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富强: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为何如此迷恋市场:奥地利学派的分析思维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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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富强 (进入专栏)  


内容提要: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极力推崇自由市场机制,其中,新古典经济学构建了逻辑化的市场来为市场出清辩护,奥地利学派则将自由市场与企业家才能发挥结合在一起,而这成为当前市场原教旨主义的主要理论基础。然而,奥地利学派的分析逻辑却存在严重局限:(1)在市场主体的“异质”内涵的设定上,仅仅关注自然性差异,而忽视了更为重要的社会性差异;(2)在市场主体的行为逻辑的理解上,将自然性差异嵌入在理性分析框架中,从而忽视了社会性差异带来的权力因素对理性的侵蚀;(3)在企业家精神的内涵认知上,主要从警觉性而非创造性来定义企业家精神,进而就理想化了市场机制的协调作用和企业家的逐利行为;(4)在社会大众的能力认知上,承袭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分析框架,从而忽视了有限理性的市场主体往往会被错误的信息以及强烈的诱惑所误导;(5)在分析思维和范式上,克服了新古典经济学根基于科学主义认知观的科学不思,却又陷入了根植于神秘主义认知观的科学不思。


一、引言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热衷于为自由市场辩护,认为自由竞争可以达到市场出清的帕累托状态。为了证明这一点,新古典经济学在一系列假设前提下构建了逻辑化的市场模型,由此提出了一般均衡理论、福利经济学原理以及科斯中性定理等。当然,由于新古典经济学的一系列定律和命题都建立在大量前提假设的基础上,而这些假设往往与现实存在很大距离;因此,当这些假设遭到越来越大的质疑和挑战之后,自由市场的理论基础就开始松动了。在这种情势下,奥地利经济学就取代新古典经济学成为自由放任之市场理念的理论基础,因为奥地利学派不再将市场视为一个均衡状态而是视为一个过程,其中企业家和自由竞争成为市场协调和有效的两大基石。譬如,张维迎近年来快速地从早期的新古典经济学忠实信徒转变成了奥地利学派的热心传播者和呐喊者,其中心思想就是否定政府的积极功能,否定产业政策的有效性,而推崇自生自发秩序和企业家的根本性作用。问题是,奥地利学派为自由市场所提供的理论基础果真如此坚实吗?


很大程度上,以张维迎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的教义派将企业家的行为和作用理想化了,既没有界分不同类型的企业家,也没有界分企业家创新活动的不同性质,更没有从全局上来把握企业家行为的不同后果。那么,这些奥地利学派的信徒们为何会持有如此坚定的理想化的企业家信念呢?这不仅涉及奥地利学派自身的思维特色,而且也涉及这些信徒们对奥地利学派大师思维的认知。可以说,奥地利学派的教义派传人并没有深刻领会奥地利学派先驱们所开辟的方法论思维:哪些体现了深邃的洞识?哪些又存在明显的不足?正因为不能甄别出嵌入在奥地利学派思维中的高次元方面和低次元方面,他们也就不知道应该如何进行发展而不是简单照搬奥地利学派的方法和思维。有鉴于此,本文致力于对奥地利学派的流行思维和分析逻辑作一逻辑而系统的剖析,以此来反思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市场迷思。


二、奥地利学派对企业家破坏性的无视


一般地,人们往往将市场经济中那些将科学发现应用于产业和实践的人称为企业家,他们的创新活动带来了新的产品和产业,进而极大地推动了财富创造、经济增长和市场扩展。进而,通过将这类企业家的“典型”化,奥地利学派将市场经济中的创业者乃至逐利者都视为企业家,并赋予其以极高的荣耀:不仅将之视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动源,而且由此主张无节制的市场化政策。不过,如果对企业家精神内涵和企业家类型作一深层次的爬疏和界分,我们就可以更为全面而清楚地识别企业家在现代经济活动中所扮演的不同角色。进而至少可以形成这样两点认识:一方面,企业家在推动经济增长和市场演化中起到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它有助于防止经济活动落入成规,进而推动市场秩序的持续扩展;但另一方面,企业家本身也有不同类型,而不同类型的企业家行为对社会经济产生的作用往往截然不同(朱富强,2019)。鲍莫尔(2010:11-12)就强调指出,“很明显,企业家精神并不能被认为是高尚的代名词。不能说那些带有创新性的东西就一定值得赞赏的,因为它并不总是能够提升社会的利益。所以,本书的一个论点是,要制定与企业家精神有关的合理政策,关键之一在于要寻找到那些阻止或防止企业家精神被用于非生产性用途的各种措施。”


同时,鲍莫尔还通过历史和现实的大量例子来证明:(1)在特定时空下,其主导作用的游戏规则往往是决定企业家行为和引导企业家资源配置的主要因素之一,因为规则支配作一种企业家行为相对于另一种行为的报酬水平,进而寻求收益最大化的企业家就会随着游戏规则的改变而改变其创新活动;(2)企业家精神在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活动上的配置,反过来又会对经济中的创新能力以及技术发明的扩散程度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样,通过对自由市场以及企业家行为所潜含问题的深刻揭示,阿克洛夫和席勒(2016:前言)也告诫说:“如果商家信奉的是‘利益至上’这一经济学假定,自由市场经济就会充斥着操纵与欺骗行为……(因为)市场竞争的压力会迫使他们以设局和欺骗为手段,诱导顾客花冤枉钱购买自己原本不需要的东西,让员工做毫无意义的工作,使我们的生活最终变得一团糟。”显然,奥地利学派仅仅看到了那些具有明显生产性且影响广泛的“明星”企业家的创新行为,却忽视了大量由逐利驱动而具有明显破坏性的市场行为。为何会这样呢?这就涉及奥地利学派的分析思维。


