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享:“革命党与农民的第一次见面”:孙中山的农民组织观论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39 次 更新时间:2017-08-05 20:35

魏文享 (进入专栏)  

1924年7月28日,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农民部主办的广州农民党员联欢大会在广东大学礼堂举行,近郊农民党员千余人及军警各界共两千余人到会。他说,“今天开这个农民联欢大会,这是革命党和农民的第—次见面。”目的是要大家来实行民生主义“要人人有平等的地位去谋生活”。(1)此时,国共两党已经建立合作,也开始举办农讲所培养农民干部。严格说来,此次大会是对国民党投入农民运动初步成果的检验。但在孙中山看来,农民参与国民党有着非常的意义,可以真切体现出“国民革命”的主旨和力量。因此,他对此次会面评价甚高,认为是“中国政府同农民见面的第一次”,“革命党与农民见面的第一次”,是“政府为农民谋幸福的第一日”,“为农民争利益的第一日”。(2)诸多“第一次”显示孙中山心中存有无限感慨和激动。由“会党暴动”到“国民革命”,由精英政党到“扶助农工”,经过改组后的国民党终于要走向与民众结合的道路了。宋庆龄后来的回忆证实了这一点。当时,先生看到许多衣衫褴楼的赤脚农民来广州参加农民党员联欢大会,深为感动,对夫人宋庆龄说“这是革命成功的起点”(3)。


学界对于孙中山的农业及农村建设方面的思想已经有很充分的研究。相关成果证实,在国民革命时期孙中山对于农民、工人群体之重要性有着充分的认识,这也是其认同国共合作路线的重要思想基础。(4)本文拟讨论的是孙中山对于农民组织化问题的认识。虽然孙中山认同共产党通过农民协会来动员农民的组织策略,但是在农民协会的组建及其与国民党的关系方面,仍与共产党存有潜在的差异。而已有研究多忽略了这一点。为完整展现孙中山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本文对于其早期的农学会主张及会党革命的历程亦会加以追溯。



鸦片战争以后,西方的冲击和压力不仅带来了政治军事的压力和民族生存的危机,也给中国的政治体制和民间社会都带来了空前的挑战。19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工业化和民族民主运动的发展,国内工商界和知识界逐步摆脱了“君子群而不党”的世俗理念,结群立社意识趋于强烈。在维新变法时期,各种学会、协会蓬勃兴起,诸如强学会等,即是其中的代表。这些组织契约明确,目标鲜明,与传统之民间结社差异甚大,体现了现代社团的契约及平等理念。在商界,也深知“人群进化,会社日兴,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内以谋同仁之利益,外足以御强力之侵凌,凡百皆然,商战尤甚”不断推动经济类组织的成立。(5)


农会、农学会类的组织也受到关注。有意思的是,就现有文献来看,在维新变法之中被列为新政之一的设立农会主张,最先似由孙中山提出。在1890年,孙中山在《致郑藻如书》中就提出:“今天下农桑之不振,鸦片之为害,亦已甚矣。……农民只知斩伐而不知种植,此安得其不胜用耶?蚕桑则向无闻焉,询之老农,每谓土地薄,间见园中偶植一又桑,未尝不滂则生,想亦无人为之介者,因遂因之不讲耳。不然,地之生物岂有异哉?纵无彼土之盛,亦可以人事培之。道在鼓励农民,如泰西兴农之会,为之先导。此实事之欲试者一。”(6)孙中山所得农会之见解系由“泰西”而来“某也,农家子也,生于畎计,早知稼穑艰难。弱冠负航外洋,洞悉西欧政教,近世新学靡不博览研求。至于耕植一门,更为致力”(7)。基于对中国国情及农情的了解,孙中山在游历海外之时对于农会印象至深。但到底孙中山是在何处了解到农会的情形呢?按此时经历,他并未至欧洲,主要是在美国夏威夷等处,对于曰本也较为了解。而曰本是成立农会较早的国家,此时曰本的农会极为普遍。据此推测,孙中山关于农学会的认识是得于曰本。


