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维铮:胜保非死不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71 次 更新时间:2019-08-01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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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维铮 (进入专栏)  

还在清世祖亲政初期,他到内三院即后称内阁阅史,与满汉大学士有这样的对话:“问汉高、文、光武,及唐太宗、宋太祖、明太祖,孰优?陈名夏曰:‘唐太宗似过之。’上曰:‘不然,明太祖立法周详,可垂永久,历代之君皆不能及也。’”由蒋良骐《东华录》顺治十年(1653)二月保存的这段实录,可谓满洲君主入主北京后将朱元璋开创的明朝体制奉作圭枭的首次表述。

所谓明太祖的立法,焦点就在集权于君主个人。洪武晚年借口丞相胡惟庸、大将蓝玉企图谋反,屠戮开国功臣,株连杀害列侯以下朝臣约一万五千人,随之废除君相共治体制,正是实现君主独裁的手段。

不过由于满洲八旗的军事民主传统,以及满洲征服全国过程面对的复杂矛盾,以致时历三世,直到雍正帝夺取帝位,总算实现祖训。只是这个世宗的手段更诡诈,先勾结掌军权的汉军皇亲,因其妹为康熙皇后而改隶满洲镶黄旗的步军统领隆科多,因其妹早为雍亲王侧福晋并握西南军权的汉军镶黄旗人年羹尧,内外呼应,打掉势力强大的兄弟诸党,然后掉头囚杀隆、年等功臣,实现大权独揽。特别对付年大将军的恶辣策略(参拙作《年羹尧与汪景祺》,《走出中世纪》1987初版),可看作慈禧处理胜保的先例。

前篇《胜保与慈禧》,已略述胜保之死。其实,在辛酉政变中,由恭亲王与慈安、慈禧叔嫂结盟,对肃顺等顾命八大臣发动突然袭击而能得手,假如没有胜保凭借兵权威迫肃顺等就范,那结局便很难说。关于这位“大将军”于政变后怎样走上死路?以《清代野记》的记述,较诸《清史稿》的胜保传要详尽得多,不妨据它对前篇稍作补充。

《清代野记》作者张祖翼,其父(名不详,书中但称“先君子”)于辛酉政变后入胜保幕府任文案,至胜保被逮共十六个月,携子随胜保从安徽、河南至陕西,因而书中《胜保事类记》篇长事详。书初刊于民国三年,在清亡以后,因而很少避忌(现所见中华书局2007年4月排印本,整理说明却说做了“必要的删节”)。

有趣的是《胜保事类记》,说胜保“生平慕年羹尧之为人,故收局亦如之”。乍看似荒唐,难道胜保不知年大将军被雍正安上罪名达九十二款而强令自杀的下场?他应该是知道的,但仍以当代年大将军自居,唯一的解释只能是他认定时无雍正,自己与当国的恭亲王有深交,而垂帘的两太后乃女流,莫奈我何。他也确实有实力,任剿捻钦差大臣,除原统官兵一万五千人,又收编捻军苗沛霖、宋景诗、李世忠诸部及山东大刀会等共一万五千余人,后者的帮会积习,知“大帅”而不知朝廷,使他有恃无恐。因而他神气得很,自刻二印,一镌“我战则克”,一镌“十五入泮宫,二十入词林,三十为大将”,对所驻行省巡抚发文,都用红笔札示,并向劝阻的幕僚宣称:“尔辈何知?钦差大臣者,即昔之大将军也;大将军与督抚例用札,不以品级论也。”

这位“大将军”在同治初的最大战功,无疑是通过苗沛霖,诱捕了太平天国英王陈玉成。正如陈玉成所说:“我死,我朝(太平天国)不振矣!”胜保不顾陈玉成痛骂他是自己“手中败将”,向清廷报功,要求入京举行“献俘大典”,不料曾国荃早向清廷表功,声称是他把陈玉成打得全军覆没。

但胜保显然不明兔死狗烹的古训。据《胜保事类记》:“胜之章奏往往自属草,动辄曰‘先皇帝曾奖臣以“忠勇性成,赤心报国”’,盖指咸丰间与英人战八里桥事也。又曰‘古语有云,阃以外将军治之,非朝廷所能遥制。’又曰‘汉周亚夫壁细柳时,军中但闻将军令,不闻天子诏。’此三语时时用之,意以为太后妇人,同治幼稚,恐其牵掣耳,而不知致死之由,即伏于此矣。”

末语判断是不错的。胜保既奏捻军主力降,陈玉成部太平军败,便给慈禧行调虎离山计的口实,命胜保移师陕西镇压回民造反。恭亲王知晓要害,通过军机处发密书,要他抵陕后“日内切勿上言触怒”,因为他一调动,他的政敌便看出风向变了,纷纷上书弹劾。曾被他札示侮辱的河南巡抚,弹章甚至说较诸回捻粤寇,“惟胜保为腹心大患,观其平日奏章,不臣之心已可概见,至其冒功侵饷渔色害民,犹其余事。”

胜保呢?却不顾恭亲王密书告诫,抵陕数日便上书大发牢骚,说是“凡治军非本省大吏即呼应不灵”,“臣以客官办西北军务,协饷仰给于各省,又不能按数以济,兵力不敷,又无从召募,以致事事竭蹶,难奏厥功。若欲使臣专顾西北,则非得一实缺封疆,不足集事。”在慈禧看来,这不分明是拥军要挟吗?恰好证明此人确有“不臣之心”。于是急调原随僧格林沁起家的满洲悍将多隆阿,率军入陕,怀揣密诏,乘胜保不备,一举将他擒拿解京。

昔读雍正三年(1725)四月清世宗给已降为杭州将军的内兄年羹尧的一道硃批谕旨,曾说:“朕想你若自称帝号,乃天定数也,朕亦难挽;若你自不肯为,有你统朕此数个兵,你断不容三江口令人称帝也。”由此得知雍正帝“怀疑诛忠”,年大将军非死不可的奥妙。时逾百年,胜保自居年大将军,从地位、战功、威望等任何方面,都只配称作东施效颦,照说绝无帝制自为的野心或可能。但慈禧尚未成为一人独裁的僭主,便对胜保疑忌如此之深,以致胜保也非死不可。

《胜保事类记》讨论胜保是否罪有应得,说:“惟曾文正公有言,胜克斋有克复保卫之功,无失地丧师之过,虽有私罪而无公罪。人皆服其公允云。”曾国藩的评论“公允”与否,是另一问题,但他暗讥慈禧的心态与雍正毫无二致,倒给怎么看待慈禧的权力取向,颇有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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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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