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军 孙杨程:历史·社会·环境:中国古代治理体系长期存续的三重密码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65 次 更新时间:2018-12-09 23:27

进入专题: 治理体系  

刘建军   孙杨程  

内容提要:帝国治理体系长期存续是中国独有的历史现象。“自由意志缺乏”“水利文化”“东方专制主义”等视角没有触及问题的核心。“亚细亚生产方式”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却缺乏针对性;“历史—社会—环境”视角是对它的尝试性补充,它认为,帝国治理长期存续是因为三组密码:历史传统提供了制度前奏和同质文化圈;社会结构因缺乏革命性要素——商人——而变化缓慢,村社维持着简单的再生产,贸易也比较匮乏;外部威胁和集团联合的必要性,要求权威必须集中,使官僚系统正常运转。超大型政治共同体的治理,必须是“分区域”“分层级”,历史淘汰了以血缘亲族为基础的“分封制”,可供选择的只有以职业技能为基础的“郡县帝国”。

关 键 词:帝国治理体系  历史前提  社会结构  环境选择  Imperial Governance System  Historical Premise  Social Structure  Environmental Selection


一、导言


历史是理解未来的一把钥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是走向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为了更好地理解未来,把握未来,从中国历史当中寻求治国理政的经验、汲取教训是必不可少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历史是中国人民、中华民族坚持不懈的创业史和发展史。其中既有升平之世社会发展进步的丰富经验,也有衰乱之世的深刻教训以及由乱到治的经验智慧;既有当事者对时势的分析陈述,也有后人对前人得失的评论总结。可以说,在中国的史籍书林之中,蕴涵着十分丰富的治国理政的历史经验。其中包含着许多涉及对国家、社会、民族及个人的成与败、兴与衰、安与危、正与邪、荣与辱、义与利、廉与贪等等方面的经验与教训”[1]。因此,研究中国政治史,从古代的治国理政当中汲取教训,总结经验,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升了中国政治史研究的重要性。“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形成和选择的论述,更是直接指出了研究古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性。古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研究,是正确认识和理解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选择的一把钥匙,为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历史是“文化自信”的源头,没有历史,就没有现在和未来。帝国治理体系的形成,标志着华夏文化圈的统一,为“文化自信”提供了历史积淀。它的长期存续,为“超大型政治共同体”的治理,提供了丰富的历史经验。


二、文献综述:帝国治理体系长期存续的多种视角


古希腊政治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说过,“我们如果对任何事物,对政治或其他各问题,追溯其原始而明白其发生的端绪,我们就可获得最明朗的认识”[3]。对古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起源和长期存续进行研究,能够使我们更好地理解过去,更好地把握现在,更好地走向未来。为什么郡县帝国是古代中国国家治理的主要形式?或者说,为什么帝国治理体系能够长期存续?黑格尔的解释是“自由意志缺乏”,韦伯的解释是“水利文化”,魏特夫的解释是“东方专制主义”,这三种理论视角都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简单地从单一角度出发,将古代中国理解为专制帝国。马克思提出“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但它针对的是整个亚洲的一般图景,并没有专门论述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缺乏一定的针对性。为了更好地理解帝国治理体系的长期存续,本文以“历史-社会-环境”[4]为分析框架,为帝国治理体系的长期存续提供一种新的解释,以期增加古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研究的知识存量,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知识储备。“帝国治理体系”,指的是郡县帝国这样一种“多元一体”的政体[5]。很明显,帝国政体是具有顽强生命力的“发明”,罗马人和中国人借助帝国政体大大拓展了统治范围。然而,在历史的长河中,罗马的帝国治理体系不断受到古希腊的影响,形成“希腊化的罗马”,最终被“封建政体”所取代。中国的帝国治理体系却不断地发展和完善,持续了两千多年。“百代皆行秦政制”,以郡县制和官僚制为载体的中央集权帝国长期存续,使中华文明呈现出独特的历史连续性。对古代中国帝国治理体系长期存续的解释,主要有以下四种视角。