1895年2月,孙中山在香港成立了兴中会总会。同年,在广州成立了省农学会,一面提倡农学,一面以此筹划起义。他还发表了《创立农学会倡言》,其中提到:“盖中华以士为四民之首,外则不列于儒林矣,而泰西诸国则不然,以士类而贯四民。农夫也,有讲求耕植之会;工匠也,有讲求制器之会;商贾也,有讲求贸易之会。皆能阐明新法,著书立说,各擅专门,是称之曰农士、工士、商士,亦非溢美之词。以视我国之农仅为农,工仅为工,商仅为商者,相云奚啻霄壤哉?故欲我国转弱为强,反衰为盛,必俟学校振兴,家弦户育,无民非士,无士非民,而后可与泰西诸国并驾齐驱,驰骋于地球之上。”(8)农士、商士之说实批评中国农民、商人之“专业性”不够,只忙于生计,而忽于农技、贸易之研究。成立农学会的目的“以收集思广益之实效。首以翻译为本,搜罗各省农桑新书,译成汉文,俾开风气之先。即于会中设立学堂,以教授俊秀,造就其为农学之师”(9)。促进农学、提高农技,才是所立农会的根本宗旨。由此来看,此时他所提倡的农学会只是单纯的专业性组织,尚未涉及到农民组织化的问题。


维新派人士也都意识到中国为农业国家,农业发达与否关系甚大。康有为在著名的“公车上书”中,即阐明“吾地大物博,但讲之未至,宜命使者译其农书,遍于城镇设为农会,督以农官……农业自盛”(10)。地点是在城镇,显然他心目中的农会仅是官府督导下的农政机构。梁启超、谭嗣同也有兴农学、设农会的相似主张。1896年春,罗振玉等人在沪创办了近代中国第一个探研农业的民间组织一农学会;又设农报馆,聘用外人翻译欧美日本的近代农书农报;并于1897年5月刊行农业方面最早的报纸《农学报》。戊戌变法中,康有为亦上书请求清廷诏令各州县“开农报,以广见闻,令开农会,以事比较”。(11)状元实业家张謇于1896—1897年间,先后撰写了《农会议》、《农工商标本急策》等策文,指出:“农会办处宜分,议处宜合,合处惟上海宜,宜有总会,有会督。”(12)次年,张謇又为请设农会专折上奏清廷,强调创设农会乃“今日标本兼治”之重要措施“官民一心,逐件经营,必有成效可观”(13)。


士绅之倡导使政府对于农会加强了重视。1907年,朝廷颁行《农会简明章程》,饬令各省于省城设立农务总会,于府厅州县酌设分会,其余乡镇、村落、市集,次第酌设分所。在此之后,许多省份的农务总会、分会和分所相继成立。章程颁布后,京师、甘肃、河南、四川、福建、湖北、广西等省相继设立农会。(14)据记载,及至1910年“农务总、分会,直省以次举办,总计总会奏准设立者十五处,分会一百三十六处”(15)。此时之农会并非农民之会,而是农学之会。农会的活动并无涉及减租抗税等事宜,主要是农业改良、农业试验、农业调查、讲求农学等事务。进入民国以后,北京政府仍将组建农会作为发展农业的途径之一。1912年,农林部公布《农会暂行章程》,要求各县成立农会,“以图农事之改良发达”,并责令农林部及地方官府为农会之主管官署,负责“检查农会之状况及文牍,并发监督上必要之命令”(16)。不过,据已有研究来看,晚清政府所设之农会以士绅为主导,普通农民并未列位其间。(17)没有证据表明孙中山在此后的革命活动中对农会有所关注,但是晚清民初农会的发展对于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建立农民协会是具有启发意义的。


在推动革命的过程之中,孙中山主要在华侨、留洋学生之中进行革命宣传,在国内也以归国学生、知识分子及秘密会党作为发动基础。1904年初,孙中山本人还曾在擅香山加入洪门。但是,重视会党只是特殊情势之下的权变之策。孙中山并非没有意识到农业及农民在国家建设中之重要作用。在《上李鸿章书》中,他提出“农政之兴尤为今曰之急务”“农桑之大政,为生民命脉之所关。”(18)1899年间,孙中山在日本曾与梁启超谈起:“今之耕者,率贡其所获之丰于租主而未有已,农之所以困矣。土地国有后,必能耕者而后授之田,直纳若干之租于国,而无复有一层地主从中旋削之,则农民可以大苏。”(19)认识到因地权分配不均而存在之业佃矛盾。1905年8月,中国同盟会在日本东京成立,孙中山被推为同盟会总理,正式确定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的革命政纲,并以华兴会机关刊物《二十世纪之支那》改组成为《民报》,在发刊词首次提出三民主义学说,其民生主义正为解民众生存之困。


