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贞玉:“木兰故事”的演变与性别易装书写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55 次 更新时间:2018-03-07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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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贞玉  

母题表现了某一人类共同体的集体无意识,并常常成为一个社会群体的文化标识。其重要特征是具有某种不变的、可以被人识别的结构形式或语言形式。“性别易装”作为这样的母题之一,在中国民间文学和通俗文学中衍生出许多故事,“木兰代父从军”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文本。

木兰虽于史无证,但民间信有其人其事,相关故事的文字记录始见于《木兰诗》。该诗又称《木兰辞》,是南北朝时期的一首北朝乐府民歌。《木兰诗》的通行版本见宋代郭茂倩编《乐府诗集》。它与南朝的《孔雀东南飞》在中国文学史上合称为“乐府双璧”。其作者及产生年代不详。一般认为,(陈)释智匠《古今乐录》已著录此诗,故其产生时代不会晚于陈代;其间可能经过隋唐文人的加工润色。这首叙事诗记述了木兰女扮男装、代父从军、征战沙场、凯旋回朝、建功受封、辞官还乡的故事,充满传奇色彩。

伴随时代变迁,《木兰诗》衍生出小说和戏剧等体裁,后人在原诗的基础上不断加以丰富和改造。辗转流传中,“木兰”一再被加以重新阐释。例如,明杂剧《雌木兰替父从军》、清传奇《双兔记》均敷演了木兰从军的故事,清小说《隋唐演义》也将木兰从军的故事穿插在唐代开国的历史叙事中。清代书坊更是陆续刊刻了两部木兰从军的章回小說,即《北魏奇史闺孝烈传》和《忠孝勇烈奇女传》。如果将流传民间的木兰故事视为集体写作的话,那么,之后一些男性作家在已有的故事框架下进行增删后行之于文的第二度创作或可视为独立写作。集体写作隐含着民族的集体无意识,独立写作则在客观上有利于建构某种意识形态的询唤机制。后世由男性作家书写的改版木兰故事,暗含着基于男性本位的创作构思和修辞惯例。在原文与改写版本的空白和缝隙处,刻画了自觉归顺于妇道的“木兰”形象。



在后世文人的改编中,冒充男性角色进入父权秩序的木兰均是以忠贞、孝义的形象出现的,有的虽情节上略有变化,但内质并无不同。

这种相通的倾向从木兰故事结局的改写中可见一斑。在《木兰诗》中,木兰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脱我战时袍,着我旧时裳。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当木兰以真实的女性身份出现时,“伙伴皆惊惶,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这个结尾多少有些喜剧色彩,同时也为日后的故事演变留下了想象空间。时至元代,侯有造在《孝烈将军祠像辩证记》中写到女主人公荣归故里时,则不仅有“释戎服,复闺装,举皆惊骇”之语,而且衍生出天子对木兰“召复赴阙,欲纳宫中”的情节,接着叙写木兰以“臣无媲君礼制”为由誓死拒之,最后因“势力加迫,遂自尽”。这一融合了男性的情色想象与妇道观念的故事结局,显然强化了传统思想内涵。而作者在原诗叙事空白处所做的增衍,恰恰成为木兰身后得以被“追赠有孝烈之谥”的依据。又如,《隋唐演义》中的木兰,回乡后才知父死母改嫁;其后可汗爱其姿色欲选入宫中,木兰于父坟前自刎以表忠贞。对于木兰如此绝命,作者褚人获大加赞赏地写道:“木兰亦死得激烈,不愧女中丈夫。”(第61回)

