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剑涛:国家、机构与生产者:三边关系与知识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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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知识生产机器的主体性结构因素有三个:一是作为知识生产主导力量的国家,二是作为知识生产具体组织单位的各种研究机构,三是直接从事知识生产的人士。这三个因素之构成知识生产机器的结构性主体,是由当代中国的知识生产格局做注定的。

“国家”之构成为中国知识生产机器的主导性力量,是因为“国家”在知识生产的结构中扮演着知识生产设计者、资源配置者与知识成果决定性购买者的角色。从知识生产的设计者角度来看国家在知识生产机器运转中的功用,我们可以得知,中国的国家定位与国家在知识生产中发挥的作用,对于知识生产具有着导向的能量。中国的国家形态不是标准意义的“现代”的,它是现代形态的转变形态。这种转变通过两个对比显示出来。一个转变是相对于标准的,也即是原发、内生的现代化的民族-国家的国家形态而言的特殊的、中国的政党-国家形态。这一关乎国家形态的对比可以让我们知晓,国家形态的定位使得国家对于知识生产的状态发生大为不同的影响。另一个转变是从国家建构的自生自发秩序与国家的人为追求秩序的转变而言的。原发内生的现代化国家从观念到制度、再到日常生活,都是在社会生活的自然延续过程中形成的,没有跨文化的紧张感。而象中国这样的后发外生型现代国家,国家理念、制度设计、政治生活都是移植的结果。与这种移植相伴随的两种紧张,使得国家对于知识生产的政治紧张感大为加强——一种紧张是旧的国家秩序的逐渐崩溃,使得中国人熟悉的国家理念、比如朝贡关系支撑的“天下”国家观丧失了认同,人们关于国家认同的精神基础处于涣散的状态。同时因为原来的制度整合功能渐渐弱化,国家的强制力量不足以整合共同体成员的合序性行为,因此人们对于什么制度有利于整合社会政治生活秩序陷入了迷惘的状态。再者当国家理念涣散、制度整合功能弱化的时候,社会政治生活的无序化态势越来越明显,造成人们对于知识的对峙性价值偏好,以至于无法有效认知变迁社会的关键问题。

前一个对比表明,由于中国的特殊国家形态定位,国家之上的政党理念,对于国家的知识生产,尤其是直接制约知识生产的国家意识形态的选择,具有决定性的制约。现代民族-国家的国家结构将国家共同体的所有成员与组织,纳入一个统一的宪政民主政治框架中,因此没有任何一种个人化的理念、组织性的主张足以对整个国家政治共同体发挥强势的影响力。而具有历史理由的中国政党-国家形态,由于一登上历史舞台就被注定了内在地需要意图在建国的某种政党意识形态的影响下,去建立相应的国家意识形态,而且这种建立与国家是否可能有力地建立起来发生直接的关联,因此政党意识形态就具有强有力地影响甚至制约国家知识生产的能力。特殊的国家权力结构形态就此具有了支配国家知识生产体系的能力。知识生产与权力生产的直接勾联关系也就相应地建立了起来。这种国家权力对于知识生产的直接制约,不是原发内生的现代化国家所可以想象的,但是在后发外生型的现代中国却是知识生产的先设架构。我们既不得不接受它之作为知识生产的前提,又不得不接受它之作为知识生产的监控者的定位。政党化的知识生产与国家化的知识生产在这里具有直接的一致性。关于这一点,我们得强调它是一个事实描述,而不是一个价值判断。即我们的描述仅仅是基于知识生产的社会现象的刻画,而不是基于知识生产的好坏、是非断定。

