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树凯:“弱村”禁牧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79 次 更新时间:2018-08-24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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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树凯 (进入专栏)  


编者按:“底层研究”需要调研,承接《底层研究之于中国》一文对研究方法论的提出,作者继以一系列实际案例反映出研究发现的关键问题。本文案例中,在一个积贫积弱的村子里,自我管理秩序混乱无序,公共生活资源严重匮乏,穷在物质,弱在精神。如同国际上贫困研究所揭示的,当贫困成为一种“贫困文化”或者精神状态,反贫困就首先成为改造人的工作。在这样的“弱”村搞扶贫,人的精神建设分外重要。


这是一个积贫积弱的村子。在我看来,其贫表现在物质层面,其弱表现在精神层面。两相比较,“弱”是一种更深刻的发展困境。


将近10年来,这个村一直在全县75个贫困村名单上榜上有名。但是10年前它并不是一个贫困村,那个时候这个村甚至称得上繁荣。当时的一条省级公路在村边经过,一些村民借势发展起路边经济,小旅店、小饭馆、小发廊等服务业比较发达。但是后来,这个村无可奈何地衰落下去了。原因同样简单,就是公路改道。这个村很快就沦为贫困村,年年都成为扶贫重点村。我来到县里工作不久,政府制定年度的扶贫规划。按照惯例,每个扶贫重点村都要有一个县级领导重点联系,要有一个县级部门负责具体帮扶。于是在这一年,这个村就成为我的扶贫联系点,同时,县文化体育局成为这个村的帮扶单位。


县扶贫工作会议的次日,我来到这个村。汽车下了公路,进村的路就变得有些艰难。泥土路面过于坎坷,人不得不从车里下来。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山区农业村,主要作物是玉米和土豆。


有一些劳动力外出打工,搞建筑或者下煤窑。村主任告诉我,他的儿子就常年在山西大同的煤矿下井挖煤。退耕还林以后,村里有2000亩山地不再耕种,劳动力的剩余越发严重了。但是外出打工的人并没有明显增加,因为外边的工作很不好找,找到了工作或者拖欠工资,或者太苦太危险。在这个千人村庄里,一个致富的典型户是养牛户,家里养了两头奶牛,年总收入约万元。但是,这个户主说,如果再养第三头奶牛就有问题,因为本村再加上附近村村民的牛奶消费,也就是这两头牛的产奶量。外部销售没有渠道,产量多了就要过剩。村书记和村会计提出的建议是,上边在这个村里上个工厂什么的,村里有了集体经济,村民也可以来工作,可以一举脱贫。这其实就是前些年在全国奉行的所谓“开发式扶贫”的思路。国家投资若干,工厂建了若干,最后基本上都垮了。这样的开发式扶贫早已被宣布失败。若干地方的乡镇企业就是这样“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对于文化体育局来说,别说这样的路数不可行,即便可行,也没有投资。我们在村里转了几次,也没有找到所谓“脱贫致富”的路子来。


贫困村有苦恼,但似乎更苦恼的是文化体育局。县里明确要求,帮扶单位必须制定出帮扶规划,并且按季度汇报为帮扶对象办了什么实事。文体局长虽然很想有所作为,但是囊中羞涩。他告诉我,财政只管发人员工资,局里的办公费、行政费都要自己想办法解决,去年欠的汽车修理费、油费都没有还上,哪里来钱扶贫。商量了几次,局长对我说:“我们是文化局,也就只能搞文化扶贫了。帮扶项目有两个,第一是从县图书馆找部分图书,捐献给这个村,第二是请个演出队来这个村演出一个晚上。”文化局办这样两件事情,基本上不费分文就完成了扶贫任务。图书馆捐书不需要花费,但是这些书基本上也没有什么使用价值。我到过县图书馆,馆长向我反映,已经10年没有进过一本新书了,原因是没有经费。从图书清单看,20世纪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是图书馆的黄金时期,现在书架上的书主要是那个年代进的。到了80年代后期,就一年不如一年了。


这其实也是整个农村社会事业的命运,虽然经济增长速度颇快,但公共服务在许多领域甚至还不如人民公社时期。在图书馆捐给这个村的上百本书里,主要是20年前出版的小说,科技书基本没有,有那么两本,内容也是很老旧的。倒是那次文艺演出,给这个村子注入了一些现代气息。县城的大街上,活跃着几支职业的演出班子,谁家有什么红白喜事,花个二三百元就可以唱半天。这些演艺人员中的骨干,多半是原来县剧团的专业人员,剧团解散时将他们并入化肥厂,化肥厂改制的时候他们下岗,然后转移到完全市场化的街头演出中来。文化局将他们中的一支安排到这个村搞扶贫演出,据说是没有付费,因为文化市场是文化局在管理。


