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晓慧 郭巍青:人口政策议题转换:从养育看生育

——“全面二孩”下中产家庭的隔代抚养与儿童照顾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10 次 更新时间:2018-03-11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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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晓慧   郭巍青  

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以及过去几年的人口出生数量不符合预期,引起了诸多关注和讨论。近期的很多调查发现,许多育龄夫妇表示,儿童照顾的压力很大,是他们在考虑生育二孩时候的主要担忧之一。这意味着,相比于生育,养育问题越来越成为更重要的社会问题。从社会政策的角度来说,养育问题就是儿童照顾问题。本文将结合宏观调查数据与微观家庭调查,分析家庭在儿童照顾问题上所面对的压力和应对策略。从家庭内部关系来看,由于“隔代抚养”的存在,儿童照顾牵涉到代际关系,其中既包括合作与协商,也包括矛盾与冲突。而代际关系的状况,对生育意愿产生重要影响。从家庭外部关系来看,儿童照顾的压力,促使家庭非常关注相应的制度资源和政策资源。因此,讨论中国人口问题,不应仅仅停留于生育限制的放宽,而应当从以“生育”为中心的单纯的人口政策,转型升级为以“养育”为中心的复合型的家庭支持政策。


数量思维主导窄化了人口政策的新视野


近年来,我国的人口与生育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国务院于2011年实施“双独二孩”政策,2013年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又于2016年1月1日启动“全面二孩”政策。这项重大的政策变迁,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烈关注和讨论。其中最受关注的问题是,“全面二孩”政策能否提高人们生育意愿、政策调整后出生人数的变动,以及未来短、中、长期带来的总人口数量的变化,能否使人口数量止跌回升等。

这些问题当然很重要,但是其反映的仍是数量思维主导的人口政策。中国的人口政策是针对庞大的人口基数而提出来的,其目标是解决沉重的人口负担与快速的现代化发展的矛盾。上个世纪50年代,围绕着马寅初人口研究而引发激烈争论,焦点在于应该把“人口”单纯理解为“问题”,还是优先理解为“资源”。前者把人口看作张嘴吃饭、消耗资源的负担,后者把人口视作出力干活、创造财富的劳动力。这场争论于1970年代末终结于“人口”太多,这是一个“问题”。对“问题”的定性,则进一步被理解为“数量”,解决方案是对数量实施严格控制。

生育政策在人口数量控制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但是,当这项政策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基础条件之后,它窄化了我们继续讨论人口问题的视野。随着人口出生率降低到一定程度,老龄化问题和劳动力供给问题进入政策议程。原来关于“问题”与“资源”之争,现在舆论的天平倾斜于重视“资源”。但是,相关讨论仍然聚焦于从“双独”到“单独”、从“一孩”到“二孩”的放宽,这就是视野的窄化。因为焦点仍然是“数量”,只是讨论的方向反过来,从控制到放松。

在这种数量思维下,人口学的数量模型与预测天然被赋予重要性。至少过去几年里,生育数量放宽与人口变动的前景,成为热门讨论话题。在这个方面,人口学研究领域中出现了较乐观、较审慎、较悲观三种意见的分歧。较乐观的看法包括令人鼓舞的生育意愿以及新增出生人口。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于2013年在全国29个省市地区对20~44岁育龄妇女开展二孩生育意愿调查,6万户样本数据显示,20~24岁妇女的二胎生育意愿达到80%,25~29岁达到70% ,30~34岁在60%左右。对出生人口的预测是,“我国年度出生人口将在政策变动后急剧增加,出生人口峰值达到4995万,总和生育率峰值达到4.5左右”。较为审慎的预测则认为,“全面二孩”实施后,每年带来的新增人口在300~800万之间,估计中值为500万,并可能在2017年出现生育高峰,人口峰值在2500万左右,并且很快就会下降。与前面两种预测相比,较为悲观的意见认为,每年新增出生人口在230万~430万,人口峰值在1900万以内。但是,全面二孩实施一年以后,实际新增的出生人口只有131万,低于国家卫计委及不少学者的预测。与单独二孩政策一样,全面二孩政策后补偿性的生育增长没有导致大幅度的人口出生。

