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梦岳:西方视野下中国改革“本土性”与“同一性”之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86 次 更新时间:2019-09-14 07:38

进入专题: 改革开放   中国经验   制度变迁   儒家文化  

刘梦岳  

【内容提要】 中国40年来改革的成功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普遍关注。对于海外学者而言,他们不仅惊诧于中国的成功,更惊诧于其改革独特的路径。因此,他们分析中国改革,不仅注重对其成功经验的分析,更注重对其特殊经验的解释。本文从制度、文化与社会关系三个方面梳理了海外学者的相关研究,并从中剖析有关“中国经验本土性”与“现代经济同一性”的争论。从中可以发现,海外学者或是直接将中国本土经验纳入既有的理论框架中,或是仅仅承认“中国特色”只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特征,都是将中国改革的特殊性解构、重组,并融入西方理论。只有首先形成一套关于中国经验完备的、系统的知识,才能真正实现中国经验与西方经验之间的有效对话。

【关键词】 改革开放 中国经验 制度变迁 儒家文化 关系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中国改革的成功成为经济转型的一个例外。就过程而言,中国改革从一开始并没有一个“蓝图”(Lin, 1989; Naughton, 1995),与其说改革是中国政府精心策划的结果,不如说是国家与社会共同“摸着石头过河”探索出来的;就方式而言,中国并没有在改革之后立即确立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而是以一种滞后和迟缓的方式,逐渐对社会上已经存在的经济予以肯定(Nee & Opper,2012; Tsai, 2007; Whiting, 2006; Liu, 2016);从发展区域而言,中国经济腾飞的并不是经济最发达、国家扶持力度最大的城市,反而是落后、偏远的农村,许多海外学者甚至认为中国改革初期的经济发展,完全是一个“农村现象”(Huang, 2008; Whiting, 2006)。

这是否意味着中国独特的发展模式是其改革成功的秘诀?甚至预示着中国未来的发展也会与西方的模式大相径庭?在清王朝晚期,中国的士大夫就围绕着“中西体用”的话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国粹论、全盘西化论、中体西用论、西体中用论,不同的观点在清末民初你方唱罢我登场,直到新中国成立才告一段落。改革开放后中国与众不同的发展路径又一次激起了“走中国道路”与“走西方道路”之争。这一次,西方学者成为讨论的主力军。他们惊叹于中国改革的成功,更惊叹于中国成功的独特经验。中国的“独特性”究竟是对西方理论的一种挑战,还是在“特殊性”的背后,依然可以发现西方理论的普遍适用性?本文旨在对这些文献进行梳理,以期把握海外学者对中国经验的研究脉络,并探讨“中国经济本土性”与“现代经济同一性”之间的张力。


一、制度的视角:国家与社会的博弈


西方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最重要的基础之一就是“经济人”假设,即个人是理性、逐利的个体,他们会按照所处的具体环境,制定出最佳的策略以获得最大化利益。因此,社会转型的关键在于建构一套制度以改变理性个体的行动环境,从而影响个人的选择和行为。虽然大部分研究者都认为,中国政府在改革初期并没有一个长远的蓝图,并不能片面夸大中央政策的影响(Lin, 1989; Naughton, 1995; Nee & Opper, 2012; Tsai, 2007; Whiting, 2006),但一些学者并没有彻底放弃政治经济学中的“国家制定政策-社会理性反应”的分析路径。以此为立足点,中国改革的重点就在于市场经济体制何以在国家与社会的博弈中成功地取代计划经济体制。

可是,从市场经济到计划经济体制,亦是东欧与俄罗斯的改革逻辑。甚至可以说,东欧与俄罗斯有着比中国更系统、更彻底的转型计划。为什么反而是中国的改革更为成功?对此,学者们有着不同的解释。

(一)渐进论(gradualism)

在西方的理论中,私有产权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有效运作的重要前提(Alchian & Demsetz, 1973,1967; Demsetz, 1967;Hart & Moore, 1990)。依照这种理论,社会主义制度最为致命的问题之一就是产权模糊、权责不明,这种经济体制无法有效地激励个体进行生产劳动。因此,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迅速以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的市场经济体制取代旧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改革方式被称为“大爆炸”(big bang)式的,即东欧以及俄罗斯的改革策略。与之相反的循序渐进的改革路线在一开始并不被看好,因为这意味着在一段时间内,市场经济要与计划经济“双轨”并行,必然会出现模糊的产权,这不但会影响市场经济的效率,同时亦会创造出巨大的寻租空间。