事实上,斯密提出并倡导“无形的手”原理的社会基础在于,他那个时代的市场经济正处于迅猛发展阶段,市场交易依然以熟人之间的小规模交易为主,并且交易行为依旧受到社会伦理的明显制约,因而市场之恶还没有得到显著的传播开来。但是,后来随着市场交易半径的越来越长,逐利心就冲破了社会伦理的束缚而恣意横生,乃至市场之恶也就得到了充分的展露。凡勃伦在《企业论》中就指出,到19世纪70年代,随着工业扩展带来了破坏性竞争和兼并浪潮,资本主义竞争已经变样了,斯密意义上的竞争已经退场了;其理由是,此时的竞争变成了控制生产的商业企业与作为消费者的公众之间的竞争,而商业企业实现有效竞争的主要支出就是以广告为主的推销和削减产品之类的人为破坏。尤其是,随着金融资本与工业资本的分裂以及金融霸权的兴起,逐利的金融资本甚至不惜以破坏生产和财富创造来获取高额利益,从而进一步加剧了经济的不稳定,2008年的经济危机以及2015年的中国互联网经济泡沫都反映出了这一点。为此,明斯基就将新古典经济学所描述的图景成为“物物交换范式”或“乡村集市范式”,而将现代市场中银行家与企业家之间的交易并关涉金融相互关系和现金流网络的图景称为“华尔街范式”,进而认定“华尔街范式”才是研究现代资本主义市场运行的适当范式(参见李黎力,2018:120)。


然而,尽管各种类型的市场失灵和市场堕落效应在过去一、两个世纪里已经展露得非常明显,金融资本的危害在21世纪更显突出和严重,但奥地利学派的信徒们却依旧漠然视之。这是为什么呢?多德(2013:42-43)就写道:“或许对斯密而言,‘工业化成就的副作用’是可以饶恕的罪过;但我们无法原谅今天的经济学家对人们已经认清的过去和现实的漠视:他们的忽视是蓄意的——这是他们专业训练的一部分。”由此就需要思考:奥地利学派的分析思维何以导致经济学人看不到市场内含的问题?根本上,这就涉及奥地利学派对于市场主体的特征设定,这包括市场主体的理性特征和市场主体之间的差异这两大方面。有鉴于此,接下来就致力于从市场主体的特征维度对奥地利学派的分析思维作深层的考察,由此挖掘其为自由市场和企业家行为进行辩护的逻辑缺陷,进而也就有助于更深刻地认识一个真实的市场。


三、奥地利学派对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推进


一般地,奥地利学派的分析思维有别于新古典经济学的重要方法论特色在于,它采用了方法论个体主义而不是原子个体主义。方法论个体主义强调,任何可作社会现象分析的事物都是由个体组成的,从而必须从个体行为和动机的剖析入手;同时,由于每个个体的行为都嵌入了特定的意向性和目标,因而作为个人主义的行为又必然是独特的。相应地,如何从现实存在的个体行为出发成功地过渡到宏观整体现象,从而实现微观行为与宏观现象的整合,就成为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关键。在这里,方法论个体主义就潜含了行为主体的异质性设定。究其原因,同质的原子化主体只是将个体行为的简单倍数或简单加总,从而就无法理解宏观现象与微观行为之间的差异,也无法理解宏观行为与平均行为之间的差异。正因如此,奥地利学派就将市场主体设定为异质的,并从异质个体的互动中探究社会现象的形成和演化,由此来剖析和揭示市场的运行机制及其动态变化过程,而市场的动态演变过程实质上就体现出货币、利率、资本、生产、收入、产品以及市场等的结构性特征;相应地,奥地利学派不仅仅是关注货币、储蓄、投资和产品的总量,也不是关注一般的物价水平或利率水平等。


问题在于,究竟该如何设定异质的市场主体呢?根本上,这需要将社会个体“嵌入”在具体的社会关系之中,需要从具体的社会关系中探寻与特定社会角色相联系的目标和价值;相反,这不能先验地依据理性选择框架来确定个人偏好,因为这种个体偏好必然是空泛的。正是由于市场主体嵌入在具体的社会关系之中,这又派生出两点含义:(1)人们在不同时空下所显示的偏好和目标往往会存在差异,由此产生的行为方式和逐利手段往往也有很大不同,从而就不能先验地给定特定的行为目标和分析框架;(2)不同社会关系所孕育的偏好往往具有不同的性质,如昂贵性偏好、廉价性偏好、冒犯性偏好等,不同偏好的追求和实现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后果也是不同的,从而就不能不加区别地合理化各种偏好及其追求行为。不幸的是,奥地利学派的分析恰恰就是对这些不同偏好“存而不论”,同时就承袭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人分析思维;这样,奥地利学派就将所有的偏好、目标和行为方式都视为一种合理的存在,从而也就无法深刻地揭示市场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大量不合理行为和现象。为此,这里就奥地利学派在分析思维所存在的缺陷作一逐层剖析。


