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进:理念竞争、秩序构建与权力转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07 次 更新时间:2019-09-24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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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进  


内容提要:传统国际关系理论关注的是大国之间的权力竞争而非理念竞争,这一忽视会影响我们对于未来大国权力转移的观察与判断。在今后的“大国无战争”时代,随着霸权战争退出历史舞台,大国的权力转移只能通过和平方式在较长的时间段里完成。崛起国崛起进程的终极目标并非物质性实力的赶超,而是要构建一个自己能够主导的国际秩序。问题在于,崛起在现有国际秩序下可以缩小与守成国的实力差距,但不存在赶超守成国并最终建立新国际秩序的路径,而国际秩序的两个关键性要素国际制度安排和国际主流价值观均与理念有关。因此,未来守成国与崛起国之间的战略竞争很可能演变为 “权力 + 理念”的复合竞争。理念成为战略竞争的内生因素,理念竞争成为权力竞争的伴生现象。当前,守成国与崛起国之间的理念竞争隐然浮现,双方在人类发展道路、经济发展模式、国际贸易理念、国际发展理念、安全合作理念、网络空间秩序理念以及国际关系基本价值观等几方面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在某些方面还展开了或明或暗的竞争。双方在国际制度和观念领域矛盾的增多和竞争的加剧表明,崛起国与守成国进行去理念化的战略竞争是不可能的,理念在战略竞争中将扮 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崛起国与守成国之间必然通过战略竞争而发生权力转移。问题在于,权力转移进程的终点在哪里?战略竞争的目的是什么?国际关系理论通常认为,终点就在崛起国的实力实质性地超越守成国之时,而战略竞争的目的似乎就是权力本身。这一判断有其合理性但并不充分。崛起国与守成国之间的相对权力或者说相对实力差距固然非常重要,但把权力本身当成崛起国与守成国进行战略竞争的唯一目的则有失全面。


本文认为,权力转移进程的终点在于崛起国成功构建出一个以自己为核心的国际秩序。而在1945 年之后的 “大国无战争”的时代,取得构建国际秩序的主导权并不能像 1945年前那样通过霸权战争来完成,崛起国与守成国之间将围绕国际秩序构建问题展开长期而激烈的竞争,这一竞争将呈现“权力+理念”的复合竞争形式。本文将侧重于分析理念竞争,并以中美关系为例,指出其必要性以及可能发生的领域。


一、既有研究的不足


国际关系理论通常认为,权力竞争与理念竞争是两个独立的变量,即理论上存在不包含理念竞争的大国权力竞争,理念是权力竞争的外生变量,即使在分析像冷战这样权力+ 理念的复合竞争现象时,也倾向于把两者单独处理,并观察其对国家行为的影响。


现实主义,特别是结构现实主义把国家原子化,不考虑各国因理念差异而形成的国家间差异,从而构建了一个以权力分配为唯一变量的简约理论体系。由此,结构现实主义认为,美苏间的两极竞争是单纯的权力斗争。受此影响,当代现实主义的主要分支基本上不考虑理念因素对权力斗争的影响。


作为现实主义的一个新兴分支,道义现实主义在权力竞争的框架中引入了道义因素,认为道义对权力会产生两方面影响:一是提高或削弱权力的合法性,二是提高或削弱实力本身。这两方面的影响合起来可以得出一个推论,即由道义定义的政治实力变化可以改变国家间的实力对比。可以说,道义现实主义的理论框架在某种程度上加入了理念因素,这个努力方向是值得本文学习的,但该理论只是隐晦地表明中美未来可能会发生理念竞争,比如两国可能提倡不同的国际主导价值观,而没有从理念竞争的角度出发来阐述中美间的大国战略竞争。


与结构现实主义类似,新自由制度主义在其理论框架中未给理念因素留下相应的位置。该理论实际上抽空了制度背后的政治和理念背景,把制度处理为一个中性的平台。倒是伊肯伯里等自由制度主义者从守成国角度出发,认为霸权国 (守成国)可以利用自己及盟国在二战后缔结的国际制度之网来约束、规制甚至改造崛起国,使其不对西方主导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 (他们称之为宪政秩序)产生破坏性影响。伊肯伯里再次给制度赋予了理念背景,但他似乎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没有什么制度能与西方自由国际主义制度进行竞争,因而也更不可能有什么非西方的政治理论能与自由国际主义媲美。


中国崛起是中国学者理所当然最为关注的国际关系现实问题。然而,中国学者亦多是从权力竞争的角度出发来研究这个问题。孙学峰从避免和缓解崛起困境的角度出发,研究一国成功崛起的步骤和战略,但其理论框架中并不涉及理念问题。杨原从我们处于一个 “大国无战争时代”这个基本判断出发,研究崛起国如何与守成国进行战略竞争,特别是如何提高本国的国际影响力。他认为,未来大国战略竞争的主要内容是中小国家对自己的战略支持,需要用向其提供物质利益和安全保障利益来换取它们的战略支持。杨原显然也不认为理念竞争会成为未来大国战略竞争的主线。李巍从现实制度主义角度出发研究中美经济关系。他认为,中美在国际金融和贸易领域的战略竞争将更多地体现为两种不同制度之间的 “交战”,是两国围绕对国际制度的塑造和控制所展开的竞争。现实制度主义的两大理论来源是现实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这个理论在定义制度时仍然采取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做法,将之处理为一种去理念化的中性介质,认为在背后引导和执行制度之战的其实是权力,因此,制度其实是权力斗争的工具和平台。