然而,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成功,让许多学者开始反思。一批学者转而认为,恰恰是中国“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策略,实现了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平稳过渡。罗斯基将这种渐进式的改革称为“互动式的改革”(interactive reform)。他认为,中国的改革并非是简单的“政府决策-社会反应”,而是以政府、企业、工人、消费者等社会各方不断互动、反馈的方式展开的。中国政府的缓步改革为这种互动提供了机会,从而减少了国家经济体制转型期带来的阻力与阵痛,使得改革可以以一种各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进行下去(Rawski, 1999)。一些学者通过经济学方式来计算“大爆炸”与“渐进式”两种模式的成本与收益,亦得到了类似的结果: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可以大幅度减少改革的成本与阻力,并为改革提供持续的动力(Dewatripont & Roland, 1992; Wei, 1997)。

诺顿赞成中国的渐进改革,但他并不认为渐进式改革本身要优于大爆炸式的改革。从本质上讲,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尽快建立起市场经济制度。在一个复杂的环境中,改革者并没有能力在短时间内进行全局性的改革(Naughton, 1992,1995)。如果说计划经济的最大问题是国家以一种“致命的自负”(哈耶克,2000)统筹整个社会的生产与分配,那么在大爆炸式的改革中,改革者也同样高估了自己统筹全局的能力。同时,诺顿强调渐进式改革本身并不能保证成功,关键在于改革者是否能够找到一个“突破口”,以此来激发整个社会的改革动力。在中国,这个突破口就是取消国家对工业的垄断。当民间资本大量涌入工业生产,并创造出一个竞争的环境时,整个改革就变得不可逆。基于此,他声称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最重要的环节是引入竞争,而不是西方政治经济学所强调的私有化以及产权制度(Naughton, 1992,1995)。

(二)趋同论(convergence theory)

然而,另一批学者坚持认为,中国的成功,无外乎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措施,如减少政府控制,开放市场,允许民间企业发展,等等。这种经验,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并无不同。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的改革并不是因为采取渐进主义而取得成功,而是即便采取渐进主义,依然取得了成功。

美国经济学家胡永泰即持此观点。他认为渐进主义者有两个错误的认识:第一,他们认为在转型期间,是中国的国营企业推动了中国经济发展;第二,他们认为改革期间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基本上是集体所有制经济。基于这两点,渐进主义者声称计划经济体制中的某些因素,不但可以存活于市场经济之中,而且还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但在胡永泰看来,计划经济体制中的一切,事实上都在阻碍中国改革的前进。中国国营企业中模糊的产权、不明确的权责,导致了企业的效率低下以及财产的不断流失,从而使其成为社会的负担而非改革的推动力。胡永泰由此指出,真正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是私营经济,只不过在当时的情况下,相当一部分私营经济披上了“集体主义”的外衣。(Woo, 1999)。

胡永泰将其理论称为“趋同论”,就是为了表示中国的成功,关键在于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解放市场的措施,使得中国经济逐渐趋同于西方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相较于东欧与俄罗斯更为成功,在于中国改革前的社会经济结构:在1978年改革前夕,中国的农民占全国劳动力的71%,而在1985年的苏联,农民仅占14%。同时,中国国营企业在1978年仅仅雇佣了全国18%的劳动力,苏联在戈尔巴乔夫时代,国营经济雇佣了全国99%的劳动力。①大量生活在基本生活线上的农业人口,以及大量国营经济之外的劳动力,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因此,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经济发展最迅猛的地区,并不是由国营经济主导、条件更为优越的城市,而是贫困落后,在计划经济体制控制之外的广袤的农村(Sachs & Woo, 1994)。

由此看来,他们认为事实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中国经验”。中国改革的成功得益于其“趋同”的政策与“落后的优势”(Gerschenkron, 1962:51),即低程度的工业化与国有化。这种结构性优势仅仅在改革初期发挥作用,趋同论者因此建议,中国应当更全面、更迅速地引进市场经济制度,从这个角度讲,应该是中国学习“东欧经验”,绝非反过来。

(三)地方国家统合主义(local state corparatism)