四、局限之一:市场主体的“异质”性设定


奥地利学派承认人际相异性,具体表现为,现实个体之间先天地存在各种各样的差异(能力、天赋、出身等等),由此就产生出人与人之间的各种不平等。进而,在奥地利学派看来,个体间的不平等具有这样的积极意义:(1)它是人类社会分工与合作的基础,也是人类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2)个体间的不平等也是自然的,在一般性法律规则面前就可以拥有人人平等的机会。问题是,奥地利学派所理解的人际相异性在内容上又是非常片面和狭隘的,这可以从两方面加以说明。(1)奥地利学派并没有考虑人性及其行为的社会环境依赖性,而是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逐利视为人类行为的基本意向性,[ 事实上,尽管奥地利学派将人的意向性视为研究行为的出发点,但实际上并没有对动机展开深入的探索,而仅仅将人类动机和系统的结果都视为不确定的,从而仅仅停留在人际动机的差异上。与此不同,马克思则致力于从阶级地位或利益关系中探究个人行为的动机,进而研究了由个体所构成的集体行动;凡勃伦则将人类行为动机追溯到本能,并从本能的二分发展中分析不同阶层的个体在行为上的差异。]进而不同个体间的差异性偏好则容纳在广义效用之中;相应地,奥地利学派实质上还是使用了先验的经济人概念,只是引入了能力和信息等方面的差异。(2)奥地利学派主要考虑的是源自生理和偏好等自然条件的差异,而不是源自资源占有等社会性条件的差异;显然,社会性差异将衍生出个体间在权力和地位上的不平等,由此就会将纯粹市场竞争下的形式平等导向实质不平等,因为以平等对待不平等就是实质的不平等。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奥地利学派仅仅关注由偏好、口味形成的异质性,进而,在分散而互补的市场知识之下,就强调了个体间进行分工合作的必要性和必然性;相应地,人类社会在无数次的个人互动中就形成了一种连续性的扩展秩序,由此导致奥地利学派所理解的市场结构也是连续的,处于动态地演进和优化之中。


然而,在现实市场交换中,无论是信息的不对称还是地位的不平等,都会衍生出互动过程中市场主体的权力不平等。显然,考虑到市场主体在社会地位和权力上的不平等,那么,人际异质性就不仅可以成为社会分工和合作、进而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而且也可能成为社会剥削和掠夺、进而也是不断升级的社会争斗的基础,社会中必会存在广泛的剥削和奴役现象。考虑到这种争斗,我们就可以明白,(1)无论是市场结构、商品结构、生产结构以及劳动结构还是更广义的社会结构,它们的发展变化往往并非一定是连续性的,而更可能会呈现出断续性;(2)无论市场秩序还是社会秩序,它们都不是持续扩展下去,而是很可能会出现内卷和中断。由此,我们就可以理解广泛的市场失灵现象。进而,我们也就可以对奥地利学派的分析方法有更全面的认知:一方面,奥地利学派基于个体行动对社会经济现象进行剖析和阐释,进而引入了对行为动机、人的意向性以及人际相异性的关注,这是相对于新古典经济学的进步;另一方面,它对行为主体的设定依然存在严重的缺陷,集中表现为以自然性差异来掩盖了社会性差异,并局限于以自然性来分析异质性个体间的互动。正因为忽视了社会性的不平等,奥地利学派就忽视和否定了权力因素对市场竞争以及均衡结果的影响,乃至将市场演化视为连续性的过程。


五、局限之二:市场主体的行为逻辑理解


奥地利学派不仅将人际异质性锁定在自然性差异上,而且还将自然性差异嵌入在理性分析框架中,由此来分析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而考察市场交换和生产活动等。这样,基于市场主体在偏好、目的以及知识上的差异性,奥地利学派也就揭示出市场经济中生产、交换、资本等结构性的存在。更一般地,这些经济结构之所以会形成,主要可以看成是市场主体充分利用自身资源进行创利或套利活动的结果。例如,货币的不均等投放导致价格和利率的结构差异,进而引发产品或产业的结构性扩张和收缩,最终造成了经济波动;其中,货币的不均等投放又源自政府不合理的货币政策,而自由放任则可以避免这一点。在分析市场结构和动态发展时,奥地利学派还采用了纵向分析方法。其基本思维是:社会经济结构本身就是一个整体,整个市场就是一长串处于不同完成阶段的生产过程;显然,这个过程是如此复杂和精微乃至根本不可能出自人为的设计,而且,政府对其中任一阶段的干涉都会引发其他阶段的连锁反应,进而造成预料不到的后果。由此,奥地利学派强调,这个复杂的生产过程就只能依靠市场的自发调节,并由此来挖掘引导市场调节的价格机制。这样,通过对市场和生产结构的分析,奥地利学派不仅揭示了自发秩序中的市场协调发展,而且还为斯密的“无形的手”原理夯实了机理。