二、权力转移进程中的理念竞争


从历史上看,理念竞争在近现代国际关系史上并不鲜见,欧洲宗教战争、拿破仑战争、两次世界大战和美苏冷战等都可以说或多或少地带有理念竞争的色彩。但当前这一次权力转移进程中的理念竞争有两个特殊性。第一,从理论上讲,权力转移及包含在这一进程中的理念竞争问题既可以通过战争方式也可以通过和平方式完成。在1945年以前的 “大国有战争”时代,大国的权力转移可以通过霸权战争在较短的时间段里完成,战争的胜利国可以凭借军事胜利之威迅速地在国际政治、经济和思想领域确立自己的主导地位。但在 1945 年之后,由于核武器的出现和主权规范的深化,世界进入了大国之间难以爆发战争的 “大国无战争”时代。在今后的 “大国无战争”时代,随着霸权战争退出历史舞台,大国的权力转移和理念竞争只能通过和平方式在较长的时间段里完成。因此, “大国无战争”时代是本文的理论前提。第二,冷战时期的美苏意识形态竞争是在一个分裂的世界进行的。美苏两国在1945年之后迅速建立了各自的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体系,社会主义集团和资本主义集团之间只存在少量的交流。而当前这一次权力转移是在全球化背景下进行的,崛起国与守成国在 “一个屋檐”之下长期共处、互相依存,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合作,互动的复杂性与复合性是当年的美苏关系无法比拟的。


权力转移理论是从工业化水平、经济增长、实力对比和霸权战争等角度来阐述大国之间的权力竞争,它并未特别关注权力转移的终点是什么,其研究似乎只到崛起国取得霸权战争的胜利为止。本文认为,权力转移的终点不仅仅是实力超越,经济、军事及社会发达程度等物质性实力的赶超当然非常重要,但如果崛起国不能构建一个以自己为核心的国际秩序,那么物质性实力超越的国际意义就要大打折扣,甚至无法持久,因为成功崛起的国家可能要以高昂的成本来处理全新国际环境下出现的各种问题。因此,一国崛起成功最重要的标志是构建一个以自己为主导的国际秩序。


由于国际秩序、国际格局和国际体系等概念经常存在混用和误用的现象,本文借用阎学通教授对国际秩序及其构成要素的定义。国际秩序是指国家依据国际规范采取非暴力方式解决冲突的状态,其构成要素为国际主流价值观、国际规范和国际制度安排。冷战结束后,国际秩序的基本特征是西方价值观、西方制定的国际规范和国际制度均居于主导地位。一般而言,西方人称这一秩序为自由国际主义秩序。简而言之,自由国际主义的政治支柱是西方自由民主制度和多边主义外交,经济支柱是市场经济、自由贸易和美元主导,军事支柱是美国的军事霸权地位、盟国网络及其用武力维护这一秩序的决心,思想支柱是威尔逊主义及其哲学基础西方自由主义。


每个国家的对外政策都不可避免地受到理念的影响,但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理念对外交政策的影响力强弱有别。当一国成功地把本国的理念推广到整个国际社会时,这种理念就是国际主流价值观。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都要把本国的理念向国际社会推广时,就会形成理念冲突。冷战时期,美苏两大阵营的理念对立达到近代以来的顶峰。冷战后,国际社会中的理念对抗程度大大下降,虽然理念分歧仍不时引发国家间的摩擦与对抗。由于理念是一组原则,因此完全有可能出现两国在一些领域所持的理念原则是一致的,而在另一些领域则是对立的,或者总体上两国属于同一理念阵营,但在具体问题上则有理念原则的对立。


本文的基本逻辑是:现有国际秩序决定了崛起国可以通过发展来有效缩小与守成国的实力差距,但不存在任何赶超守成国并最终建立新国际秩序的路径。本文所谓的权力转移其实是两个层面的过程:一是崛起国在物质性实力方面赶上并超过守成国;二是崛起国使用一套自己的理念改造或新建各类国际组织和国际机制,最终构筑起一个以自己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就第一个层面而言,在现有秩序下,崛起国的物质性实力可以大幅度地接近守成国,但两国实力越接近,崛起国受到的压力就越大,完全追平守成国变得极为困难,而比较大幅度地超越守成国恐怕是不可能的。就第二个层面而言,在现有秩序下,有的制度领域客观上不存在崛起国赶超的路径,有的制度领域守成国会全力封堵甚至封死崛起国赶超的可能路径。因此,崛起国只能另起炉灶,提出一整套有别于现有秩序的主流价值观、发展模式和国际规则,并把这些固化到自己的对外政策和新兴的国际组织、国际机制当中。就两个层面的关系而言,理念竞争相比权力竞争有一定的滞后性。只有当两国物质性实力差距缩小到一定程度后,双方的理念竞争才会逐渐展开,激烈程度逐渐上升。理念与权力具有互补性。一国权力的增加为其展开理念竞争提供了物质基础,而理念则为权力竞争指引方向。理念竞争内生于权力竞争之中。在权力转移进程中,不存在单纯的大国权力竞争,守成国与崛起国的权力竞争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必然会展开理念竞争,从而形成权力 + 理念的复合竞争模式。