(一)自由意志视角

自由意志的主要代表人是黑格尔,他从家庭、行政、法制、宗教、科学等五个方面解读中国人的民族性。“中国很早就已经进展到了它今日的情状,但是因为它客观的存在和主观运动缺少一种对峙,所以从未发生任何变化;一种如此固定的东西代替了一种真正历史的东西。”[6]黑格尔认为,中国没有真正的历史,由于缺乏自由意志,表现出顺从的意识,不能对抗威胁自由的实体,追求平等而回避自由,因而处于专制政体——帝国的统治之下。当代学者徐勇从中国农民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出发,挖掘了东方自由主义传统[7],正式回应了自由意志缺乏。事实上,缺乏自由意志并不符合真实的中国人精神世界的实际。“纳完粮,自在王”“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彼可取而代之”等语句一直贯穿在农民和官员的日常生活中。正是因为中国人并不具备黑格尔所说的奴性精神,才会有接连不断的起义,使王朝更替不断发生。因此,郡县帝国长期维持并不是由于中国人缺乏自由意志。

(二)水利文化视角

马克斯·韦伯对东西方古代社会进行比较,他认为“森林文化”是西方社会的主要特质,而东方则是典型的“水利文化”。由于灌溉农业和水利工程的需要,政治权威集中到一个人手里,最终形成专制的帝国。“当时国王拥有管制水利的权力,但得有一个有组织的官僚制来运转……这一套制度的结果,大体而言,遂使地方人口全部沦为君侯的隶属民。”[8]韦伯认为,水利文化使东方较早地确立了家产官僚制,建立起以地租为主的贡赋经济,形成了以河流为中心的义务网络,支撑起庞大的农业帝国。水利问题决定了官僚政治、臣属的赋役、臣属对官僚系统的依赖等现象的存在[9]。在韦伯那里,水利文化是帝国治理体系形成和长期存续的根源,他沿着“治水需求—权威集中—家产官僚—专制帝国”的分析思路,将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社会看作专制社会,成为卡尔·魏特夫“东方专制主义”理论的源头。河流和灌溉对以农耕经济为主的古代中国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很明显,这种和平主义的帝国崛起模式和维系方式并不符合中国的历史事实。当然,我们不能否认韦伯的知识贡献,他尝试以水利为轴线,结合官僚制度和贡赋经济,对帝国治理体系的形成和维系进行系统的分析,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三)东方专制主义视角

韦伯对古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形成和长期维系的分析,并没有单纯地局限于水利文化。卡尔·魏特夫则将“水利文化”演绎到极致,以零碎的史料为基础,提出“治水社会”“东方专制主义”等概念。表面上,史料所展示出来的景象无法回避,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社会都因治水而成为专制帝国。事实上,魏特夫已经事先预设了古代东方的社会治理体系,将符合“治水社会”特征的材料集中到一起,制造出“极权主义统治”的假象。历史不可能完全重现,任何人对历史的解读都遵循着一定的逻辑。魏特夫利用人们对铅字的想象,塑造了一个表面上符合逻辑,却严重违背事实的“理论幻象”。尽管“东方专制主义”戴着历史的面具,却掩盖不了其背后意识形态化的面孔。它不过是以“水利文化”为轴线的想象,带着东方社会无法回避的“治水历史”,却伪装成以事实为基础的分析。与马克思的分析相比,它缺乏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的深刻性,找不到社会形态变化的动力。与韦伯的分析相比,它缺乏“理想类型”方法的多角度,忽视了历史发展中的其他因素。总之,“东方专制主义”是魏特夫对东方社会的想象,只是别出心裁地点缀了治水图景而已。

(四)亚细亚生产方式视角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10]尽管存在多种争议,但亚细亚生产方式指远东的村社生活方式是毫无疑问的。他认为,“这些自给自足的公社不断地按照同一形式把自己再生产出来,当它们偶然遭到破坏时,会在同一地点以同一名称再建立起来,这种公社的简单的生产有机体,为揭示下面这个秘密提供了一把钥匙:亚洲各国不断瓦解、不断重建和经常改朝换代,与此截然相反,亚洲的社会却没有变化。这种社会的基本经济要素的结构,不为政治领域中的风暴所触动”[11]。在马克思看来,亚洲的社会并没有实质性的变化,改朝换代是常有的,但是政治体制并没有根本性的突破。就中国而言,政治风暴过后,郡县帝国治理体系重新确立。当然,限于研究材料的有限性,马克思只能运用推演和复原的方法,抽象概括出“亚洲村社”的一般类型。然而,不同于当时的俄国和印度的“村社传统”,中国村庄在商鞅变法之后、郡县帝国形成之前,就已经形成“家户传统”。