虽然渐进论者与趋同论者有着激烈的争执,但他们都认为中国改革最终的方向是以西方式的市场经济体制替换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渐进论者只不过认为在现实情况下,社会主义国家需要通过逐步的、局部的改革,来平稳过渡到市场经济。然而,一些学者质疑这种“国家”与“市场”非此即彼的范式。中国的改革与其说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力量此消彼长的过渡过程,毋宁说是社会主义传统与市场制度融合的过程。

如戴慕珍认为,要解读中国改革的成功,不能仅仅将目光集中在市场经济体制上,更要关注社会主义的“遗产”。改革前,中国已经建立起完善的、行之有效的政治体系,这使得中央政策可以逐级下达,并最终落实。可见,改革前中国经济的落后,并非因为政府没有效率,而是没有发展经济的动力。解决问题的关键也就在于改变各级政府的行政目的,而非削弱政府对社会的控制力。在20世纪80年代初进行了税费改革后,地方政府逐渐拥有了独立的财权,并自负盈亏。于是,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国家的“遗产”结合起来,形成了“地方国家统合主义”,即地方政府有效地主导乡镇企业的管理工作,以进行市场竞争。一方面,经济绩效与地方政府的收入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因此各级政府想方设法提高乡镇企业的利润;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完善的政治体制成为乡镇企业最大的靠山,资金、信息、供销渠道源源不断地通过政府流入乡镇企业,官僚科层制的高效转化成市场竞争力。正是在这个背景下,一大批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推动了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Oi, 1992,1995)。

当传统的政治经济学家强调只有建立可靠的产权制度,才可能实现市场效率时,戴慕珍却论证了地方政府的行政能力完全可以弥补产权制度的缺失。如果说产权制度是在微观层面激励作为市场参与者的个人与企业,那么地方国家统合主义则是在较为宏观的层面激励地方政府参与到市场竞争之中,两者通过不同的方式刺激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上述三种不同的解释路径实际上围绕着一个经典的话题,即国家与社会、政府控制与自由市场之间辩证的关系。它们都是以“国家政策-社会反应”为范式来分析中国改革经验。在这个范式中,中国的特殊性体现在政治上的社会主义“遗产”以及经济上低程度的工业化上,这种特殊性在实质上并没有颠覆西方的产权理论:在渐进论中,转型期的阻力导致市场经济产权制度只有通过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才能确立;在趋同论中,中国体制之外的大量劳动力为市场化提供了强大的动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产权制度的缺陷;在地方国家统合主义中,国家财政分权事实上确立了地方政府的“产权”,这激励了地方政府作为主体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在任何一种解释当中,产权的缺失不过是一个暂时性的过渡状态,中国要完善改革,确立市场经济制度,最终仍需要建立一套西方意义上完善的产权制度。从这个角度而言,中国的特殊性与其说是本质性的,毋宁说是表象性的;与其说是中国独有的,毋宁说是转型社会主义国家的一种共性。


二、文化的视角:儒家伦理与现代经济


上文所提到的研究都是从宏观角度观察国家是如何建立起一套激励社会的机制,但在微观层面上,企业内部与企业之间是如何在一个产权制度的“真空”中解决合作与交易中的各种问题,并不在其考察范围内。面对这个问题,一批学者从政治经济学的解释路径,转移到了文化的解释路径,以此来理解中国改革过程中产权制度真空中的合作与交易。

以韦伯与福山为代表的传统西方学者认为,中国的儒家文化与现代经济是一对矛盾。韦伯认为中国的儒教和道教无法像西方新教一样产生“现世”与“彼岸”的紧张,从而无法产生“入世禁欲”的资本主义精神(韦伯,1995,2007)。福山继承了韦伯的基本看法。他认为家庭主义导致中国人无法建立普遍信任,从而使得市场分工与专业化不足(Fukuyama, 1995:56)。同时,中国人团体内强大的义务关系导致了腐败的盛行(Fukuyama, 2001:9)。

直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亚洲“四小龙”的迅速崛起才令一些西方学者转变对儒家文化负面的看法,其先驱者之一是美国学者康恩。他在《世纪经济发展》一书中提出了“新儒家文化”的概念。他认为儒家伦理强调的忠诚、投入、责任等集体主义价值观,被成功地运用到现代企业组织中,并成为东亚经济腾飞的源泉活水(Kahn, 1979:122)。此后,一系列研究将日本(Dore, 1983,1987)、韩国(Janelli & Yim, 1999)、中国台湾(Harrell, 1985)等国家或地区经济上的成功归因于儒家文化。