总之,本文大胆预言,未来的崛起国与守成国之间的战略竞争将是冷战式的权力+理念竞争。理念提出思想框架和行动指南,形成身份共识,有助于动员国内国际力量,有助于吸引和强化伙伴关系,有助于争夺和占领道义高地。未来的理念斗争主要体现在国际制度领域,分为规则主导权之争和道义制高点之争,前者正在展开,后者未来可能展开。


有人或许以为,如果崛起国转而采用守成国的那套理念,支持现有的国际规范和国际制度,是不是就能实现国际领导权的顺利交接呢?如果回顾一下美英两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关于世界经济秩序及其领导权的激烈争夺,以及20世纪 80 年代中后期美日经济竞争的后果,就知道答案是否定的。


彼时美国和英国属于同一理念阵营,二战时期还是反法西斯阵营的盟国,两国存在非同一般密切的政治、军事和经济关系,但这并不妨碍它们在世界经济领域展开规则之争,而这些规则的背后则体现出两国经济领域理念的对立。从19世纪下半叶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英国一直是世界经济的领导者,其领导权建立在以金本位为基础的英镑主导和自由贸易基础上。一战后,英国实力严重下降,1929年爆发的世界经济大萧条更是重创了英国经济。英国被迫放弃了金本位制和自由贸易原则,转而组建以本国为核心、以英联邦其他成员国及各殖民地为成员的经济同盟,这个同盟的两大制度支柱是帝国特惠制和英镑集团,即以《渥太华协定》为中心的一系列双边和多边支付和贸易协议。由此,英国在二战前比较有效地维护了自己在世界经济领域的领导地位,并且有意在1933 年的伦敦世界经济会议上将此模式推向全球,将尽可能多的国家纳入以英国为核心的贸易体系当中。到二战爆发前,一个以英国为核心并由大量双边经济协议构成的国际贸易体系基本形成。这一体系唯一的漏洞在于美国拒不参加。以1934 年的 《互惠贸易法案》为标志,美国政府打出 “机会均等、平等待遇、无条件最惠国待遇”等大旗,意欲重建自由贸易体系。英美两国对于世界经济领导权的争夺由此开始,最关键的是,双方对于未来世界经济体系的理念是针锋相对的。


到 1945 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这场关于世界经济领导权的争夺已见分晓, 1944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和1945年 《英美财政协定》的签署标志着帝国特惠制和英镑集团的解体,英国黯然退出领导地位。问题在于,美国为什么能大获全胜?是因为它的理念先进,经济总量庞大,还是综合国力更强?当然都不是。笔者认为,最关键的原因是它是二战期间反法西斯同盟的领导国,是战争的结果决定了经济竞争的结果。让我们进行一个反事实推理。如果当年没有爆发二战,如果从一战结束后世界就进入了 “大国无战争”时代,美国能否通过谈判在数年内解决这场领导权之争?答案是否定的。美国也许能在漫长的时间内通过艰苦努力,逐步扩大自己的优势,推广自己的经济理念,但我们无法轻易断定帝国特惠制和英镑集团会自动解体,英国会自愿放弃世界经济的领导权。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日本经济的强势崛起曾一度使美国感到自己的世界经济领导地位有不保之虞。当时的日本在国际贸易领域有出色的表现,在东亚地区形成了以自己为头雁的 “雁阵模式”,而且日元的国际化进程也在顺利展开。然而,日本这一蒸蒸日上的势头在90年代初泡沫经济破灭之后终止,日本经济随即陷入长期低迷直至今日,其对美国的世界经济领导权的威胁不复存在。美国其实是通过金融施压和贸易施压两种手段逐步解除日本的经济威胁的。首先,美国联手其他西方国家迫使日本在1985年签署了《广场协议》,使日元对美元汇率急剧上升。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日本经济的泡沫化。日元升值虽然减少了美国对日贸易逆差,但日本在美国对外贸易逆差总额中所占比重仍居高不下。其次,在汇率调整未能完全奏效的情况下,美国又采取了贸易施压手段,逼迫日本进一步开放市场,并实施经济结构调整。1985年美日两国达成 《市场导向型个别领域协议》,要求日本放松对电器通信、林业产品、医药医疗器械及电子计算机等领域的市场准入标准,扩大日本对上述美国优势产品的进口。1988 年,美国通过 《综合贸易与竞争法》,运用 “超级301 ”条款,使日本所有出口商品都处于美国贸易制裁的风险之中。1989 年,美国认定日本在大型计算机、卫星和林业产品方面封闭市场,再次动用 “超级 301 ”条款进行调查。1992 年克林顿政府上台后,对日本实行了更为严苛的 “结果导向型”贸易政策。


