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燕 叶赋桂:2003年北大人事制度改革:新制度主义社会学分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002 次 更新时间:2006-09-27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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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燕   叶赋桂  

「内容提要」本研究以2003年北大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制度改革为案例,以新制度主义社会学的制度构建理论为分析框架,揭示了我国大学制度变革过程中所呈现出的利益冲突和制度困境,并得出结论:认为2003年的北大改革虽然是一次不完全的制度变迁,却是中国大学自主权运动的一次重要突破。

「关键词」新制度主义/制度分析/2003年北大改革

一、前言

“大学制度”作为一个概念出现在我国高等教育研究领域还是近几年的事,这一概念被广泛接纳和使用实际上有着学术和制度变迁的双重背景。

在我国的学术文本中,一直以来,“制度”的涵义等同于“结构化体系”[1],因此就有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和教育制度等名词和概念。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大学至多被视为“组织”,是高等教育制度的单位构成,达不到制度分析的层面。但随着制度主义尤其是新制度主义理论思潮在世界范围内的兴起,及其随后在我国学术领域的传播,组织层面的分析被纳入到制度的分析体系中去了。[2]于是大学制度的分析被认为是对各国高等教育体系特征进行考察的核心内容。

“大学制度”的概念在我国高等教育研究领域开始热门起来,还有一个重要的事实基础,那就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出现的“市场化”的制度变迁。自从1978年国家计委和教育部联合发出通知,大学可以在计划外招收“走读自费生”,我国公立公办的大学制度便被撕开了第一个缺口。为了能进一步对这种国家之外的资源(即市场)进行主动适应,1979年12月,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以及上海师范大学的四位负责人(校长或党委书记)同时在《人民日报》上发文呼吁“扩大高校的自主权”,并对要扩大的自主权给出了自己的界定——“包括用人权、财权和教学科研方面的管理权。”[3]如果说“扩大高校自主权”作为自1970年代末以来我国大学酝酿的第一场制度变革运动[4],旨在取得相对于国家控制的大学组织独立性,那么它所取得的成就是不完全的。因为今天再来看当初高校提出的“扩大高校自主权”的内容,即“包括用人权、财权和教学科研方面的管理权”(加重号为笔者所加),不难发现其本质还只是大学行政权力从国家向大学组织的让渡,并没有涉及到大学组织理性的其他方面。在这个意义上,1990年代初开始的、现在仍以各种形式在进行着的“大学后勤社会化”改革则是这场制度构建运动在组织理性上的进一步落实和表现。

不过,无论是1980年代出现的“扩大大学自主权”运动(自下而上所以称之为运动),还是1990年代启动的“大学后勤社会化”改革(自上而下所以称之为改革)都没能触及我国大学制度的核心——学术制度——的构建。2003年仲夏开始的围绕北大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北大改革事件”)而展开的学界和社会的讨论,尤其是后期以张维迎为代表的学术市场化观点,以及以甘阳、李猛为代表的学术自主性观点二者之间的交锋与争论,最终将人们的视野引向了我国大学制度的核心问题——学术制度的建设。本文即是就此事件所做的制度学分析。

二、研究方法与分析框架

本研究所采用的方法是定性研究范式中的案例研究法(case study)。与定量研究针对广泛数量的案例而考察有限数量变量不同,案例研究是针对一个或几个案例考察其众多乃至所有变量特征及其影响的一种研究方法,因而具有前者所不具备的深入性的特点,尤其是在对事物变化机制的揭示上。[5]本研究的数据主要有四类:1)北大校方所公布的改革方案文本及其相关解释性文件;2)网络论坛(尤其是北大BBS )以匿名方式所释放的与改革话题相关的各类话语;3)全国各大媒体对该事件所作的报道和评论(包括各类电视访谈和电视讲座等节目);4)学者在各学术杂志和论坛中所发表的学术评论。研究者使用内容分析法(content analysis)对数据进行处理。

本研究所采用的分析框架为新制度社会学中的制度构建理论,分别从规范—社会关系—符号意义三个层面剖析制度建构的机制[6].新制度社会学认为制度是“由社会符号、社会活动和物质资源所组成的多层次稳定的社会结构,它包含以下三大要素:法令规章(regulative)、规范(normative )和文化认知(cultural-cognitive)”[7].与其他制度理论相比,新制度社会学对制度的定义有一个主要的不同:它多了一个构成层面——文化认知。在旧制度社会学中,制度笼统而指社会行为规范(norm)在某个领域的集结。新制度经济学将此“规范”又细化为两个部分:一是上升到权力层面的法令规章,二是虽未上升为权力层面但广泛存在并实际协调着人们行为的规范①。正如诺斯所说,制度完全等同于竞技比赛中的规则,是由正式的成文法规和支持性、补充性的不成文行为准则所构成,制度运作的关键在于查明违法行为的成本和惩罚的严厉性[8].但是新制度社会学认为这样的制度定义仍是不完全的,因为它没有指出制度最深层次的构成,即它的来源。新制度社会学认为,当“行为被重复,并被自我和他人赋予相似意义”时,制度的构建过程便实际发生了,因此制度最深层次的构成便是文化—认知。由此不难理解,与主流新制度经济学更关注制度的作用及其维系成本不同②,新制度社会学更关注制度的构建机制。

