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承学:释“大兰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33 次 更新时间:2019-01-01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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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大兰王”一词最早见于南朝宋袁淑所著《大兰王九锡文》,文中之“大兰王”指猪,其意甚明,但何以“大兰王”称猪,则仍不甚明了。按“大兰”,即“大阑”或“大栏”,是猪所生活之所即猪圈。“大兰王”,即“大栏王”,通俗地说,就是猪圈大王。袁淑《大兰王九锡文》其实就是“猪圈王九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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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兰王”一词最早见于南朝宋袁淑(公元408-453年)所著《大兰王九锡文》,原载其《诽谐文》(或称《俳谐集》)。文中之“大兰王”指猪,其意甚明,但何以“大兰王”称猪,则仍不甚明了。

《隋书·经籍志四》载:“《诽谐文》十卷,袁淑撰。”[1]但是,新旧《唐书》的《艺文志》却记载此书为“十五卷”,郑樵《通志·艺文略》又记载十卷。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四十集部三:

袁淑有集,见别集类宋代人文中。《唐书经籍志》:《诽谐文》十五卷,袁淑撰。《唐书艺文志》:袁淑《俳谐文》十五卷。张氏《百三家·袁忠宪集》辑本序曰:“阳源《俳谐集》,文皆调笑,其于艺苑,亦博簺之流也。”严氏《全宋文编》曰:“《艺文类聚》、《初学记》、《太平御览》并引袁淑《俳谐集》,合存《鸡九锡文》、又《劝进笺》、《驴山公九锡文》、《大兰王九锡文》、《常山王九锡文》凡五篇”。[2]

《诽谐文》在唐宋类书中多称《俳谐集》,全书已亡佚。《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八孔颖达疏:“宋大尉袁淑取古之文章令人笑者,次而题之,名曰《俳谐集》。”[3]据此似乎此书是编纂前人的俳谐文章而成的。但现存之文,皆此前古籍之所未见,《诽谐文》又似皆为袁淑所自创。后人从唐宋类书辑得《俳谐集》五篇。类书的体例,就是在全文中摘录部分相关内容置于各类之下。故这五篇皆残阙不全,有些只有寥寥数句。五篇残文中,《鸡九锡文》与《庐山公九锡文》两篇,历来研究者对之有较多的引用和介绍,读者颇为熟悉。《大兰王九锡文》一篇则研究者甚少涉及,读者比较陌生。

袁淑《大兰王九锡文》,今存于唐代《初学记》卷二十九:

大亥十年九月乙亥朔,十三日丁亥,北燕伯使使者豪豨,册命大兰王曰:咨惟君禀太阴之沉精,标群形于玄质。体肥腯而洪茂,长无心以游逸。资豢养于人主,虽无爵而有秩。此君之纯也。君昔封国殷商,号曰豕氏。叶隆当时,名垂千世。此君之美也。白蹢彰于周《诗》,涉波应乎隆象。歌咏垂于人口,经千载而流响。此君之德也。君相与野游,唯君为雄。顾群数百,自西徂东。俯喷沫则成雾,仰奋鬣则生风。猛毒必噬,有敌必攻。长驱直突,阵无全锋。此君之勇也。[4]

此文又为宋代李昉《太平御览》卷九百零三、谢维新《事类备要》别集卷八十四、祝穆《事文类聚》后集卷四十、明代张溥《汉魏六朝一百三家集》卷七十《袁淑集》、清代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宋文》等所载。这只是为《初学记》摘录的部分内容,并非全文。按“九锡文”文体体制和《诽谐文》其他诸篇九锡文,《大兰王九锡文》文章后半部分应该是关于九锡的内容。现存部分内容是《大兰王九锡文》文首对“豕”的形象与特色的描写部分,其他内容因为不是直接描写“豕”,故删去不载。这种处理是类书编纂的惯例。

