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晨:反腐时代的“网络政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295 次 更新时间:2017-09-23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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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晨  


“十八大”以来,中央的反腐力度可谓逐步加大。2016年1月,“王岐山强调,反腐败斗争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让人民群众看得见、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果,不断增强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①]就是在这样的“反腐决心”下,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有35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接受审判获刑,而2015年为16人,2014年则只有4人。2016年成为当之无愧的审判年。”[②]


2017年,又该如何进行反腐?“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作用。深刻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件,查找症结,堵塞漏洞。在各级党校开设警示教育课程,忏悔录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发给原单位党委(党组),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③]这也就是说,接下来的反腐工作力度还将继续保持过去的态势,继续对反腐进行高效、有力度地监督和查处。


问题是,对于反腐而言往往需要群众地监督和配合,否则将会耗费不少政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那么,什么样的反腐比较省力呢?显然,因为网络反腐是不二的选择,一方面,它有便捷性、及时性的特点;另外一方面,网络自身的跨时空可以帮助监督者很快提交问题,不再如过去那般,还要去实地“告”。


与此同时,我们把“腐败”与“反腐”放在“权力博弈”的框架下来进行讨论,尤其要思考,作为举报者的网民与被举报者的官员,如何在网络上进行博弈?这也是反腐时代的“网络政治”需要考虑的重大课题,对中国而言意义深远。


一、治权的“空转”与网络反腐的“强化”


在“十八大”之前,中央的“治权”往往被下面的一些干部所忽视,尤其是一些地方恶霸的干部们目无王法,占山为王,把自己真的当成了“地头蛇”而不顾中央三令五申的要求尊重底层人民的利益要求等,这也就带来了“为何政策不不了中南海”的结果,惠民政策总是落实不下去。笔者对此梳理出了三种比较有代表性的看法,具体如下:


第一,从央地的关系和博弈来看,中央党校的周天勇教授认为(2015)“为什么中央的政策到地方会被弱化和变形,根本原因在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的权威与地方活力协调并没有很好地结合起来,混淆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导致中央与地方事务分工更加混沌。”同时,邓聿文(2014)认为:“政令不通反映了当前中央与地方是一种不稳定的、非规范化的关系。因为不稳定、不规范,所以中央与地方才时时处于讨价还价的博弈状态。”第二,从地方干部不遵守中央规定来看,闫鸣(2015)认为:“好经为何被念歪?标准模糊、监管不严等是客观存在的外因,但究其根本,还是某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缺乏跟群众需求‘对对表’的意识,没把‘三严三实’要求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第三,从自身利益来看,木然(2014)认为:“好经被唱歪,不是他们不懂经是好经,可是好经唱好了,他们就会失去既得利益,所以在他们眼里,好经必须唱歪。”同时,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3)发表了一篇文章《‘好经’为何屡屡被“念歪”》谈到:“‘经’被念歪,主要是地方干部们的懒政所致——·本来是一本本好经,但被几个歪嘴和尚一念,就给念歪了。这一念歪不要紧,群众不但会对和尚产生不信任,就连真经也会产生怀疑,后果严重。”


这也就说明,中央的政策往往在地方政府的执行过程中遇到了一定的障碍,而根本原因是“地方只为自身的利益考虑”,或许没把中央的政策当回事。于此,中央的“治权”(国家与政府的治理能力)在地方社会中就陷入到了“失灵”和“空转”的状态(诸多研究乡村治理的作品中对此种现象提到的颇多)。周雪光在《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北京三联书店,2017年2月版)一书中把这样的“失灵”原因归结为中国自古以来的“官僚体系”的问题,尤其是权力授予的问题,导致“宏观上,中央与地方关系在集权与放权的抉择中轮番交替,自上而下的运动式治理整顿在不同的领域中重复出现,林林总总的政治教育运动延绵不断,法律制度的发展举步维艰。从微观上来说,诸多基层问题,例如政策执行不力,变通与共谋等——急药慢攻,反复治理,但仍旧痼疾难除,去而复来。”(第8页)