然而,正是由于忽视了市场主体之间的社会性差异,奥地利学派就不再关注和重视由社会性差异所衍生出的权力不平等;同时,由于忽视了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和差异性,奥地利学派也就看不到权力对理性的侵蚀。事实上,无论一个人多么理性,只要缺乏足够的力量,它也无法在交易中获取应得的或公正的收益份额,在各种赤裸裸的剥削面前也无能为力。尼采等人很早就指出,理性和情感在权力意志面前都是无助的,都只是被权力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工具;进而,美国制度学派就将权力因素引入到社会经济现象的分析之中,并由此深入探究了人类本能对社会行为的影响以及由此塑造出的现实制度。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及其造成的集体无理性,这就造成了自由市场交换中广泛存在的囚徒困境现象,也造成了自发秩序中广泛存在的内卷化问题,但这些却都为奥地利学派所忽视和无视;同时,正是由于市场主体因社会性差异而衍生出权力不平等,这就造成了现实世界中分工形态和合作形式的扭曲,造成了现实市场中收入分配的不公平,造成了市场经济中广泛存在的财富转移和攫取现象,但无论是新古典经济学还是奥地利学派抑或其他正统经济学派对这些事实似乎都视而不见。最后,正是由于忽视了市场主体间的权力不平等,奥地利学派的关注也集中价格竞争上而忽视广泛的非价格竞争,进而无视逐利企业家的寻租行为以及那些破坏性的创新活动,乃至刻意否定普遍存在的垄断现象(朱富强,2017)。


六、局限之三:企业家精神的内涵认知


奥地利学派之所以无视企业家的破坏性逐利行为,根本上就在于它以市场主体的自然性差异取代社会性差异,进而从警觉性而非创造性来定义企业家精神。事实上,自米塞斯和哈耶克以降,企业家的作用就逐渐被限定在发现市场信息和利润机会方面,而将人类心智的创造性作用则被淡化和忽视了。既然企业家精神体现在警觉性上,由此就可以推演出,所有市场主体都有相同性质的企业家精神,其中的差异只不过在于警觉性的程度不一样;同时,既然企业家的作用体现为市场信息和利润机会的发现和传播,那么,由私利激发出的破坏性创造活动以及信息隐藏活动等也就被忽视了(朱富强,2019)。按照这一逻辑,每个市场主体都致力于市场信息和利润机会的发现和利用,这也就会促进市场信息的传播,进而推动市场本身的不断演化和成熟;在此间,仅仅在偏好、目的和信息上具有自然性差异的市场主体也会自觉地遵守一般性的市场规则,都会自觉地践行“为己利他”行为机理,以至每一次市场交易或互动都会促进分工和合作的深化。这样,基于这一逻辑,奥地利学派就塑造出一个乌托邦式的美好市场,进而也就理想化了市场机制的协调作用和企业家(进而包括所有市场主体)的逐利行为。也正因为市场机制被设定得如此美好和高效,奥地利学派自然就会极力排斥和否定政府的社会经济政策。事实上,即使其中的温和者如哈耶克也只赞同最低社会保障制度,更不要说积极干预市场的经济-产业政策。


然而,利润发现和利润创造之间是存在差异的,考虑到这些,就会形成完全不同的市场认知。葛劳蕊-帕勒莫就指出,局限于发现的分析试图证明不受阻碍的市场具有高效率,而创造维度的引入则产生出对均衡和非均衡市场力量共存的认识。更为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创造维度的引入有助于我们更广泛地考虑市场主体的权力差异以及相应的行为动机等等(葛劳蕊-帕勒莫,2005:87)。很大程度上,正是基于逐利的动机,“企业家”们只要有可能就会通过隐瞒信息或制造“假信息”来获取收益;而且,只要破坏性创新所带来的收益高于建设性创新,“企业家”们就会有极大的动力去从事破坏性创新;进而,只要法律等游戏规则允许,“企业家”们就可以利用其权力直接压榨他人获取收益(朱富强,2018a)。同时,正是基于权力的差异,“企业家”们往往会充分利用其地位进行寻租,利用市场竞争压制弱势者;进而,正是由于创造力的差异,“企业家”们也会通过刻意地创造市场非均衡来获利。阿克洛夫和席勒(2012:24)就写道:“资本主义……并不是自动地生产人们真正需要的东西,而是生产人们认为有需要且愿意为此付钱的东西。如果人们愿意为药品付钱,资本主义就生产药品;而如果人们还愿意为包治百病的假药付钱,资本主义就会生产假药。19世纪的美国也的确有一个专门生产假专利的行业。”譬如,约翰.洛克菲勒的父亲威廉.洛克菲勒就是靠忽悠人卖假药而致富的。正因如此,现实市场中盛行的不是遵循“为己利他”机理的合作行为,而是充满了掠夺和欺诈;相应地,我们就需要对现实市场中的掠夺和欺诈行为进行管制,进而对市场规则和运行机制加以纠正和完善,而这往往需要引入有为政府的积极作用。


六、局限之四:社会大众的能力认知


承袭新古典经济学的思维,奥地利学派依旧将市场主体视为理性的,不仅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需求和偏好,而且能够为实现自身最大化目标而选择合理或理性的方式。但在真实世界中,绝大多数人都不能如经济人那般理性地行为,从而不能基于行为功利主义的痛苦和快乐的比较而将人还原无所不能的计算反应器;相反,市场主体往往会为错误的信息所遮蔽,或者为强烈的劝说所诱惑,并由此往往干出一些不符合自身利益的蠢事。阿克洛夫和席勒就指出,尽管学会在财务上量入为出是很简单的事,但即使在发达国家,大多数成年人在晚上睡觉前往往也会为能否支付月底账单而忧虑。为什么会这样呢?究其原因,尽管人们往往在99%的时间里都很谨慎,但只要在1%的时间里挥金如土,那么之前的一切也会付之东流。正因如此,那些逐利而敏锐的商家或“企业家”就致力于捕捉这1%的机会,并且一旦发现这个弱点就会迅速采取欺骗行动以获取超额利润,如通过各种手段来提醒人们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从而诱导人们不断地买买买。在这里,阿克洛夫和席勒将欺骗行为定义为:一种设局使他人达成自己而非他人的意愿的行为。在阿克洛夫和席勒看来,这种欺骗行为就像人们钓鱼,而在现实世界中拿着钓竿坐等鱼上钩的精明“企业家”不计其数;相应地,无论人们如何警觉,都迟早会被他人“钓到”。在这里,阿克洛夫和席勒又区分了两类受骗者:(1)心理型受骗者,主要包括理性受感性支配以及对现实存在认知障碍而采取不当行为的人;(2)信息型受骗者,主要是指误入他人所设圈套而采取错误行为的人(阿克洛夫、席勒,2016:前言)。