这种偏差说明,人口数量与生育政策控制之间不是线性简单因果关系。即使放宽了生育数量的政策限制,也不一定能够带来生育数量的增长。以一胎化为核心的计划生育政策形成了低生育文化,中国部分地区已经陷入内生性、意愿性、文化性的“超低生育率陷阱”。郭志刚等对局部地区及全国的生育意愿调查都表明,育龄夫妇的二孩生育意愿非常低。石智雷等的研究则进一步指出,儿童养育问题与育龄夫妇再生育的意愿有明显关联。全国调查数据显示,53.3%的一孩家庭不打算生育二孩,70%的家庭将“无人照料幼儿”列为不愿意生育的首要原因。北京、上海等的调查数据也显示,人口与生育政策最关注的育龄夫妇群体中,很多人表示“儿童照顾有压力”。相比于生育,养育(即儿童照顾)越来越成为更重要的社会问题。

这些研究和调查说明:第一,政策限制固然是影响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但是不能单纯依靠宏观人口模型和统计数据,还要从家庭环境中具体考察生育意愿是怎样形成的。家庭决策是容易忽略的领域。第二,现代都市家庭中,生育决策具有反思性。人们不是生育之后考虑养育,而是先考虑能不能养、谁来养、怎么养,再决定生不生。关于养育的考虑中,必然会综合权衡家庭内部和外部的各种资源及限制,也反映父母对于美好生活的理解与规划。因此,从不生,生一个或两个,到生多个,什么时候生,都是可能的选择。


隔代抚养模式:应对养育压力的家庭策略


因此,生育政策的讨论需要以家庭为单位,深入考察生育与养育的关系,特别要考察在儿童照顾问题上家庭面对的压力和挑战,以及对生育决策形成的影响。关于儿童照顾带来的家庭压力,可以从职场压力和资源压力两个方面来讨论。

首先,儿童照顾问题与父母职业生涯规划之间有很多张力,使家庭特别是母亲面对压力。从历史发展来看,教育普及和女性就业提高,使得劳动市场的需求与家庭职责之间的关系变得紧张。从现实来看,职业竞争、流动性不断加大,更加剧了两者的矛盾。中国城镇家庭在过去半个世纪里,已经形成父母双就业(双职工)的模式,工作与家庭职责的矛盾和冲突是日常生活的常态。在计划经济时期,城市中的机关和企业为职工提供托婴、托幼等福利,但是在整体人群中覆盖面比较小。改革开放之后,社会保障领域经历了剧烈震荡和重建的过程,由于缺失公共资源,儿童照顾更多依赖家庭层面的私人努力。父母双方都承担职场压力,但是女性(母亲)承担的压力更重。因为结婚、怀孕、生育、抚养和孩子的教育,女性在职场竞争和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作出了更多的个人妥协。这种矛盾贯穿各个阶层,但具体表现形态不一样。对进城务工群体来说,留守儿童、失养遗弃、教育耽误、在恶劣工作环境下兼顾照看儿童等现象非常普遍。在普通白领家庭中,忙乱、疲劳和焦虑是常态,女性暂时退出工作领域或转为灵活就业的方式,也越来越多;在富裕家庭里,很多女性从职场退出回到家庭做全职母亲,出现“主妇化”趋势。

其次,儿童照顾对家庭的照顾能力提出密集性的要求,使家庭面对资源压力。长期以来,儿童照顾方面,制度性的公共福利资源比较稀薄,市场化供给则发育不完善、不均衡,使得很多家庭备感压力。以学前教育为例,截至2010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公共投入非常低,仅占教育经费总投入的1.2%~1.3%。而育儿日益精细化和一孩政策,又不断推高儿童照顾方面的竞争水平,使很多家庭在金钱上的投入不断加码。此外,时间、人力、居住空间乃至知识等方面的要求,与家庭的客观条件之间确实存在矛盾。