清代《忠孝勇烈奇女传》将木兰设定为山灵降凡的奇女,并通过神魔参战、忠奸抗争的故事,刻画了全孝全忠又全节的木兰形象。小说中的木兰正如该书“序言”所赞:“观其代父从军,可谓孝矣。立功绝塞,可谓忠矣……娴弓马谙韬略,转战沙漠,累大功十二,何其勇也……木兰具表陈情掣剑剜胸出心,示使者而死。死后位证雷部忠孝大神,何其烈也……木兰能尽人所当尽,亦尽人所难尽。其人奇、行奇、事奇、文奇。读者莫不惊奇叫绝也。”易装使木兰得以成功地替父从军,但当其凯旋后又被塑造为“守节”的传统女性。从中不难看出,木兰变换性别身份之举,谈不到有什么女性主体意识的含义;她的易装出征主要是以“孝道”为支撑的,而其战场归来则因保持了“贞节”而为人所重,由此也就成全了形象的“完美”。

木兰故事催生了诸多与女英雄有关的文学叙事,后人在已有的故事模式上加以想象和改造,书写了“一文一武实超群,千古流传名姓”的女杰形象。尤其是明初出现的女性易装事迹大多演绎前代易装女性的故事。所不同的是,这时女性易装的目的已悄然发生变化,即为“洁身自好”而易装,也便是突出了对“贞节”的道德要求。这一变化无疑受到明代特有的社会文化氛围的影响。在此过程中,木兰这个人物被赋予更加浓厚的礼教色彩。几经改写和增添细节之后,终以“全孝全忠又全节”的“完美”形象出现在读者面前。

在原诗中,面对“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然而“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的现实,木兰决定“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木兰诗》)。在“长兄”缺位的情况下,冒名“顶替”参军,维护了一家之主的安危,也使传统社会“父为子纲”的伦理秩序得以延续。然而,后世有关木兰故事的讲述特别关注的往往是女性的“贞节”。比如刘克庄在《后村诗话》中言及木兰时写道:“木兰始代父征戎,终洁身归来,仲卿妻死不事二夫,二篇庶几发乎性情,止乎礼仪。”①在歌颂木兰勇武时也念念不忘对其“女儿身”的渲染。有的作者还特别吟咏道:“出塞男儿勇,还乡女子身。尚能吞劲敌,断不慕东邻。”②明代《喻世明言·李秀卿义结黄贞女》入话中记叙木兰故事时还特别强调:“如此十年,役满而归,依旧是个童身。”

据美国学者曼素恩根据清代恽珠《兰闺宝录》对历代“模范女子”的归类考察,明清时代以谋略和才气著称的女子占总数的27%,以贞洁孝顺著称的占64%③。毋庸置疑,明清是立贞节牌坊最多的两个朝代,朝廷对贞节的提倡更增强了女性以节烈博得声名的愿望。虽然晚明王阳明、李贽等思想家的出现,在思想文化领域打破了程朱理学一统天下的局面,注入了“以情反理”的思潮,但在文学文本中,“重节烈”的女性形象仍然受到重视并被反复书写宣扬。例如,明代思想家吕坤将历代模范女性的事迹集结成书,名为《闺范图说》。该书语言浅白易懂,且附图画,在民间广为流传。书中收录的木兰故事题为《木兰代戎》。④作者先简述木兰从军经过,然后礼赞木兰“清白之操可比冰玉”,并将木兰推崇为士人学习的榜样。于是木兰以愈加符合传统伦理道德的完美形象不断被刻画与重塑,其中所包含的“全孝全忠又全节”的观念,比唐人韦元甫拟作所表述的“世有臣子心,能如木兰节”可谓更进了一步。

明代徐渭的《雌木兰》同样凸显了木兰对封建礼教的认同和依附,女英雄木兰被塑造为完美无缺的卫道士。此剧使用了大量口语,人物刻画生动贴切,故增强了现实感。其中增添的一个细节,突出了明代“重节烈”的社会风气。木兰出征前,母亲对她能否全身而归表示怀疑:“千乡万里,同形搭伴,朝食暮宿,你保得不露那话儿么?”⑤木兰宽慰母亲道:“你尽放心,还你一个闺女回来”。结束十二年征战后,木兰立功还乡,作者在略述她所立功勋后,笔锋一转,描写木兰用迫不及待的口吻对母亲说道:“我紧牢栓,几年夜雨梨花馆,交还你依旧春风豆蔻函。”⑥可以说,立功和守贞在此成为木兰女扮男装、从军征战的两个目标,而后者甚至更为紧要。



