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 苏京春: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之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79 次 更新时间:2017-09-22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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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 (进入专栏)   苏京春  

“中等收入陷阱”这个概念最早是世界银行于2006年在《东亚经济发展报告》中提出的。相关研究表明,近50多年来全球100多个中等收入经济体中,仅有13个国家和地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即成为从上中等收入再上升为高收入的经济体。而我们研究发现,这13个经济体中的毛里求斯已在近几年又从高收入经济体群组中退出,回落至“陷阱”内。剩下的12个经济体中,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西班牙、葡萄牙等绝大多数,从经济体量上来看都是小经济体,若探寻成功之路,它们可为中国借鉴之处寥寥。从世行2014年发布的2012年人均GNI数据来看,全球处于下中等收入阶段的经济体有49个,处于上中等收入阶段的经济体有48个,而这些经济体中的绝大部分,都已在现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中挣扎了许多年。其中,巴西、塞舌尔、委内瑞拉等国家,都经历过“晋级—退出—再晋级”的痛苦过程。

中国是否面临“中等收入陷阱”?能否跨越?近年来对此众说纷绘。我们于研究中形成的基本认识,是绝不认同“中等收入陷阱”是“伪问题”的“否定派”观点,也不赞成认为跨越陷阱毫无悬念、指日可待的“乐观派”观点。“中等收入陷阱”显然是世界范围内基于大样本的一种可归纳、需注重的统计现象,“从未如此接近伟大民族复兴愿景”的中国,切不可对前面90%经济体的前车之鉴掉以轻心,也切不可在已有发展成就基础上忽视“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挑战性。跨越“上中等收入陷阱”是一个关乎现代化“中国梦”命运的顶级真问题。非常有必要做到“高瞻远瞩”“老成谋国”,当前阶段特别需要居安思危、预警清晰、防患未然,保持战略思维的应有水准。虽然中国拜改革开放之功已成功跨越了“下中等收入陷阱”,但当前是站在“上中等收入陷阱”边缘,“黄金发展期”的特征正在消退,而“矛盾凸显期”的特征日益显著,近年来经济增长正步入“新常态”而形成一系列的纠结和“两难”:现阶段中国经济社会类型仍属“两个轮子自行车”,要求必须守住“可接受区间”的速度底线、严防“翻车”危机,同时在“去杠杆、稳物价”和“保就业”之间、“去产能、去库存”和“保稳定”之间的权衡,“有效市场”和“有为、有限政府”的兼顾与结合等等,无疑都形成了挑战性的问题。粗放式发展模式显然不可持续,“帕累托改进”空间已大为缩小,改革进入步履维艰的“深水区”,冲破利益固化藩篱的考验横亘于前,正所谓“好吃的肉吃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党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所指出的矛盾累积、隐患叠加情况下,“改革”和“社会矛盾累积”这“两只老虎的赛跑”中,我们惟有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保证它跑在前面,从而化解种种矛盾和风险的威胁,才能引领新常态而力求跨越上中等收入陷阱。


一、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作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依托框架


经济建设为中心是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拨乱反正形成的党的基本路线,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决不意味着孤立地搞经济建设,实践中这一基本路线的内容不断得到丰富,指导方针从经济、政治、文化的“三位一体”推进到加上社会的“四位一体”,再推进到加入生态的“五位一体”。在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中国人以问题为导向解决问题,把发展是硬道理升华为“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是硬道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发展,从而创造了令世人惊叹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也成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依托框架。

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党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核心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布局,团结带领全国人民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努力实现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的繁荣和发展,使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的同时,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也不断推进。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延续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的总布局,成为很长一段时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和基本框架设计。

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在经济活力得到激发、“黄金发展期”特征显现的同时,也出现了收入差距拉大、社会分层凸显、社会结构变化等新情况。对此,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以社会管理创新为核心的社会建设被提到新的高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布局由“三位一体”扩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

其后随着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的弊端凸显,高耗能、高污染、高成本问题以及由环境污染、生态恶化引发的种种问题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方面。党和国家在一贯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高度,明确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布局。这是适应发展阶段变化、顺应人民群众期待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是对治国理政理念的极大丰富。

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关系越复杂,经济建设就越需要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建设的协同配合。从“三位一体”“四位一体”到“五位一体”总布局,党中央不断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深化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断提高驾驭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治国理政的方针与思路趋于丰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实践升级优化: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到丰富百姓的精神世界、文化生活,再到建设生态文明、改善人居环境,执政为民的理念始终蕴含其中并不断升华。从全能型无限政府转向服务型有限政府,从粗放增长转向集约增长,从强调GDP的关键性指标作用到告别“GDP崇拜”、倡导和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国的发展导向更加适应“人的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政府的职责更加明晰、工作更加高效,党的执政能力稳步提升。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中国成为全球表现最好的主要经济体,这固然得益于中国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多种力量的综合支撑、城镇化空间较大以及市场回旋空间大等因素,但更关键的是由于中国经济发展有社会主义建设总布局为依托,因而更为稳固、坚韧。这种“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将继续成为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全局性依托框架。