中国改革取得的成就,更印证了这种看法。与东亚其他国家、地区不同,在改革最初的十几年中,中国社会经济几乎是在一个产权制度真空的环境中发展起来的。而西方学者普遍认为,明晰的产权界定、严格的产权保护,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提。为了解释中国经验,韦茨曼与许成钢引入了“合作文化”的概念,以解释中国乡镇企业如何在制度真空中解决诸如“囚徒困境”“搭便车”的问题(Weitzman & Xu, 1994)。类似的观点也见诸格兰诺维特的研究中。格兰诺维特发现,中国人家庭主义亲疏有别的“差序格局”②既为企业内部提供了足够的信任,又避免过多的人际义务给企业造成沉重的负担,因此在东南亚地区,往往华人可以建立高效的企业制度(Granovetter, 1992:7)。

于是,曾被视为经济发展桎梏的儒家伦理,在新时期被当成东亚经济的源泉活水。而无论是“促进论”还是“阻碍论”,实际上都基于一个假设,即文化决定经济。以此为立足点去解释中国社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时,自然产生了对儒家文化不同的评价。然而,这股 “儒家文化热”逐渐引起了一批学者的担忧,他们不再纠缠于儒家文化促进论或是儒家文化阻碍论,而是对文化决定经济这个假设本身产生质疑(Clegg & Spybey, 1990:35;Jones, 2006;Pye, 2000)。

关于儒家文化与现代经济的议题从以往的促进论与阻碍论之争,发展到了文化有用论与文化无效论之争。这些争议可能都来源于这样一个事实:“‘文化’这个概念太抽象太难以把握:它‘大’到可以用来解释一切现象,却同时又‘小’到难以在经验层面上测量和把握。这种困难就导致了两种倾向:‘文化’要么被滥用于方方面面,成为解释一切学术上‘疑难杂症’的万灵药;要么由于它的‘不可操作性’而被划为学术上的禁区。”(刘梦岳,2017:98)。

为避免这种“文化论”的陷阱,拨开文化与经济关系的迷雾,一些西方学者建议将文化理解为“制度”。涂尔干与帕森斯等经典社会学家通常将文化理解为一套价值系统,它决定着人们行为的目标。但到上世纪末,文化逐渐被理解为一套解决实际问题的“工具”(Swidler, 1986)。这种颠覆性的理解与新兴的“新制度主义”融合在一起,最终导致文化作为“制度”体现在学术研究中。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格雷夫的研究。他发现,中世纪两个犹太人社会分别通过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文化来解决“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信任问题。路径依赖的效应最终导致两个犹太人社会沿不同的轨迹发展,而改变发展轨迹的成本也与日俱增,这也是为什么文化一经确立难以改变的原因(Greif, 2006)。以此理论为基础,格雷夫进而对比了中国与欧洲,发现历史上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也是沿着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不同的轨迹发展着。在路径依赖的效应下,中国当代的市场交易仍然体现出弱法律制度、强人际关系的特征,这一特征无疑会给中国未来的发展带来重重障碍(Greif & Tabellini, 2010,2017)。

可见,新制度主义兴起使得文化与经济的研究呈现出一个明显的倾向,即从社会学、人类学角度对文化行为的“理解”(Weber, 1949:74)和“深描”(格尔茨,1999:3-39),转向从经济学角度对文化进行制度分析。曾经体现在价值与意义上的文化的差异也转换成了制度安排上的差异(刘梦岳,2017)。有趣的是,这种转变使经济学家们从“文化无效论”走向“文化决定论”:文化一旦作为制度被确立下来了,就难以改变,并决定着一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轨迹。虽然这种观点承认了各国本土经验的特殊性,但格雷夫等经济学家同时认为,现代经济的基础是自个人主义发展而来的市场竞争机制、产权制度等,这无疑又在强调现代经济的同一性。因此,在新制度主义中,文化的特殊性并没有导致现代市场经济的多样化,而是导致了不同社会在经济发展中的不同命运。