面对个人职业和资源压力,中国家庭发展出一种应对策略,通过代际合作与分工,将育儿压力部分或全部向上转移给祖辈,形成隔代抚养模式。隔代抚养无论在农村还是城镇都非常普遍。根据中国老龄中心2014年调查数据,在全国0~2岁儿童中,主要由祖辈照顾的比例高达60%~70%,其中30%的儿童完全交由祖辈照顾。从历史发展来看,完全由祖辈照顾儿童的二代家庭户占全部家庭户的比重,从1982年0.7%上升到2010年2.26%。这种情况表明,家庭自身有能动性,会寻求积极策略来应对儿童照顾方面的现实压力。

尽管隔代抚养在中国“十分普遍”,但是对祖辈抚育孙辈情况做专门研究者非常有限。涉及隔代抚养的研究一般有两种倾向:一是重视高风险家庭的抚育情况,对普通家庭的隔代抚养则很少关注。社会转型期,中国出现了父母缺位、祖辈独自抚育孙辈的风险家庭。譬如,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城市里父母因离异、疾病、服刑等原因而缺位的家庭。这种研究取向假设风险型家庭里问题复杂、困难重重,而一般家庭尤其是城市家庭里的祖辈,则被假设没有育儿压力。二是关注隔代抚养对儿童成长及亲子关系造成的影响,且以负面影响为主,鲜少考察隔代抚养对祖辈造成的影响。

近年来,对城镇普通家庭的隔代抚养研究开始出现,从两个方面直接或间接考察祖辈照顾儿童的经历。一是通过时间投入、角色分工、居住方式来看祖辈对育儿的作用。根据时间密度,可分为偶尔帮忙、每日照顾和完全替代。根据角色分工,可分为后备军、辅助者和祖代(父)母职。根据家庭居住方式,可分为共居型、分居型,以及跨代型。这些研究表明,中国的祖辈(尤其女性祖辈)主要以共居方式照顾孙辈,投入大量时间,也承担大量儿童生理性抚育和家庭照料工作。这与传统文化注重家庭关系、社会流动日益增加、劳动力市场缺乏灵活工作,以及女性工作强度增加都有关系。尽管过去30年全国幼儿园总数持上升趋势,祖辈却越来越成为重要的儿童照顾者。二是分析育儿对祖辈产生的影响。研究发现,育儿促使祖辈提早退休,减少甚至放弃休闲活动,高强度的育儿投入也损害了祖辈健康。尽管育儿能够增加子代对祖辈的经济及情感支持,但是,祖辈加入育儿过程本身,也使得代际关系变得复杂,祖辈与子代既合作协商,也容易发生矛盾和冲突。


被忽视的城市中产家庭:照顾红利及其消失


以上研究为我们理解隔代抚育中祖辈的作用及影响提供初步的分析框架,但是,祖辈参与育儿的真实价值是什么,相关研究仍然很少。如果仅是解放母亲的职场压力和小夫妻的经济压力,那么经济较好的中产家庭是否通过市场手段(例如保姆、民办托婴托幼机构)就能解决呢?此外,我们仍然不了解祖辈如何看待育儿带来的压力。为了更深入地了解这些方面,我们在广州市深度访谈了十个中产家庭的两代人,尤其是育儿中更突出的(外)祖母。这些家庭在广州至少有两套房产,家里的祖辈曾经或正在参与儿童照顾。年轻父母处于30~40岁,祖辈处于60~70岁。其中八对年轻夫妻只有一个孩子,最大的孩子为7岁;其余两对夫妻有两个孩子,最大的孩子为9岁。选取中产家庭,一是因为他们客观上更有条件养育二孩,二是为了更好地展示祖辈(与市场手段相比)育儿的价值及压力,由此反映政府调整儿童政策的必要性。