以这四种视角为基础,不同学科背景的社会科学研究者选取不同的角度,对郡县帝国治理体系的形成和维系进行解释。这些研究对“帝国治理体系的长期维系”做了重要的探索,具有不容忽视的学术贡献。

(五)历史·社会·环境:一个尝试性的分析框架

列宁说过,“在社会科学问题上有一种最可靠的方法……那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看某个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中经过了哪些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12]。因此,对帝国治理体系长期存续的研究,也应该追溯其历史起源、社会结构和环境选择。本文采用“历史-社会-环境”的分析视角进行尝试性补充,即从“历史前提-社会结构-环境选择”的角度来分析帝国治理体系长期存续的原因。采用这样一种分析框架,是在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视野下,尝试对中国古代国家治理体系进行探索,为更深入的研究做一次尝试。

研究认为,正是这三种密码影响着帝国治理体系的长期存续。周人超越夏商,发明了分封制,秦人以开放的姿态学习,从复合王国的纷争中建立起郡县制,加上其他条件,历史前提构成了帝国治理的诞生密码。而社会结构的缓慢变化则是帝国治理体系维持的密码。马克思认为,社会决定政治国家,社会结构的缓慢变化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国家上层政治风暴不断,底层(村社)却不断再生产的重要原因。而边疆的军事威胁和统治集团之间的纷争,要求帝国建立起统一的权威和高效的官僚系统。正是这样三组密码,使古代中国的治理体系保持着帝国治理体系的基本形态,并不断完善。


三、诞生密码:历史前提


(一)复合王国:帝国治理体系的制度前奏

马匹和战车使西周贵族共同占有了天下。从考古学上看,早期国家文明存在一个共同现象——贵族统治,贵族与贵族之间由血缘纽带连接。毫无例外,中国早期国家也是贵族国家。夏商周的墓葬中,陪葬品的种类和数目表现出明显的等级特征。目前的考古证据表明,夏商周已经是典型的王权国家(王震中,1994;张光直,2013)。与夏商不同的是,西周直接控制的地理范围大大拓展,几乎囊括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并且延伸到长江流域。墓葬是古代贵族现实生活的缩影,是“地下生活的继续”。与夏商墓葬相比,西周墓葬中的车马大大增多,且表现出明显的等级特征。这表明,车马在西周国家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芬纳认为,“集约技术”的发展能够促进治理手段的发展,从而拓展统治范围。在古代社会,驯化的马匹和战车,就是“集约技术”的发展。技术的进步,使西周贵族拥有了能够远距离奔袭的战车部队,既提升了其战斗能力,也拓展了其统治的地理区域。谢维扬认为,中国早期国家的统治模式主要是“殖民模式”和“浅层控制模式”[13]。以马匹和战车为基础,西周创设了分封制度,通过这两种方式使西周贵族连接到一起,共同占有“天下”。事实上,西周的封国并不是独立的政治实体,而是一个个亲族邑制单元。与夏商相比,它是“复合王国”,是“权力代理的亲族邑制国家”[14]。

分封制是政治制度的创新,是复合王国的主要管理办法。西周的统治理念是亲族共同占有天下,出于统治需要,贵族被派遣到各地,被赋予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这是都邑王国的扩大和发展。夏商是典型的都邑王国,其统治的地理范围局限于都邑附近。由于交通工具的缺乏,军队远距离奔袭能力不足,夏商不能有效拓展其统治的地理区域。与夏相比,商部族的统治范围已经大大拓展,其主要手段是殖民征服,确立起“都邑—宗邑—属邑”的王国治理体系。统治区域的拓展,实际上就是征服和同化外族的过程,使其成为商王国的属邑。相比之下,西周的分封制则是商王国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它确立了“天子之邑-都邑-宗邑-属邑”的复合王国治理体系,即“天下”治理体系。