后一个对比显示,由于中国的国家重建是在传统与现代的错位式运行中蜿蜒前行的,因此,国家的理念建构与国家的实际建构之间存在明显的距离。国家权力体系的实际建构结果,乃是主导国家一切资源的集权性政党组织运作的结果。因此,当这一组织的理念转变为国家的理念的时候,它自生并自我复制的理念便要求所有组织和组织的成员加以复制。组织的人为认可理念就此成为国家建构必须予以认同的理念。这就使得自生自发的现代理念的成长变得来没有空间了。现代理念与现代知识的结构性趋同,在这里获得了足以同化的支持力量。而国家对于组织其运作的政党理念也就顺势被推定为统合现代价值与现代知识的知识生产指南。由于国家组织者对于国家建构理念的人为性质有一个自觉的认识,因此,国家对于知识生产的人为建制的监控也就显得高度的紧张。知识生产在现代中国之演变为具有特殊含义的“理论宣传”就可以很好地证明这一点。理论宣传是中国知识生产既有主导力量、又有主导旋律、更有主流脉动的表征。由于控制国家的组织对于自己在一个相对开放机制中通过知识生产的方式,获得价值颠覆与国家权力的历史有一个清晰的历史记忆,因此,在如何主动地使用国家力量引导知识生产的事宜上,有一种敏感性的力量反应情形。同时,在提倡什么样的知识生产价值、知识生产方式、知识生产成果方面,国家也具有一种人格化的反应能力。符合国家价值的知识生产获得的激励,与国家激励的整体结构相一致——既与国家意识形态直接相匹配,又与国家意识形态的演变交相变动。尤其关键的是,国家直接主导知识生产的方式来自它对于知识界知识生产流程的监控力量。来自它对于知识生产者内在的知识价值理念的制约,来自它对于知识生产者生产积极性的有效抑扬。正是在国家自觉的控制知识生产的观念引导下,长期以来中国的知识生产可以说是一种非自主的知识生产。现代知识生产的国家化将现代知识生产的市场化逻辑完全替代,现代知识生产的非体制化力量完全被体制化力量吞噬,现代知识生产的共同体评价几乎也完全被国家意识形态主导的政治评价所代换。知识生产的内外部张力都处于一种瓦解的状态。知识生产的合国家化的数量积累与知识自主化的质量上升,呈现为相反的运行趋向。

与国家对于知识生产的有机制约不同的是,由国家支持建立起来的各种知识生产机构,对于中国的知识生产也发挥着复杂的功用。知识生产机构对于知识生产的“单位化”制约,与国家对于知识生产的有机制约不同,它发挥的是一种直接影响知识生产者知识生产的知识归属、知识含量的作用,以及直接以影响知识生产者生活景况的方式影响他的知识生产状态的功能。在中国,知识生产的机构可以区分为下述几种类型:一是专门从事知识创造与知识传播的大学机构,二是专门从事知识生产并以知识生产作为政策支持的研究院系统,三是分属于权力与非权力部门的政策或研究性质的附属机关。这三类知识生产机构对于知识生产的作用与知识生产的控制方式,都大为不同。

比较而言,大学对于中国知识生产的机构性功用是最值得关注的。现代中国的大学,明显区分为两个发展阶段。1950年代前后的中国大学,在中国的知识生产布局上发挥的作用几乎完全不同。仅就1950年代引发中国大学结构性变迁的院系调整之后的状况而言,大学由国家给定的机构性质、机构运作、机构功能,就给中国知识生产以极大的影响。中国的大学,从机构性质上来讲,一半是作为“单位”的国家管理机构,一半是作为国家化的知识生产与生产传播机构。就前者看,大学是一个将知识人纳入一个集意识形态控制、标准化知识生产、知识人的和国家规范改造的“单位”。大学原本意义上的独立性知识生产机构特质弱化以至于丧失。国家将大学的知识生产视为国家意识形态产出与传播的过程。于是就后者看,大学的政党组织控制与国家行政控制的强化就是一个顺理成章的事情。大学的知识生产不是一个围绕知识的逻辑与知识共同体的准则展开的过程,而是一个围绕政党组织的特殊需求与国家控制的有效展开而形成的可控性事件。尤其是当人们把大学“培养什么人”的问题提高到国家稳定与政党生命力延续的高度来对待的时候,大学的知识生产建制就成为关系到国家命脉承接的庄重问题。知识的生产问题就让位给政治的判断问题。政治正确就成为知识生产的指挥棒。从大学的机构运转上讲,大学的运行是由国家的中央行政机构(部属大学)和省级行政机构(省属大学)合力控制的运行过程。这种控制,不仅是政治的,也是行政的,更是经济的。不仅在宏观的层面上,而且也在微观的层面上展开。大学运转的政治控制,指的是大学在办学理念上的政治化,而无法以学术化的准则作为大学的运转原则。大学运转的行政控制,指的是大学受到国家行政主管机构的直接驾驭,而没有作为独立权力支持体制维系的机构特质。大学运转的经济控制,则是指大学在运转资源的吸纳上缺乏自主权,而直接受到运转经费的行政划拨的制约。三者将中国大学的自主性知识生产控制压制为一个平面化的状态。大学运作的立体化空间丧失掉了。一个平面化的大学,就不可能兼容各种有利于知识创新的特立独行之士容身其间,也就不可能使大学有一个与政党、国家与政府各行其责的独立领域,更不可能使大学具有一个宽松的自由人文氛围。大学之作为知识生产的机构特质也就难以显示出来。试想,一间大学在校方官员配备、行政决策、办学方式、专业设置、规模大小、经费发放甚至楼宇修建诸方面既受到国家教育行政主管当局的控制,又受到教育行政主管当局划拨经费的约束,大学还能为知识生产者提供什么样的自主生产空间?

