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化:谈胡适小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32 次 更新时间:2017-07-10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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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元培曾称胡适家学渊源,为绩溪胡氏(胡培翚)之后。胡适后来更正了这一说法。不过,胡适少时在家乡亲友熏陶下,也确实受到他后来在口述自传中所说的“我国十九世纪一些高等学府的治学精神”的影响,这是指由当时龙门书院山长扬州著名经师刘熙载和南菁书院山长名儒黄以周等所传播的学术空气。胡适在口述自传中,特别提到龙门书院所刊印的朱熹、张载等人的语录。他对张载说的“为学要不疑处有疑”这句话留下了深刻印象。(按:唐德刚在《胡适口述自传》注中怀疑此语非张载所说。查张载《经学理窟·义理》有云:“观书者释己之疑,明至之未达,每见每知所益,则学进矣,于不疑处有疑,方是进矣。”胡适所记不误。)胡适对作为自己治学要旨的这个“疑”字,曾多次阐释过它的来历,但说法不一。有时他说自己也说不出他的存疑治学方法是从哪里来的。言下的意思似乎是经过长期琢磨,逐渐发展出来的。这可以解释为他受到多方面的影响,而不是承袭一家之言。但有时从他的话又可理解作,他终身谨守的治学方法,是他在哥伦比亚大学读书时,翻阅《大英百科全书》偶然发现的(参见胡传唐注)。可是在另一处地方,他又明确宣告,在治学方法上使他深深得益的是杜威说的“系统的思想和批判的法则都是在怀疑状态下产生的”。还有比这更明确的表白:“近几十年来,我总欢喜把科学法则说成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我一直承认我对一切科学研究法则中所共有的重要程序的理解,是得力于杜威的教导。”至于“拿证据来”这一原则,也不是承继传统、来自乾嘉学派,而是源于当时美国盛行的科学实验室精神。胡适说这句话是赫胥黎说的。

《胡适口述自传》第六章唐注一称:“治近代学术史的人,每把胡适列入古文家。胡先生向我说,他绝不承认这顶帽子。”他认为自己搞的是科学方法,而“马融、郑玄懂得甚么科学”?胡适对宋儒的评价也不高,他认为“宋儒讲格物全不重假设”,而只是有一些归纳的精神。他把朱子说的格物真积力久可以“一旦豁然贯通”,看作是“追求绝对的智慧”,是反科学的。把小程子说的“道着用便不是”,解释为“绝对非功用说”,是不可为训的。他对清代学术则相当尊重,曾特别称道顾亭林、钱大昕、戴震、阎百诗、高邮王氏父子等的考据训诂之学,并把清人所用的例证通则附会为大胆的假设。他说,他对中西校勘学的殊途同归的研究方法,颇感惊异。但是,同时他又认为西方的方法,“远比中国同类的方法更彻底、更科学化”。因为清人只有两部《皇清经解》作为治学的成绩,这跟三百年来西方科学的成绩比起来,“相差不可以道里计”了。胡适在这里作了一个不可比的比较。清代没有诞生近代自然科学是事实,但这属于另一问题,倘责之上述那些清代考据学者则是失于一偏的。胡适在口述自传中直言不隐地承认,他于一九一六年写的《论训诂之学》,是约翰· 浦斯洛(John P. Poslgate)教授为大英百科全书十一版写的有关版本学Lextual Criticism 一文的节译。他还说,他于一九一七年撰写的博士论文,“所用的方法和主要出发点,是与传统的中国学术截然不同的”。这些都可证明胡适受到我国传统治学方法影响并不很深。他对北宋的批评方法和清代的考据训诂之学采取了一定的赞赏态度,是由于他发现它们和他信守的西方治学精神与治学方法有契合之处,以后者为依据去衡量前者的结果。胡适似乎很少对中国传统学术与西方不同的、其本身独具的价值与特点,给予肯定的评价。这里可以举一个例子。胡适是现代新红学的开宗大师。他在《红楼梦》研究上所作出的贡献是不容抹煞的。可是他对《红楼梦》本身的评价却很低。根据《胡适口述自传》第十一章唐注五的记述,胡适说:“《红楼梦》不是一部好小说,因为它没有一个plot(故事情节)。”而推动他从事研究这本书的原因,据他本人说只是为了试试运用实验主义的治学方法。一九六〇年,他在致苏雪林信中说:“我写了几十万字考证《红楼梦》,差不多没有说一句赞颂《红楼梦》的话。”他认为,“在见解上,《红楼梦》比不上《儒林外史》___________;在文学技术上,《红楼梦》比不上《海上花列传》……”胡适这样说是文学趣味问题,但正是由plot这一不高明的文学批评标准所形成的文学鉴赏力,才会有这样的文学趣味。