新制度社会学认为,任何制度的构建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总是在旧制度松动与瓦解时被建构的。而旧制度的瓦解往往产生于其内部三个构成因素出现结构性不一致时所引发的张力;外在环境的变化,如政治、经济和技术体系中某个或若干因素的变化,通过改变制度中的或者法令、或者规范或者认知中任何一个或几个层面而引发制度内部的冲突,从而引发旧制度的危机。因此,新制度主义认为制度的构建实际上包含两个动态过程:一个是旧制度的去制度化过程(deinstitutionalization);一个是新制度的构建与维系过程(constructionand maintenance ),前者为后者提供必要的制度环境。如果去制度化过程未完成、或者完成得不彻底,那么新制度的构建将遭遇巨大的阻力。

具体来说,新制度的构建主要是发生在三个层面:1)社会规范层面。而这又分两个层次,一是社会群体约定俗成的社会行为准则,另一个是更具强制约束力的法规条文。二者不必然一致,当二者一致时表明该制度的构建更为成功,而当二者不相关甚或相悖时,则表明该制度构建的不完善和陷入困境;2)社会关系层面。即,行动者(群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和博弈。新制度主义社会学认为,任何规范系统的调整或变革都会引发群体间的利益重新分配;同时,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也会对规范系统的生成和变革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操作层面的行为规范和结构层面的社会关系总是一致的;如果出现悖离就意味着该制度出现深刻的危机。3)文化—认知层面。这是新制度社会学针对“制度构建”所拓展出来的一个深层次的考察层面,是新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政治学都不具备的层面。新制度社会学认为,一个制度构建的最深层次的部分是合法性(legitimacy)的构建,而这种合法性的构建过程是扎根于原有的社会文化系统中的,因此不同文化体对同一种制度所构建的合法性在特征上是多元的;而不是如新制度经济学所指出的,主要是个体或群体利益角逐所推动的结果,因而是一种博弈平衡的获得。新制度社会学认为,即使利益角逐达成某种平衡,如果该平衡未能完成合法化的过程,即为不同社会利益群体在文化认知上所共同接纳,那么其所建构起来的行为结构是不稳定的,而且维系成本会相当高昂。而这就是为什么在某些制度主义的分析框架中(包括马克思主义),改革的实质常常被认为是一种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而在新制度社会学中,改革被认为是一种制度变迁或构建的过程,虽然与社会群体的利益博弈相关,却超越于单纯的利益角逐,因为它还必须建立起一个新的意义系统,并为所有社会群体所接纳。

新制度社会学认为可以通过对“去制度化”和“新制度构建”这两个阶段,以及“规范”、“社会关系”和“文化认知”这三个层面进行考察,来完成对某项改革的成败与不足的最终判断与分析。本研究便是以该理论为分析框架,以2003年“北大改革事件”为个案例所进行的制度主义研究。

三、研究的发现与分析

如上文所述,新制度社会学认为,任何一场制度的变迁总是始于旧制度的合法性危机,该危机可能来自原制度内部结构的张力,也可能由外部环境中某些因素的变化所引发。2003年的北大改革事件属于后者。

(一)旧制度的合法性危机:来自市场的挑战

关于北大为什么要改革,改革的主要设计者与参与者之一,北大校长助理张维迎,在一份重要的文件中对此加以了说明。[9]仔细阅读他的4条理由不难发现,是市场体制初步建立这一重要制度环境的变化引发了旧制度的合法性危机。

这种合法性危机,首先表现为市场体制要求整合学术领域的诉求。正如张维迎所说,竞争淘汰机制已成为我国人才就业市场一个普遍接受的准则和观念,相比于国有企业职工的下岗和政府机构人员的分流,大学再没有理由偏安于该体制之外了;而且由于大学所从事的知识活动具有普世性(universality)的特点,因此与政府不同,学术市场不应该有壁垒的设置,相反为了推动我国“世界一流大学”宏伟目标的建设,应该加速我国学术市场与国际学术市场的接轨,从而在资源上、在学术规范上获得实质性的突破和进展。