在对木兰故事进行加工的过程中,再一个鲜明的特点是突出了木兰的性别标志——缠足,尽管原诗中并无这一情节,前代也没有文献提及木兰缠足之事。而恰恰是这方面的刻画,最能反映后世作者对文本的思想介入及其所处社会的性别文化状况。

妇女缠足风俗本始于南唐⑦,而明代文本《雌木兰》中的女主人公木兰则生活于北魏,这无疑露出了破绽。北魏少女木兰“提前几百年”缠足的离谱情节,恰恰从一个侧面体现出男性作家徐渭在木兰形象中所渗透的性别意识。他所描写的木兰在女扮男装后,曾一度纠缠于“放脚”和“收脚”的问题而举棋不定。后来,祖传的“漱金莲方子”消除了木兰替父从军的“后顾之忧”,使木兰日后势将面临的婚姻难题迎刃而解。于是,她尽可以放心地投身军旅,因为可望借助“收脚”之方完成性别“复位”。

毫无疑问,“木兰缠足”情节的增加,使传统女性的性别标志得到强化。可以说,它是一种不断提醒木兰不忘“本分”的性别烙印。缠足促使即使像木兰那样“勇过男”的女性最终仍必须回复故道,做谨守妇道之人。同时它还透露出,虽然木兰可以暂时为合乎整体目的而女扮男装,但那只不过是社会性别层面上的“易装”,而对于女性的身体,则是最可实施具有约束力的道德机制和纲领的。正因为如此,在后世故事的演变中,即使封爵之后,木兰也还是或以自尽(明代朱国桢《涌幢小品》)、或以归顺妇道(明代徐渭《雌木兰》)的方式回归女子本位。

本来,木兰驰骋沙场不仅打破了“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训,而且通过性别越界获得了同男性一样报效国家的合法身份。然而,这种身份不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得到延续。正因为如此,木兰被后世男性作家塑造成浅尝辄止、自觉回归“女儿身”的女性形象。缠足不仅限制了木兰的步履,而且束缚了她与男性平起平坐、在社会上建功立业的精神向往和欲求。木兰只是在特定的情境中放脚习武,最终还是不可能摆脱身为女子的归宿。设法“收脚”、复原“女儿身”、扮演传统秩序所要求的女性角色,便是她归家后唯一可行的人生之路。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女扮男装的原因与战争关系密切。北朝时的木兰故事,杨门女将故事,梁红玉擂鼓战金山的史实和传说,辽国萧太后“亲御戎军,指麾三军”的记载,还有元末明初的韩贞女(韩娥)故事等,都张扬了戎装女帅的风采。可见,尽管女扮男装带有性别僭越意味,但当这一行为主要作用于维护社稷,也即捍卫男权统治时,是能够得到社会文化的包容、默许和认可的。



在木兰代父从军的故事经历不断修改的过程中,虽然故事发展的核心人物仍是女扮男装的木兰,但性别意识和道德教化意识渗入故事的讲述,叙述声音无形中发生了置换。这一点在木兰回乡后自贬其才的情节中体现得比较鲜明。