“天下”治理体系是帝国治理体系的制度前奏。以分封制为核心的复合王国是古代中国治理体系的伟大创举,它以战车为载体,将贵族分布到更远的地理范围,大大拓展了其统治范围;以血缘为纽带,将广大的地理区域首次联结为一个统一的政治共同体,探索了超大型政治实体的统治;以贵族官僚化为手段,尝试新型的治理技术,为大一统时代的到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政治发展的角度看,古希腊的城邦制则是死胡同,尽管它有过短暂的民主政体,却不能克服自身的局限拓展到更为广阔的地理区域。正像西周史学者李峰指出的那样,西周时期中国出现了“第一次官僚化进程”,在周贵族内部,选任制官僚和常设的官僚机构也已出现,历经春秋战国,各地方封国的官僚制理性化特征也越来越明显。当选任制官僚的甄选范围扩大到平民、君主权力加强时,郡县帝国的雏形就已经显现。因此,从西周开始,复合王国的治理体系就有从贵族统治转向官僚统治的可能,为帝国治理体系的形成积累宝贵的经验。

(二)核心区域:帝国治理体系的物质基础

帝国治理体系形成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核心区域。“地理是横的历史”,古代国家的产生都有相应的地理基础,早期的核心区域集中在陕西—洛阳沿线,后来逐渐南移。陕西—洛阳沿线,是农耕发达的黄河中下游地区,这里有充足的水源、肥沃的土壤,气候适宜,便于农业耕作,为帝国治理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加之在地理位置和资源上的重要性,成为帝国的核心区域。同时,由于北方游牧民族在北方边境的威胁,出于军事安全的考虑,这里常常有重兵集结。按照冀朝鼎先生的说法,陕西—洛阳是帝国的“基本经济区”[15]。

核心区域为帝国治理体系的诞生提供了地理和资源支撑。陕西—洛阳沿线,既有便于农业耕作的平原,也有便于军事防御的山谷。同时,由于处在与游牧民族交界的地区,统治集团能够从这里获得重要的交通工具——马匹。金属资源的分布不均,加上其对军事和农业的重要性,需要开辟专门的道路,马匹的作用就显得更为突出。不难理解,马匹和青铜对西周的重要作用。周人从游牧地区获得马匹,借助马匹从长江中下游获得铜料,形成“南铜北马”的资源地理格局。获得这些资源的主要手段是军事征服,这也正是西周青铜铭文中军事行动频率出现较多的原因之一。秦人将扩展统治区域的战略方向放在四川盆地和南阳盆地,也多是出于对地理和资源方面的考虑。“关中左殽函,右陇蜀,沃野千里,南有巴蜀之饶,北有胡苑之利”,张良劝刘邦定都关中的首要理由,也是因为关中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物质资源。因此,核心区域是帝国的发祥地。南宋以前,陕西—洛阳沿线一直是帝国的核心区域。地理位置和物质资源影响了人口和人才的地理格局。人口的再生产离不开较为优越的地理环境和丰富的物质资源。具备以上两种优势的核心区域,其人口再生产能力相对较高,安史之乱以前,北方的人口在数量上具有相对的优势,为军事战争提供了充足的兵员基础。

从表面上看,帝国军事战争中北方总是战胜南方,实际上则是核心区域集中了比较重要的战略资源,能够迅速集结起大规模的军事人员,对其他区域进行武力征服。帝国的权威随着距离的增长不断减弱,维护统一的成本愈加高昂。这正是分裂多于统一的重要原因[16],是帝国治理体系的弱点。但是,借助地方乡绅和官僚体系,帝国治理体系维持着政治秩序,使村庄和城市保持稳定。

(三)轴心制度:郡县制和官僚制

郡县制确立之前,夏商的国家治理体系是都邑制,西周采用的是复合王国制,即以封国的方式共同占有天下,每一封国都采用都邑制,权力由亲族代理,定期朝觐周王,形成复合王国。在王畿和封国内部,周王、诸侯及其陪臣都有各自的宗邑和属邑。县,天子之邑,由周王任命的贵族来管理,这一官职是选任的而不是世袭的,与世卿世禄制不同。进入东周以后,诸侯之邑也被称作县,由诸侯任命官僚直接管辖。大规模的“废邑设县”发生在战国时期,当时各国变法的重要内容就是废邑设县,加强君主集权。它废除了贵族的世袭特权,改变了治理模式,开启了官僚化进程。当然,这种官僚化具有家产制和理性化的双重色彩。