其次,危机也表现为市场体制对目前大学机构低效性的质疑。改革者指出,旧的教师聘任与晋升制度由于对组织成员缺乏激励③,是导致大学组织绩效不佳的主要原因。而这种矛盾在国家启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985”项目后,变得更为突出了。仅“985”一期,北大就得到国家财政18亿的额外支持,目前“985”二期也已启动,拿了国家这么多钱,北大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成效如何,此中压力可想而知。而这又在面临仅一墙之隔、同为“985”项目建设的清华大学咄咄逼人的竞争时,更让人不安。众所周知,SCI 论文的篇数和引用率是理科学术成果的评价指标,清华大学发展理科只是近几年的事,可是却先以篇数超过北大④,后又以引用率超过北大,这给有强大理科学术传统的北大带来了相当的压力。因此,如何快速、有效地提升大学组织的绩效,成为了改革者迫切要解决的问题。

再次,自由流动与竞争的市场机制对大学中的“家族主义”文化也提出了质疑。改革者指出,大学中的“家族主义”文化的本质是威权体制,导师—师兄—师弟构成了一个权威的等级体系,这种体系不仅容易扼杀学术创新,而且容易导致掌控某一学域“学阀”的出现,从根本上来说不利于知识的有效生产,因此也是大学组织绩效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

不难看出,旧的大学制度在市场体制于我国业已初步形成这一外部制度环境变化的引发下,出现了全面而深刻的合法性危机。

(二)去制度化的努力

北大要变革,这是大势所“逼”,但是应该从何入手呢?

1.策略的选取

在策略上,改革者选择了“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制度”作为入手处,并期望以此带来多米诺骨牌效应,重构大学制度⑤。

改革者认为,我国20多年改革的经验表明,最容易成功的改革不是事先设计出一个完美的制度再予以实施的变革模式,而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模式,即先找到某个容易起步(加重号为笔者所加)的突破口,一旦改革起步,势必会引发原有各制度因素之间的冲突和张力,人们的观念也会随之变化,然后将旧的制度因素一个、一个地剥离,新制度因此被一步、一步地建构起来。[9]

改革者认为,从大学的实际情况出发,教师不是资源的握有者,相对于行政人员而言,其利益首先被触动带来的震动会小很多,因此是个容易起步的突破口。而且,改革者认为,从法理上来说大学的本质是学术机构,要提高大学组织的绩效,当然要从学术队伍的改造入手。[9]

2.去制度化的尝试:改革方案(一稿)的出台与文本分析

2003年5月12日,北大校方通过学校电子邮件系统,向每个教师发布了《北京大学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制度改革方案》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一稿)。

对该方案做一个文本分析,可以发现,其最具实质性的改革内容是:除现有教授转为终身制外,将对所有副教授和讲师实行“择优分流”(即下岗)。为了使“择优分流”的改革目标能够实现(不至于在现实复杂的人际网络中最终化为乌有),该方案设计了三道保险。首先,它明确规定了教师聘任与晋升的名额和时间限制(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下亦如此)。规定,将有1/4以上的副教授和1/3以上的讲师被解聘;规定讲师聘用最多两个合同期(共6年),届时不能成功升职者将被解聘,理工医科教师在副教授岗位上最多有3个合同期(共9年),人文社会科学专业教师在副教授岗位上最多有4个合同期(共12年);方案还规定,自2003年起,空出的教授岗位1/2以上对校外招聘,对外招聘名额不得用于内部晋升,新聘教授必须能用一门外语授课;最后,方案还规定原则上不再直接从本院系应届毕业生中招聘新教员。第二,为了避免晋升的“名额”和“时间”限制为内部人所掌控,从而激化学术中的政治活动(这显然与改革者旨在提高大学绩效的初衷相违背),改革方案还设计了一个外部约束机制。规定,对教师聘任和晋升负有评判职责的“院系学术委员会”中应有不少于1/3的成员由境外知名大学获得终身教职的教授来担任。⑥最后,改革者还为方案设置了最后一道保险,即举起校方行政权力的大旗,对任何偏离改革目标、内部运营状况不佳的院系实行学科末位淘汰制度。一旦学科被校方取消,将使学科内所有人利益受到根本的影响,改革者认为这种威胁足以迫使各院系按学校的意图和政策运行。

显然,该方案的本质就是要开放北大的学术职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比例地对现有教师进行淘汰其目的也在于此),以市场(尤其是国际学术市场)的竞争机制来促进教师队伍的优化。

3.去制度化尝试引发组织内部的利益冲突与角逐

方案(一稿)一经公布,立刻在燕园引发了强烈的反应,一时竟出现了教师愤怒情绪的爆发,其中不乏资深教授、青年学术精英和海外学者,激烈时甚至可以从中嗅出“文革”修辞学的意味,在此就不赘述。笔者以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局面,部分可能与改革者抛出方案的时机有关⑦,但更主要的是改革者的失误:在没有进行任何关于改革的价值和意义构建的情况下,直接进入了操作性的规范层面,结果使得一场意义深远的大学制度变革立时陷入细碎而复杂的利益较量。

