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轲:论中国“新时代”的国际化

——对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促进人权领域的互利合作》(A/HRC/37/L.36)的简要想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65 次 更新时间:2018-09-11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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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轲 (进入专栏)  


译者:戴苗强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决议很少得到广泛报道。有时,这些决议是这个多边组织中各派系在不断争夺影响力的斗争中阐明立场的工具,同时也是对国际体系的一种“互利互惠”的管理---此处的“互利互惠”应当被理解为国际体系中的领导国有能力凑足票数并表决通过的那种“互利互惠”。然而在主权国家的互动范围之外,公民社会和普罗大众则必须承受由这些主权国家玩家们所做的表决游戏的后果,因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这些决议往往是一些已经形成的信念或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一些特定偏好的表现,或者是那些推动这些决议的国家意图的实现。


多数情况下,上述情景是真实的,尽管在争夺国际话语权的过程中,这些决议对理解权力在各国家派系间的流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最终,这种话语权将转化为国际社会中的法律或规范并实施在其他国家身上或者是在双边关系的处理中引以为借口。


所以当新的选手加入到这一赛场中时,我们有必要停下来在这已经十分复杂的语境中好好思考下这位选手所带来的新特征、动力和其目标。这样说来,由中国倡议的联合国人权决议《促进人权领域的互利合作》(A/HRC/37/L.36;2018年3月19日)反映了其举足轻重的全新视角,这是很值得我们细细推敲的。这一决议在战后的主导国家和媒体中褒贬参半,不过这些回应都毫无例外地忽视了该决议中的核心元素。中国的国际主义现在已经开始全面融入国际社会。不过要想理解这一国际主义的本质---和其所暗示的全新的“第四共产国际”---我们需要对中国共产主义的“新时代”的发展和重心有更深入的理解。这一思想为全新的实务性话语国家化的“社会主义人权”,即“互利合作”,注入了重大的意义。


这一文章主要阐述了对联合国人权决议《促进人权领域的互利合作》(A/HRC/37/L.36;2018年3月19日)的一些简短看法,同时也附上该决议全文、对决议通过过程的官方总结和一篇广为流传的路透社对此决议的报道(Stephanie Nebehay, "U.S. and China clash at U.N. rights forum on Beijing text," Reuters 23 March 2018)。


乍一看,A/HRC/37/L.36决议就算以人权理事会实践的低标准来看,也是是无伤大雅的。该决议以常见的对核心人权宣言的重申开头,之后回顾了“所有有关的人权条约”(无所谓都有哪些条约---另外,这一表述还可以引用到不同的鸡尾酒式的混合法律,这取决于国家接受并且将这些条约嵌入国内法律的意愿)。该条约也重申了人权是普遍的、不可分割的、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必须以“公正和平等方式,在同样的基础上,以同样的重视程度,对待所有人权”,一切人权都源于人与生俱来的尊严和价值,即人还是整个人权计划的中心主体。人也拥有拥有人权的同时,也“应积极参与这些权利和自由的实现”,而这些权利和自由正是那些有权确定的人所“赋予”的。


在这之后,文本就展开了转折。决议回顾了之前《在人权领域的国际合作》的决议并重申(尽管就算在此类文本中普遍的宽松原则,此处文本也显得有些冗长)人权理事会工作的普遍、公正、客观和非选择性将在“建设性的国际对话和合作”的指导下进行。因此,该决议的关键部分承认了“在日益互联的世界,互利合作在促进和保护一切人权方面对所有相关利益悠关方都具有重要作用”。


从这一决议开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人权的发展和构建开始拥抱“互利合作”的原则。首先就是要把互利合作原则紧密联系到“能力建设与技术合作”上去,即法律和规范的人权。该决议以一个非常具体和碎片化的方式重申了(细读以下段落):“与相关国家协商并征得其同意后提供的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对促进人权领域互利合作的重要性”。 第二是将人权紧密联系到“增强各国履行人权义务的能力以造福所有人”。“造福所有人”这一概念语焉不详且尚未定义,不过该词可以意味着从将全力外放,赋权国家去保护人权,也可以意味着形成一个基于全球福利的内部人权机构以实现“造福所有人”。第三点是将大数据管理的管理技术转化为具有国家特色的人权事业,即“在客观可靠的资料及互动对话基础上建立合作机制”。第四点,在“互利合作”的最后阶段,服务于更抽象的人权原则的首要的目标是对话和促进国际关系。人权领域的对话将在“宗教、文化和文明”之间进行,在一个严重倾向于国家主权和人权的个人所有的文件中,这是一个奇怪的组合。国际关系则通过“建立一个全人类享有共同未来、人人享有人权的社会”来弥补这其中的空隙。