在徐渭《雌木兰》⑧中,写到木兰遵循父母之命与刚刚见面的王青云拜堂成亲,作者以高昂轻快的笔调渲染了满堂的喜悦气氛。母亲说:“喜得王司训的儿子王郎说木兰替父行孝,定要订下他为妻。不想王郎又中上贤良、文学那两等科名,如今见以校书郎省亲在家。木兰又去了十几年,两下里都男长女大得不是耍。却怎么得他回来,就完了这头亲,俺老两口儿就死也死得干净。”⑨木兰还未到家门,母亲就迫不及待地告知众人,回家后的木兰接受这门婚事也是欢天喜地。在王郎面前,这位女英雄自贬自卑,甘愿低人一等,显露出男尊女卑、重文轻武的深层文化积淀。她说:“久知你文学朝中贵,自愧我干戈阵里还。配不过东床眷。”战场凯旋的木兰在夫君面前一副自惭形秽模样,表现出贞淑柔顺的女子情态。接下来,她还向王青云许下诺言,说自己绝不会像孙权的妹子那样难为夫婿,想方设法表白自己虽久经沙场,但并不曾失去女子的贤淑品性。此外,这种喜庆场面本身,构成了对木兰“守贞”的高度肯定,也使木兰借回归秩序、“高攀”贵人而对自己曾一度僭越妇道的行为从心理上得到补偿。在这一文学叙事中,男性评判女性价值的标准暗含其间。

尽管徐渭在《雌木兰》中体现了木兰为国尽忠的侠肝义胆,让木兰发出“休女身拼,缇萦命判,这都是裙钗伴,立地撑天,说什么男儿汉”⑩的呼声,与崇祯皇帝为勇武女将秦良玉的赠诗“尝就高川入阵图,鸳鸯袖里握兵符。由来巾帼甘心受,何必将军是丈夫”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木兰在夫君面前的自愧不如、低眉顺眼,以及贬低自身、抬高对方的言行则体现了另一种倾向。这里,木兰在战场上立下的功勋被降格为“不值一提”甚至“耻于挂齿”的雕虫小技,主客地位发生了根本转折。尽忠尽孝的巾帼英雄木兰因王郎的出现而黯然失色,女中豪杰的风采荡然无存,俨然成为王郎的陪衬。这位此前未曾露面的夫君,不费吹灰之力便颠覆了木兰多年兵马弓刀、出生入死的意义和功绩。他所增添的,是木兰锦衣还乡之际喜上加喜的意味。木兰的终身大事由此画上圆满的句号,其父母也解除了后顾之忧。木兰“尽孝”的美德也因此而愈加突出。然而,这一貌似“完满”的结局所透露出的,实际上是作者陈腐的性别意识。



及至近代,在爱国忧民、尽忠报国的语境中,木兰形象进一步翻新,成为部分男作者介入社会思想文化的媒介,象征性地挑战了不尚力争、雅柔兼爱的深层文化意识;与此同时,其间也整合了男性意识对女性生命的投射和欲求。

柳亚子取义“亚洲的卢梭”,化名“亚卢”写下了《中国第一女豪杰女军人家·花木兰传》,在《女子世界》第3期至第11期陆续刊出。作为中国近代第一个革命文学团体南社的主要发起人,柳亚子以文学为武器,为民族民主革命摇旗呐喊,其激进的革命思想直接投射在对木兰事迹进行改写的段落中。

首先,《花木兰传》在故事的叙述中,突出了木兰从戎的主动性。作者写道:“‘执干戈以卫社稷国民之义务也’。今日之事何敢辞,虽然我父老矣,安能驰驱塞外,与强胡角逐,为同胞出死力,我弟方幼,又无长兄,代我父行者,我虽女子,亦国民一分子也。”木兰为江山社稷奋不顾身的豪迈情怀于此跃然纸上。这种义无反顾的姿态与北朝乐府民歌《木兰诗》中那个惴惴不安、不知所措的木兰形成鲜明对照。《木兰诗》的描写是:“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而木兰辗转反侧、百感无奈的心境和情态,到了柳亚子笔下一变而为雄奇豪放的英雄风范,洋溢着以身许国的情感。柳氏写道:“我其往哉,且我闻俚俗之恶谚矣,曰:‘妇人在军中,则兵气不扬,咄咄妖孽,谁以腐败之恶名誉污辱我女界者,我其誓雪此耻哉,直请于父母易男子妆以行。’出门四望,云暗天底莽莽,关河驰驱远道。木兰既怀抱非凡,发达其如焚如裂之爱国心,组织空前绝后之大事业。以纤纤一弱女子,一跃而上龙争虎斗之大舞台。割慈忍爱别井离群,一曲悲歌飘然竟去。”这些文字大力渲染木兰的爱国情怀,由此推导出合格的“女国民”形象。作者将木兰置于女性社会地位和文学实践的交界处,对木兰形象加以重塑,借其与“女国民”话语之间的契合,表现了推崇“女侠”、“女军人”的激进思想,创出了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国民”神话。