从大学控制的宏观与微观两个视角来分析,大学的宏观控制指的是对大学的机构特质的刚性规定。大学的微观控制指的是对大学的组织间特质辨认边界的模糊处理。前者使得大学之作为国家控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即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组织化传承机构的特质宣明凸显出来。国家不允许大学有突破国家意识形态边界的特权,也就意味着大学必须在国家意识形态的划定舞台上搔首弄姿。国家意识形态对于具有乌托邦特质的自由学术探讨的局限就显现出来了。知识生产的创新性收获就是一件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后者即对大学的微观控制使得大学又不得不与所有的国家控制机构一样,以相对一致化的机构状态应对国家意识形态对于机构的进入、对于机构的制约、对于机构的主导。这是我们熟悉的改革开放前的全能政党、全能国家、全能政府定位局面中,国家对于所有属下的层次不同的机构——“单位”的趋同性控制。国家对于大学的微观控制,即对于大学运转的所有环节的紧张制约,从大学在事无巨细的事情上都要向上级请示汇报,并接受上级的系统领导与监督上看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大学之作为专门的知识生产机构就缺乏起码的生产自主性,也就日渐适应社会需求的知识生产能力。从改革开放初期到今天对于大学知识生产脱离变迁社会需要的指责上,我们对此可以获得清晰的认知。这是大学的知识生产局面所注定了的事情。

研究院机构在中国是知识生产的特殊机构。研究院从性质上区分为两种,一是围绕自然科学知识门类设置的科学院系统,一是围绕社会科学知识门类设置的社会科学院系统。两者在中国的知识生产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对于国家主管机构的定位和社会公众的认知而言都具有鲜明的差异。前者虽然也被纳入国家统治的有效利用因素的范围,但是因为它的知识普适性程度很高,因此被国家主管机构认可为严肃的知识生产机构的可能性就相应升高,国家“包养”的积极性也就很强。国家意识形态对于自然科学门类的知识生产机构的干预,一致以来也受到国家政治生活的干扰,被派做振兴国家的沉重任务。但是相对于社会科学而言,自然科学的知识生产的自主性程度还是较高的。社会科学门类的研究院就远远不如自然科学的研究院那么幸运。从它设立开始就具有的双重机构属性,就注定了它的知识生产的尴尬处境——一方面,这类研究机构必须以现代社会科学的知识生产为自己机构得以维续的学术理由。另一方面,这类研究机构又必须以对于政党、国家与政府的政策咨询来显示它的现实功用。所谓纯粹的知识追求与务实的决策操作拉锯式地分裂着社会科学研究院的知识生产过程。当国家意识形态的重建与国家政治经济体系的重建同时显出聚变特性的时候,这类研究机构的价值就更是只有从政策咨询的方面来突出显现。于是,知识的召唤与政治的召唤开始分道扬镳。政治主导的特性决定了这类机构的特性。他们的知识生产能力不可避免处于一个衰变的状态。以至于在大学的“复兴”局面中显出“危机”的一面。说道党政机构里附设的政策研究机关,由于它的政策咨询、政策制定功能远远在知识阐释之上,因此,就没有把它放置到知识生产的总体机器中加以深入讨论的必要了。