三、“嵌入”的视角:“关系”与交往规则


上文所述两个视角,实际上反映出了学术界两种截然不同的研究范式。一种是将个体视为“经济人”——他们理性地对周遭环境做出反应,以期得到最大化的利益;而另一种是将个体视为“社会人”——他们会接受社会的价值观,并以此为行为准则。体现在中国研究上,前者关注中国政府如何通过政策来激励市场参与者,后者关注中国文化如何影响市场行为。学界致力于整合这两种范式的努力从未停歇。其中,最有影响力的是格兰诺维特的“嵌入理论”。他认为,传统的两个研究范式要么是将行动者过分原子化了,要么是过分社会化了。事实上,由于持久而稳定的人际关系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合作效率,因此个体更倾向于维护人际关系而非追求短期最大利益。这就导致了行动者最终“嵌入”到人际关系网络中,其行为也受到这个网络的约束(Granovetter, 1985)。

倪志伟与因格瑞姆进一步发展了该理论。他们认为人际间持续的、频繁的互动不仅仅使得一些不成文的规则与秩序自发地产生,还通过内嵌于交往中的一套监督奖惩机制保证人们遵守这些规则。一套有效的人际交往规范,不仅在微观上约束着人们的行为,而且还会被不断借用与模仿,从而普及到全社会,最终影响正式的政治经济制度(Nee & Ingram, 2001)。中国改革的过程,正是由嵌入关系到社会规范,再由社会规范到制度变迁。倪志伟指出,中国的私人企业家之所以可以冲破政治制度的牢笼,在于他们创造了一系列“社会制度”,来打“擦边球”以扩大自己的生存空间。例如,一个常规的策略即是将其企业注册成“集体经济”,一旦戴上了“集体经济”这顶“红帽子”,私人企业便能摆脱国家对它的种种限制(Nee & Opper, 2012; Tsai, 2007)。他们发现,这个策略之所以成功,在于中国人之间强烈的责任义务关系。这个关系纽带是如此强大,以至于拥有政治权力的基层干部往往服从社会规则而放弃“剥削”企业家的机会。彭玉生通过实证研究,也发现了村庄中人际关系的紧密程度,直接影响了基层干部与私营企业主的合作关系,继而决定了该地区经济的发展(Peng, 2004)。

然而,这些学者工作的重点是解释非正式的社会规范是如何改变宏观的国家制度的。中国背景下人际交往中独特的“动力学”,并不在其考察范围之内。诚然,对于制度变迁的研究而言,其任务只是分析何种因素卷入制度变迁的过程中,而非这些因素内部的运转机制。但在中国背景下,有些特殊。格兰诺维特以及倪志伟对嵌入的理论分析,都是以市场上平等地位的交易者为基础的。只有社会关系中的各方可以相互提供等值的物品,行动者才有动力去维护一个长久稳固的关系,社会规范作为“副产品”才得以产生。然而,一旦政治权力进入这种“嵌入”关系中,这种平衡将会被打破。因此,用西方视角的嵌入理论并不适合讨论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干部与企业家之间的关系。

基于这种认识,不少学者将中国干部与企业家之间的合作关系置于“庇护主义”(clientelism)的框架中去理解。庇护主义的一个显著特征即国家权力形塑了人际关系,成为交往的核心。以此为出发点,魏昂德与王伟达对中国权力不平衡的关系进行了精辟的论述。魏昂德考察了国企工厂中领导与下级之间权力与个人忠诚的交换(Walder, 1986),王伟达则分析了地方官员与市场参与者之间权力与金钱的交换(Wank, 1999)。

杨美惠则认为基于庇护主义并不能准确理解中国社会,因为在中国文化中,是人与人之间特殊的关系影响权力结构,而非权力形塑关系结构。在中国式关系中,长久的利益仅仅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通过送礼的艺术性表达,中国人在彼此之间建构起恩惠与义务、面子与人情的道德关系。③杨美惠认为,这层道德因素足以扭转权力结构:“面子和相互的道义、义务和受恩惠,某种意义上成为弱者的武器”,通过这个“武器”,普通人在与官员的交往中成功地建构了一个“权力逆转的小天地”(杨美惠,2009:188),从而使得官员必须使用政治权力来弥补其在道德上的亏欠。通过这种人际关系中的“动力学”,我们便很容易理解民间对官员的约束力如何产生。