既然社会大众如此容易上当受骗,这就要求我们重新审视为现代主流经济学所误用的“理性”一词。根本上说,人类区别于其他一般动物的理性表现在:人类能够为追求长期利益而克制短期欲望或者约束自身的短视行为。其中就潜含了人类理性的两大基本特征:(1)认知力,体现为行为者辨识长远利益以及确定最优目标的认知能力,这主要与知识和信息结构有关;(2)意志力,体现为行为者为实现长远利益和最大化目标而抵制短期诱惑的克制能力,这主要与意志和毅力程度有关。由此也就可以得到两点基本论断:(1)所有市场主体的认知力和克制力都是有限的,从而也就不可能存在完全理性;(2)不同市场主体在认知力和克制力上也存在显著的差异,从而不同市场主体又是理性程度不同的(朱富强,2012)。很大程度上,阿克洛夫和席勒所界定的两类受骗者也就分别对应了意志力薄弱和认知力欠缺这两种有限理性者,而那些机敏的“企业家”正是充分利用这些弱点来谋取利润。关于这一点,我们依然可以看阿克洛夫和席勒所举的几个例子:就信息型欺骗而言,19世纪80年代,平克汉姆敏锐地发现不少女性担心自己的肾出问题,于是就“发明”平克汉姆药丸声称可以治愈肾病,而且大家竟也都信了;就心理型欺骗而言,大多数烟民都知道吸烟有害健康,而这种对健康的损害也完全不能被吸烟时的短暂快乐所补偿,但是很多人还是抵制不住诱惑而吸烟,甚至将吸烟看成是一种很酷的事,这也就造就了烟厂的高利润。


七、局限之五:社会政策的后果认知


根基于市场有效的信条,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倾向于将提高人们选择集和自由度的社会政策都视为积极有效的,认为它有助于提升个人和社会的经济福利水平。相应地,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人往往相信,穷人之所以穷,根源于它缺乏选择自由度,从而无法利用发现的市场机会获取利益。那么,如何帮助穷人摆脱这一困境呢?一个重要思路就是金融自由化,鼓励商业金融机构对贫穷者发放小额贷款,从而帮助他摆脱贫困。问题是,广为经济学人赞誉的小额贷款在现实世界中的效果如何呢?显然,这又体现了双重性:一方面,尤努斯创办的格莱珉银行(Grameen Bank)最初向农村妇女们发放贷款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如不少妇女用贷款购买了一部手机出租给本村村民使用而获利颇丰;但另一方面,随着这种“手机妇女”越来越多,她们能够获得的收入就变得越来越少,甚至连贷款也还不起了。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小额借贷的资金往往就主要被用于生活消费而不再是生产投资。这包括两部分:(1)红白喜事之类的“平衡消费”;(2)满足个人欲望的“奢侈消费”。两者都刺激了超前消费。例如,就平衡消费而言,它用于弥补家庭在出现儿女婚嫁或高寿病逝之类特定事件时的暂时收入亏空。但显然,如果没有借贷渠道,收入亏空的家庭本来就可能更为节俭地举办这些喜事;但现在有了借贷渠道,在盛行的相邻人情或面子效应下,收入亏空的家庭就“被迫”借助贷款来举办更大规模的喜事。再如,就“奢侈消费”而言,它主要满足个人特定冲动产生的欲望。但显然,如果没有借贷渠道,一个收入很低的家庭即使有高消费欲望也无法付诸实施;但现在有了借贷渠道,即使非常谨慎的人在某些因素的刺激下也可能会借助贷款来提高暂时的消费水平。其中的问题在于,这些借贷资金被用于消费,从而不可能带来收益,而这些信贷终究要归还。其结果就是,这些家庭或个人就会越来越贫困,同时银行的呆账也会越来越高。事实上,随着信用卡业务的推广,人们越来越容易通过借贷而进行超前消费,结果,家庭债务在收入中的比重就迅速增加了。相应地,在美国,每1000人中破产数则由1982年的2.8人上升到了1998年的5人,而且这一上升势头越来越猛(多德,2013:261)。