这段时期的美日经济竞争表明,美国不允许任何国家,哪怕是盟国威胁自己的领导权。日本当年只是在经济总量上逼近美国,其实还没有形成独具特色的经济理念,也没有建立以自己为核心的经济圈,更没有向世界推广自己的经济发展模式,因此它对美国的威胁其实要比当年英国对美国的威胁小得多,而且日本还是美国最忠实的盟国之一。即便如此,美国也不允许日本哪怕对自己有一点点威胁,因此,日本想在现有世界经济秩序下大幅分享(甚至取代)美国的领导权是绝无可能的。


三、崛起国赶超守成国的路径并不存在


上文所举美英、美日在世界经济领域争夺的例子意在表明,即使在经济这个以非零和博弈为主的领域,崛起国与守成国对于领导权的争夺也是属于零和博弈,即使竞争双方是同一政治阵营的战略伙伴。而中国作为一个崛起国,与守成国美国既非同一政治阵营的盟友,又有政治体制上的本质差异,经济发展模式也大相径庭,那么,美国能为中国主动开放一条赶超自己的通道吗?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而且也没有哪个守成国会这么做。


(一)国际政治领域客观上不存在赶超路径


二战后,以美国为首的反法西斯同盟国家建立了新的全球性国际组织联合国,以代替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国际联盟。相比于失败的国联,联合国最大的特点是加强了安理会的权威。安理会由美、苏、英、法、中五个常任理事国以及十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美国当年反对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既是因为担心中小国家的反对,也是由于美、英、法属于西方阵营,当时的“中华民国”也是美国的盟国,因此美国在安理会需要投票表决时可以占绝对优势。不过,正是由于苏联的力争,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一事才保留下来。


否决权的存在大大降低了安理会内部的权力分配格局对于常任理事国的意义,因为任何国家建立的投票优势都可能被否决权所抵消。对中国而言,否决权的存在虽然不能使中国主导安理会,但至少也不会使自己陷入权力旁落的窘境。


(二)美国全力封堵中国在国际安全领域的赶超路径


近年来,美国已经感觉到中国军事实力的增长所形成的安全压力。美国采取三种方式来防止中国军事实力的进一步接近。首先是确保美国的国防经费和武器装备的绝对领先地位。但是,随着中国国力的增长,中美在这方面的差距会逐渐缩小。其次,维持并强化军事同盟关系。二战后,美国与全球数十个国家签订有军事同盟条约或建立了密切的军事合作关系。目前,美国与北约盟国的关系非常稳定,并在2009年后通过 “再平衡战略”加强了与亚太盟国之间的关系。与此同时,中国坚持 “结伴不结盟”的外交政策,与全球近 80个国家和地区组织建立了各种形式的伙伴关系。但由于中国不向外国提供安全保护,因此,伙伴关系并不能给中国带来实质性的安全合作。最后,美国以所谓的规则为名限制中国海权的发展。多年来,美国援引国际法中的 “无害通过权”高频次地派军舰和飞机到中国的专属经济区进行抵近侦察。近年来,美国又援引国际法中的 “航行自由权”和 “飞越自由权”不断派军舰和飞机进入中国南海岛屿附近海域,挑战中国对这些岛屿的主权诉求。与此同时,美国不断批评中国 “违反”国际规则,要求中国在各类主权争端中 “遵守”国际规则,比如,要求中国在美国主导的所谓 “基于规则的地区安全体系”下发挥负责任的作用,但绝口不谈是否允许中国参与规则的制定。


(三)美国绝不会放弃世界经济领域的制度性主导权


二战后,美国凭借布雷顿森林体系取得了世界经济的制度性主导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以及 “双挂钩”制度是这一制度性主导权的三根支柱。20 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元经历多次贬值危机。1971 年 12 月,有关国家签署 《史密森协定》 (又称 《华盛顿协定》),美元对黄金贬值,同时美国拒绝向外国中央银行出售黄金, “双挂钩”制度名存实亡。1973 年 2 月,美元进一步贬值,世界各主要货币被迫实行浮动汇率制,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1976年,西方发达国家达成了以浮动汇率合法化、黄金的非货币化等为主要内容的 “牙买加体系”。尽管如此,美国仍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中稳居领导地位。如果说,以前美国是靠三根支柱维护其制度性主导权的话,那么现在美国仍然有两根半支柱可以依靠。这半根支柱就是美元,因为美元继续在国际贸易、金融和投资领域中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没有人否认美元是世界最重要的计价货币、支付手段、投资产品和国际储备货币。


尽管经过改革,中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中的投票权有所上升,但要想达到甚至超过美国的权限是根本不可能的。这不是一个经济实力的问题,而是一个制度性问题。因为这两个组织的章程授予美国绝对的领导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任何修改本协定的建议,需有3/ 5成员国并达到85%的总投票权方可通过,但因为美国拥有16.5% 的投票权,这意味着美国可以否决任何不符合其意愿的修改建议。另外,该条款还规定,对于基金份额的调整需经全体成员国同意。这同样意味着不经美国同意,任何国家都无法提升自己在基金组织中的份额。《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第八条同样规定,对于重大事项需有85%的投票权同意,而美国拥有15.85%的投票权,因此,美国可以否决任何不合己意的重大事项。