郡县制是帝国治理体系的核心内容。县的设立,意味着君主直接掌管该区域的人口和赋税,不再分封给陪臣作为封邑。县的长官,由国君直接任命,并且在年终时要通过“上计”[17]的考核,主要依据是人口、田亩的增长和治安状况,包括兵员的提供。战国时代,郡县制已经普遍确立,为帝国治理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统一战争完成以后,帝国总体上采用郡县制,确立起“中央-地方”关系,改变了“都邑-宗邑”的亲族邑制关系。以“编户齐民”制度为基础,郡县源源不断地为帝国的军事战争提供粮食和兵员。统一的本质,就是地方被纳入郡县体制当中,成为帝国政治实体的一部分。因此,郡县制是帝国治理体系的核心内容。

官僚制的全面确立标志着帝国治理体系的形成。郡县制和官僚制相辅相成,是帝国治理体系的两根支柱。郡县制的设立,废除了公卿的世袭世禄制,由选任的官僚补充,就必须确立起一整套的官僚制度。县令、郡守及其辅助人员的任命和选拔,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和一套完整的流程,也就是韦伯所谓的“理性化”。在战国时代,已经确立起完整的中央和地方官僚制度,即“三公九卿制”和“郡守-县令”制度。官职分工明确,层级明显,依靠文字材料运转,从表面上看已经具备韦伯所讲的现代官僚制的典型特征。

(四)文化支撑:文化圈的拓展

分封制拓展了文化圈,确立起华夏文化的主体地位。夏商时期,各方国之间已经开始频繁的文化交流,已经形成了“文化相互作用圈”[18]。战车的出现,为西周文化的快速传播提供了交通前提。分封的诸侯国,将周原文化传播到各个封国,从而形成了一个更大的“华夏文化圈”。尽管东周各国的文字、货币和车轨各有其形制,但是放到更广阔的视野当中,它们源自周原文化,只是形式上有所差别而已。秦帝国的“书同文、车同轨”等政策的实施,只是更进一步的统一。不可否认,这种文化的传播是以血缘纽带为基础的,带有明显的亲族色彩。以农耕和祖先祭祀为主要特征的华夏文化圈,为帝国治理体系的长期存续提供了文化支撑。

官僚选拔网络是文化圈拓展的重要推力。世卿世禄制废除后,贵族官僚的比例降低,从民间选拔的官员比例相对上升,都邑之外的城邑和村邑成为选拔成员的重要区域。与此同时,士兵也从村邑当中产生。这样,就以都邑为中心建立起一个更为广泛的文化圈。对于不能同化的文化区域,或采用驱赶的方式,或采用军事征服的方式,保证文化圈的拓展。西周和东周时期,设有专门的学校和教化人员,负责礼仪和教育,这本身就是一种文化拓展的手段。大一统文化的形成为郡县帝国提供了文化支撑。国内的经济文化交流大大便利,也为民族融合提供了载体。

华夏文化圈是帝国治理体系形成的重要历史前提。分封制在文化上的重要贡献常常被忽视,它以战车为基础,将周原文化传播到更为广阔的地理范围,以血缘为纽带,使周人集体占有“天下”。春秋和战国的战争,使各诸侯国文化形式上的差异越来越大,却将周文化在内部拓展得更为深入。郡县制和官僚制的确立,使更多的村邑和城邑建立起与都邑的文化联系,从而形成了一个“大型政治共同体”。兼并战争完成以后,整个华夏文化圈成为一个“超大型政治共同体”,成为帝国治理体系长期存续的文化根基。


四、维系密码:社会结构


(一)存续的源泉:村社的简单再生产

村社是帝国治理体系的根基。无论政治风云怎样变幻,村社经历怎样的战争,它都会不断地进行自我的再生产,为帝国治理体系的存续提供粮食和兵员。归根结底,古代中国的帝国模式是“农耕帝国”,它既不同于草原上的“游牧帝国”[19],也不同于地中海沿岸的“贸易帝国”[20]。换句话说,只要农耕最基本的单元——村庄存在,郡县制和官僚制的管理方式建立起来,帝国治理体系就能够重新运转起来。倘若这一区域拥有较强的资源生产能力和众多的人口,那么这一区域就会成为帝国的核心区域。帝国崛起在村社密布、方便获得资源的区域。