九锡文是古代皇帝赐封功臣“九锡”的文书,主于颂扬勋臣功绩,极力铺张,文风要求典雅宏肆,如刘勰盛赞“潘勖九锡,典雅逸群”。潘勖(潘岳的叔父)《册魏公九锡文》是以汉献帝之口气封曹操为魏公并赐九锡的诏册。此文收在《文选》“册”体之中,可见九锡文与册体也是相通的。《大兰王九锡文》是一篇册封猪为“大兰王”的俳谐之文。文中时间、人物、事件皆为虚拟,假设燕使者豪豨(即豪猪),传达册封大兰王之命。此九锡文以猪的典故,敷衍成文。古人以十二地支对应十二生肖,亥为猪,故《大兰王九锡文》的年号为“大亥”,而时日则是“乙亥”、“丁亥”,皆与猪相关。下文分别颂扬猪的纯、美、德、勇四大品质。全文虽为虚拟,然用古代和猪相关的典故,敷衍为文,甚为切贴。后代有好事者,以此残文为基础,再补齐全文,另创新篇。如明代陈邦俊《广谐史》卷十有《大兰王传》。

《大兰王九锡文》既编入《诽谐文》(或《俳谐集》),内容自然是戏谑调笑的。一般来说,戏谑调笑应该有具体的对象。《大兰王九锡文》的调侃对象是谁?另外,该文是否有讽刺社会现实的更深含义,这些都需要深入讨论。本文只就《大兰王九锡文》标题加以讨论。

问题就是:为什么册封猪为“大兰王”呢?“大兰”与猪有什么关系?从字面看,兰即兰花、兰草,自古以来,兰称“国香”,是高雅芬香的象征。《左传·宣公三年》:“以兰有国香,人服媚之如是。”《楚辞·离骚》:“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而猪有强烈的臭味,怎么可以称为“大兰王”呢?难道是故意以臭为香,把猪臭和兰香作为强烈对比而形成反讽吗?显然不是。因为现存文本之中,并不涉及猪的味道,故看不出有任何反讽之义。

中国古代以封地称王、公、侯,是一个惯例,如汉高祖封诸侯王,有楚王、长沙王、梁王、淮南王、燕王、韩王等。袁淑俳谐文题目《庐山公九锡文》、《常山王九锡文》亦依此例,其中“庐山公”、“常山王”,皆以其封地命名。同理,《大兰王九锡文》之“大兰”应该是所封之地,并与猪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大兰”应该是猪所生活之地,也就是猪栏、猪圈。

“大兰”为何见得就是猪栏呢?按,兰字繁体为“籣”,在古代语言中,“籣(兰)”可與“闌(阑)”“欄(栏)”相通。

先说“籣(兰)”通“闌(阑)”。闌(阑),阻隔之意。《战国策·魏策三》:“晋国之去梁也,千里有馀,河山以兰之,有周、韩而间之。”鲍彪注:“‘兰’作‘阑’。”[5]

再说“籣(兰)”通“欄(栏)”。欄(栏),即饲养家畜的圈。《汉书·王莽传》:“又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兰。”颜师古注:“兰,谓遮兰之,若牛马兰圈也。”[6]“牛马兰圈”就是牛马栏圈。又范晔《后汉书》卷八十五《东夷列传·夫馀》:“王令置于豕牢,豕以口气嘘之,不死。复徙于马兰,马亦如之。王以为神。”李贤注:“‘兰’即‘栏’也。”[7]《晋书·华廙传》:“廙栖迟家巷垂十载……与陈勰共造猪阑于宅侧,帝尝出视之,问其故,左右以实对,帝心怜之。”[8]“猪阑”也就是“猪栏”,即猪圈之意。可见,“籣(兰)”“闌(阑)”“欄(栏)”三字是可以相通的。

或疑之曰:既然动物的栏圈皆可称为“兰”,何以“大兰”就指猪栏而不是马栏、牛栏?笔者认为,如果把问题放到当时的语境中,就可以理解了。晋代以来,人们传诵着一个著名的“猪兰”故事。

《初学记》卷二十九“木兰桥”条,引东晋习凿齿《襄阳耆旧传》:

木兰桥者,今之猪兰桥是也。刘和季以此桥近荻,有蕺菜,于桥东大养猪。襄阳太守皮府君曰:“作此猪屎臭,当易名作猪兰桥耳,莫复云木兰桥也。”初如戏之,而百姓遂易其名。[9]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卷二十八又记载此事:

沔水又东径猪兰桥,桥本名木兰桥,桥之左右丰蒿荻。于桥东,刘季和大养猪,襄阳太守曰:“此中猪屎臭,可易名猪兰桥。”百姓遂以为名矣。[10]

