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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