就教授阶层来说,方案虽对其利益进行了暂时保全,但这只是改革者的折衷策略。改革者在很多场合一再说或承认,北大一些教授的水平不如副教授和讲师,通过改革就是要使北大教授的整体水平上一个台阶。这就透露出改革者内心最不满意的其实是这些因历史缘故在学术上被耽搁了、又因现行科层体制的原因而占据着学术资源的教授们。随着方案的落实,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海外归来的学者⑧进入教授队伍(根据方案,每年1/2以上比例的新教授将来自北大外部,并且必须能用一门外语讲课),届时他们将带来完全不同的学术视野和学术规范,这势必会引发高层学术资源和学术权力的又一次重新分配。在这场博弈中,“旧”教授们的前景难以预测。

至于副教授和部分高资历讲师(即将晋升副教授)阶层来说,他们的利益受到最大冲击。他们在旧体制中已平均经历了5年或5年以上的时期,都有一定的累积性优势。他们中的一部分将被“下岗”;没有被淘汰的人员将面临海外留学毕业生的竞争,竞争的前景难以预测。如果大学组织采用西方的学术规范和学术标准(如改革者所力主的),后者无疑拥有学术文化上的竞争优势:无论是语言(外语写作和发表)、学术视野(理论和研究的范式)、还是对国际学术市场需求什么类型知识的敏感性等等。由于这些优势体现的并不是学术能力本身的差异,而是采用什么学术评价标准和接受何种学术训练的差异,因此旧的副教授和高资历讲师阶层将处于学术竞争的弱势地位。更为重要的是,方案对如何在大学组织“去单位制”改革完成之前保障被淘汰者除职业之外其他正当的社会权益⑨毫无论及。虽然助教和新任讲师们不存在累积性优势丧失的问题,但他们所要面对的竞争格局和前者是一样的。

对于学生,改革者说改革最大的受益者是学生。⑩理论上来说,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无疑将使其受益。然而,激烈的职业竞争(publish or perish )会不会导致教师对教学的忽视,甚或出现对学生劳动和学生成果的攫取?此外,学生群体也不是同质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无论在视野上还是利益上都是各自不同的。在目前就业形势压力越来越大的宏观社会背景下,留校执教是不少北大研究生心仪的职业期望,可是方案里不留本校毕业生的规定将迫使他们向下流动,他们的利益也将受到极大地损失。

对行政人员来说,事实上他们分成两类:一类是组织行政人员;另一类是学术行政人员。前者的利益在方案中还没有涉及,但改革者已在多种场合公开表明,最终将对(组织)行政队伍进行改制。因此,这个群体在未来可能会出现利益的流失。不过,还不清楚这种利益的流失会以何种方式出现:剥夺其决策权而使之转变为过程控制者?或者采取分流——下岗模式?(11)由于改革者没有论及,笔者在此不好胡乱猜测。至于学术行政人员,他们的利益虽在方案中也未被直接提到,但可以理解为,他们是这次利益重新分配中的唯一最大受益者。因为,从改革社会学的角度来说,历来改革是改革者的利益。而且细读方案文本,可以发现,将来由谁来决定海外评审人员的聘任?由谁来决定哪个系应该被末位淘汰?难道会是教授们自己,还是作为“外行”的组织行政人员?其中意味不难显见。

显然,方案(一稿)全面撼动了组织原有的利益格局。除了改革者自身所代表的学术行政群体,组织中其他所有群体的利益都面临流失的危机。这其中,有的群体的利益流失是明显和根本的、有的则是隐性和暧昧的。因此,方案(一稿)引发了宏大的反对浪潮就一点也不难理解了,因为它根本就是一个组织内部缺乏同盟者的“蓝图”。

4.去制度化尝试遭遇挫折:改革方案(二稿)出台和调整

由于校内反对方案(一稿)的力量过大(12),方案(一稿)折戟沉沙。北大的去制度化尝试遭遇重大挫折。

2003年6月16日,北大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制度改革方案的第二稿出台了。与第一稿相比,第二稿明显作了相当大的修正和让步。对其文本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让步主要体现在两方面:1)大幅度降低了第一稿中引入外部竞争机制的力度。第一稿中以比例的硬性指标来限定教师队伍淘汰幅度的做法基本放弃了,比如取消了原来的“讲师层面的流动比例控制在总量的1/3以上,副教授层面的流动比例控制在总量的1/4以上”的条款;取消了第一稿中“空缺教授岗位1/2以上对校外公开招聘,对外招聘名额不得用于内部晋升”的规定;取消了第一稿中“新聘教授应能用一门外文教学授课”的规定;取消了第一稿中“院系学术委员会中应有不少于1/3的成员是由境外知名大学获得终身教职的教授来担任”的规定,而改为“学校鼓励有条件的院系聘请校外知名大学获得终身教职的教授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而这其中由“境外”知名大学而改为“校外”知名大学的变化也十分耐人寻味。可以看出,现有教授的既得利益在第二稿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巩固。2)适度保护现任副教授阶层的利益。如第二稿中增加了“给予部分副教授长期职位”和“在本校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校连续工作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即使不能晋升为正教授,也可以在北大工作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此外,对申请次数、不同学科院系的特点等也作了让步。显然,这是一个试图重新稳定内部教师队伍的方案。