(四)西方价值观在国际思想领域占据主导地位


冷战结束后,以自由、平等、民主为核心的西方理念在国际社会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美国学者福山甚至称人类历史已经终结于西方自由民主制度。虽然伊斯兰文明等传统价值观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但它们只能冲击而无法动摇西方理念的主导地位。近年来,西方理念开始受到国际社会越来越多的质疑。这些质疑主要不是因为非西方理念的崛起,而是因为西方国家内部反建制主义的兴起所导致的社会和政治后果。比如,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以来的 “建墙”、 “赶人”、 “退群”、“开战”等反建制主义行为激起了西方世界内部猛烈的批评浪潮。有学者指出,自由主义在世界的主导地位使其内部逐渐滋生出大量的 “政治正确”原则,从而走向极端自由主义,因此,反建制主义的核心是反极端自由主义。由于冷战后的国际秩序建立在自由主义价值观之上,因此,反建制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挑战就不可避免地对现行国际秩序构成冲击。


但是这个问题也要两面看。反建制主义的确是对自由国际主义的国际秩序造成了强烈冲击,但不能表明根基深厚的自由国际主义就缺乏足够的调整能力。另外,反建制主义到底能持续多长时间目前尚不得而知,比如,反建制主义的代表人物特朗普是否能够连任美国总统?就算能当选,在他第二任期结束后还会再有一个反建制主义的总统上台吗?就算是未来自由国际主义在反建制主义的冲击下走向没落,当建制不存在时,反建制主义也会走向衰落,因为这两者是一对矛盾体。届时,国际思想领域可能更加分裂,没有一种理念占据主导地位。


四、隐然浮现的中美理念分歧与理念之争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政府开始强调以国家利益为对外政策的出发点。2009年,中国政府又提出外交工作要提高道义感召力。这表明,中国政府不再把国家利益和理念视为两相对立的事物,而是有所交叉的事物。2013 年,中国政府进一步提出对外政策要坚持正确义利观。由此,理念对中国外交政策的影响力明显上升。当然,外界还看不出理念对中国外交政策形成了系统性的影响,中国政府也没有公开宣称以哪种(或哪几种)理念来指导对外政策。不过,中国和美国之间已经在国际政治、安全、经济和思想等几个领域形成了或明或暗的理念分歧,这些理念分歧在未来有可能发展为理念之争。另外,双方在某些领域已经展开了或有意或无意的理念之争。总的来说,双方的理念分歧是深刻而广泛的,但理念竞争的强度尚还有限。随着双方权力竞争的加剧,中美理念竞争的范围和强度将缓慢增加。


(一)人类发展道路之争


冷战结束以来,西方国家普遍认为,它们的胜利代表着资本主义战胜了共产主义,自由民主战胜了独裁专制。由此,它们进一步认为,只有西方式的自由民主才能定义和指明人类的发展道路,其他思想所指向的道路不是死路就是邪路。“九一一”事件之后,宗教激进主义虽然给西方世界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但伊斯兰世界本身是分裂的,宗教激进主义也并未得到绝大多数伊斯兰国家的支持,最关键的是,没有一个伊斯兰国家具有接近美国国家实力的可能性,因此,宗教激进主义对自由主义的冲击是有限的。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在世界上高高举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这段话是中国共产党首次向世界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可以为人类发展定义和指明一条全新的道路。这是一次对西方世界来说石破天惊的宣示,因为中国完全具备在未来二三十年内无限接近美国国家实力的可能性,这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理念的背后具备强大的物质实力基础。


尽管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12月初举办的 “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宣称中国不 “输入”外国模式,也不 “输出”中国模式,不会要求别国 “复制”中国的做法,但是中国从一个积贫积弱的国家快速成长为一个与美国同一实力量级的国家这一事实,很有可能吸引大批发展中国家学习中国的发展理论和模仿中国的发展道路,这种前景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世界所不愿意看到的。


(二)经济发展模式之争


冷战的结束和苏联社会主义阵营的解体一定程度意味着计划经济相对于市场经济的失败,公有制相对于私有制的失败,因此,西方世界普遍认为,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是最适宜各国经济发展的模式,同时它也是西方式人类发展道路的核心内容之一。西方经济发展模式的 “杰出”范本新自由主义一度大行其道,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推崇的经济发展模式。新自由主义的主要内容是 “三个三”,即 “以 ‘三论’———人性自私论、私有制永恒论和市场万能论为理论基石;以 ‘三反’———反社会主义、反公有制、反国家干预为政治取向;以 ‘三化’———自由化、私有化和市场化为政策主张。”在国内经济政策方面,新自由主义以市场原教旨主义为核心,否定公有制,反对国家干预,主张彻底的自由化、私有化和市场化,并通过 “华盛顿共识”推进经济和政治目标的实现。在国际经济政策方面,新自由主义主张全球自由化,维护西方主导的国际经济秩序,反对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不过,新自由主义的实践虽然对少数国家有一定的成效,但总体效果不佳,特别是给拉美国家和部分苏联东欧国家带来过深重灾难。