胡适在口述自传中对清代学术作了总结,指出有三大成就(整理古籍、训诂、考古),也有三大缺点:一是清人大都摆脱不了儒家一尊的成见,所以研究的范围大受限制。一是清人除了用经书、史书、子书作训诂和音韵的比较研究外,就再没有其他参考比较的材料。上述两种情况确实存在,虽然他并没有提到形成这情况的历史原因,而只是常识性的泛泛而论。至于他说的另一种缺点,则是可以讨论的。即他认为清代学者太重功力,而忽视了理解。胡适曾撰文论述清代学术,推重清人的重证据精神。顾亭林以一百六十个证据证明“服”字古音读作“逼”,阎百诗以三十多年工夫考明《尚书》中的古文为伪作,钱大昕据数十例考定古无轻唇音及舌头舌上之分,高邮王氏以二十六例释“焉”字之通则…… 胡适对这一类治学工夫,都曾倍加称颂。表面看来似与口述自传批评功力之说相悖,但并不矛盾。因为这符合他的“拿证据来”的原则,但清人治学偏重归纳法,其弊端如胡适所云,“决不能把同类的例都收集齐了,然后下一个大断案”,因此必须以演绎法与之相济。胡适心目中的演绎法,即他说的“寻得几条少数同类的例时,我们的心里就起了一种假设的通则”。这假设的通则不是别的,正是他倡导的“大胆的假设”。所谓大胆的假设,用他的说法,乃是一种“艺术”,一种“想象的功能”。胡适在日记中记他于一九三七年初与汤用彤所作的一次谈话。日记中说,汤对胡自认胆小,说只能作小心的求证,不能作大胆的假设。胡适说这是“谦词”。依我看,这未必是谦词,而是老实话。这表明两人在治学方法上存在分歧。胡适在日记中也承认“锡予的书极小心,处处注重证据,无证之说虽有理亦不敢用”。凡读过汤著的人都会有同样的感受。汤著《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魏晋玄学论稿》等,迄今仍被人认真阅读,并往往加以征引。而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之类,已被后出的著作所取代了。这也多多少少说明两人治学方法之间的短长所在。



近日检出胡适《什么是文学》一文。此文作于一九二〇年十月,次年收入亚东版《胡适文存》,一九二五年又收入文明版的《胡适白话文钞》,一九三五年再收入希望版《胡适论说文选》,最后收入《新文学大系》中的《建设理论集》。可见他是把这篇文章当作他一贯倡导的文学主张。文章说:“文学有三个要件:第一要明白清楚,第二要有力能动人,第三要美。”胡适把明白清楚作为第一要义,从这一原则出发,他反对文章用典,无论古典今典,他都反对,因此他在评骘陈寅恪的时候,认为陈的文章写得不好。既然提倡明白清楚,要求文章使读者可以一览便知,因此也就谈不到含蓄与蕴藉了。胡适在别处又提出:“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因此就出现了胡适嫌“丁文江传”的书名不好,改用“丁文江的传记”来取代这样的事。照他看,只有后者才是合于口语的白话文。但是我感到奇怪,难道“丁文江传”就叫人不懂了么?后来瞿秋白提倡大众语,把白话文也当作非驴非马的“骡子文学”。这是更激进的主张,但在根底里仍不脱主张言文一致的窠臼,只不过是将言文一致更推到极端,要求达到言文同一罢了。我于战前在北平读中学时,曾参加校中同学组织的新文字研究会。那时新文字运动就在大力贯彻废字,用拉丁拼音,采取方言等主张。我还记得有人提出倘用拉丁拼音写上海人说的“回到屋里厢去”,岂不会被外地人误会成“回到窝里去了”吗?当时这类问题有很多,争得很厉害,甚至鲁迅都出来为新文字讲了话,但是终于这条路并没有走通。

一九九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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