二、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起跳器


党的十八大以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前进,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以“四个全面”联通国家治理,把握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治国理政核心理念,可知以追赶—赶超实现现代化的征程中,“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这一重大问题的关联极为密切,具有形成动力机制转型升级的起跳器的关键意义。

第一个全面是通过“十三五”规划期的“决胜阶段”在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这是引领全国人民的阶段性奋斗目标,不仅人均GDP比2010年要再翻一番,而且在“共享发展的水平上要全面升级”;紧密相关的是全面改革在2020年要取得决定性成果,而这第二个全面的内容比第一个全面要更为深刻,意义要更为深远——在全面小康的同时,如不结合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则全面小康的价值要大打折扣,因为全面小康只是实现伟大民族复兴“中国梦”第三步中的一个节点目标、过渡目标,必须在实现这一目标的同时形成继续发展的后劲,而这个后劲的形成,必须依仗有效制度供给为龙头、使全面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来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体现提升物质文明的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又必须合乎规律地匹配法治化、民主化的政治文明,因而必须匹配第三个全面即全面依法治国。加之,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既然历史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那么别无选择,必须有第四个全面即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问题——这里的合法性主要并不是指有白纸黑字规定其合法,而是指“人心向背”、人民群众是否衷心拥护其执政地位这种意义上的自然法性质的“合法性”问题。于是我们可知,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进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可生成其更为充沛有力的动力支撑,便有了进入关键位置后“决定性跃升”的起跳器。

“四个全面”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内在地相联:以全面小康为新节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必将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制度红利: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布局下,坚定地使改革攻坚克难实质性深化,意味着更有效地理顺体制机制,降低制度运行成本,而良好的制度供给势必能够更充分地调动潜力激发活力,通过科技创新攻关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从而为经济增长提供强有力的引擎;同时以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使社会、政治制度建设全覆盖于战略布局之下,有效地以司法改革和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防止制度扭曲,提升制度执行能力和运行效率;这一切将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走向“共同富裕”提供良好的制度条件和现代化治理机制,保障经济改革的成果“以人民为中心”而惠及全社会,打造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后劲。


三、以创新发展中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战略方针与动力引擎


基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又明确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方针。可以说,在中国引领新常态、跨越“上中等收入陷阱”之路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新旧动力转换与升级的引擎即动力源。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可表明:经济增长动力机制的转型升级主要须基于社会需求而卓有成效地在供给侧实现,原有“三驾马车”认识框架下所强调的消费、投资和出口需求三大方面的动力体系认知,只有联通至基于结构优化的消费供给、投资供给和出口供给,才可能形成完整认知并支持宏观调控的优化。而供给结构的优化机制,又必须依托于以“改革”为核心的“制度供给”而提供“最大红利”。目前,我国一般产品市场已基本放开,但要素市场和大宗基础能源、资源市场比价关系和价格形成机制仍然存在严重扭曲,人为压低了要素价格,从而导致粗放地(高能耗、高污染地)促进经济增长。与此有关,对生产者和投资者实际上的非规范补贴,又使经济增长严重依赖投资和形成大量落后的过剩产能,结构失衡矛盾迟迟不能有效化解,甚至趋于突出。因此,必须在实质性推进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顶层规划”的全面配套改革中,依靠有效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力量,加上有为、有限政府理性的政策供给,对经济结构进行“升级版”为取向的调整改造,实现向可持续增长路径转变的动力机制转型升级。最为关键的要领,在于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框架,支持科学决策和优化政策设计,来面对中国改革深水区重大现实问题寻求解决之道,深化企业改革消除不当垄断、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打开“制度红利”这一转轨中最大红利源的释放空间,形成激发经济社会活力、潜力的有效制度供给长效机制。中国独特的市场发育和经济赶超正是改革中最难处理的一项基本矛盾:国际竞争的基本现实已不允许我们再常规地、跟随式地经历和等待以平均利润率机制主导的漫长的市场发育及经济结构优化的自然过程,需要从供给侧得到一种比自然、自发的市场配置在某些领域、有限目标下更强有力的机制——政府“理性主导”机制,并使之与市场机制“1+1>2”式地叠加,才能逐渐接近并最终实现“追赶—赶超”的现代化战略目标。把全球市场中可利用的技术后发优势与我们自身保持理性的政府主动作为结合在一起,寻求守正出奇,就要形成凌驾于“政府与市场绝对冲突”或“要么政府,要么市场——二者必居其一”旧式思维之上的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来指导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在尊重市场、培育市场的旁边,供给侧的特定作为,必须包括政府积极有效地建设市场、组织市场和与市场主体“合作式”地成功超越市场平均利润率机制自然过程。“混合所有制”有望成为中国发展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产权基石,进而推进国有经济部门的实质性改革和“现代市场经济”在中国的发育和成型。处理好“守正出奇”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们便有望在中等收入阶段面临“劳动成本低廉”优势已拼不过低端经济体、而“技术创新引领”优势又比不上高端经济体的“陷阱诅咒”式 “双重夹击”的情况下,避免重蹈前面90%经济体的覆辙,以动力引擎的成功升级而冲过“历史三峡”化蚕为蝶、跃升为高收入经济体。