宗法关系和家户传统是村社再生产能力的源泉。马克思认为,村社是简单生产的有机体,是东方社会停滞的根源,是王朝重建的基础。的确,已有的研究表明,华北平原上村庄的兴衰同帝国的兴衰有很强的关联。但是为什么这种简单生产的有机体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呢?村庄生存的基础是动植物的“驯化(domesticate)”,古代中国人独立地发展了农业技术。马拉战车使周原的耕作技术和养殖技术传播得更为迅速,农业耕作技术和动物养殖知识在中国大地上成为常识,但村社生产能力的源泉却是宗法关系和家户传统。宗法关系使村社形成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组织,秩序稳定,生产发展。彼此之间,相互扶持,使村社成为能够自我生存和发展的有机体。家户制为村社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战国时期的变法,推行编户齐民制度,使家户成为国家的赋税和兵员单位。加上郡县制的设立,“家户-村社-乡里-县-郡”严密的管理体系设立起来。由于家户制的推行,村社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当然,村社并不是封闭的和完全自给自足的,它有一定的市场范围和文化网络。

村社塑造了“身份社会”。村社由聚邑发展而来,历经战国时期的变法,转变为以家户为主的村社。经济差别产生了身份差异,战国以后,无论是私田制还是公田制,家户都已经成为村社的基本构成单位,由于自然、社会等方面的原因,家户之间必然会产生经济上的差别,这种差别经由货币借贷和土地买卖,造成村庄内部的身份差异。尽管帝国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却依旧保持了“爵位”,造成身份上的差异。由于纳粮和军功的不同,自耕农之间也会存在身份差异。更为重要的是,官僚选拔的差异,造成财富和地位上的双重差别,使身份产生更大的差别。这种差别表现为官民对立,表现为城乡的二元对立,实质上却是身份社会的维系。

(二)存续的基础:贸易的匮乏

贸易是社会结构改变的重要力量,欧洲社会的改变不仅仅是商业的作用,更重要的是长途贸易的结果。长途贸易的匮乏,制约了城市的转型。“商人对于以前一切都停滞不变、可以说由于世袭而停滞不变的社会来说,是一个革命的要素。在这样的社会中,农民不仅把他的份地,而且也把他作为自由的私有者、自由的或依附的佃农或农奴的地位,世袭地和几乎不可转让地继承下来,城市手工业者则把他的手工业和他的行会特权,世袭地和几乎不可转让地继承下来,而且他们每一个人还会把他的顾客、他的销售市场以及他自幼在祖传职业方面学到的技术继承下来。现在商人来到了这个世界,他应当是这个世界发生变革的起点。”[21]恩格斯所指的商人,是长途贸易商人,他们的出现改变了城市的结构,使城市成为生产和商业中心,出现了市民社会,改变了原有的社会结构。长途贸易的发展离不开君主或封建主对商业的支持,君主与商业资产阶级的联盟,击垮了各地的封建领主,在战争中塑造起民族认同,形成具有商业资产阶级特色的“民族-民主”国家。城市转型的失败,使农耕经济继续维持,社会结构依旧是“皇帝-官僚-农民”。因为长途贸易的匮乏,生产活动无法集中到城市,城市的行政色彩和货物集散地功能一直超过生产功能。更为关键的是,这种城市本质上是乡村化的,其财富的多少并不取决于其生产能力,而是取决于其占有土地的多少。换句话说,城市只不过是乡村资源的集中地。这与生产型城市截然不同,生产型城市迫使乡村人口不断集中到城市,实现“乡村的城市化”。显然,中国社会在个别时期局部地区发生过这种变化,但并未拓展到更为广大的区域,社会结构呈现出一种“缓慢的停滞”,这是帝国治理存续的关键。

由于家户传统和劳动力过剩,古代中国缺乏生产科技创新的动力,农业商品化也受到阻碍。加上“有机经济”[22]的特点,帝国的农业经济一直维持在生存线附近,商业只是农耕经济的补充,商业从未在全国范围内发挥过“革命性要素”的功能。尽管部分区域有过突破,甚至出现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但全国范围内农耕经济依旧占有绝对优势。