与此相对照的是,中国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有效解决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公有制经济与私营经济的结合的理论难题,使中国崛起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早在2004年,已有西方人士注意到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巨大效用与潜力,从而总结出了 “北京共识”,以与 “华盛顿共识”相对照。今天中国的经济比2004年又有了长足的进步,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有了更深刻的理论总结。中国共产党十九大绘就了中国未来30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蓝图。按照此蓝图,中国将在2035年左右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2049年左右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可以想见的是,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主动来学习和借鉴中国经济发展的经验和模式,而这客观上会形成与西方经济发展模式的竞争格局。


(三)国际贸易理念之争


冷战结束以来,国际贸易格局发生很大变化。新兴经济体在国际贸易中的占比不 断 提 高,发 达 国 家 的 占 比 则 不 断 萎 缩。2016 年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WTO )的贸易数据显示,中国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约2.3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而美国的出口总额约为2.19万亿美元,下降为世界第二。


贸易格局的变化带来了中美两国的贸易理念的变化。贸易理论与历史都表明,与正在崛起的大国相比,相对衰落的霸权国对改变国际贸易秩序和采取贸易保护政策有更强的诉求。当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长期停滞不前之后,美国对WTO 的支持力度迅速下降,转而谋求通过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来重构国际贸易秩序。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TPP )被认为是美国重塑国际贸易秩序、重新获得亚太地区贸易秩序主导权的手段。特朗普总统在竞选过程中承诺 “买美国货、雇美国人”。上任后,他在 2017 年 4 月签署一项行政命令,加强联邦政府机构各自 “买美国货”的规定,以兑现其竞选承诺。美国退出 TPP和要求重新谈判北美自贸协定也被认为是美国意图改变国际贸易秩序的一个信号。另外,在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发布的 《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特朗普政府更是把经济问题上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且将矛头直指中国。2018 年 4 月以来,特朗普政府更是数次公开威胁要对中国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并不惜推翻中美就贸易争端问题所达成的共识。美国现政府的所作所为,无不显示出强烈的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信号。


与此同时,中国坚定地支持自由贸易理念,支持世贸组织在国际贸易秩序中的核心作用,同时也认为自己从中获益甚多。2018 年 6 月 28 日,中国政府发表 《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白皮书。该文件指出:“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积极践行自由贸易理念,全面履行加入承诺,大幅开放市场,实现更广互利共赢,在对外开放中展现了大国担当。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是国际贸易的基石,是全球贸易健康有序发展的支柱。中国坚定遵守和维护世贸组织规则,支持开放、透明、包容、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全面参与世贸组织工作,为共同完善全球经济治理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方案,是多边贸易体制的积极参与者、坚定维护者和重要贡献者。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既发展了自己,也造福了世界。”


(四)国际发展理念之争


近年来,中国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积极推动共建 “一带一路”,在开放中分享机会和利益,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惠及其他国家和人民,增进了全球福祉,促进了共同繁荣。在此基础上,中国提出了正确义利观这一新型国际发展理念。


正确义利观是习近平主席于 2013 年 3 月访问非洲国家时提出来的。其后他又在数个重要场合提到这一理念,比如,他在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坚持正确义利观,有原则、讲情谊、讲道义,多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习近平主席曾对义利关系做出精辟的论述。他说:“义,反映的是我们的一个理念,共产党人、社会主义国家的理念。这个世界上一部分人过得很好,一部分人过得很不好,不是个好现象。真正的快乐幸福是大家共同快乐、共同幸福。我们希望全世界共同发展,特别是希望广大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利,就是要恪守互利共赢原则,不搞我赢你输,要实现双赢。我们有义务对贫穷的国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有时甚至要重义轻利、舍利取义,绝不能唯利是图、斤斤计较。”


正确的义利观秉承了中华文化和中国外交的优良传统,顺应了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和周边国家关系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机遇,为开拓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指明了方向。正确义利观意味着中国在继续坚持对外援助不附加政治条件的原则下,不断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与合作力度,并侧重于民生改善和基础设施项目,这将与西方国家在对外援助与合作中主张附加政治条件,侧重于人权和 “善政”项目的援助理念形成竞争格局。


(五)安全合作理念之争


中美两国在安全合作理念上完全针锋相对。中方在安全合作中历来注重多边主义,积极支持亚太多边安全合作机制的发展。2017年1月,中国发表 《中国的亚太安全合作政策》白皮书,集中阐述了中方对多边安全合作的立场。该白皮书主张完善现有地区多边机制,巩固亚太和平稳定的框架支撑。地区国家应坚持多边主义,反对单边主义,继续支持地区多边安全机制发展,推动相关机制密切协调配合,为增进相互理解与互信、扩大安全对话交流与合作发挥更大作用。为此,中国致力于推进地区安全机制建设,同有关国家共同发起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和六方会谈,搭建香山论坛平台,建立中国—东盟执法安全合作部长级对话机制、筹建澜沧江-湄公河综合执法安全合作中心,积极支持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加强能力和机制建设,参与东盟主导的多边安全对话合作机制。中国在各个地区机制下提出一系列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倡议,有力推动了相关领域交流与合作。中国将承担更多国际地区安全责任,为亚太地区乃至世界提供更多公共安全产品。