进一步说,如果中央的“治权”得不到切实保证就会导致“选择性的治理”(刘晨,2014)和“象征性治理”(田先红,2016)等局面。这势必会影响中央在人民心目中的“威信”与“形象”。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重塑“治权”。反腐恰好是一个比较合理和理性的方法。


那么,中央又该如何把这样的“治理主动权”通过反腐集中起来的呢?“治本的关键是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和完善制度化、法律化的治理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严治党、依法治权。”[④]所以,这就意味着,反腐并不是我们听闻的“权力斗争,打击异己”,而是要依靠法律建设与制度完善来改变中央与地方的障碍存在,让政策能够出中南海并贯彻到基层,以防止腐败对老百姓的利益伤害,对得起老百姓心中的那句“中央都是好的”。


同时,要创新监督机制和强化监督就需要引入新时期的利器——网络。众所周知,在2014年9月,国家正式把“网络举报”纳入到了“正规军”当中,这意味着我们的反腐体系在不断的完善,进而形成了“运动式反腐+权力反腐+制度反腐+网络反腐”的四维一体模式[⑤](刘晨,2016)。与此同时,椿桦也认为(2014):“开通专门网络渠道,方便公众直接、无障碍地举报违纪者、贪腐者以及外逃者,可理解为对网络反腐的正名,更深层次地显示了中央打‘老虎’的决心。腐败对群众的影响最为直接,群众对腐败的痛恨也最为强烈,因此借助群众的眼睛和力量,反腐事业自然会走得更顺更远。”[⑥]


就在反腐越来越深入的时候,我们还可以看到,中央的“治权”也可以通过网络来达到“冒”过地方干部,尤其是“冒”过某些地方干部对人民诉求和表达地阻拦,从而获得百姓的心声和服务百姓。一方面,这是网络本身的特性决定,即跨时空性,另外一方面,因为地方腐败分子会想尽一切办法来阻碍自己因为被“监督”、被“举报”而截留举报者,甚至身体(如关小黑屋等)。他们心里很清楚,“一票否决制”意味着什么。所以,在“阳光下运转”的权力体系,就会更加留意或转变态度一些,而网络时代的反腐和过去的那种反腐比较起来,就显得更加有“治权”,有“贯彻力”,而不至于“中央说一套”,“地方做一套”,如果地方不做,那么老百姓就可以通过网络来把问题反馈给中央。


二、线上化的反腐与白热化的网络博弈


(1)反腐方式线上化。如今,网络举报在微博社区比较常见,甚至是新的一种“常态”。据我们在网络社区中观察,现在实名举报的数量日益增多,而且举报的形式还出现了新的形式,即网络举报中的“视频举报”或“视频抗争”[⑦](刘晨,2016),而不再是“文字+图片”举报。并且,现在用的最多也可能是最管用的一种方法就是“网络举报”。2010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实施的专题调查显示,58.6%的人认可目前网络在青年参政议政方面的作用,其中24.5%的人表示作用‘非常大’。特别是78.3%的人认同网络举报对治理腐败能起很大作用。”[⑧]为什么会是这样?


(a)原因。在本文看来,主要是因为“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吴毅,2007)。——“随着政治的世俗化,农民维权的合法性困境确已降低,但中国改革开放的单项度特征决定了它并不可能因此而打破权力体系统摄经济与社会的基本格局,相反,单项度的改革却在以市场或法律的力量强化权力机器运作与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尤其是在县乡基层社会,因人际流动和社会分层小于城市社会等方面的原因,权力机器在失去神圣不可冒犯之特征的同时,却日益呈现出以官权力为轴心来编织地方社会的经济、利益与人际互动关系的结构之网的趋势,地方经济活动往往围绕‘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而展开,而具体的社会成员也往往因各自在这一结构之网中的位置而决定其特殊的地位与资源占有和分享能力。在这样的背景下,一般的经济活动是无法不受这一关系之网的影响的,而官民博弈即使出现,也同样无法不受这一结构之网的约束,从而显示出对维权行为的重重阻碍。”[⑨]