知识生产者的构成状况与知识生产者的生产状态,是知识生产的重要结构因素。知识生产者的构成状态在中国是具有特殊性的。这种特殊性从三个方面显现出来。一方面知识生产者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群体。他们被认为是具有依附性或从属性的社会群体。依附的定位是在工人农民作为国家主人的时代,知识生产者被认定为可以为工人农民提供知识支持的群体。从属的定位是在知识分子之作为国家领导阶级的一部分被认可的情况下确立起来的。知识生产者从来没有以自己的知识生产为界定自身群体特征的依据。另一方面,知识生产者不是自己可以为自己的生存提供保证的群体,因此注定了他们依存于全能国家的命运。这也就注定了他们在知识生产时的非自主状况,他们不得不取决于自己的非自主性而将知识生产看作是谋生手段。从而使知识生产变味为知识的模仿。知识生产的自主性与创造性的缺失,使得知识生产的重复性与停滞性非常严重。再一方面,知识生产者处于的被压抑位置,以及这种被压抑在知识生产者内在心理的涵化,使得知识生产者知识生产的时候已经无法知晓知识的自身逻辑与法则,而习惯于在知识之外的政治、社会标准上去寻求知识的生产原则。这就造成知识生产的非知识甚至反知识的状态。长期以来知识生产者具有的反知主义主张,就是这种内化的结果。

知识生产者的生产状态也对于知识生产具有相当大的影响。首先,知识生产者为什么而生产知识,对于知识生产的数量收益和质量高低,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这里可以安静知识生产者为什么生产知识的类型划分为几种,一是“著书只为稻粮谋”,即知识生产仅仅是为了生产者的谋生,是作为单纯的谋生手段来对待的。这样对待知识生产的态度,使知识生产者不会以知识的尊严和知识的创新为前提从事知识生产。知识生产在生产者为谋取利益的动机中,必然会流于一个粗制滥造的状态。数量化的知识生产局面就是这样形成的。今天中国知识生产之高度重视量化的知识生产,将某些论文索引的数量多少作为衡量知识生产的主要指标,也就是对于知识生产者粗制滥造的鼓励。二是知识生产受到伟大目标的驱使,“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于是,知识生产变成为生产者个人艰难而封闭的致思过程和埋头写作的艰苦劳动,“究天人之际、穷古今之变,立一家之言”,知识的公共性特质丧失了,知识的个人性突出了。三是知识生产仅仅是基于职业的规定性。这是现代知识生产过程中知识生产者的基本处境容易导向的状态。职业对于知识生产的规定性从两个方面体现出来。一方面职业的共同体规则使得知识生产者不得不尊重知识生产的某些理想诉求,知识生产的价值内涵在其中得到珍视。另一方面,正由于知识生产是职业化的,知识生产的理想性质有明显的衰变。因此知识生产的严谨性程度大为下降。现代知识生产的景况就其中获得了自己的职业特性、时代特性。

其次,知识生产者如何生产的方式,对于知识生产也发生不可小觑的影响。知识生产的艰苦制作与知识生产的重复转述,以及知识生产的思想导向与知识生产的学术堆积,知识生产的个体求索与知识生产的群体制造,知识生产的流程作业与知识生产的间断绵延,知识生产的书斋工夫与知识生产的田野调查,知识生产的实践取向与知识生产的理论提炼,不同的选择对于知识生产的结局具有极为不同的知识产出制约。在一个知识生产者不可能全面兼顾的情况下,他必然陷入知识生产方式的局部选择的陷阱。因此,知识生产之处于一个“蔽于一曲而暗于大理”的状态就是一个自然而然的事情了。这相应注定了现代知识生产的细微分工与复杂合作相互伴随的局面,乃是一个我们面对知识生产不得不应对的局面。

再次,知识生产者生产后果获得的评价,以及这种评价的社会机制,对于知识生产也具有相当强的影响力。因为这关系到知识生产能否维持生产的常态状况,抑或落入一个知识生产的变态境地的大问题。知识生产者的创新性生产是否受到鼓励,对于知识生产者是否“愿坐板凳十年冷”,而生产具有创造性的知识产品,具有关键作用。对于一个社会的知识生产来讲,驱使知识生产者看重创新性的知识生产,还是看重简单重复性的知识转述,会塑造出知识生产者的生产知识的动机与行为。当一个知识生产的氛围是一个激励知识生产者从事知识转述,并以这种转述“扬名立万”的时候,这个社会的创新性知识生产就丧失了起码的社会支持力量。相应也就丧失了知识生产推动形成知识创造的动力。今天中国知识生产中由于奖赏着“著作等身”、“著书勤奋”、“合于国家规范”等等常规层面的知识生产,使知识生产的评价机制扭曲,因此已经使得国家奖励、学术组织奖励丧失了激励创新性知识生产的功能。反倒是促使知识生产者急功近利,制造学术垃圾。