进村次数多了,与村民的交流就随便起来。我发现,其实村民对于上级的所谓扶贫帮扶并没有怎么当回事。有的村民说,“这么多年了,年年都有上级来扶贫,其实也没咋的,就是政府在吆喝。”有的说:“前年是某某书记包我们村,去年是某某县长包我们,年年都有领导包村,包来包去,也就是来村里看看转转,看完就完了。”有的说:“扶不扶,反正都是一样的贫,日子还是老百姓自己过。”从我的了解来看,这种政府部门的帮扶大多没有什么用。如果帮扶部门很有经济实力,会为帮扶对象解决点诸如修路、上自来水等实际问题,如果帮扶单位没有实力,也就是象征性地表示一下而已。许多时候仅仅是一个形式,或者说变成了政府自己的一场演出。诸如做扶贫规划、开扶贫会、责任到单位到人、听扶贫工作汇报、总结表彰等等,一系列节目下来,少数运气好的村庄有些实惠,多数村庄依然如故。渐渐地,从村干部到普通村民,已经不再关心哪个部门在帮扶他们。


走访中发现,虽然许多村民对于扶贫不寄什么希望,但对禁牧问题却高度关切。本县南部为山区,养羊的农户很多,退耕还林以后,按照政策要求不得放牧,因为羊容易吃小树苗。本村有2000余亩退耕还林面积,禁牧成为一个很难办的事情。我入户访谈的时候,就听到村民提出这样的要求,在村民与干部座谈的时候,也有村民进来反映这个问题。于是我想到,虽然扶贫脱贫致富方面难以有真动作,但是解决禁牧问题也非常重要。解决这个问题是在村庄中构建一种秩序,这应当是乡村社区自我管理的新秩序。初步了解,本村大约有150只羊。大致来说,养羊户有三十几户,占到总户数的八分之一左右。通常,一个农户养了羊,并不是自己放牧,而是委托一个农户代为放牧,每放一只羊给一定数量的报酬。除了个别分散的自家管理者外,全村的羊主要分为3群羊,有3个人放牧。在这3个牧羊人中,有一个人的羊群经常发生啃吃树苗或者破坏庄稼的情况,成为村民的主要投诉对象。就在我们第一次进村的前两天,村里发生了牧羊人和种树人打架的事情,村干部解决不了,被啃吃了树苗的农户愤而到县城上访。这样的问题应该重视。于是,我与县委办工作人员和从北京带过去的研究生一起讨论,分头在村里开展工作,了解情况,商量办法。


几天的调研下来,应该说情况是摸得比较清楚了。但是办法没有着落,问题的解决陷入了困境。困境在于,共识很容易达成,但是找不着能够真正解决问题的力量。最初村民寄希望于村干部,但是村主任和书记说:“这个问题村里解决不了,因为放牧的人蛮不讲理,干部找他们说也不听。只有靠政府或者公安来解决。”三个放牧的村民中,有两个态度还可以,表示会尽量把羊群管理好,但是按照政府要求改成圈养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钱买饲草,所以必须放牧。有一个放牧的村民则是采取了比较不讲理的态度。这是一个单身汉,自己的羊有50只,是从信用社贷款上万元买的,另外还代放了其他村民的二三十只。他的说法是:“我连羊都是贷款买的,哪有钱买得起饲草。如果不放牧,羊吃什么?羊是自己长了腿,吃点庄稼,啃点树苗,是很难免的。谁说不让放牧也可以,那要白给我饲草。如果政府没收了羊群,正好我就不还贷了。”村民意见很大:“放羊毁树,说禁牧又禁不住,村里不管,政府也不管,太没有道理。我们没有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往树上洒农药,羊要吃了毒死拉倒。”问题就这样僵住了。