以上两则记载内容稍有差异,前者较详,但故事要素是相同的。刘弘,《晋书》有传,其字为“和季”。但在不同记载中,又有“季和”、“叔和”等说法。刘弘是西晋的著名人物。此地因为蒿荻茂盛,原有木兰桥之雅称。但刘弘居然在此地大规模养起猪来,所以襄阳太守打趣说:现在此地猪太多,猪屎太臭,“木兰桥”可以改名为“猪兰桥”了!在此处文本中,“猪兰”若不理解为“猪栏”,则不但毫无谐趣可言,而且把猪与兰并称,令人不得其解。在这个真实的历史记载中,“木兰”和“猪兰”在当时虽然是同一个“兰”字,但意义却完全不同。襄阳太守正是利用“兰”同字同音多义的特色,把本来很高雅的名字“木兰”改为“猪兰(栏)”这个世俗名字,风趣地表达对这种煞风景之举的调侃。正因为机智谐趣,“猪兰(栏)桥”的名字才更受百姓的接受并一直流传下来。

关于“猪兰桥”,在当时应该是很著名而广为流行的故事。所以,庾信《谢滕王赉猪启》文中有句:“白腹见珍,度辽东之水;赤栏为重,对襄阳之城。”后一句正是用襄阳太守“猪兰桥”的典故。值得注意的是,他用的是“赤栏”,更可证明“兰”和“栏”是相通的。

正因为自晋代以来,这个“猪兰桥”的故事太深入人心了,在袁淑写作《大兰王九锡文》这一具体的语境中,“大兰王”指猪已是家喻户晓的故事。

后代也有以“兰子”称猪的。如明代张自烈说:“豚,小豕也,一名兰子。《列子》云‘牢有栏子’卽‘兰子’。”[11]按,张自烈以“兰子”为猪之说可采,但他举《列子》为例并不妥,实则此书中的“兰子”与猪并无关系。清人方以智和厉荃皆采纳此说,以“兰子”为猪之别称异名。(分别见《通雅》卷四十六、《事物异名录》卷三十七兽畜部)这个“兰子”,当然也就是猪栏之栏。“兰(栏)子”之称,是以猪栏代称所养之猪。“兰子”与“大兰(栏)王”皆猪之别称。

宋人作诗,也有人限于格律把“大兰王”缩略为“兰王”的。如黄庭坚《长短星歌》云:“十月猪,白头一笑献士夫。杀身愿为鲁津伯,申封兰王十四都。”[12]也有人把“大兰”直接写为“大栏”的。宋代陈造《旅馆三适》直接以“大栏君”一词入诗。诗云:“隽永项上脔,红嫰劣带膋。彼美大栏君,坐受群毛朝。”[13]这个“大栏君”,当然也就是从“大兰王”这个词来的,只是直接把“兰”改为“栏”了。

综上所述,《大兰王九锡文》题目中的“大兰”,即“大阑”或“大栏”,是猪所生活之所即猪圈。“大兰王”,即“大栏王”,通俗地说,就是猪圈大王。袁淑《大兰王九锡文》其实就是“猪圈王九锡文”。

现存袁淑《诽谐文》几篇九锡文的题目,大致标为某公或某王九锡文,皆以尊号名之,而不直呼其名。如《庐山公九锡文》、《常山王九锡文》、《大兰王九锡文》,“庐山公”、“常山王”、“大兰王”皆以封地称某公、某王,并不直接出现该动物如驴、猴、猪之名。只有《鸡九锡文》题目例外,显得非常突兀。按《鸡九锡文》文中有“封君为会稽公”一语,故可推测《鸡九锡文》原来在《诽谐文》中题作《会稽公九锡文》的可能性很大。或许在《艺文类聚》编纂过程中,众人分头收集备用材料,为了方便摘引后准确无误地放到相应类中,而将《会稽公九锡文》摘录的部分文献标示为“鸡九锡文”。“鸡”字提示该文要放到“鸟部”的“鸡”条,“九锡文”是对《会稽公九锡文》的缩略,但在最终编定写本时,就混而成为《鸡九锡文》了。[14]这种变形,也许是古籍文本传抄过程中的常有现象,在类书编纂中,尤为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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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学术研究》2017年 第10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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