五、复活密码:环境选择


(一)外部环境:边疆防御的紧迫性

游牧民族居住在亚欧大陆北边,经常侵扰“农耕帝国”,使帝国不得不维持一支边防部队,建立起完整的官僚系统。许田波认为,春秋战国时期的战争推动了官僚体系的建立,再借助地缘政治优势,从而建立了统一的帝国。这种解释揭示出了边疆对官僚体制和帝国的影响。

危险的边疆是帝国军队维持的重要原因之一。正像斯塔夫里阿诺斯所说,“游牧民族对帝国的威胁一直存在”[23]。游牧民族掌握着重要的战略资源——马匹,在交通工具匮乏的古代社会,对军队来说,马匹制约着其机动能力和战略输送能力。游牧民族掌握着这一资源,其机动能力大大强于帝国步兵。因此,帝国漫长的边境线上需要布置大量的兵力,以防御游牧民族的侵袭。按斯塔夫里阿诺斯的理解,即便是与游牧民族极为熟悉的周部族,也始终受到游牧民族的侵袭。的确,纵观中国历史上的各个朝代,边疆总是如此危险,尽管存在边境贸易,但战争占据了相当长的时间。此外,农耕帝国内部面临威胁的时候,游牧民族总是南下,建立起自己的政权,统治农耕帝国的部分区域。

大量军队的维持,使古代中国较早地确立起经济上的贡赋系统和政治上的官僚系统。从帝国尚未形成的西周开始,常备军和官僚制的雏形已经显现。仔细对比,会发现西周的常备军是以周部族及其依附者为主导,而秦帝国则将常备军的来源扩大到帝国的农户;西周的官僚主要由周部族担任,其本质是血缘联盟,秦帝国的官僚则扩大到士族阶层(文化阶层),其本质是文化群体。为防御北部边疆,秦以后的政权绝大多数采用了帝国治理模式。不同的是,秦以后的帝国多采用复合型的联盟策略,即血缘联盟和文化联盟。由于军事权力的重要地位,帝国军队的将领常常优先考虑自己的亲族和外戚。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亲族的军事才能有限,必须使用亲族和外戚以外的人担任将领。这时,帝国的治理者往往会采取联姻、歃血结拜等结盟策略,当然也有监督的策略,如三国时期的“监军”职位就是专门用来牵制将领的。

危险的边疆塑造了帝国治理的基本模式。北部边疆游牧民族的机动性,使帝国不得不建立起一支庞大的军队,进而建立起能够支撑庞大军队的赋税系统和官僚系统。由于农业和交通运输对军事行动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军事行动的规模和持续能力,因此帝国对影响农业的水利工程格外重视,这正是卡尔·魏特夫等人提出“治水社会”的依据。事实上,同魏特夫假想中的理论恰恰相反,不是治水决定了中国社会的“专制”,而是军事防御的紧迫性要求中国社会必须保持高效的运转。对交通运输来说,同样如此,粮食主产区和军事行动地区的逐步分离,使帝国不得不开辟高效率的运输通道,“秦直道”“隋唐运河”都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军事防御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使执政者必须建立相对高效的运转体系,在古代“延展技术”中,最具效率的就是依据专业职能建立的“官僚系统”,也就是马克斯·韦伯所谓的“理性化”。当然,它带有浓烈的家族色彩,但其又明显不同于韦伯所谓的“家产官僚制”。理想的帝国官僚是严格依据专业职能选拔的,在事实上不可能实现。古代中国的治理中,常常采用的就是血缘亲族和专业官僚相互联合、相互制约的方式。因此,帝国治理当中“宗族”“外戚”“宦官”和“官僚”四大集团之间反复斗争、联合,也就不那么扑朔迷离了。