改革者试图以市场机制改革大学教师聘任和晋升制度,以人员的换血带动大学学术制度重构的多米诺骨牌效益,其尝试至此以失败告终。

(三)争鸣——大学制度构建陷入困境

1.改革者的再努力——构建改革合法性

虽然去制度化的尝试遭遇失败,但是北大的改革者并没有放弃改革的诉求,而是换一种策略、换一个角度继续向改革的目标迈进。他们清楚意识到5月23日的“变法”之所以折戟,是因为没有先构建“改革的合法性”(包括程序上的和文化认知上的),于是他们一方面补足功课(在校内发布了达3万余字的改革说明),另一方面开始寻求校外力量的支持(主要是通过各大媒体)。

6月19日,北大校长许智宏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专访,校长助理张维迎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的采访。23日,北大党委书记闵维方专门约见(加重号为笔者所加)《人民日报》、新华社和《中国青年报》的记者,呼吁社会支持;北大校长许智宏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的采访。7月3日,中央电视台《面对面》栏目的记者就北大人事改革对北大党委书记闵维方进行了专访。6日,北大书记闵维方在中央电视台《对话》栏目中谈北大人事改革的节目首播,12日重播。出镜之频密,媒体级别之高,不可谓不令人肃然。事实上,如果改革者能够成功构建起一个新的关于大学的意义系统并得到学术界的认同,这将标志着改革者最终获得了之前在冲突中被质疑的改革合法性,并势将改革重新推进到改革者所期望的阶段。

然而,改革者力图构建改革合法性的努力却遭遇到了强大的阻击。几乎是与此同时,改革批判者的长文与言论纷纷登上《书城》、《读书》等学术界广为影响的杂志(加重号为笔者所加)。其中,甘阳的《华人大学理念与北大改革》以及李猛的《如何改革大学》二文分别对改革理念中的两大支柱——国际化和市场化——投以了批判的利器,并针锋相对地提出“中国学术自主”的理念。更让人回味的是,2004年初改革者与改革批判者所编撰的关于大学改革的著作,不约而同地摆上了京城的书市;而人们预期2003年9月会出台的北大改革方案(第三稿)却迟迟未见[10].

北大改革已不再是北大部分教师个人饭碗的困扰了,它已成为两种学术价值观的直接对立和冲突,套用美国著名批判社会学者米尔斯的话说,它已成为了一次制度的危机。[11]

2.两种学术价值的对立与制度危机

改革者说,今天我们之所以要改革大学,是因为大学对国家经济竞争力的提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这在全球化情境下是我们求生存、求发展的根本。为此,作为专门从事知识生产的大学必须获得并占据全球知识体系中的领先地位,这将有助于我们在符号经济体系中获得居先和控制权(而不仅仅是在传统的制造经济体系里);然而目前我国的大学不具备这种竞争力,为此有必要对现行的大学治理结构进行变革。改革者认为目前在美国十分盛行的学术市场化(13)的大学改革取向,对我国大学组织克服过去的低效性十分有帮助。因此,应该从教师市场化开始,重构我国的大学制度,为提升我国大学的学术水平提供制度化的保证(14)。

如果说,最初很多资深学者对方案(一稿)还能保持一种冷眼旁观的态度;那么在阅读了北大校方如此这般的说明后,他们中的不少人“愤怒”了[12].他们认为,改革者处处透露出的对教师的蔑视和力图将学术组织按公司模式进行治理的意图,已经威胁着并颠覆着学术界所普遍珍视的价值和传统。他们认为学术是什么就应该按照学术自身的逻辑去做,而不应该受经济逻辑和政治逻辑的过度干扰和侵蚀。[13]即使肯定大学对国家和社会负有职责,这种职责也并不单单指国家的经济竞争力,而更应该指一个国家真正的精神基础:探求知识、接续文化与传统和培养国民性格等等。因此,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塑造这样的学术传统,并建立能够传承和发展这一传统的制度架构”[14].