当我们分别从三个角度勾画完制约当代中国知识生产的三重主体之后,三边关系的结构的概括性勾画就成为我们要面对的问题。

国家、组织与生产者在当代中国知识生产机器中的三边关系,概括的说就是一个三重连环只要制约的关系。所谓三重连环制约的关系,既包含从国家制约组织、到组织制约生产者的知识生产的正向制约流程,也包含生产者影响组织、组织影响国家的知识生产的反向制约流程。前一个制约流程的力量感,当然高于并大于后一个制约流程。而以复杂的眼光审视这类制约流程,还存在着非常规性制约的知识生产制约者的制约方式。比如一个特别具有学术独尊地位的知识界领袖,他可能具有影响知识生产组织、甚至影响知识生产的国家建构的能量。但是由于这种特殊的影响属于罕见的个案性质,放置到普遍情形组来分析的意义极为有限。因此我们的分析眼光还必须紧紧停留在国家、组织于生产的双向制约关系上面。

从国家对组织、再对生产者的正向制约关系结构来看,在知识生产机器中的国家制约,是一种全方位的制约。这与中国长期的全能国家定位有直接的关系。国家对于知识生产组织、乃至于对于知识生产者个人的制约,只要以三个支点支撑起来。一个支点是国家制度建构之作为知识生产的氛围建构的制约关系。这种是国家足以制约知识生产组织与知识生产个人的基本前提。这也是国家权力之以强力作为支持广泛而深刻地制约所有国家范围内的组织的一般特性所注定的事情。国家暴力在知识生产机器中的制约功用并不必要显示为国家暴力的直接介入,而常常显示为一种威慑的力量,使得知识生产组织与知识生产者自己自觉地将自己的组织行为与个人举动限定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知识生产之被规制约束的有效性在这里获得了最深厚的支持理由。第二个支点是国家对于组织活动的组织建制的法律地位的认可,对于知识生产组织的组织运转耗费的支持,所发挥的组织制约功用。国家对于知识生产组织的经常性费用、对于知识生产组织直接下拨知识生产者的知识生产费用的直接控制,使得国家足以以经济利诱的方式影响并制约组织的活动状态。第三个支点是国家对于知识生产组织与知识生产者的直接奖惩所发生的制约作用。组织的设立与调整、知识生产者个人成就的认可与拒斥,对于知识市场组织与个人的激励与挫伤是不可忽视的事情。这是一个后置的知识生产指挥棒。将三个支点统合起来说,作为知识生产机器中的国家对于知识生产的组织与个人的制约,就是一种国家权力的制约。

知识生产机器中的组织制约,乃是一种借重权力而又自成体系的制约方式。组织对于国家是低层结构。它必须臣服于国家的知识生产意志。但是组织对于知识生产的制约,就在于它对上接引国家意志,对下指引归属于不同组织的知识生产者直接的知识生产。知识生产组织对于知识生产制约也由两个支点支撑起来。一个支点是知识生产组织的组织建制的特性决定着属于这一组织的生产者的知识生产领域、主体状态、成就大小合社会美誉度。强势的知识生产组织只具有强势的知识生产号召力与认同感,就是一个典型的证明。另一个支点是组织促进形成的知识生产共同体的规则对于知识生产的具体状态的影响。组织的利益群体性质与组织的行为规范具有谋种一致性。这使得组织在知识生产过程中对于国家意志的下达与生产者个人的知识生产取径发生相关性的影响。这是组织对于知识生产具有控制力量的依据。知识生产者之所以愿意成为某个知识生产组织的成员,其动力就在其中。

相比较而言,知识生产者个人在正向的制约关系结构中是一个弱势的存在。但是,知识生产者恰恰因为这种处境构成为反向的制约结构的转换因素。知识生产者既可以以个人的志向、也可以以个人的态度、更可以以自己的具体研究、还可以以自己的生产成就作为自己影响知识生产组织、乃至于影响知识生产的国家结构的资本。当国家制约知识生产的组织状态,并通过组织制约知识生产者个人的时候,知识生产者个人的选择、哪怕是这种选择被限定在一个最低的限度上面,它也足以使得知识生产组织、知识生产的国家意图受到有效的抵制甚至消解,抑或受到积极的响应而具有合意的产出。越是具有创造性进行知识生产的生产者个人,就越是具有反向制约知识是才组织的能力。知识领袖的巨大能量,就来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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