(b)困境。与此同时,当结构性因素导致利益表达不通,从而选择网络反腐的时候,受理举报的领导干部又出问题,例如2015年,“国家信访局原副局长许杰受贿受审。据检方指控,许杰于2006年至2013年间,利用担任国家信访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在修改信访数据、处理信访事项、承揽业务等方面提供帮助,为此先后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550万元。”[⑩]可想而知,作为国家的信访局的副局长如此腐败,那么老百姓还怎么指望可以“伸冤”呢?还怎么可能把“状子”递上去呢?如此,才会有民众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局面,可损失最多的并非是地方干部,而是党的形象与政府合法性。所以,要想百姓不采取网络进行抗争,就必须打通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上述中我们所说的“结构性因素”,另外一个就是避免“受访者的腐败”,否则老百姓真的会“走投无路”。


其次,网络政治白热化。网络政治的白热化主要体现在网络上的腐败斗争,尤其是网络上的“举报”与“反举报”。例如,在某网络社区之中就有对S市某信访局长的举报信《对S市信访局长C问题的举报》,开篇就谈到:“中纪委领导:您们好!首先,感谢您们在百忙中查看此信。此次举报S市信访局长C腐败问题,是为了贯彻党纪国法,贯彻中央强调的‘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精神,履行中国共产党赋予党员神圣的职责。C来S市信访局八年来,通过腐败的手段将他的上级、平级、下级拉下水,一同与他腐败,来达到保护他自己腐败不被查处的目的(曾有人多次举报他,最终举报信都落到他手,他还向人展示举报他的信都在他手里),更为恶的是:他将这些人的家属也拉下水,并且当问题败露时,他将上级、平级、下级人员推到前面,为他当炮灰,来保护自己。这八年来,C将队伍带散,人心带坏,他让被他拉下水的人为他唱赞歌,赞美他,树立他为典型和榜样,所谓人言可畏,三人成虎,那些一面倒的声音给他暂时掩盖了腐败行为并带来了荣誉,但是,他仍然不收手,继续腐败。为了维护我党领导干部和党员的形象,现将C腐败问题仅仅简单列举几个(证据见附件,照片均可拉伸放大到清楚)——·”[11]再例如2017年3月11日发生的“网曝CA区一村主任打伤一家三口人”一案也是如此,诸如此类的网络发帖实在是太多太多。白热化的“网络政治”,一方面说明了底层百姓学会了利用互联网去诉求利益和表达诉求,另外一方面说明了现实社会中的确是很多这样的事情在发生,且造成人民受害的原因之一就是“基层干部”的乱作为。


诚然,网络政治从本质上来说,反映的恰好是各方的利益博弈,官员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想法设法的去“删帖”、拘留发帖者等,而举报人却又是想方设法去“告状”、利用舆论却不是法制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最终,博弈却变成了“帖子”的问题,而不是“反映的问题”本身,换句话说,让不让“说”却成了主要问题,而反映的问题却被忽略,实在是有些匪夷所思。


三、制度性整体建设与规范网络政治行为


中央反腐,从本质上来说是为了挽救党和政府,因苏联的前车之鉴不容忽视,也容不得马虎。而苏联时期的这个超级大国却还没有网络,依然没有挡住因为腐败而导致的亡党亡国。但是,从2000年的千禧年之后的中国,网络发展迅猛,这导致了很多“腐败案例”时而充斥在我们的视线下。当然,党和国家也没有回避这个问题,而是大胆地让老百姓去看到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人民的名义》就是如此,它昭示着干部的腐败是多么的令人痛心,犹如一部“警示片”。


也正如我们前文所看到的那样,即便是在十八大以后如此之大的反腐力度下,依然还是有腐败发生,这就说明了我们的某些干部“顶风作案”、“坏毛病养成了习惯”,也就很难收手。甚至存在侥幸的心理来逃过“法眼”,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在网络举报成为“正规军”以后,监督体系自然也就更加完善来限制和监督某些官员的“权力作恶”。“治权”就是在这样一步步的“完善”下获得重生,并且对下级干部的监督成为了一种新的“常态”,一方面高压反腐是一定会继续开展下去,另外一方面,还需要在体系上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尤其是党对干部纪律的监督,既需要在党性教育上加强,也需要在制度建设上努力。为此,建设一个规范化的监督体系,可谓迫在眉睫。