但是“平均地权”之说,是作为民国建立以后之施政方针而提出的,其实施需要以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作为后盾,难以用为革命进行过程中的动员策略。至武昌首义成功,各地以新军及易帜地方实力派为主群起响应,普通民众一直缺乏一个革命启蒙和动员的过程。学界在总结辛亥革命失败之教训时,有批评孙中山及革命党人脱离于群众,未能将工农动员起来。这确是事实。这一情况既受到当时是秘密筹划革命的政治形势的制约,也反映革命党人主要将推翻皇权专制作为首要任务,而未虑及民国建立也需要以塑造、动员国民为基础。所谓“革命军起,革命党消”,就反映出一些革命党人对于民主政党政治的过于乐观的看法。(20)在民初的政治秩序中,宋教仁等期待以代议制为基础的议会作为政党政治的舞台,并以议会民主来制约袁世凯的军事独裁。但以军事实力为后盾的袁世凯并不甘于受缚“宋案”的发生,表明这种以制度约束来实现权力平衡并导向民主政治的道路走不通。自此,军阀成为革命的对象,而革命者亦需重走暴力革命的路线。自中华革命党至中国国民党,孙中山在建构革命的中心领导组织之时,也在寻找新的支持力量。



在1919年10月,孙中山将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此后至1924年,中国国民党实际上一直处在改组的过程之中。在这个过程之中,“以俄为师”和“联共合作”对之产生重大影响。孙中山强化了“以党建国“以党治国”的政治文化形态和苏俄式的建党组织制度。(21)在组织方面,改变国民党作为精英党的局限性,扩大党的群众联系是其重点考虑的问题之一。


对中国国民党自身弱点的认识是孙中山不懈推动党务改造的原因。在1923年,孙中山曾批评说:“顾成功之后,本党势力未见增进,推思其故,殆有三端:其一是党中缺乏组织。早日革命党人多属留学生,以为党员当绝对自由,造成党内组织性差;其二,革命军起,革命党消一说之谬;其三是本党之基础未固。党之基础何在?在于军队。”(22)既无组织,又无军队,政党如何有战斗力?此时密切协助孙中山的廖仲恺也说“吾党情形,上下除少数干部并无党员,虽亦有力量,然不过一部奋斗历史而已……改造中国之责既在吾党,倘非从下层多做工夫,而徒拘泥于上层之干部,必不足以负此伟大责任。”这种认识与国民党的改组直接相关“前数年已觉本党之缺点,但不知缺点在何处,今年始寻出,故遂决然改组”(23)。


俄共的影响不可忽视。1922年8月25日,孙中山在上海会见越飞的代表马林。在会谈中,马林劝他不要单纯用军事行动收复广州,而要以上海为基础展开一个发动工农群众的宣传运动。孙中山请马林在国民党中央委员会阐述关于群众运动的观点,以说服国民党领导人接受共产国际代表的建议。(24)1923年1月26日,与苏俄代表越飞联名发表《孙文越飞宣言》,在会谈中越飞告诉孙中山,俄国革命的胜利是由于有很好的组织的红军和政党,因此,中国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好革命的政党。他建议孙中山重新解释三民主义,改变三民主义的方向,使之具有反帝的内容和群众路线,并建议同苏联和共产党合作。(25)1923年11月12曰,中国国民党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举行第五次代表大会,鲍罗廷曾与会,并与孙中山进行了会晤。鲍罗廷对于近期军事上的挫折表达了看法:前线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国民党在农民中间工作薄弱,因而农民们对于事件的态度是消极的,有时甚至帮助敌人。孙中山对此表示同意。(26)11月13日,鲍罗廷在广州各区党部委员会上建议立即颁布在广东农民中分配土地的法令。他批评说:“尽管国民党客观上是有革命性的,但至今它仍然‘悬在空中'而没有依靠某一个阶级或某些阶级。主要由农民构成的广东省居民对待前线发生的斗争是消极的。”(27)马林、鲍罗廷等人的意见受到孙中山的高度重视。在1923年12月鲍罗廷写给莫斯科的报告中,证实了这一情况。(28)孙中山也认识到:“俄国革命的发起人,是由于三种人,叫做农、工、兵。故俄国现时的政府,又叫做农工兵政府,是由农、工、兵三界人民派代表所组成而成的。”(29)