正是在这个关键的意识形态基础上,该决议通过五次简短人权执行指导对人权事业的实质内容进行了阐述,这些阐述既明确又含混不清。


1. 吁请所有国家奉行多边主义并共同促进人权领域的互利合作,鼓励其他利益攸关方,包括国际和区域组织及非政府组织,为这项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2. 重申技术援助与能力建设对促进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作用,呼吁各国应相关国家的请求并按其确定的优先事项,借助互利合作加强人权技术援助与能力建设,并在这方面欢迎北南、南南及三角合作;


3. 强调普遍定期审议是一项建立在合作和建设性对话基础上的重要机制,目的包括改善实地人权状况和推动各国履行其人权义务和承诺,呼吁所有国家和利益攸关方建设性地参与其中;


4. 请联合国有关人权机制及程序继续重视互利合作对于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的重要性;


5. 请人权理事会咨询委员会研究技术援助与能力建设对于在促进和保护人权过程中培养互利合作的作用,并就此向人权理事会第四十三届会议提交报告。


浅看之下,这一决议似乎并不引起什么争议,但这次决议的本质,即把国家间“互利合作”的概念嵌入到国际人权规范和实践的核心,激起了西方国家及其盟友们的强烈抵触。此外,前苏联地区的国家以及数个曾经在西方大国庇护下主导“第三世界”的国家也表达了几乎同样激烈地反对。品读这这份决议让人不禁涌起一股对旧时光的记忆,让老人们纷纷想起上世纪70年代那些景象与情绪(Action on Resolution on Promoting Mutually Beneficial Cooperation in the Field of Human Rights关于在人权领域促进互利合作的决议的行动)。


不过多数投弃权票的国家,或投了反对票的美国,认为“互利合作”这一新概念的核心和技术援助、能力建设与人权的相同性是(或可能是)国际人权话语体系叙事的重大转变。讽刺的是,他们似乎并不理解他们所反对的“互利合作”这一关键术语的来源和重要性。尽管大部分赞同与否的讨论都聚焦于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中对国际人权讨论的反身叙事结构中对决议的解读和后果上,该决议最重要的要素是其尝试成功地、激进地改变了人权叙事的基础,即从二战后打造一个去纳粹、去军事化的世界的愿景转变为在负有责任促进公共以及个人利益的力量领导下,通过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社会主义愿景,


想要从中国的视角理解“互利合作”概念的含义,我们有必要细致地考虑该概念在习近平新时代政策纲领中的发展以及这些纲领是如何转化为中国外交政策的核心要素的(这毫无疑问是与国家公共政策的重要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些在最近几年中都表现出一种毛泽东提出的著名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之基础的发展与细化,即平等、互利、互相尊重领土与主权完整。这些原则经过扩展与细化之后现在正融入进A/HRC/37/L.36人权决议之中去。


习近平最早提到“互利合作”理念是在2013年3月27日,在南非德班举办的第五届金砖国家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演讲(习近平,“携手合作 共同发展”,收录于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355-359,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不管国际风云如何变幻,我们都要始终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要和平不要战争,要合作不要对抗,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别国合理关切。。。我们都要始终坚持平等民主、兼容并蓄,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Ibid,p.356)


互利合作的两大要素是:(1)“一国的事情由本国人民做主”和(2)“国际上的事情由各国商量着办”(Ibid)。这些理念也很好地嵌入进了在这次通过的联合国人权决议中。此外,互利合作也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原则紧密相连,即经济发展和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因此互利合作的原则与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之间也就紧密相连了起来。同时也将发展与合作联系了起来(“。。。金砖国家发展不能独善其身,必须在谋求本国发展的同时促进各国共同发展”(ibid))。所有这些也都毫无疑问与中国发展的中心焦点联系在一起(Ibid., 358-359)。“(我们的)这一发展是合作的发展,我们将坚持共同发展的理念,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同世界各国的经济技术合作,通过合作促进自身发展和各国共同发展。”(Ibid., 358).


合作的主题在习近平2013年4月7日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的主旨演讲中再次被提及。(习近平,“共同创造亚洲和世界的美好未来”,收录于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pp.360-367,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合作是基于可持续性的一个动态概念,不过是带有中国特色的。其表达有四个重点。其一是勇于变革创新,以为促进共同发展提供动力(Ibid., 362);其二是维护和平,保障共同发展(Ibid., 363);其三是着力推进合作,为促进共同发展提供有效途径(Ibid., 363-364);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自身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Ibid., 363)


其四是坚持开放包容,为促进共同发展提供广阔空间(Ibid., 364)。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我们应该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消除疑虑和隔阂,把世界多样性和各国差异性转化为发展活力和动力(Ibid.)。


这个观点的基础是出于自我利益的双边共同性而非一个普世的价值:“中国发展离不开亚洲和世界,亚洲和世界繁荣稳定也需要中国。”(Ibid., 364)。此处所表现的思想即是互利合作的基础---即相互依赖和发展,最终人权也会通过上述二者得到发展。