(一) 红利及其不可替代性

在儿童照顾过程中,祖辈提供的首先是经济与物质条件支持。调查样本中,有6个家庭的祖辈,曾经直接资助购买育儿居所,并以共居方式参与育儿;余下4个家庭的祖辈,虽然与孙辈分开居住,也资助购买了育儿居所。另外,有2个家庭的祖辈在妈妈辞职回家或选择自由职业带孩子的情况下,出资支持子女做生意投资;还有2个家庭的祖辈为孙辈购买了商业保险。夫妻两边的祖辈大多会形成一种合作性的默契,一方老人带孩子,另一方老人出资补贴一些费用。

同时,祖辈提供大量的服务支持,体现在空间安排和时间分配两个维度上的代际合作。在空间安排上,一种方式是分居型,即两代人分开居住,但住得非常近。白天祖辈来子女家带孩子,晚饭后回自己家,有4个家庭选择了这种方式。另一种更普遍的方式是共居型,即三代同堂共同生活。有6个家庭在母亲休产假复工后、孩子上幼儿园前,都选择祖辈(或者仅是外/祖母)与父母一起居住生活。在时间分配上,一种方式是12小时全日制。父母上班前双方交接,下班后由父母接手。另一种是半天或周末的兼职制。在孩子上幼儿园以后,下午3点放学后由祖辈接手,晚上再换成父母带;也有少量家庭,平日由父母带孩子,周末换祖辈带孩子。

整体上,在孩子上幼儿园以前,祖辈(尤其是外祖母和祖母)服务时间长、强度大,而在孩子上幼儿园以后,服务时间和强度有所减少。相较于分居型,共居型条件下祖辈支持的力度更大。这些家庭在购房时已经把育儿方案纳入考虑,包括地点和房型的选择。因此,家庭的育儿方案决定了空间安排,而空间安排又反过来促进了祖辈的育儿服务。

此外,祖辈的育儿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一方面,10个家庭中只有4个家庭曾经雇佣保姆,包括短暂过渡、配合祖辈等方式。这说明即便是中产家庭,长期雇佣保姆的经济支出也要仔细掂量。社区内服务较好的民办托婴托幼机构同样收费昂贵,中产家庭难以负担。另一方面,与市场手段相比,这些父母们普遍认为“交给老人带更安全、更放心”。这说明中产家庭的儿童风险防范意识很高,而婴幼服务市场的监管机制又相当有限。祖辈参与育儿,节省经济成本,也减少了安全风险。

劳动力市场缺乏灵活工作岗位、国家的家庭政策缺位、儿童照顾的市场化程度较低、传统家庭文化的影响等,这些结构性因素也促使祖辈进入儿童照顾领域,创造出“一孩政策”阶段所需的照顾资源,是一项极具价值的“红利”。微观层面上,基于特定经济状况、对风险的理解,扩展家庭作出的居住安排与分工合作,则使得这项“红利”有了丰富的呈现方式。

(二)祖辈的育儿压力

在访谈的家庭中,祖辈反映压力很大。祖辈们将带孩子称为“上岗”或“上班”,把休息时段称为“下岗”或“下班”。很明显,他们将照顾孩子直接看做是承担了一份工作,具有劳动与责任的含义;相反,与孩子在一起的快乐与满足感,在他们的叙述中相对缺乏。

祖辈(主要是外/祖母)的压力,体现为服务与时间压力。几乎所有访谈对象反复强调服务强度高,时间投入太大。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好像车轱辘不能停”、“坐下来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连生病的时间都没有”。带孩子期间,祖辈要准备三餐、看护孩子睡觉、遛娃、洗碗/洗衣、接送幼儿园等事务。长时间困于儿童照顾,也意味着在相当一段时期内,祖辈没有可能自由自主地安排自己的退休生活。一位祖母说,“我也想像别人去学唱歌、学画画,但是我没时间,要带孙子”(1号家庭,62岁,退休国企职工)。也有祖父表示,因为平时要带孩子,不能跟朋友去旅游(10号家庭,66岁,退休干部)。