虽然北大改革者与改革批判者都公开认可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但他们提出的是两套完全不同的文化认知体系,前者所秉持的是工具理性主义的经济学主义的取向,关注的是制度的效率和功用,后者所秉持的是价值理性主义的取向,关注的是制度价值的合理性,它们之间的不同也就决定了他们所要构建的大学制度将是根本不同的。这个事实一方面表明,改革者所倡导的大学制度变革陷入了困境;另一方面,也印证了新制度社会学关于制度构建的论述——制度的构建虽和利益群体的博弈相关,却超越于单纯的利益博弈,因为它还要建立起一个为所有社会群体所共同接受的、新的意义系统。因此,制度不是一个简单的利益博弈和平衡获得的过程,而是主动构建的动态过程,与资源、利益、价值、策略等多层次因素相关。

事实上,这两种理性在实际中并不是决然对立的,如果以价值理性为愿景和动力,以工具理性为行动准则和技术,经过协商和讨论,是可以达成认知的一致性的。但本次事件中,因为双方都过度坚持,相互批判、影射,以致人身攻击,使得彼此在对立中走向了破裂,不能不说是很遗憾的事。

四、结论与讨论

(一)结论

如果我们用“去制度化”和“新制度构建”这两个阶段,以及“规范、组织、文化认知”这三个制度构建层次来分析2003年的北大改革事件,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它是一次大学制度的变迁,而且主要是发生在学术制度领域。

但是改革在第一阶段“去制度化”尝试的失败,使得改革者在第二个阶段试图重构学术制度的进一步努力再次陷于困境。虽然改革者对自己的改革理念进行了前所未有的阐述,却遭遇了学界针锋相对的批判;虽然改革者在规范层面试图提出新的学术人员聘任和晋升的行为准则,却因为不能提供与之相应的学术评估标准,被学术界指为是美国学术制度和教育制度(尤其是研究生教育制度)对我国的出口,因此是不顾条件的制度嫁接,然而批判者自己也没能提出更有说服力的学术行为与评估准则。如此一来,双方在文化认知层面的对立和胶着以及在学术规范层面的缺位,使得改革者以市场化为取向构建新的学术制度的努力,在组织层面少有结晶。归根结底地说,这是一次不完全的学术制度变迁,是一次失败的改革。

(二)讨论

1.改革失败的原因

笔者以为,北大改革失败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客观制度环境的制约;另一方面则是改革者主观上的失误。

从客观制度环境的制约来说,目前的大学还不是一个“自主性组织”,因此缺乏“市场化”所必需的组织独立性的前提。作为一个介于国家和个体之间的调节机制(单位),我国的大学还必须替国家承担政治控制、社会控制与部分福利提供与管理的职责。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下,如果大学真的让其一部分员工下岗,并要求他们从学校提供的廉价出租房搬出去,他们的孩子也必须从大学的附属中小学退学,这期间出现的任何不稳定局面和事件,大学都必须为之负责。这实际上是,大学期望作为一个独立组织享有决策的自由,与大学实际上作为介于国家和个体之间的社会调节机制(单位)必须履行社会和政治控制的职责二者之间深刻的矛盾。这也是改革方案(一稿)在面对来自内部激烈的反对声浪,并且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奔走之后改革者仍不能消解它时,不得不作出让步的真正原因所在。

然而改革者的一些主观性的失误却是造成组织内巨大反对声浪的直接原因。改革者的第一个主观失误是制度变革程序上的失误——没有先从制度的文化认知层面入手,而是直接进入操作性的规范层面。这无疑是一个重大的失误,因为有史以来,道统(即主流价值观)的建立对于任何社会制度的变革都是必不可少的,甚至是至为关键的。新中国历次重大教育制度变革之所以快速和平稳地推进,都是先从教育意识形态入手,确立变革合法性的。而在这次北大的改革中,绝大多数的北大教师是在事先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方案(一稿)的,而这种心理上的冲击又被当时SARS流行的环境成倍放大,并被提升为“生存危机”。这便构成了改革折戟的重要诱因。此外,改革者仅从资源占有角度来界定教师群体在组织中的地位,对其专业地位的认识不足,也是一个重要失误。例如,方案(一稿)的出台只在校行政核心范围讨论了几回,根本没有交由教代会讨论。加之改革者在校内很多公开场合对这种漠视的不加掩饰,后来甚至把这种漠视带到了一些主流媒体,所有这些都更加激化了整个专业教师群体的对立情绪。当然,方案本身的一些失误也是导致改革陷入困境的原因。例如,方案(一稿)想一举解决旧制度中的所有问题,这显然缺乏耐心,也与改革者当初的策略不符。最初改革者说,改革要循序渐进,要先从一个环节入手,然后逐个逐个地解决。可是在方案(一稿)中,它却力图解决旧制度中的所有问题,比如缺乏流动、缺乏竞争、近亲繁殖和内部人控制等,这势必会触动所有人的既得利益,使改革者陷入孤立的境地。

总的说来,北大改革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环境,也由于改革者的一些失误,使得一场原本意义深远的大学制度变革运动基本被消耗掉了。

2.改革的制度取向:学术资本主义?