这些理念在人权和自由全球化的叙事中并不能得到理解,相反,是要在在中国共产党十八大全国代表大会的意识形态语境中才能很好地阐释清楚(Ibid., 364-67)。““亲望亲好,邻望邻好。”中国将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巩固睦邻友好,深化互利合作,努力使自身发展更好惠及周边国家。”(Ibid., 365)。此处即是互利合作理念的核心---如今正被应用到人权叙事框架之中去,即一个列宁主义国际主义的观点,把生产力的发展放在人权议题的中心位置。


这些想法在习近平2013年9月5日G20领导人峰会上的讲话中得到了进一步细化。(习近平,共同维护和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收录于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pp.368-372,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通过“开放战略”实践的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路线为互利合作提供了国际化的原则。以“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为比喻,习近平指出:


中国会继续坚持互利互赢的开放战略,继续优化贸易投资结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在华外资企业合规经营创造良好法律环境,通过协商解决与有关国家的贸易争端。(Ibid., 372)。


我坚定地认为,除了中国以外,没有任何人对演进中的核心马克思列宁主义与其通过社会主义发展的实践之间的深刻联系,以及上述二者与这次演讲中的核心观点互利合作和协商之间的联系有足够的认识。


习近平互利合作的设想在其于2013年9月13日在比什凯克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届会议上的讲话中得到了进一步阐述。(习近平,弘扬“上海精神” 促进共同发展,收录于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pp.373-377,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这次讲话的核心是想要发展“上海精神”这一概念。


上海精神的精髓在于互信互利、平等合作、尊重文明多样,寻求共同发展。上海精神是有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在2001年六月的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大会上提出的,该精神被写入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中(Ibid., 377, n. 1)。


对于习近平来说,上海精神的精髓是聚焦于“构建信任,开展基于平等协商、互相理解和适应的互利合作”(Ibid., 374)的目标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实践层面上的合作是得到了强调的。对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们来说,这一精神将最终演化为一带一路倡议(当时被称作丝绸之路精神,Ibid., 375-376)。


在2013年10月7日习近平在位于印度尼西亚巴厘岛的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习近平,深化改革开放共创美好亚太,收录于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pp.373-377,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这些有关互利合作、发展生产力和对基于国家特色国际主义的先锋路径的理念得到了进一步细化。世界和人类的人权所面临的挑战是根源于经济不稳定之中的。不过比这更重要的是,整个经济秩序“正处于深刻的调整之中”,需要“新的增长动力”。如习近平所言,这些新的动力就在亚太地区的经济体(政治经济体)之中。“在世界经济复苏缺乏动力的背景下,亚太经济体应该拿出敢为天下先的勇气,推动建立发展创新、增长联动、利益融合的开放型经济发展方式。”(Ibid., 378). 这里明确指出了互利、能力建设和机遇经济增长的技术合作之间的联系,后者将间接地增进个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人权)权利。对于习近平来说,道理正如如诗中所言,“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里的“村”即是中国和其先锋意识形态以及共产党基本路线,如今是作为一个共产党路线领导下的多边主义和国际主义平台---这也就是习近平基于第四共产国际(Ibid., 379-381).对市场马克思主义的构建的开始(参考这篇论文)。


中国正在制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方案,总的是要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改革。。。坚持出口和进口并重,推动对外贸易平衡发展;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提高国际投资合作水平。。。我们将统筹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推动同周边国家互联互通。(Ibid., 382-383).


这就是经济领域出现的“互利合作”模板,被国际化并应用到对多边社会主义现代化合作的管理,也是国内和国际具有国家特色的人权计划的细化。


对于其经济和权利平衡的方面,习近平清醒地意识到了其对传统组织权力和世界秩序的挑战。“我们认识到,改革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涉及重大利益关系调整,涉及各方面体制机制完善。”(Ibid., 383). 正是从这些内部革命的中国列宁主义的精细化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实施中,我们才能推动建立一个共产主义社会的项目从而是使国际社会所做的努力与那些极其重要的目标相一致。这一发展根植于团结和合作的概念,即在具有合法有效宪法的先锋领导下实现共同的国家目标。“中国将坚定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为亚太共赢穷实基础。”(Ibid., 384).和谐、和平和共同繁荣是合作与互利的基础。(Ibid).