中国共产党在工农运动方面的创造性成就对孙中山有着强烈的震撼。1921年,中国共产党正式创建。虽然早期的党员主要是知识分子,但是共产党却成功地走入工人和农民之中,掀起了工农运动的高潮,树立起工农型政党的形象。在农民运动方面,共产党创造性地运用农民协会这种组织方式,并将之与政党的民众运动结合起来,成功发动农民接受自己的主义与政策。在政党一农民协会的民众运动模式的形成过程之中,早期共产党人沈定一、彭湃等人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根据现有的材料来看,浙江衙前的农民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成立的第一个农会。1921年9月27日,衙前农民协会在本村的东岳庙成立,这是在新型政党领导下成立的第一个新型农民团体。(30)


关于衙前农民协会的研究已经很多,对其具体活动此处不拟赘述。从上可见,衙前农民协会的创造性是十分明显的:其一,在中共领导下建立的新式民众团体,且能够接受中共之领导,贯彻中共之主张;其二,普通农民是农民协会的主体,地主及士绅被排除在外,改变了晚清民初政府主导之农会脱离农民的弊端;其三,农民协会以普通农民之根本利益为归依,将减租减息作为工作重心,记得了民众的衷心支持。从这些方面看,中共领导下的衙前农民协会使农民摆脱了散漫的状态,提升了农民的觉悟,建立了政党一农协的基本动员模式。除浙江萧山、广东海陆丰之外,1923年在湖南衡山县成立的岳北农工会也是由共产党人发动组织的。早期的农民协会因为规模有限,没有政权的保护,也缺乏自己的武装,还没有完全把握乡村的话语权。在军阀及地方豪绅的镇压之下,难免暂时失败。总的来说,不论是相对于民初的政党,还是相对于古典式的农民起义来说,政党与农民运动的结合都标志着农民运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与此相联系的政党也必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孙中山对于中国共产党在群众运动方面取得的成就是十分肯定的,也期待与共产党的合作能够给国民党带来积极的变化。1924年1月,在国民党一大上,同意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通过了《中国国民党全国大会宣言》和新的《中国国民党总章》,完成了国民党的再次改组。国民党一大还对农民问题进行了专门讨论,并通过了《对于农民运动之宣言及政纲》,对于中国作为农业国家之国情及农民所受之压迫有清晰阐释。中国以农立国,而全国各阶级所受痛苦以农民为尤甚“国民党之主张,则以为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资其耕作,并为之整顿水利移植荒徼,以均地方。农民之缺乏资本,至高利贷以负债终身者,国家为之筹设调剂机关,如农民银行等,供其匮乏,然后农民得享人生应有之乐”(31)。国民党的任务,是要“从事于反抗帝国主义与军阀,反抗不利于农夫工人之特殊阶级,以谋农夫工人之解放”。故国民革命之运动“必恃全国农夫工人之参加,然后可以取胜”(32)。在农民动员方面,将“改良农村组织,增进农人生活”列为民众动员的要政之一。(33)同时,在中央党部设立了农民部、工人部、青年部、妇女部和商人部,作为民众运动的领导机构。在农民部,由具有共产党员身份而与国民党保有密切联系的林祖涵担任部长。农民部将在各地建立农民协会及建立农讲所培养农村干部作为自己的工作重心。


在1924年6月,孙中山在广州与鲍罗廷的谈话中说:“对于中国革命,我向来认为,中国强大的民族革命运动和摆脱外国帝国主义压迫的斗争,应当靠广大的人民群众去进行,首先是依靠农民。迄今我和国民党都还没有能够同农民建立联系,这是国民运动中的一大疏忽,主要原因在于本党党员的成分。”他说:“我本人是资产阶级出身,我们党的多数党员是学生、城市知识分子,在一定程度上是些商人,所以我们没有合适的人去深入农村并在那里扎根。”(34)缺乏合适的人才深入农村,可以认为是孙中山借重共产党的重要原因所在。共产党在国共合作的政治空间下,更加速推进农民协会的建立与发展。