同样值得讨论的是北大改革的制度取向——以工具理性价值观为基础,依托市场机制所构建的大学制度,无可避免地会走向学术资本主义的模式。即,知识是否得到生产以及在什么规模上得到生产,不取决于知识自身的价值,而取决于知识在学术市场上的价值,有没有购买者,购买者能出什么样的价?这种新型学术生产制度,势必带来学术关系的根本改变。这,不仅是指学术体系内部的分化,即学术人员出现“前线”学术工作者和“将提升大学组织在知识市场上的竞争力引为己责”的学术行政者的分化,以及后者对前者控制关系的形成;更是指大学组织性质的根本变化——从学术共同体(community )向学术企业(entrepreneur)的转变。大学成为知识生产商,学者沦为学术劳动力,大学和学者之间构成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所有这些学术资本主义的主要关系特征,都在北大改革的方案和改革过程中悄然隐含。虽然,学术资本主义的生产模式可以提高知识生产的集约化程度,并加快其成果转化的效率,但是另一方面它也深藏危机——那些不具备或尚未能成功进行市场开发的知识发现和探索活动将面临资金短缺的困境,而这又会极大约束知识的创新,最终背离学术自身的宗旨。更重要的是,这种新型学术生产制度必然会导致大学对自己组织性质(作为教育机构)的自我背叛并加速其异化[15].

五、余论

下面再就改革和改革者略抒余意。

我们相信改革者是真的出于对现行大学制度的不满而发起此次改革运动的,而且这是在明知政府对大学存在诸多管制的现实条件下启动的,应该说是让人敬重的。但是,北大的改革者试图通过外生制度的引进(将市场制度引进学术领域)与制度嫁接(将美国的学术评价和选拔制度与我国目前的学术制度直接嫁接)来冲击我国旧的学术制度体系,用学术选拔制度的变革来支撑整个学术制度重构的举措,是急功近利的;而其刻意回避最基础的学术行为规范体系的构建,将使我们谈公正、透明的学术评价标准的确立,谈合理、有效的学术人员的选拔和竞争,谈我国学术的自主性等宏大学术原则和理念,通通失却了基础,更是有害的。因为,学术制度中更重要和更基础的部分是学术社会化,即合格的学术后备力量的养成。设若我们的学术界自身根本还没有形成一个为内部所有成员所共同认可和遵循的学术行为规范体系,设若因此而造成我们自己培养的博士生在做研究和写文章的基本规范上缺乏制度化的内化过程,而必须仰仗海外为我们培养合格的学术后备力量,那么无论我们的学术选拔制度条文多么详备,我们的学术制度都只会是个空壳。因此,无论如何我们不能因为学术规范体系是内生制度(cresive ),需要学术自主的制度条件和学术团体的自我规范能力,需要长时间的文化认知的构建与沉淀,需要所有学术成员的共同参与和实践,就在学术制度变迁和重构过程中刻意淡化和避开它。笔者以为这是短视的,而且在制度学上是站不住脚的。任何成功的改革不仅需要改革者具备巨大的勇气,更需要有过人的智慧和敏锐的把握时机的能力。可是北大的改革者对教师的轻视、引起教师群体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矛盾的做法、以及方案中为海外人才留位置而制订的诸多条款,都不是一个伟大改革者应有的气度和境界。进行一项伟大的改革必有超凡的自信:对深思熟虑后改革方案的自信、对自己员工的自信、对自己民族和文化的自信!遗憾的是,这些我们在2003年的北大改革中都没有看到。

尽管如此,笔者还是认为2003年的北大改革在我国大学制度变迁史上将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事件。它的重要性不在于它的成败本身,而在于此后围绕此事而展开的大量话语争鸣,最终将人们的视野引向了中国大学的学术制度变革。这无疑是自1978年“扩大大学自主权”运动以来的我国大学制度变革的又一重要进展。而围绕我国大学学术制度应该走何种道路的争论,更是把我国大学学术制度变革的迫切性提上了日程。一旦关于我国大学学术制度构建的共同理念初现端倪,将为我国学术内生规范体系的构建和生成提供必要的制度环境。而此时,如果我们的学术群体能加强学术自我规范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并因此而形成学术自我规范的评价同行组织,进而规范学术群体的成果认可和人员的选拔,并使之制度化,那么形成一个自主并有益于国家和民族的大学学术制度体系,并不是遥远和茫茫无期的目标。这也是笔者写下此文时的殷殷期盼。

注释:

①在制度经济学研究领域,有一部分经济学家主张只有前者才是其考察对象,而力图将后者定义为convention,从而将它剔除出研究范围;但主流的思想认为二者都是制度的构成,这种观点尤以诺斯为代表。他论证道,俄罗斯后共产主义时期的经济改造的失败表明,没有后者,前者只是仪式与象征。

②在制度经济学领域,“新制度经济学派”和一些新古典主流经济学家,或引进交易费用,或从信息不对称、克服道德风险的角度来研究制度的作用和选择,对制度的形成机制却少有涉及;虽然20世纪80年代以来形成的博弈理论流派,在一定程度上对该问题有所揭示,即他们认为制度的形成本质是博弈均衡的获得,但他们还无法对制度的文化多元性进行有效解释,而且在当代制度经济学领域还没有进入主流。

③改革者指出,旧的教师聘任与晋升制度,使得教师队伍只能进不能出,只能上不能下,因此根本没有淘汰;职务晋升以内部提升为主,缺乏外部竞争压力;职务晋升标准过分注重内部平衡,而对候选人的论文水准以及在全国学术界的地位注重不够;部分院系博士生“自产自销”比例过大,近亲繁殖,不利于学术创新。见张维迎。关于《北京大学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制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及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说明[Z].http://pkunews.pku.edu.cn/gaige.htm.