亚太地区的这中互利合作将在中国的领导下开展。“中国将致力于构建横跨太平洋两岸、惠及各方的地区合作框架。”(Ibid., 385). 的确,这一模板在如今也成为了一带一路的重要理念。根植于生产力的发展的互利合作为人民群众创造了更好的生活质量,其本身也是个人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渴求的表现,而创造这些福利的公民和政治生活结构的合法性也正是来自于这些权利之中。列宁主义原则的精细发展很好地内嵌在了当代这一国际建构中。


这在习近平当时对亚太地区的愿景中得到了很好的阐述(Ibid., 386-388)。那一愿景根植于共同发展,开放发展,创新驱动的发展和互动增长(基于共同利益和共同命运)。因此习近平宣布了其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倡议(Ibid., 387)。更重要的是,习近平在之后表示了其运用这些组织在国际舞台上“承担更多国际责任”的明确意图(Ibid)。


最后,习近平在2014年5月21日的第四届亚信峰会上的发言(习近平,积极树立亚洲安全观,共创亚洲安全新局面,收录于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pp.389-396,北京,外文出版社)为现在加入联合国A/HRC/37/L.36人权决议的核心原则加入了最后一点元素。我们继续用比喻来展开讨论:“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世而制”(Ibid.,  390)。此处,互利合作从经济领域转移到了安全领域。


命运共同体在这一演讲中出现(与A/HRC/37/L.36决议中“人类命运共同体”相比较)。


亚洲多样性特点突出,各国大小、贫富、强弱很不相同,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制度千差万别,安全利益和诉求也多种多样。大家共同生活在亚洲这个大家园里,利益交融、安危与共,日益成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Ibid., 390-391).


这个“命运共同体”将如何形成呢?是通过原则。“安全应该是平等的。。。安全应该是包容的。。。综合(安全),就是要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协调推进地区安全治理。”(Ibid., 391).这需要通过十分具体的合作原则的应用来实现(也在联合国A/HRC/37/L.36决议中得到了响应)。


合作,就是要通过对话合作促进各国和本地区安全。有句谚语说得好:“力量不在胳膊上,而在团结上。”要通过坦诚深入的对话沟通。。。不断扩大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以合作谋和平、以合作促安全。(Ibid., 392).


可持续性也被注入在了合作和交流的概念之中。可持续性也反过来增强了马克思主义的通过经济发展而非通过为群众构建没有先锋领导力的散漫的空间来领导的理念。“(我们)应该聚焦发展主题,积极改善民生,缩小贫富差距,不断穷实安全的根基。”(Ibid., 393). 因此,发展、合作、安全与人权的不可分割的相互联系是通过改善人民的生活来衡量的,这种衡量标准必须是在特定语境下衍生出来的。记住这一点之后,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习近平所倡议的:“各方一


道努力实现持久和平、共同发展的亚洲梦,为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这在本质上也是联合国A/HRC/37/L.36决议的内在动力。


这些观点的根本来源在此再次被揭示:“山积而高,泽积而长。”(Ibid., 393).当然,这一想法是可以参与的---对于树根来说,想要形成吸取养分的强健网络的话,阳光和雨水都是不可或缺的。这在隐喻的话语将是联合国A/HRC/37/L.36决议中新路径与当代西方叙述中的历史人权路径之间叙述冲突的基础。


这些就是在之后作为细化的理念写入2017年10月由习近平所作的的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并成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的核心要素(十九大报告的第三部分)。


(十三)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国人民的梦想同各国人民的梦想息息相通,实现中国梦离不开和平的国际环境和稳定的国际秩序。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正确义利观,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


A/HRC/37/L.36决议的关键术语也出现在了带有中国特色的语境之中,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的第十二部分,即“十二、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文见附件)。以下是精要段落节选。


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政党,也是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作为自己的使命。


中国将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恪守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坚定不移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


。。。


我们呼吁,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中国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反对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以强凌弱。。。


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打开国门搞建设,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努力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


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支持联合国发挥积极作用,支持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中国将继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这些与习近平早些时候发展的理念一脉相承。互利合作的概念横跨国际活动领域,包括与港澳的关系(“要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


因此,我们看到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A/HRC/37/L.36人权决议。在最后,我们可以看到“互利合作”概念从经济和安全领域到此处相关的国际人权领域的运动。这背后的形成方式是一致的---尽管相互联系,但其目标是不同的。对于一个旨在向经济社会、和文化和谐的进程中实现人类幸福的愿景来说,在经济、文化、政治和公民方面打造聚焦于领导力驱动的互利合作机制是很有意义的,不过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语境驱动的。这之后便留下普遍的不可分割的人权框架,即语境和原则本身。最终,列宁主义理论便会理解到,所有的路径都通往同一个目的地,即一个内生与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的历史决定论。在这个意义上,这些大的原则很重要。不过原则并不要求国家间的纪律和道统,原则只是由环境驱动的承诺。这似乎就是联合国A/HRC/37/L.36人权决议的精髓所在,从列宁主义国际视角来看,是在人权叙事的框架下将经济、社会、安全和文化领域的领导力形式凝聚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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