亚洲安全观的提出是中方注重多边安全合作的一个重要体现。在2014年 5 月召开的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上,习近平主席提出了亚洲安全观,其核心原则是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共同,就是要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国家的安全。综合,就是安全要素的综合性。合作,就是要通过对话合作促进各国和本地区安全。可持续,就是要发展和安全并重以实现持久安全。中方始终认为,亚洲安全观符合当前亚洲安全的现状和亚洲国家的普遍诉求。今天的亚洲,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始终是地区形势主流,但也受到日趋复杂的安全环境的困扰。亚洲地区政治生态多元,安全合作机制总体水平不高,各国在应对安全问题时难以形成合力。因此,亚洲安全观是中国外交政策理念与亚洲现实高度契合的产物。


反观美国,历来坚持双边主义 (或单边主义)和同盟观,近年来致力于强化自己与亚太盟国的双边军事同盟关系。美方的观点一直遭到中方点明或不点明的批评,称之为一种与和平发展时代潮流不相符的落后思维。一方面,中方主张发展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的军事合作关系,推动建立公平有效的集体安全机制和军事互信机制;坚持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深化同各国军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边境地区信任措施合作,推进海上安全对话与合作,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国际反恐合作、护航和救灾行动,举行中外联演联训。


另一方面,中方致力于发展以平等性、包容性、和平性、建设性和非理念性为特征的伙伴关系,形成遍布全球的伙伴关系网络。2016年9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二十国集团工商峰会开幕式上表示,“伙伴精神是二十国集团最宝贵的财富,也是各国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的选择”,其通向 “人类命运共同体”,因此,各国应共同构建合作共赢的全球伙伴关系。


(六)网络空间秩序理念之争


互联网已经成为影响国内社会和国际社会最重要的因素。随着互联网相关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空间面临的安全风险和冲突也将必然增加。在未来较长的时期内,网络空间国际秩序的形成将会呈现一种动态的演进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中美两国的理念之争必将伴随其中。


在治理模式上,中国认为,网络空间治理需要多方参与、共同合作,每个行为体各司其职,政府不能被排除在外。美国则倡导 “多利益相关方”治理模式,认为互联网治理应由私营部门主导,政府不参与。在制度安排上,中国强调发挥联合国的作用,而美国倾向于让私营机构以及双边和区域政府间机制发挥作用。在国际规范制定上,中国强调建立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既要确保互联互通,也要确保政府对本国网络设施和网络事务的管辖权;美国则强调 “一个世界、一个互联网”,确保全球互联网的自由、民主和开放。在数字经济领域,中国重视维护本国的数据安全,美国则提出了以跨境数据自由流动为核心的经贸规则。在网络安全领域,中国强调 《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同样适用于网络空间的国家行为体规范,美国则提出 “武装冲突法”等国际法应适用于网络空间。


近年来,中美在互联网空间规则制定中取得了一定的合作成果,双方在部分理念上有所趋同。比如,2015年12月,信息社会世界峰会 ( WSIS )的十年审查高级别会议成果文件同时承认了 “多利益相关方”和 “多边主义”模式的合法性。但是,中美在网络空间同样分属崛起国与守成国,两国在一些核心理念上具有完全不同的利益诉求,很难在现阶段达成根本性共识,双方的博弈将长期存在下去。


(七)国际关系基本价值观之争


2015年9月29日,习近平主席在第70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习近平主席的这句话明确宣示了中国承认并致力于维护和推广为全人类所广泛接受、尊重和追求的一系列基本信念,提出了中国外交的价值追求。


和平与发展关乎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权。止戈化武是促进和保护一切人类价值的前提基础,通过发展实现繁荣则为实现其他人类共同价值提供了基本物质条件。只有和平与发展得到保障,才谈得上实现公平、正义、自由和民主等一系列价值目标。因此,维护国际形势的总体和平稳定,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就成为中国外交的首要价值取向。


和平与发展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和平犹如空气和阳光,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没有和平,发展就无从谈起。”只有保障和平,才能实现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发展。只有实现全面、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才能真正保障国家内部和国家间的和平。习近平主席指出:“没有和平,中国和世界都不可能顺利发展;没有发展,中国和世界也不可能有持久和平。”损害和平的发展与缺少发展的和平,都具有不可持续性,不是真正的和平与发展。