④2001年清华SCI 论文超过北大200多篇,2002年则为500多篇。

⑤这是改革者在一次民办高等教育论坛上所说的。

⑥改革者认为,这些评审人员在海外已有终身职位,因此是利益无涉的,他们的加盟会有效保证公平。

⑦新世纪之交正是大学福利住房制度深入改革的时期,中青年教师是改革中的弱势群体,成为改革成本的主要承担者,改革者在此时又抛出“分流”方案(更准确地说是“下岗”方案),可以说是从根本上动摇了他们的生存基础。而且,5月23日仍是SARS恶疾肆虐京城人心恐慌的时候,因此出现情绪性的爆发是不难理解的。

⑧“海外归来的学者”指经历过海外学术市场,并在其间谋到过职位者:“海外留学毕业生”指在海外拿到学位,但没有试图在其学术市场谋求职位、或试图过却没有谋到职位者。

⑨在目前的制度条件下,即去单位制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失去北大教职不仅意味着失去一份工作,它同时意味着失去正租住着的单位廉价福利房,失去孩子就读的优质学校(北大附小和附中),失去优厚的医疗保险等等,可谓是连根拔了。

⑩闵维方书记就北大人事改革问题接受“面对面”采访,http://pkunews.pku.edu.cn/newsshow.php?id=15774;许智宏:“我不敢奢望成为第二个蔡元培”,中国《新闻周刊》,http://www.chinanewsweek.com.cn/2003—07—25/1/1880.html.

(11)清华的做法是:保持他们职位的稳定,但剥夺他们的决策权。这主要是通过使其专业化来实现的,即将权力和收入分开。组织行政人员的收入随其专业等级的提升而提升,而不再直接与其职位相关。一个人可以不是科长、处长,但可以拿和他们一样多的钱,如果他在专业等级上升得够高。

(12)从第二稿所作出的利益调整中可以发现,对方案(一稿)进行激烈反对的校内力量应该是教授和副教授联盟,或者还有讲师和助教,但可能由于后者手中所掌握的谈判资源有限,所以其利益没有在方案(二稿)中体现出来。

(13)学术市场化即是指知识的生产是以供给与消费二者之间的交易来评估其价值并使该价值得以实现的,完全市场化的知识生产体系在制度上必然表现为学术的资本主义。但由于“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社会情境中有特定的道德标签,所以改革者十分谨慎而小心地避免使用这个术语,而使用了近年来已经成功“去道德化”的术语——市场化。改革的支持者嘲笑其批判者(李猛)连什么是学术市场都不知道(郑志刚,《也谈如何改革大学》,《学术界》,2003年第5期),这显然是不公正的;正是出于对学术市场化后果的担心,李猛及其同盟者才会那么坚决地反对现在的北大改革路线。

(14)张维迎。《大学的逻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事实上,改革的设计者之一张维迎曾在好几个公开场合说:如果改革(方案一稿)不能提高北大学术的水平,如果改革不能最终提升教师在北大的地位,如果改革不能提升北大办学的效率,那么就反对(方案一稿)好了。可见,改革者坚信,只有市场制度提供的流动与竞争机制才是学术质量真正的保障,为此他也毫不掩饰对国家过度干预和管制大学的质疑。

「英文标题」The Transformation of Personnel Institution in Peking Universityin 2003:Sociological Neo-institutionalism Analysis

「英文摘要」Taking the Faculty Recruitment and Promotion System Reform of PekingUniversity in the year of 2003as a case and the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theoryof neo-institutionalism in the field of sociology as the analytical framework ,the author uncovers the interest conflicts and institutional dilemmas in the institutionaltransformation of Chinese universities.The author concludes that although year2003Peking University Reform is not a complete institutional change,it makesa great breakthrough in autonomy movement of Chinese university.

Neo-institutionalism/Institutional analysis/Year 2003Peking University Reform

罗燕/叶赋桂,清华大学教育研究所,北京100084

罗燕(1971—),女,汉族,江西人,清华大学教育研究所讲师,香港大学社会学博士,主要从事教育社会学研究;

叶赋桂(1966—),男,汉族,安徽人,清华大学教育研究所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高等教育、教育史、思想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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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学报》200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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