退耕还林要求禁牧,这是一个顺理成章的事情,所以政府有明确规定。为了落实这个规定,县里专门成立了“禁牧”大队,负责纠察放牧者。禁牧大队有8个人,负责全县范围的禁牧检查。从效果来说,禁牧大队即便是工作很认真努力,也难如人意。羊都在山上,禁牧大队的人是在路上,并且坐在吉普车里,对于放牧者的情况了解就非常有限。另外,抓住放牧者,通常的办法是罚款或者拉走羊群。这种办法对于禁牧大队来说是有积极性的,因为可以直接增加禁牧大队的收入,但这并不是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山里的放牧村民来说,罚款往往没有钱,拉走羊群可能使养羊户倾家荡产。因此,虽然整体上禁牧大队的工作效果不怎么样,引发的冲突却很激烈。当禁牧大队拉走羊群的时候,放羊的人甚至横躺在吉普车前阻拦,更有甚者,纠集一些村民围攻禁牧的人。禁牧大队虽然发现了放牧的人,也往往是无功而返。如此,这些专门负责禁牧的政府人员也就越来越难得下来了。当种树的农民与放羊的农民发生争执的时候,种树者很希望禁牧大队出现,但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此,种树的人对于政府更加不满,甚至打县长公开电话指责。


面对这个村的禁牧难题,我的基本思想是应该通过乡村社区范围内自律性秩序建设来解决,而不是通过政府包下来。因为政府其实是没有力量管起来的,全县山地百万亩,政府有多少人力来直接管理哪个地方有羊群在奔走,这样的监督成本何其高昂?但是,如果分散由几百个村庄的村民自己在管理,可行性就明显提高了。因此,关键是怎样调动乡村内部的秩序力量,通过乡村社区的自组织资源来实现村民自我约束。历史上中国乡村的若干社会秩序就是这样维持下来的。总体来说,这个地方的禁牧效果不好,有的乡镇党委书记甚至直截了当地对我说“这个事情我们不敢真搞,真搞起来农民会跟我们拼命。”因此,一般情况下乡镇政府也只是在吆喝,吆喝过了,各村自己看着办。但是,我也发现,有的村庄禁牧效果很好,都是村子内部建立起来的秩序,不是乡镇政府,更不是县政府禁牧大队辛勤工作的结果。遗憾的是,我在这个村庄试图去建立这种内部秩序,但是我失败了。尽管我去了很多次这个村,但是办法依然没有找到。与修路成功、修桥成功和禁牧成功的村子比较,究竟这个村子缺少了什么呢?


我曾经反复进入这个村子,观察体验村庄内部秩序,最强烈的感受是,村庄的自组织资源稀缺,或者说自组织力量羸弱。首先是正式组织(党支部村委会等一群干部)的薄弱,对内缺乏动员能力,对外缺乏表达能力。另外一件事情更加深了我的这个印象。村后有一条路,县交通局在附近修桥的时候被大车压坏了,村民进出很不方便,当时交通局长就说修桥结束后负责修复这条路。对于交通局来说,修这条路的工程量并不大,何况是他们的责任。但是,三四个月后,我再去这个村时,发现路并未修复。村主任解释说交通局一直没有来修。我问:“你们找过交通局长吗?”村主任说:“没有,因为我们不知道交通局长的电话号码。”我说:“你为什么不直接去交通局找他们,难道要他们主动来找你们?”村主任又说:“交通局长那么忙,我们不好意思。”我说:“你没有找过他们,怎么知道他忙?”


同样的情况,在十几里之遥的另一个村,村里人就直接找到了县里,甚至去了法院要起诉,问题就解决得很快。由此可见这个村的干部对外表达本村公共利益的能力低下。不仅如此,这个村的非正式组织力量也很弱。在不少村庄,虽然村干部比较弱,但是村民中却不乏公共精神很强、组织能力高的人,因此,在村庄公共利益出现问题的时候,即便正式组织不出面,村非正式组织也会有充分表现,于是公共利益就会得到维护。从禁牧这件事情来看,如果村民中有这种人,如同自发修桥的村那样,村民自己就可以建立起禁牧秩序。但是,大家都在等待政府派人来解决他们的问题,都在等待外部的秩序进来,结果全村人的公共利益居然屈服于一个虽然有些无赖,但并不是不可救药的放羊汉子了。


有感于这个村内部自我管理秩序的供给能力如此之低,有感于这个村公共生活领域整合资源如此匮乏,所以我称其为“弱”村。如同国际上贫困研究所揭示的,当贫困成为一种“贫困文化”或者说一种贫困的精神状态,反贫困就首先成为改造人的工作。在这样的“弱”村搞扶贫,人的精神建设分外重要。


此文刊于《中国发展观察》2005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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