与美国等西方国家强调和平而不强调发展不同,中国更重视通过合理的发展模式为和平创造必要的社会条件。中国倡导平衡普惠的发展模式,主张“让发展更加平衡,让发展机会更加均等、发展成果人人共享”, “完善发展理念和模式,提升发展公平性、有效性、协同性”。中国倡导的发展不是“自扫各家门前雪”式的发展,不是以邻为壑、损人利己的发展,而是包容性发展,提倡各国应当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促进其他国家的发展。中国反对把世界的长期发展建立在一批国家越来越富裕而另一批国家却长期贫穷落后的基础之上。中国呼吁世界各国应当顺应时代潮流,选择正确的发展道路,共同享受尊严,共同享受发展成果,共同享受安全保障,构建持久和平,实现持续发展。


公平与正义是全世界自古以来追求的基本社会价值观,但是在不同的时代和国家,对于什么是公平和正义,怎样实现公平和正义却有各自不同的理解。对中国而言,国际关系中的公平是指公正与平等的结合。公正是指反对弱肉强食和两极分化。一国在处理国际事务中要兼顾不同国家、不同社会的合理需求。平等是指所有国家无论大小强弱,一律享有平等的国际法地位,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各国应以和平方式协商合作。国际关系中的正义是指通过讲信义、重情义、树道义来扬正义。如果每个国家都在国家间交往中贯彻道义为先的原则,那么国际社会就将正义充盈。


缔造一个公平正义的国际秩序历来是中国外交的价值追求。中国主张,在国际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就要打造一个公正、平等的国际秩序,坚持道义为先、先义后利的国家交往原则,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


公平与正义并非美国外交着力推广的价值观。美国外交提倡西方式民主和自由,而且在冷战后致力于通过各种方式包括颠覆政权推行西方式自由民主制度,不仅没有使自由民主扎下根来,反而引发了大量的国际和国内冲突,从而使公平正义离这些国家和地区更远。中国外交强调公平、正义,恰恰可以与美国外交拉开一定的距离,突出自身特色,独树一帜。民主与自由虽然是全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但是由于历史文化和发展程度的差异,不同国家对于自由、民主内涵的认识有所区别,实践形式更是多种多样。中国认为,在国际社会中实现民主,一是要推进国际关系的民主化进程,让世界各国平等、普遍地参与世界事务。各国奉行协商一致、友好共处的精神,不挑起、不激化与其他国家的矛盾,不强迫其他国家采纳某一观点或者立场,共同寻求和谋划国际社会的最大公约数。要维护联合国的作用,反对少数国家独断专行,推行双重标准,破坏国际民主。二是要尊重各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式。 “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不能要求有着不同文化传统、历史遭遇、现实国情的国家都采用同一种发展模式”。中国的民主实践说明,协商一致、共同参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力量所在。


中国认为,在国际关系中实现自由的前提条件之一是世界和平和主权独立。中国致力于促进的是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自由,而不是在国际社会中肆意妄为的 “自由”。中国反对西方国家把人权政治化,借人权干涉内政,搞政权更迭。中国外长王毅指出,将自身价值观和人权发展模式强加于人,肆意干涉他国内政甚至发动战争,只会造成混乱,导致打开潘多拉盒式的持久动荡。


民主与自由也是美国外交着力推广的价值观。中美对于民主、自由的定义和内容的理解有差异属于正常现象,然而问题在于,美国经常以干涉他国、强迫他国、危害他国的方式来推行自己定义的民主和自由。这种 “己所欲,必施于人”式的推行是中国绝对不能接受、不会效仿的。因此,中美两国在这方面的矛盾和竞争将长期存在。


五、结论与预测


本文研究的问题是,理念在大国权力转移过程中扮演什么角色。本文认为,理念将成为崛起国与守成国之间战略竞争的内生因素,理念竞争将成为权力竞争的伴生现象。原因在于,崛起国无法在守成国构建的一整套国际秩序中找到实现权力转移的通道,因此必须另起炉灶。


在重构国际秩序过程中,崛起国必须提出独具特色的新理念、新规则,而这些新理念、新规则将与守成国坚持的旧理念、旧规则形成竞争,这种竞争在本质上就是理念竞争。


中美围绕国际秩序构建的理念竞争大幕正在缓缓拉开,这一竞争的强度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理念的成熟度。作为守成国,美国外交有一套非常成熟的理念及其操作手法。而作为崛起国,中国外交暂时还未能形成一套成熟的新型理念可与美国相抗衡。二是理念的对抗性。今后,中美理念竞争的强度取决于中国提出的理念的对抗性有多强。由于中国是在现行国际秩序中发展强大起来的,中国不太可能完全抛弃现行的秩序理念而另搞一套,因此,中国日后提出的理念的对立性不会太强。三是权力竞争强度。中美两国实力越接近,权力特别是领导权竞争越激烈,两国就越需要运用理念来进行国内和国际动员,由此,两国的理念竞争就会越激烈。从这三点判断,今后中美两国的理念竞争将会长期存在,激烈程度将会缓慢上升。目前,中美两国还基本处于理念分歧阶段,双方只有少量的理念竞争。在可预见的未来,两国理念竞争的强度亦将比较有限,但将从某一领域开始,并逐步向其他领域展开。


作者简介:徐进,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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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当代亚太》2019年第四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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