首先,建立专门的机构来查处被网络举报的腐败分子。正如我们在上文所看到的,一些腐败的案例和乱作为的做派导致民不聊生,唉声叹气,人民却不能用人民的名义来进行维权,反而遭受各种权力任性地干扰。这就需要在网络举报中,中央应该专门安排一个部门去收集网络上的举报内容,从而在“治权”上进一步的体现出对腐败查处的决心,如实,则立马查处,如假,则举报者负责。这样,既不会误伤,也不会放走一个“害群之马”。


其次,颁布《网络举报法》,规范博弈双方的行为。一方面,对腐败分子要零容忍,另外一方面,对举报者的“造谣”等也应该规范。提倡实名举报是治理这个问题的一个办法,但也不能说完全能够限制住。所以,是否可以颁布一个《网络举报法》来加以规范?本文认为是有必要的,保护博弈双方的正当利益。


再次,加强反腐的制度性整体建设,不忘反腐初心。反腐为了什么?——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什么会有腐败形式的变形?——这说明,我们的反腐体系中,还缺乏一些制度性的反腐方法。在本文看来,只有加强制度性的反腐,才能够让腐败不再发生或少发生。例如,法治建设,监督体系的建设等。


总而言之,我们可以利用反腐这样的机遇来建设这些制度上的内容,从而规范化网络政治中的博弈,让人民有地方可以诉苦,让官员也可以不被误伤,或许这样的政治生态也是人民所希望看到的。而有了这样的监督,或许政治的纯洁性与党员干部的廉洁性会更高。


四、总结与反思


本文起初指出了“十八大”以来到2017年初的反腐形势,接着从治权的角度入手提出中央在“权力治理能力”上的重要性,最后我们看到了反腐因为网络政治而变得更加“复杂”和“增多”,同时政府在《网络举报法》等方面需要建设,以规范网络政治中博弈方的主体行为,等等。


固然,反腐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没有制度上的监督往往腐败还会发生,尤其是当中央的“高压”反腐出现变化以后,那些暂时躲起来的腐败,随着“这阵风”之后,可能会反弹,且反弹的力度肯定较大。且就反弹的后果而言,或许会直接伤害到网络举报,甚至他们或许不会让网络上再出现举报内容,要想做到这一点,对任性的权力者而言,并非难事。问题是,不让举报就没有问题了吗?腐败分子想法设法去掩盖问题就意味着解决问题了吗?所以,建立网络政治的内在机制与加强制度性建设以防止腐败反弹,显得极为紧迫。


初稿写于2017-4-16

修订于2017-5-15

再修订于2017-9-20


[①]见《2016年反腐定调: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转引自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t/2016-01-11/doc-ifxnkkuy7907283.shtml,2016-1-11,访问时间:2017-4-16。


[②]见《2016年反腐六大看点,35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获刑》,转引自http://mt.sohu.com/20161231/n477451970.shtml,2016-12-31,访问时间:2017-4-16。


[③]见《看中纪委2017年如何反腐》,转引自http://www.cqukf.com/html/djgz/lzjs/17/03/924.html,2017-3-9,访问时间:2017-4-16。


[④]见王利明:《从严治党,依法治权》,原载《光明日报》,2017-2-13。


[⑤]见刘晨:《网络反腐与政治博弈的转型——从“雷冠希案”说起》,原载《领导科学》,2016第23期。


[⑥]见《网络反腐“正规军”该怎样步入正轨》,原载《广州日报》,2014-12-12。


[⑦]见刘晨:《农民网络视频抗争与基层治理——以河南省D村为例》,原载《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1期。


[⑧]魏俊兴:《网络举报的作用为何“大”?》,转引自http://fanfu.people.com.cn/GB/77909/11160864.html,2010-3-17,访问时间:2017-4-16。


[⑨]见吴毅:《“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与农民群体性利益的表达困境——对一起石场纠纷案例的分析》,原载《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5期,第21-45页。


[⑩]见《信访局长受贿案释放出哪些信息》,原载《宁波日报》,2015-8-5。


[11]见《东湖社区》,2015-10-8,访问时间:2017-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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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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