与此同时,两代人在育儿观念、生活习惯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时常发生矛盾,甚至会变成激烈冲突,这在共居型的育儿家庭中非常突出。一位妈妈表示,请父母过来帮忙带孩子后,家里变得人多嘈杂,母亲情绪明显变差,她还得回头照顾母亲的情绪(9号家庭,37岁,大学教师,女儿3岁)。有些祖辈很相信类似“一岁之前不能吃盐”,“两岁以前不能用尿不湿”的育儿“知识”,有些年轻父母则对孩子怎么养、怎么带提出过分精细的“科学要求”,导致两代人在生活细节上频繁争吵。一位爸爸说:“我们这么多年基本都跟父母一起住,怎么带孩子,真的是婆媳之间一大战场。”(7号家庭,36岁,私企职员,女儿6岁)这些情况一旦出现,不容易缓解,给两代人都造成精神压力。

此外,年轻父母都明白,照顾孩子不是祖辈的义务,也认可他们的付出对家庭的价值。但是,在传统父权文化下,“照顾家庭”仍然是社会整体对祖辈(尤其外祖母和祖母)的期待。一方面,有些父母们表示,在还没有孩子时,已经计划以后交由祖辈带孩子。另一方面,一些祖母表示,家人不理解她们花太多时间参与社会活动或者社交,埋怨她们忽视家庭。祖母们只能妥协,优先顾及配偶、子女和孙辈。换句话,社会整体仍然高度期待女性以照顾家庭为优先考虑,如果想自由追求个人理想的晚年生活,对女性来说需要向家庭争取。

(三)祖辈的育儿撤出:“你可以再生,我不会再带”

在访谈家庭中,祖辈们当初主动帮助照顾一孩,但是这段育儿经历后,祖辈往往不愿意再带二孩。在10个家庭里,除去2个已有两个孩子的家庭以外,余下7个家庭的祖辈以直接或者暗示的方式,向子女表示不愿意再带二孩;只有1个家庭的祖辈希望子女生二孩。“你可以再生,我不会再带”,是祖辈们在二孩养育问题上的普遍立场。而且,这种育儿立场具有明显的差异性。相比较而言,承担育儿工作更多的祖母,比祖父的反对更强烈;曾经带过一孩的祖辈,比从没有带过孩子的祖辈反对更强烈。一位父亲说:“我妈帮我姐带孩子带到9岁,现在我姐打算再生一个,我妈很担心姐姐要她再带孩子(6号家庭,33岁,编辑,孩子刚出生)。这表明,一孩的照顾经历,很大程度上导致祖辈在二孩照顾问题上的集体撤退。

祖辈们从原来以子女和家庭利益为重,转变为优先考虑个人,不愿再作牺牲。首先是健康顾虑。不少祖母带一孩患上疾病,而且自身年纪偏大,表示已经没有精力再照顾第二个孩子。其次是对自由生活的追求。祖辈觉得余下时间所剩无几,趁着自己还能走动,希望赶紧享受自由快活的晚年生活,不想继续被孩子绑住。再次是害怕家庭再起矛盾。许多家庭养育一孩时家庭矛盾严重,祖母们担心养二孩会再次引发婆媳矛盾,破坏和谐的家庭关系。在这些中产家庭里,祖辈鲜少从经济和物质角度不愿为子女带二孩,更多是担心服务和时间投入损害身体,挤压晚年生活,以及引发家庭矛盾。