人们之所以会超前消费,又在于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往往难以克制欲望的冲动。正因如此,人们往往需要采取某些措施来提升自己的“克制力”,但小额贷款之类往往不是增加而是弱化人们的意志(谢林,2009:68-69)。也就是说,这些看似增加选择集和提升自由度的措施,根本上却降低了人们的克制力,使得消费者的行为更不理性。由此,我们就需要对一些“现代性”政策进行重新审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并不是基于理性计算,人们面对众多选项也没有足够的能力进行理性计算;相反,人们的行为往往深受信息所支配,为激情所驱使,也为各种心理效应(如锚定效应、禀赋效应、现状偏见、体验效用等)所诱导(施瓦茨,2013:80)。正因如此,一些“明智”的厂商就会有意识地引导消费者的偏好和选择(朱富强,2018b),这也就是厂商的“助推”,其目的在于追求厂商利益的最大化。与此相对应,塞勒和桑斯坦(2018)则强调,政府或公共部门也可以运用“助推”在不需要强迫的情况下引导人们作出更理性的选择,进而提高社会大众或消费者的利益。这种“助推”也是广泛的,如阿克洛夫和席勒(2012:24)就指出,“在消费者不能轻易分辨产产品质量的领域,政府保护是特别重要的。许多产品都有安全要求,这是一个法律问题。”当然,自由主义者对政府干涉市场的行为持坚决的反对态度。例如,伯林(2003:373)在批评政府对个人自由的控制时说:“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暴君不以这种理想自我的名义,为最邪恶的高压辩护;而这种所谓理想自我的成熟,是他用他自己某种程度上残酷的、表面看来(只有从低级自我的角度来看才是表面的)在道德上可憎的方法带来的。”问题是,我们也可以反过来提问:当市场上出现的各种不伦理并且明显不利穷人的行为和现象时,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不正是以“这都是市场主体的理性选择、从而体现了他的最大效用”进行辩护的吗?很大程度上,逐利企业家之所以能够通过欺诈行为获取高额利润,关键在于他们能够敏锐地把握人性的弱点进而诱导其选择。


八、局限之六:神秘主义的科学不思


奥地利学派教义派之所以持有如此强烈的唯市场论,根本上还在于嵌入于肯定性理性之中,从而将自己封闭在一元化的特定解释共同体内,乃至也就无法看到它无力且不愿看到的方面。关于这一点,这里作一深层次的审视。一方面,奥地利学派克服了新古典经济学基于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思维而实践“科学不思”的弊端。这种“科学不思”主要源于自然科学的科学主义认知观:任何人类行为和社会现象都可以在理性分析框架下得到阐释,进而社会事物间的因果关系也可以通过计量分析得到揭示,从而也就排除人类的思想。例如,个人行为被化约为在可选择目标之间进行求最大值的数学计算,而不再考虑人类行为用途技术选择之间的区别,也不考虑不同个体受同一经济刺激所产生的不同行为反应。另一方面,奥地利学派基于自然主义思维和肯定性理性而嵌入了一种新型的“科学不思”。这种“科学不思”主要源于一种“真理=现实”或“本质=现象”的神秘主义认知观:真理被视为一种存在比非存在更可取的价值准则,本质则体现了事物运动中的现象总和;进就有,凡是现实的都被视为合理的,而凡是合理的也必然是现实的。事实上,在奥地利学派看来,不受干涉的市场价格就是公正价格公正,自然秩序就是正义秩序;相应地,市场价格将分散行为引向市场协调,自然秩序则产生持续扩展。为了给有效市场信条提供基础,新古典经济学打造了原子主义的逻辑化市场,奥地利学派则引入了具有高度敏锐性的企业家。阿克洛夫和席勒(2012:27)继续写道:“证明资本主义运行良好的一个普遍做法是,找一个积极进取、干预承担风险的CEO。杰克.韦尔奇在短短5年内将通用电气的雇员规模从411000人裁减到299000人,人们借用中子弹爆炸戏称他为‘中子杰克’。杰克.韦尔奇并没有因此感到愧疚,根据资本主义的信条,他也无须如此。相反,他只是在尽自己的职责,让通用电气的利润最大化。但是,正因为有了这样的CEO,他们毫无愧意地为自己赚钱,为其所在的公司赚钱。”


问题是,奥地利学派所崇尚的公正价格和自然秩序是如何形成和扩展的呢?市场经济中又是如何实现“私利即公意”这一预定原理的呢?根本上,这无法依赖人类的理性能力加以剖析,而只能依赖于对“上帝”意旨的神秘主义信仰。显然,这就反映出,正统经济学中的两大极端流派——无论是新古典经济学还是奥地利学派——都缺乏对现实世界进行实质性“思考”的旨趣和能力。汪丁丁(2012:5、13)曾指出,“今日西医之不科学,在于它抛弃了盖伦当年的理想——让每个人都成为自己的医生。因为每一个人都是唯一的”;“与西医相比,中医的优越性及眼下的严重问题,全在于它最终依据着的根深蒂固的神秘主义思想。”很大程度上,新古典经济学和奥地利学派分别倡导的两种市场观正分别对应着西医和中医的特点:一个对应着唯理主义,试图通过一个新的制度设计来弥补前一制度的不足;一个对应着神秘主义,相信人体的自动调节可以实现有机体和谐。那么,方法论存在显著差异的两类正统经济学为何都会患上“科学不思”之病症呢?根本上就在于,它们都根植于肯定性理性思维:一个是对人类理性能力的肯定,一个是对现实世界存在的肯定。有鉴于此,要克服正统经济学的“科学不思”病症,就需要引入否定性理性和批判理性主义思维,而这也是人类理性的根本特性。正是基于否定性理性和批判理性主义思维,我们就不是简单地认同现实市场的运行机制,也不是设计出一个新的机制来取代市场,而是要深入剖析现实市场机制的运行特点及其问题,进而补充和完善市场机制。那么,我们如何剖析现实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以及引导社会发展上的问题呢?一个简单的思路就是正如本文已经指出的,只要改变市场主体的前提假定,引入市场主体的异质性所衍生的权力不平等,那么,正统经济学为市场有效性辩护所依据的种种理论就不再成立了(朱富强,2014)。