(二)内部环境:集团联合的一致性

超大型政治实体的统一,要求政治权威的形式必须是形式集中的“皇权”。与印度不同,中国早在西周时期就已经开始了统一的文化进程。当时周部族采用分封的办法,将周原文化拓展到中华大地。尽管在几百年的时间里,各政治实体的文化有所区别,但总体上仍属于周文化。秦通过兼并战争完成统一以后,将秦文化输出到全国各地,使中华文化的统一性更进一步。相比之下,印度则存在众多村庄、众多语言,一个村庄几乎就像是一个独立的王国,打败了其中央政权也依旧处于“村庄王国”的包围之中。但是,中印也有相似的地方,即每个村庄都可以进行自我再生产。因此,帝国统治中心在城市。城市是帝国官员的驻地,是村庄与帝国中央政权的连接点,是贡赋经济的集散地。战国七雄的并立和秦帝国的统一,说明了血缘分封在统一方面的局限性,证明了开放性官僚系统在帝国统一方面的效率。与村庄的独立和分散相一致,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也能够相应地保持独立,从而造成帝国的分裂。因此,为了维持整个中华文化圈的统一,必须建立一个统一的权威,即皇帝制度。

“皇权”是“竞争性权威”,其稳固性受制于宗族、外戚、宦官、官僚四大集团的一致性。以宗族为基础的血缘集团和以技能为核心的官僚系统,在皇权那里获得统一,形成帝国治理模式。然而,作为一种“竞争性权威”,皇权比较脆弱。官僚集团内部的斗争,宗族、外戚、宦官之间的矛盾,常常使帝国分崩离析。崩溃后的帝国,由于历史和文化上的大一统,超大型的政治实体会沿着统一的方向继续前进。在古代,由于交通、通信等“集约技术”的限制,超大型政治实体的统治只能“分区域”“分层级”进行,“分封制”和“郡县制”是实现这种治理模式的两种办法。由于分封制局限于血缘亲族内部,加上政治实体的独立性,没有以职业技能为基础的郡县制优越。因此,能够覆盖广大地理区域、涉及众多人口的统治技术自然的是郡县帝国,这是帝国治理体系长期存续的重要原因。帝国治理模式不断向前发展,留下了丰富的历史遗产。以选官制度为例,秦朝的选官制度是依据一定的技能由皇帝和朝臣来操作的,具有较强的随意性。至汉代,已经发展出专门的察举制度,并且有了专门的监察制度。到唐宋,已经发展出完善的科举制度。


六、结论与局限


结论:技术和制度的双重创新孕育了复合王国,帝国治理体系是复合王国进一步发展的结果。邑制国家是中国国家文明的起点,它以血缘为纽带,从聚邑扩大到都邑国家。在这里,东西方国家文明走向了不同的道路。希腊人的城邦国家进入了政体的死胡同,后来的征服者罗马在制度实践中发明了帝国。战车和分封制度使周部族跨越了都邑国家,将周部族分散到更远的地方进行统治,集体占有“天下”。西周为帝国治理体系的诞生奠定了基础:一是创设了以农耕文明为主的华夏文化圈;二是创立了一个统一的超大型政治实体,覆盖了黄河中下游流域,拓展到长江流域;三是开启了早期的官僚化进程,提供了大型国家治理的技术和经验。从这个角度看,秦帝国的诞生是西周体制的进一步发展,而不是完全的断裂。值得注意的是,西周治理的基本单元是“村社”,秦帝国治理的基本单元则是“家户”。

如果说历史传统使中国走上了帝国治理体系的道路,那么社会结构和环境选择则是帝国治理体系长期存续的密码。马克思曾经指出,“亚洲各国不断瓦解、不断重建和经常改朝换代,与此截然相反,亚洲的社会却没有变化”。这句话深刻揭示了帝国治理体系长期存续的社会原因,社会结构没有发生质的变化,其统治模式也不会产生重大的变化。商业的发展并未产生一个能够占据主导地位的商人阶层,总体来说,他们仍旧是“村庄共同体”的一分子。外部军事威胁和内部集团联合的必要,使得权威行使的形式必须是“集权式”的,这就必须建立起一个集中的权威和高效的官僚系统。因此,尽管帝国不断地崩溃,帝国治理体系却不断地复活,不断地精进。帝国治理体系的长期存续,影响了其后的世界进程和革命进程,影响着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

研究局限:一是并未区分出东西方帝国治理体系之间的差别;二是“历史—社会—环境”的分析框架有待进一步完善,提炼出更核心的概念;三是帝国治理体系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影响,需要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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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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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河南社会科学》2017年 第1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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