尽管年轻父母都强调,生不生二孩是自己的决定,与祖辈意见无关。但是,从生育决策过程和育儿方案选择看,两代人能否在二孩照顾问题上再次合作,仍然是二孩生育的重要影响因素。在8个只有一孩的家庭里,1对夫妻正在怀二孩,2对夫妻计划生二孩,4对夫妻决定不生,1对夫妻还没作打算。50%的一孩家庭决定不生二孩,这与全国调查数据(53.3%)基本吻合。一方面,决定不生的夫妻表示,不愿意放弃个人职业发展、不想降低一孩生活质量、不想继续拖累老人等。这意味着,在现有结构性条件不变,育儿压力在家庭内部又难以向上转移的情况下,育龄夫妇决定不生。另一方面,决定生二孩的3对夫妻,都与祖辈协商过未来的育儿照顾方案。1家打算请保姆,让祖辈辅助照看;1家准备换另一方祖辈照顾;余下1家则在重新协商。年轻母亲说:“两边父母都不表态,只好等怀上孩子再告诉他们,等有了再倒逼。”(5号家庭,33岁,国企职员,儿子2岁)从实际选择的育儿方案来看,两边祖辈轮换、与市场手段搭配,均是维持照顾“红利”的方式。可见,维持隔代抚养模式,是保障育龄夫妇生育二孩的重要原因。

当祖辈撤退、代际合作抚养方式中止、照顾“红利”消失时,家庭要么需要从市场上寻找补充资源,要么需要母亲从职场退出;即便内部重新协商形成轮换,也需要重新规划居所和家庭生活。这些育儿方案都增加了个人、家庭的成本与风险,削弱了年轻父母生育二孩的实际意愿。


儿童照顾政策:去家庭化,还是再家庭化


应当承认,在扩展家庭与代际合作的框架下,祖辈提供了儿童照顾的红利。但也要看到,隔代抚养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许多问题。首先,“红利”的存在让我们忽略了国家在儿童照顾问题上长期责任缺位。其严重后果没有在一孩政策阶段实施时暴露,而是延迟在二孩政策实施时才出现。其次,它带来一种片面的理解,以为生育率低主要来自于政策限制。政策限制造成低生育率,这一点不容否认,但是政策放宽之后,并没有即时出现人口反弹性增长。从家庭决策的层面上看,儿童照顾资源不足,显然是制约生育意愿的最重要因素。

祖辈在家庭中承接育儿压力,是普遍现象。因此,祖辈撤出与儿童照顾供给不足,就是一个公共问题。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需要有足量的新增人口补充,这已被普遍认为是一种公共利益。相应地,儿童照顾问题应当进入公共政策议程。我们认为,原来“以人口数量管控”为目标的政策思路,应当转换为“以儿童照顾为重心”的政策思路。现在是重要的时间窗口,国家应当启动这种转换。为此,不妨适当借鉴发达国家在儿童照顾问题上的政策构思与实践,建立一个讨论问题的基本框架。

谁来照顾孩子?对这个问题的解决,西方国家一般有“家庭化”、“去家庭化”和“再家庭化”三种基本思路。相应地则有三种制度实践,分别是依赖于性别分工的家庭承担、依赖于社会政策介入的国家承担,以及依赖于混合资源支持的重归家庭承担。

在工业化早期阶段,儿童照顾依赖于家庭内部的性别分工,由家庭(即女性)承担。男性家长外出工作而获得收入,妻子料理家务和照顾孩子。妻子/母亲的照顾工作不计薪酬,但是把孩子养大成人的过程,就是劳动力的再生产过程,对于生产秩序的持续至关紧要。因此,工作场所设计的劳动报酬要考虑养家成本,社会的文化、制度、习俗和伦理道德都应支持家庭内部的性别分工,以及这种分工基础上的秩序。于是,儿童照顾领域形成了具有社会意义的“男性养家模式”。