九、全面认识奥地利学派的分析思维


通过上述逐层分析,我们就可以全面认识奥地利学派的分析思维及其缺陷:一方面,它突破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原子个体主义以及数量化的分析思维,从而向真实世界迈进了一大步;但另一方面,它依然没有摆脱自然主义和肯定性理性思维的束缚,从而对市场经济的认识依然存在严重不足。正是基于这种思维,奥地利学派不是抽象地分析个别或总体现象,而是深入到对社会结构的分析,这包括资本结构、劳动结构、生产结构、市场结构以及利率结构等等,从而更深入地探究了市场经济的动态变化及其潜含的经济危机;但同时,这些结构性分析又几乎都囿于社会结构的自然性或物质性,而没有剖析社会结构的社会性,从而也就很难真正认识到“自发”市场的扭曲和非均衡性,很难真正认识到它的深层次问题。譬如,格兰诺维特(2015:171)就指出,“如果没有一种分裂的社会结构,企业家就没有机会使各部分之间的资源流动成为营利来源。但是,填补‘空缺’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小事,企业家不仅要具有奥地利经济学传统所强调的认知智慧,还要有运用团结与义务网络来动源社会资源的能力。”那么,市场结构又是如何形成的呢?很大程度上,一切市场现象根本上都是市场主体的互动结果;相应地,市场结构的存在也就意味着市场主体间存在差异,有市场主体着手也就可以更深刻地剖析市场结构问题。


正因如此,本文引入市场主体之间的社会性差异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力关系和相应行为方式的分析,由此,我们不仅可以更清楚地认识到奥地利学派在市场主体的“异质性”设定以及由此展开的行为分析上的不足,而且还可以进一步深刻地揭示出奥地利学派在市场结构认知上的浅显性。相应地,通过系统地剖析奥地利学派的先验设定和分析逻辑,我们也就可以容易理解这样一系列的问题:它为何将市场设定一个基于由不均衡到均衡的良性循环而持续发展的过程?它为何将企业家的自主创新和套利行为将导向市场协调和分工合作?进而,它为何忽视或无视企业家以及其他市场主体的寻租行为和破坏性创新?根本上就在于,逐利的企业家会利用生产性的和非生产性的一切手段来最大化其利益,究竟选择何种手段则取决于社会规则(朱富强,2018a)。事实上,阿克洛夫和席勒就指出,每次经济衰退都有腐败和欺诈的影子,这包括发行垃圾债券、会计操作、次级抵押贷款、出售信用等;而且,这些欺诈和腐败主要不是源自政府管制,而是来自商人的逐利欲求。明显的证据是,这些腐败和欺诈更主要发生在监管放松之后,阿克洛夫和席勒(2012:39)写道:“随着各种金融创新的出现以及金融监管对这一创新的放开,腐败或欺诈就会获得新的滋生机会。”之所以如此,也就在于现实市场中的规则并非是合理的,获利最大的企业家往往也就是最善于利用这种规则的人。


十、尾论:新自由主义的市场理论依旧脆弱


在现代经济学中,对市场竞争和企业家精神作出最为细致阐述的是奥地利学派,它以企业家理论来为市场有效说提供理论基础,并逐渐为绝大多数经济学人所认同和接受。然而,自由市场并非就是一定有效的,企业家行为也并非一定是生产性的;相反,在自由市场中,无论是市场主体还是市场客体上都存在着严重的缺陷,这促使市场主体往往采取侵害他人利益以及危害社会发展的方式来获取个人利益。阿克洛夫和席勒就以老虎机为例写道:老虎机原来只是一款自动售货机,但一些机敏的“企业家”发现可以将这种装置变成赌博机,而人们往往具有赌博的天性和缺乏控制的能力;结果,很多人坐在老虎机旁浑然忘我地不停地投币,在老虎机毁掉了众多人的生活后,政府监管部门终于开始介入了。所以,阿克洛夫和席勒(2016:前言)写道:“从19世纪90年代到现在,老虎机在历史上发挥的积极和消极作用其实和市场本身很类似。总体而言,我们是市场的支持者。自由市场制度源自自由与和谐的社会。只有那些可以使人们免于恐惧的和平社会才能催生出繁荣的市场。但是,逐利心理不仅会催生能向我们兜售产品的售货机,还能催生那些吞噬金钱并让我们难以自拔的老虎机”,也就是说,“市场带来的并非都是美好的事物。它同样刺激了企业操纵和误导我们的判断,从而给经济带来了诸多问题”。