虽然革命政府之政策及对农宣言均得到孙中山的批准,但由个人言论来看,在1924年之后孙中山对农民组织及农民运动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加,论述也更为集中、透彻。细加梳理,可以发现孙中山虽认同共产党所创设的农民协会,但对于农民协会之运作却有不同的看法。



1924年6月25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将农民部拟定的农民协会章程呈请孙中山核准。其呈文谓:“本会以为欲实现本党对内政策所列举之农民政策,一方固应由政府以政治之实施,为贫苦之农民实施解放;一方尤赖贫苦之农民能建立有组织、有系统之团体,以自身之力量而拥护其自身之利益。爰制订《农民协会章程》,建议于政府批准施行,期使全国农民得悉在一个主义,一个组织之下而奋斗,则本党农民政策之实施,可以于此筑基础矣!”(35)孙中山亲览后批准了这一章程。章程的颁布意味着革命政府对于中共创立的农民协会的正式认可,党部呈报中也可看到,孙中山及国民党中央认可的是农民协会是在本党的领导之下来推进的。当然,在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情形下,这在制度上并不存疑义。


农民协会是具有鲜明的“阶级”特色的。《农民协会章程》规定:农民协会为本三民主义解放劳动阶级之志意,合全国受压迫之分期农民而组织之。其目的在谋农民之自卫,并实行改良农村组织,增进农人生活。所称为农民者如左:自耕农、半自耕农、佃农、雇农、农村之手工业者及在农村为体力的劳动者。(36)农民协会是以受压迫的自耕农及佃雇农为主体的,农村的剥削者被排除在外。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民运动之中的一贯主张,显示共产党对当时国民党的农民运动政策具有较强的主导权,而国民党由于农运人才的欠缺,难以改变民众组织方面的依赖状况。


孙中山的认可对农民协会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政治意义。1924年6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在第39次会议上决定开办农民讲习所,由彭湃任主任,首届学生于7月3日开学。孙中山在广州中国国民党农民运动讲习所第一届学生毕业礼暨第二届新生开学礼上发表演说我们从前做革命事业,农民参加进来的很少,就是因为他们的知识程度太低,不知道有国家大事,所以对于国家很冷淡,不来管国事。你们毕业之后到各乡村去联络农民,首先便要一般农民知道对于国家有什么责任,农民仰望于国家的有什么利益。”(37)“农民是我们中国人民之中的最大多数,如果农民不参加来革命,就是我们革命没有基础。国民党这次改组,要加入农民运动,就是要用农民来做基础。要农民来做本党革命的基础,就是大家的责任。(38)他还鼓励:“大家到乡村去宣传,有什么方法可以讲明白三民主义,令一般农民都觉悟呢?要一般农民都容易觉悟,便先要讲农民本体的利益。讲农民本体的利益,农民才注意。”(39)孙中山还举例说,要向农民宣传,让农民有觉悟。但是,现在革命的政府有军队,也要抽税抽军饷。税源以穷人负担多,富人负担少。所以在宣传的时候,要解决这种自相矛盾的情况,方法就是让农民都有觉悟,而后结成团体广州一府的农民能够全体觉悟起来,便可以联络成一个团体。广州府的农民能够全体可以都联络起来,便可以解除广州府农民的痛苦。推到广东全省农民的情形,也是一样。所以当宣传的时候,有了以前讲的矛盾,发生了那种冲突,独一无二的解决方法便是劝农民结团体。农民是多数,地主是少数,实在的权力还是在农民手内。如查一府一省的农民推到全国的农民都能够联络起来,有很好的团体,农民要解除痛苦便有好办法,政府便可以靠农民做基础。”(40)通过宣传组织,加强农民的群体联合,既可以对抗地主,也可以支持国民党领导的革命事业。值得重视的是,孙中山很注重农民的本体利益,强调要让农民有觉悟,这也印证了孙中山所称之“要以人民之心力为吾党之力量,要用人民之心力以奋斗”的宣示,避免“兵力虽成功,革命仍未成功”的困境。(41)


他还支持成立农民讲习所培训农民干部“通过这些毕业的学员和今后办的其他一些学校,我们就能够把中国农民组织起来,成立劳动农民协会。届时国民党在广东就会有三百个受过农村鼓动工作培训的干部”(42)。培养国民党的农村干部人才,拥有大批农运干才,这是孙中山最殷切以求的。