四、以 “一带一路”和自贸区综合制度建设作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助推器


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提出“一带一路”发展倡议,具有重大的全球效应、全局意义并将产生久远的历史影响。中华民族自鸦片战争带来“三千年未有之变局”而拉开近代史帷幕之后,国家安危问题曾在“洋务运动”时期历经“海防、塞防之争”,以后多年被动挨打,一路积贫积弱,内忧外患。从上世纪初推翻帝制,走到几十年后告别内战达到民族国家基本统一框架,又在此几十年后走到在经济社会转轨中实现经济起飞,近40年间综合国力大大增强,和平发展崛起态势显现,今天终于可以正面推动以外向型“走出去”和平发展为特征的商贸大国经略周边、经略西部、经略海洋的“一带一路”战略性倡议了。

这一宏大战略的实施,是遵循和平发展、经济搭台开路的基本路径,在全球化时代,把中国广袤腹地潜在的市场空间与外部世界更有效、便捷地贯通,寻求与其他经济体的互惠共赢,成为中华民族经“三步走”实现“中国梦”的重要配套条件,并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赢机制造福于全世界人民。在具体实施中,需要基础设施先行:在向西的“一带”上,可具体分为西南、西西、西北三路走向而大兴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工程,打造“硬件环境”(不排除局部“连片开发”),并培育“软件配套因素”;在向南再向西的海域,需在以三沙市辖区为代表的广阔海域加紧兴建永久居民点、后勤补给基地和通讯、管理网点等,一直发展、联通到多条航路上各类船只可据此与多大洲多个经济体频繁通航通商状态。这些天文数字的资金投入,必须多方筹集,并借助多个经济体共同参与、配合的亚洲基础设施银行、金砖银行、主权财富基金和其他多元、多渠道资金,共同形成支撑合力。

在这个战略倡议的实施推进过程中,一个重要的机制创新点是多元筹资与运用PPP(即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机制,我国已意译为“政府与社会资本(企业)合作机制”。这一机制近几十年间在欧美、澳洲和若干新兴市场经济体应运而生、方兴未艾,在我国近年更是涌现了一系列实操案例,虽国内总体仍属初创和方兴未艾阶段,但在PPP已得到了决策与管理部门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行的情况下,亟待结合“一带一路”战略倡议,充分发挥其用武之地。这对于缓解政府资金压力,提升建设、运营绩效和培育市场主体,在沿线各国以高绩效机制改善民生繁荣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同时,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三轮开放,分别是深圳特区、上海浦东和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中国从上海开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已成为气象磅礴的第四轮开放。建立自贸区的核心之意是“改革”而不是“政策”,是以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而广东、福建、天津等多地跟进的改革来“清理文件柜”,修改一些与国际通行做法相悖的法律法规,从而更积极地形成循序渐进的法治建设,并在未来的国际谈判中自然形成中国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自贸区的设立实际也是为中国日后应对拟议中新的国际贸易框架协议——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TPP)和TTIP(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协定)等的主动准备,在全球化进程遇有逆流、全球价值链基础上的自由贸易、投资协定、服务贸易开放等规则制度如何优化调整的抉择面前,中国选择“再入世”,是要向更高标准靠拢,在合作与竞争中与外部世界“摒弃你输我赢的旧思维”而积极充分地互动合作。自留区确立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开拓了我国对外开放、深化改革的新模式新领域,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法无禁止即可为”,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相应于此,政府管理则实行正面清单,“法无规定不可为”,而且跟上“责任清单”,“有权必有责、必问责”,从而以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极大地促进全面改革开放。目前国际上已有70多个国家采用“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我国在考虑现处经济阶段、监管体系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际通行制度办法,主动在上海开始推进自贸区综合制度建设,并在广东、福建、天津等地复制上海自贸区框架后,势必积极推进后面一轮又一轮“可复制”的进程。在各地大胆试验,着力打造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体系进程中,势必同时改造金融服务业的薄弱环节,提升文化、教育、医疗等领域,也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环境能源可持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水准。 “自贸区”改革试点的远景,将是在全国统一市场上使这一制度创新得到较全面完整的复制。

“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将为中国经受历史性考验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形成强有力的助推器。

放眼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关系国家前途、民族命运的关键阶段上,只要我们紧紧抓住供给侧这个矛盾的主要方面,贯彻实质性的结构性改革战略方针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即克服既得利益的强大阻力和障碍,把“硬骨头”啃下来,获得解放生产力、引领新常态、打造升级版的成功,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作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依托框架,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起跳器,以 “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助推对外贸易与全球化中的和平发展,必将能够守正出奇地使我国经济社会相对顺利地跨越“上中等收入陷阱”、在未来如愿跻身世界发达经济体之林,去联通“中国梦”伟大民族复兴。依目前的发展态势测算,中国很有希望在“全面小康”之后的十年间,大体在2025年或稍后,决定性地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让我们万众一心,为此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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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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