既然如此,奥地利学派又为何如此热衷于为市场和企业家高唱赞歌呢?根本上就在于其分析思维:一方面,它承袭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分析框架,而只是引入了人际异质性;但另一方面,它又将市场主体的异质性简单地归咎为偏好(口味)和目的的差异,并且将这些偏好(口味)和目的都视为自然产生的,从而也就不再对这些偏好和目的进行讨论、界分和评估。凡勃伦就指出,奥地利学派只是把人看作仅仅追求满足既定欲望的消费者,而没有考察人类欲望和目的本身的累积性变化(凡勃伦,2008:58)。事实上,阿克洛夫和席勒就区分了两类口味:第一种口味体现了真正对消费者有利的偏好;第二种口味体现了消费者实际选择的不良嗜好。很大程度上,这种选择性的偏好(口味)往往是源自社会尤其是厂商(或企业家)的诱导。为此,阿克洛夫和席勒又剖析了“企业家”的两种挣钱方式:(1)把价值一元的产品卖给消费者并以更低成本生产该产品的诚实方式;(2)误导消费者以使他们将根本不值一元的产品看成一元的欺骗方式。显然,在逐利心的驱使下,很多“企业家”致力于提供的可能就不是人们真正需要的东西,而是迎合和诱发人性弱点并从中获利最大的东西。正因如此,尽管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往往将竞争性市场均衡视为帕累托最优,但阿克洛夫和席勒却指出,这种最优只是体现了人们不良嗜好的最大程度的满足,而不是那些真正有利的口味的满足(阿克洛夫、席勒,2016:9)。在这里,我们就可以深刻地揭示出自由市场的实际后果,这种后果又嵌入在自由市场经济中的两类“自由”行动之中:一是消费者的自由选择,二是逐利者欺骗交易对象的自由设局。也就是说,企业家的逐利行为并不一定带来社会福利的实质提升,进而这也意味着,自由市场并非就是有效的。


在这里,我们就需要深入辨识市场失灵的两大根源:(1)由市场客体不完善造成的市场失灵,如市场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规模经济和自然垄断的存在、公共品造成的搭便车行为、广泛的外部性带来的社会成本等等;(2)由市场主体缺陷造成的市场失灵,这集中体现在个体理性的有限性和个体之间的异质性。显然,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就是从市场客体维度上来认识市场失灵的,但同时又认为由那些私心的政府官僚来决策会造成比市场失灵更为严重的政府失灵;因此,基于“两害相较取其轻”原则,新古典经济学反对政府对自由市场的干预,而是致力于完善市场客体(也即致力于促使信息传播等方式来健全市场机制)来降低乃至最终消除市场失灵,进而构建了完美的一般均衡模型来为其市场有效说提供支持。但是,新古典经济学有效市场说所依赖的一般均衡模型毕竟是建立在众多不现实的假设之上,给出的是一种逻辑化的市场而非真实的市场,从而也就遭到现实主义者的批判。不过,奥地利学派却进一步指出,自由市场的效率根本就不需要依据这些复杂模型来证明,因为垄断、公共品以及外部性本身就是不存在的,而市场价格本身就是一个节约信息而高度有效的通信系统,它能够有效地传播消费者、生产者以及市场供求状况的信息。但显然,奥地利学派所关注的依然是第一类市场失灵,却忽视了更为持久的第二类市场失灵,更没有考虑到第二类市场失灵的持久存在反过来又会导致第一类市场失灵无法解决。例如,市场主体的逐利心以及相互之间的争夺必然会导致信息的隐藏和噪音的散发,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权力不平等等必然产生依靠垄断地位的创租而非创利行为,市场主体之间的攀比也会促生和扩大外部性,等等。斯蒂格利茨就宣称,信息更像空气,它的充足是其他事情发生的前提条件;而如果信息缺失或只有部分信息,那么哈耶克的通信系统也就无法运转。为此,斯蒂格利(2011:114)茨写道:“无所不在的隐藏信息问题,应当消除人们脑海中普遍存在的错误假设,即认为市场是自愿配置最有效的方式。”


正因如此,我们说,奥地利学派所有的认知偏见几乎都源于分析思维上的根本性缺陷;一方面,它忽视了人类理性的有限性,从而也就无视市场中的欺骗与被欺骗现象;另一方面,它又忽视了人际异质性中的社会性内容,进而无视了市场竞争力以外的权力问题。按照戴维.扬的说法,奥地利学派对权力侵入经济分析具有一种长期厌恶。戴维.扬(2005:78)就写道:“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几乎总是对‘权力是内在于自由市场经济’的观点不予理睬。这不意味着在奥地利学派理论中不涉及或没有讨论过权力。相反,一些接触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对权力做出了许多讨论和评论,但所有这些讨论和评论的目的是试图否认它的重要性。”在这里,戴维.扬举了庞巴维克的例子,他认为抢劫、敲诈和奴役等权力或控制对更宽广的经济环境可能具有重要影响,但将这些都归属经济问题的另一个不同范畴,从而在经济规律的探讨中不再考虑。后来,哈耶克等人进一步将其研究设定在“竞争的资本主义”范畴,这种竞争性也就是指没有权力的市场资本主义,从而将政府干预等权力因素排除了出去。更为极端的罗斯巴德将“权力”仅仅指称国家的“暴力”干预和国有企业的“强制垄断”地位,而“经济权力”只不过是自由地拒绝交易的权力,每个人都有这种权力,从而是平等的。但是,正如本文指出的,市场主体本身就是异质性的,这种异质性造成了市场地位的不平等,造成交易权力的不对称;相应地,现实市场中就不可能出现真正“自愿”的交换,“自愿”本身就是权力的函数。正是从这个角度上说,任何市场经济和市场行为中都嵌入了权力关系,要真正了解市场机制的运行,就必须剖析这些因素,否则依然只能获得一个逻辑化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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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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