正因如此,才不难理解文首所提及的孙中山面对农民党员时的激动。通过政府的领导,党员的鼓动,促进农民的联合,开创群众革命的新局,才是国民革命的必由之路。他说:“农民向来没有联络,像—片散沙一样。就是到今日,还是不知道联络,还是没有团体。现在政府帮助农民,提倡农民结团体,农民如果利用政府的帮助去实行结团体,就要恢复自己的地位,谋自己的幸福。”(43)与学生、工人、商人相较,农民更缺乏团体“现在学生有学生会,商人有商会,工人有工团,只有你们农民没有团体,所以你们这类的人数虽然是很多,反要受少数人的压制。……农民虽然是大多数,自己又是主人,便不应该受人压制。”“你们各乡农民向来不知结团体、练农团军来自卫,所以总是被人欺负,如果要以后不被人欺负,便要从今日起结成团体,挑选各家的壮丁来练农民团军。”(44)农民要团结起来,结成团体,组织武装,才能维护自身之利益。他鼓励农民党员,回乡后,“第一步奋斗的工夫是要大家联络,结成真团体”。再做第二步的功夫,“为农民争利益”。(45)


孙中山支持农民组成团体,支持发展农民协会,这是革命政府在初期能够支持共产党发动农运的重要因素。但是,孙中山是否认同农民协会较为激进的革命路线,甚至成为准政权性质的革命组织呢?(46)要明确此点,1924年6月孙中山在广州与鲍罗廷的谈话很值得品味。


孙中山提出,他的农民问题的政治路线是:将地主占有的土地交给农民,为农民所有,但是由于地主的政治经济势力很大“我们应该在广东全省建立这样的农会,以便就此铸造一个反对地主的强大武器。只有当我们建立起这些农会,待到农民武装起来的时候,才能实行解决土地问题的激进措施”。他又说:“在目前农会的组织状况下,进行任何反对地主的鼓动都是策略上的错误,这会使地主先于农民组织起来。”(47)孙中山认可中国共产党在各地建立农民协会的斗争方式,他主张应先组织起来再与地主进行斗争,不赞同在农会组织不发达时与地主发生冲突。但是实际上,如果不进行斗争,让贫民获得实际的利益,农民就很难被鼓动起来。


同时参与谈话的廖仲恺也反对农协的过激政策。廖仲恺举例说:“如果农民与地主间发生激烈冲突,会迫使政府派出兵力镇压地主的动乱,这对政府的存在造成威胁。”廖反对在农村进行阶级斗争,他说:“中国农村情况非常特殊,宗法关系还没有打破,地主豪绅和农民都沾亲带故,同属一个姓。由于农村结构的宗法性质远强于封建性,所以阶级矛盾相当和缓,地主与农民的矛盾更像是叔侄间的矛盾,而不像敌我之间那样不共戴天。”(48)由此见,廖仲恺虽然坚定地支持与共产党的合作,并积极支持工农运动,但他对于农村阶级状况的看法明显与共产党不同。在革命政府军事力量有限的情况下,也不造成增加政府的敌对力量。鲍罗廷竭力反驳,但是孙中山和廖仲恺仍然坚持自己的看法:“在


农会处于刚刚组织的时期,不应该进行任何公开反对地主的宣传鼓动。”(49)陈福霖分析廖仲恺愿意在发动群众的工作中应用俄国式的革命策略,并且毫不犹豫地谋取共产党人的支持,“虽然常被戴上共党分子的帽子”,但他“却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信徒。他不相信阶级斗争的学说,在他看来,社会主义改造是一个遥远未来的目标”(50)。其说法是有一定的根据的。


孙中山的保守态度稍后又有反应。在广州农讲所第一届学生毕业礼上的演讲中,他说:“大家此时去宣传,一定要很谨慎,只能够说农民的痛苦,教他们联络的方法。先自一乡一县联络起,再然后到一府一省,以至于全国。当联络的时候,还是要农民自己去出力;不过要怎么样出力的方法,就要你们指导。你们更要联络全体农民来同政府合作,慢慢商量来解决农民同地主的办法。让农民可以得利益,地主不受损失,这种方法可以说是和平解决。”(51)他倡导农民干部去宣传组织,让农民了解自己的痛苦,但是又要求大家要“谨慎”,要让农民与政府合作来解决与地主的矛盾,希望寻找到兼顾农民与地主利益的“和平解决”的办法。