随着女性教育程度提高和广泛就业,原来稳定的性别分工和家庭结构变得很难维持。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使得越来越多人需要获得照顾,家庭的照顾能力受到质疑。家庭内部的、私人化的儿童照顾,在不同程度上由国家承接,即照顾的“公共化”或“去家庭化”。在这个阶段,福利国家发展出时间(如产假)、津贴(如儿童津贴)和服务(如托婴托幼系统)三大内容的儿童照顾政策,以及针对虐待、家暴、欺凌等儿童保护政策。尽管这些政策的“去家庭化”程度有差异,其共同点是运用公共资源和机构,介入原来属于家庭内部的育儿事务。国家将母亲从儿童照顾中解放出来,既是女性解放的标志性成果之一,也含有保障女性参与劳动力市场的意图。

进入后工业化时期,儿童照顾政策出现“再家庭化”趋势。由于全球化和技术革命带来的复杂后果,也由于福利国家普遍面对经济衰退、公共财政紧缩的困境,儿童照顾问题成为牵动面甚广的“生活政治”议题。儿童照顾政策不再是将母亲从照顾责任抽离出来而全心全意工作,而是帮助两性协调工作与照顾的冲突。与前述的“家庭化”、“去家庭化”不同,“再家庭化”的思路,是发展出多种资源的支持型体系,强化家长的照顾能力,应对照顾与职业之间的冲突。一方面,在劳动力市场增加更为灵活的工作岗位,津贴、产假和婴幼服务更便捷的相互转换;另一方面,鼓励男性参与儿童照顾,支持父亲承担照顾职能。必须指出,这样的“再家庭化”方案,包含两种重要的价值观,或者叫做后工业化时代对于家庭的想象。一是将家庭照顾的价值与职业工作的价值摆在平等的位置上,不强调工作价值优先。二是在儿童照顾问题上,父母之间(或两性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不是分工关系。因此,不能退回到男性分工养家、女性分工持家的旧模式。

在不同的文化历史脉络下,西方国家的家庭政策或照顾政策发展出完全家庭主义、去家庭主义,以及支持型家庭主义三种模式。相比较而言,中国一直缺乏家庭政策或照顾政策,只是在私人层面上发展出隔代抚养的家庭应对策略。尽管与完全家庭主义的国家(例如南欧国家)十分相似,中国同样高度依赖家庭成员提供儿童及老年人照顾,但是在制度层面并没有系统的家庭政策或照顾政策设计。而且,南欧国家的实践教训表明,以公共照顾设施稀缺、带薪假期短、(资格审查)补缺型津贴为特征的照顾政策,最终导致社会生育率低、(产后)女性就业率低、祖辈育儿参与度高的个人与国家“双输”局面。所以,中国的家庭政策或儿童照顾政策设计,如果延续完全家庭主义路径,不仅在私人层面难以维持且抑制再生育,还可能导致不良的社会后果。此外,中国与发达国家趋同,都进入低生育率阶段。生育率处于1.5的拐点上,时间窗口非常紧迫,必须尽快实施有一定强度的家庭政策,才能有效刺激生育率回升。

中国正在尝试发展家庭政策或照顾政策,一些相关的配套措施已经进入规划、试点或实施阶段。但是,应该选择“去家庭主义”,还是“再家庭主义”模式,还有大量争议。这取决于我们是把家庭看作“问题”,需要给予帮助,还是看作是“资源”,应该发掘其能力?政府对家庭的角色定位也不明朗:一方面,社会保障和相关福利供给不足,短期内改变不易,鼓励以家庭为主承担儿童照顾责任,即“家庭主义”的思路,对于政府有功利上的好处。另一方面,老龄化问题和低生育率问题相互叠加、相互影响,迫切要求国家在儿童照顾问题上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同时鼓励发展市场化服务。因此,“去家庭化”的诉求将是长期的社会压力。而如何找到合适的平衡点,构建可持续的“再家庭化”策略,真正发展完善支持性的家庭政策,有待于更多的实践创新和理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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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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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7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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