在中国的语境下解析社会关系,有着悠久的传统。自20世纪上半叶以梁簌溟(2005)、费孝通(2005)、杨联陞(Yang, 1957)为代表的老一辈学者,到八九十年代以金耀基(2013)、黄国光(Hwang, 1987)为代表的一批港台学者,再到阎云翔(2000)、翟学伟(2012)等一批新世纪学者,他们都致力于用文化的特殊性来诠释中国的人际关系。虽然,大部分西方学者也接受以“人情”“面子”等概念来解释中国人的行为,但他们更关心的是如何超越中国本土的特殊经验,将地方性知识转化为更具普遍意义的理论。这种思路不仅仅主导着西方学者对中国研究的理论,亦深刻影响了国内的研究倾向。有以下三种倾向值得关注:

其一是社会网络研究在中国的应用。社会网络研究经由一批西方学者的发展,目前已经十分系统与丰富(肖鸿,1999; 张文宏,2003),其重要特点之一是通过一些经验上易于把握和量化的现象,来测量与分析社会关系。例如,边燕杰通过网络研究,细致地分析了中国人是如何通过“强纽带”——而非西方社会的“弱纽带”(Granovetter, 1973)——来影响劳务市场的(Bian, 1997)。由此,关系被带入社会网络研究中,本土经验与学术理论之间的张力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可能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近期关于中国关系的研究也越来越倾向于结合社会网络的视角(纪莺莺,2012)。

其二是对“差序格局”的重新认识。关于中国关系的研究——尤其是文化主义视角,都建立在费孝通的“差序格局”(费孝通,2005:29-40)理论基础之上。学者普遍将“差序格局”视为费孝通用以捕捉中国独特性的一个专用名词。阎明近期对此概念的探本溯源却发现,“差序格局”以及“乡土中国”这些概念实际上来源于西方早期人类学家对一些“中间社会”——处于原始社会与现代社会之间——的描述(阎明,2016)。不仅仅在这些“中间社会”中,甚至是在俄罗斯,亦存在被称为“blat”的人际关系,人们通过“blat”中的道德与情感,进行着市场与权力交易,这种情况与中国的“关系”高度相似(Ledeneva, 1998,2008; Puffer,McCarthy & Boisot, 2010)。从这个角度来看,关系似乎不是中国独有的,而是普遍存在于一些“前现代”社会中。

其三是考察制度与“关系”的关系。这批学者并不是以关系内部的情感与道德为出发点,而是通过外部的制度环境来考察中国人的关系。忻榕与皮尔斯发现,相较于国营企业,受到制度歧视的私营企业家更倾向于通过关系来进行运作,因此关系可以被理解为正式制度的“替代品”(Xin & Pearce, 1996)。而随着中国市场制度的完善,关系也逐渐退出历史舞台(Guthrie ,1998; Hanser, 2002; Tong & Yong, 2014)。国内亦有一批学者认为制度环境决定着中国式的关系,在这种视角下,关系或是成为权力运作的介质(沈原,2007),或是成为市场运行中减少交易成本的一种机制(朱妍,2017)。

可见,在通过人际关系来解释中国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时,大多西方学者依然沿用了处理“制度”与“文化”的逻辑。他们或是将关系处理成一个一般化的概念,并用规范、科学的方式加以测量和研究,或是将其特殊性视为社会发展过程的一个阶段。这实质上是将中国不同的发展路径纳入以西方经验为基础的理论框架中,从而从根本上否认中国的“特殊经验”。


四、讨论


对中国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的研究,从最初的制度与文化的视角,转向到了“关系”的视角。肖瑛将这种视角的转变称之为由“国家与社会”到“制度与生活”。在传统研究中,学者们普遍通过“国家”与“社会”这两个独立又对立的范畴,来分析中国的制度变迁。然而,这种二元视角并不能解释中国复杂的社会现象,于是,新进的一些研究开始避免在宏观领域辨析国家与社会之间纠缠不清的关系,转而专注行动者是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对制度进行情景化的诠释与权益性的实践(肖瑛,2014)。通过对西方文献的梳理,我们可以发现,“制度与生活”的研究视角不仅仅解构了“国家与社会”的二元架构,还解构了“个人主义”与“文化主义”的对立。我们不再纠缠究竟是理性还是价值观主导了个体的行为,而是关注制度与文化是如何体现在行动者日常生活的情景中。在碎片化、情景化的日常交往中,在行动者对非正式规则与权力的应用中,由利益集团的偏好(North, 1990)、文化传统的延续(Greif, 2006)构筑的阻碍变迁的“铜墙铁壁”被逐渐瓦解。于是,在动态的日常实践中,“国家与社会”“制度与文化”这些曾经彼此对立的概念,表现出来更为丰富的关系(Baurmann & Liu, 2017)。先前那种僵化的、单一的研究逻辑,被一种灵活的、多元的思路所取代。