前后对比来判断,孙中山对于农民协会及农民运动的意见其实存在矛盾。他迫切希望能够发动农民,组织农民,建立国民党与农民间的密切联系,并以此来形成对于地主的压力,推进革命的进程。同时,他又主张农民协会不可采用过激的政策,要用和平的方式来解决农民与地主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性反映出在大革命时期农民运动的现实情形与其自身所持主张的落差。就现实看,农民运动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发展得如火如荼,革命政府及共产党掌控之下的国民党农民部出于推进革命之需要也多次发表对农宣言予以支持。但就孙中山“军政“训政”、“宪政”的分段设计,这种情形在军政时期为可用,但并不适于训政时期的政治要求。孙中山认同农民协会发展的现实,但并不认同暴力的斗争路线。他强调的是,“联络全体农民来与政府合作”,超越正常秩序之外的农民协会有些远离和平解决的政治路线。


作为国民党最重要的领袖,孙中山的这种意见在国民党内是具有代表性的。对于农民协会及农民运动的看法,实际上涉及到国民党内对于联共所带来的政治疑虑。孙中山联俄、联共的目的其一为学习俄共之建党方式及革命经验,其二为借重共产党在民众运动方面之优势,改造国民党的群众基础。但是国民党在工农运动方面严重依赖于共产党,并在事实上形成“国民党上层、共产党下层”的分工格局。顾孟余就担心,“下层的民众运动,国民党员参加的少,共产党员参加的多,因此形成—种畸形的发展”。(52)换而言之,在中共主导下的农民运动虽获得革命政府名义上的支持,但在实践层面上已经有些脱离于国民党高层部分人士的政治期盼,也引起通常所称的国民党右派的顾忌。1925年3月,在孙中山逝世之后,国民党内对待“三大政策”的分歧逐步明晰。1925年8月,贯彻“三大政策”最为坚定的廖仲恺被刺,意味着国民党开始抛弃改组精神,也逐步远离国民革命的群众路线。


四、小结


在孙中山的建国观念之中,农业、农村及农民问题居于很重要的地位,其民生主义将平均地权作为重中之重。但在早期的革命历程之中,由于客观政治环境的局限,孙中山无法在国内建立与工农民众的组织联系。直到确立联俄、联共的方针之后,扶助农工,改变国民党作为精英党的局限,建立国民党与工农的密切联系才被置于政治议程“耕者有其田”的主张较“平均地权”更易作为农村动员的政策。孙中山认可中共在农村所领导的农民运动及农民协会,并支持共产党在革命政府的保护下推动农村变革。其着眼点有三:其1,筹建农民协会增强农民的组织性可以壮大农民的力量,反抗地主的压迫;其二,农民的组织化有助于国民党及革命政府的宣传动员;其三,国民党应大力培养农村干部,加强对于农民运动的领导。不过,孙中山一面在政策上支持农民运动,但也反对在农协不健全时激化与地主的矛盾,甚至强调要通过和平手段来解决农民与地主之间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在事实上由中共主导的农民运动已经有些脱离了国民党设定的政治道路。国民党内高层相当大一部分人士认为,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工农运动对于国民党的党权及生存空间具有威胁。在孙中山逝世及廖仲恺被刺后,这种不满完全明晰化。


本文刊于《中国经济与社会史评论》2010年卷,感谢华中师范大学近代史研究所硕士郭倩提供稿件。


注释:

(1)孙中山:《农民要结成团体实行民生主义》(1924年7月),黄彦主编:《孙中山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05页。

(2)同上。

(3)宋庆龄:《宋庆龄选集》,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1页。

(4)对孙中山的农业、农村方面主张进行研究的论著主要有:狭间直树《武汉时期国共两党关系与孙中山思想一以农民问题、革命领导权及共产党武装问题为中心》,《近代史研究》1995年第1期;余明侠:《孙中山早年重农思想的特点、演变及其现实意义》,《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6期;刘平:《评孙中山的农民双》《江苏教育学院学报》1996年第4期;成晓军《简论孙中山与中国农民问题》《惠州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季红利:《毛泽东对孙中山民众思想的传承与发展》2006年第4期;何光群《孙中山与毛泽东民众观之比较》《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聂治本《孙中山与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1994年第3期;韦杰廷:《孙中山社会历史观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5)上海档案馆藏上海木业同业公会档案:S145—1一7,《上海震巽木商公所历年公文》。