其次,《花木兰传》这样叙述女英雄决意归田退隐的情节:“天子动容,召木兰于前殿,论功第一,赐缗百千,将授以尚书郎之职。木兰不屑也,直怡然曰:‘某不佞所以居留戎马之间,一十二年者,欲牺牲一身以报我民族耳。岂以是为功名富贵之代价哉?’长揖归田,拂衣竟去。”木兰不恋功名富贵,两袖清风回乡,应和着传统文化心理。当女性主动为国家出力时,其体力、心力和才干似乎得到承认,然而一旦恢复常态秩序,社会文化对女子的定位便重新转向居内的传统角色。柳氏对木兰在危机时刻挺身而出尽国民义务、战后自觉归隐所流露的肯定和赞赏之意,也正反映了这种性别文化心理。可以说,无论出征还是还家,木兰作为一个女子在男性的想象话语与时代呼声中都被架空了独立的人格,沦落为一种空洞能指。木兰易装为男性,身处男性空间——战场、军队之中,与男性共事,并为维护男性中心秩序而尽孝尽忠,此时的她被赋予忠孝勇烈的品德。兵马弓刀、驰骋沙场的行为尽管有违女德,但它于此被书写为过渡性的短暂过程,且是在协助平息社会动荡的特殊环境中不得已而为之的异常之举。而整个故事之关键,并非在她身着戎装、进入男性角色的一刻,而是在其重穿女儿装之时。木兰行为背后所体现的忠孝节义价值观,在此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综上,历代木兰故事的演变蕴含着男性本位的价值取舍,木兰形象作为传统文化符号,承载着不同时代对易装女性的接受心理与意义诠释。木兰故事的改编通过“女→男→女”的性别出位与归位过程,折射出传统文化积淀及思维定势。其间,“贞节”为改编者分外看重,而“缠足”作为女性最具代表性的身体印记在后代作者笔下进入叙事,凸显了男女之间的不平等。正是这一不平等决定了传统伦理秩序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女性的宿命。作为书写主体的男性作家在对《木兰诗》这一民间创作进行改编时,自觉不自觉地强化了全贞全节、持守德操的木兰形象;同时,将其纳入近代国家民族想象,发挥了某种思想载体的功能。木兰故事演变过程中所流露出来的性别意识值得反思。

注释:

①[宋]刘克庄:《后村诗话》,王秀梅点校,中华书局,1983年,第86页。

②[清]吴之振等选,[清]管庭芬等补:《宋诗钞》,中华书局,1986年,第3555页。

③[美]曼素恩:《缀珍录》,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71页。

④《木兰代戎》收录于《吕新吾全集》之《闺范图说》卷二,清道光六年刻本。

⑤[明]徐渭:《徐渭集》第四册,中华书局,1983年,第1200页。

⑥[明]徐渭:《徐渭集》第四册,第1205页。

⑦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125页。

⑧木兰姓花,化名花弧,始于此剧。庄一拂:《古典戏曲存目汇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429页。

⑨[明]徐渭:《徐渭集》第四册,第1204页。

⑩[明]徐渭:《徐渭集》第四册,第1198页。

《文学与文化》(津)2013年1期第124~1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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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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