研究视角的转变并没有改变一以贯之的主题,那就是“中国经验本土性”与“现代经济同一性”之争:中国改革的成功,是得益于中国市场制度中的“中国特色”,还是受益于与西方的趋同?是文化决定了市场经济的独特性,还是市场经济会解构文化的独特性?中国人际关系中的道德与情感是特有现象,还是一个可以用一般化概念表述的普遍现象?虽然大部分西方学者都承认中国发展的独特性,但他们力图解构这种特殊性:或是将其纳入既有的理论框架中,或是仅仅承认“中国特色”只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特征。

这种企图的背后体现出更深层次的冲突:知识本土化与世界化,即由中国经验得来的知识,是一个独立的系统,还是融于已有的知识体系(关于中国知识本土化之争,详见王宁,2017)?诚然,科学进步的过程正是一个由特殊经验到普遍理论的升华过程。因此,中国的特殊性必然融于普世理论。问题在于,建立在西方历史经验上的理论知识,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体现出普世性?值得注意的是,在绝大多数西方文献中,中国独特的经验并没有从实质上对理论发展做出贡献,反而是被解构、重组,纳入到已有关于制度、文化与嵌入的理论当中。这种研究路径恰恰是赫希曼警示的“对理论范式的追求成为理解的障碍”(Hirschman, 1970)。当学者们的思路被既有的模型、范式所囿,一切经验现象都会被简单地“解释”,这也是为什么有关中国发展的文献汗牛充栋,但我们对中国本土性经验的知识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扩充,更别提对有关制度变迁的整体理解。

可以肯定的是,改革开放的成功归功于中国政府渐进的改革策略。在这个过程中,中央开明的态度以及掌控全局的实力、地方干部处理实际问题的智慧与能力、民间盘根交错而又可靠的人际关系网络共同推动着中国制度的变迁(Liu,2016)。这种独特的改革路径很难简单地置于西方既有的理论范式中去理解。虽然中国本土知识并不割裂于人类的普世知识,但两者融合绝不是将既有的理论套用在中国现实上,而是以中国经验修正、拓展,甚至是推翻已有的不适宜的理论。这就首先需要在中国的语境下去理解中国改革的成功。从“制度与生活”的视角出发,最先需要回答的是中国人行动的内在动力,关系、面子与人情这些因素如何影响中国人的行为选择,我们是否可以提供一个超越权力与利益的新的解释范式。其次,是理解中国制度的运行与变迁。无论是过去还是现代,中国面临的问题都不同于西方社会,这就需要基于中国的时代背景来解释其特有的制度安排;在此基础之上,再去尝试建立个人微观行为与宏观制度变迁之间的关联。近些年来,国内学者在这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果,如翟学伟(2016a,2016b)在中国的语境下解释中国的人际关系,周雪光(2011,2014)基于中国的历史文化背景来解释中国独特的制度安排,贺雪峰(2013)、吴毅(2007)等学者将中国的基层治理置于乡土文化中去研究。这些研究的一个共性就是在中国具体的情境中去分析与解释第一手资料。笔者认为,只有首先形成一套关于中国经验完备的、系统的知识,才能真正实现中国经验与西方经验之间的有效对话。

*本文得到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科研究一般项目(2017217)的资助。感谢林聚任教授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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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的农业人口与非国有经济劳动力的比例亦远远低于中国。

②格兰诺维特并没有直接引用“差序格局”这个概念,这里是笔者以此概念来表述他的理论。

③魏昂德与王伟达在其各自的研究中,亦注意到了中国人之间独特而微妙的道德与情感因素对庇护关系的重要作用,只不过他们认为这些因素是在既定的权力结构中发生作用。

【作者简介】 刘梦岳: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Liu Mengyue, School of Philosophy and Sociology, Shanxi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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