(6)孙中山:《兴利除害以为天下倡一致香山县籍清退休官员郑藻如书》(1889),黄彦主编《孙中山选集》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页。

(7)孙中山:《创立农学会倡言》(1895年10月),黄彦主编《孙中山选集》中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1页。

(8)同上。

(9)同上。

(10)《上清帝第二书》,见陈绍闻编《中国近代经济文选》,第460页。

(11)《戊戌变法》(二),第251页。

(12)《农会议》,《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一。

(13)《请兴农会奏》,《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一。

(14)《清末各省设立农会史料》,《历史档案》1998年第2期。

(15)《清朝续文献远考》卷378,实业一,第11247页。

(16)《政府公报》,1912年9月26日第149号。

(17)魏文享:《近百年来中国农会的发展道路及其研究现状》,《近代史学刊》2007年第4辑。

(18)孙中山:《孙中山全集》第1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8页。

(19)梁启超:《杂答某报附驳孙文演说中关于社会革命论者》,《新民丛报》第86号,第32页。

(20)杨天宏:《政党建制与民初政治的走向一从“革命军起,革命党消”口号的提出论起》《近代史研究》2007年第2期。

(21)王奇生:《党员、党权与党争一1924—1949年中国国民党的组织形态》,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版,第21—22页。

(22)孙中山:《检讨党务不振之因欲法俄人以党治国》(1923年10月),黄彦主编《孙中山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73页。

(23)《中央干部会议第十次会议记录》(1923年12月9曰,《革命文献》第8辑,第77页。

(24)陈锡褀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下册,中华书局,第1496页。

(25)同上书,第1563页。

(26)同上书,第1728页。

(27)同上书,第1730页。

(28)《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1920—1925)》,第364页。

(29)《孙中山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50页。

(30)关于沈定一的生平请参见《衙前农民运动》,中共浙江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萧山县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编,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版。另请参见美萧邦齐著、周武彪译:《血路一革命中国中的沈定一(玄庐)传奇》,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31)《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于农民运动之宣言及政纲》(1924年1月),《第—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农民运动资料》,第16页。

(32)同上书,第17页。

(33)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部编《历次重要宣言及决议案汇编》上编,第54页。

(34)《只有组织和武装农民才能解决土地问题一在广州与苏联顾问的谈话》(1924年6、7月间),黄彦主编《孙中山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99页。

(35)锡褀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下册,中华书局,第1934页。

(36)《农民协会章程》《广州民国日报》1924年7月24日第6版。

(37)孙中山:《耕者有其田才算是彻底革命一在广州中国国民党农民运动讲习所第一届学生毕业礼暨第二届新生开学礼的演说》(1924年8月),黄彦主编《孙中山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26页。

(38)同上。

(39)同上。

(40)同上。

(41)孙中山:《在广州大本营对国民党员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8卷,第430页。

(42)《只有组织和武装农民才能解决土地问题一在广州与苏联顾问的谈话》(1924年6、7月间),黄彦主编《孙中山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99页。

(43)孙中山:《农民要结成团体实行民生主义》(1924年7月),黄彦主编《孙中山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05页。

(44)同上书,第508页。

(45)孙中山:《农民要结成团体实行民生主义》(1924年7月),黄彦主编《孙中山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09页。

(46)关于农民协会的组织发展及其性质请参见魏文享《近百年来中国农会的发展道路及研究现状》《近代史学刊》2007年第4期。

(47)《只有组织和武装农民才能解决土地问题一在广州与苏联顾问的谈话》(1924年6、7月间),黄彦主编《孙中山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99页。

(48)同上书,第501页。

(49)《只有组织和武装农民才能解决土地问题一在广州与苏联顾问的谈话》(1924年6、7月间),黄彦主编《孙中山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01页。

(50)美陈福霖《孙中山廖仲恺与中国革命》,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24—225页。

(51)孙中山:《耕者有其田才算是彻底革命——在广州中国国民党农民运动讲习所第一届学生毕业礼曁第二届新生开学礼的演说》(1924年8月),黄彦主编《孙中山选集》下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27页。

(52)蒋永敬编《北伐时期的政治史料一1927年的中国》,台北正中书局1981年版,第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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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国经济与社会史评论》2010年卷,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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