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志华:若即若离:战后中朝两党关系的初步形成(1945-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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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志华 (进入专栏)  

内容提要:从1945年战争结束到1948年朝鲜建国和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共产党与北朝鲜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双方在革命政权建立过程中的相互帮助,朝鲜为中共在东北与国民党的作战提供了各种物质援助,而中共则为朝鲜的建设培养和输送了大批干部。此期中共与朝鲜的关系集中在东北地区,而生活在那里的朝鲜人属跨界民族,多数人的国籍尚未确定,从而使双方的革命不得不面对民族认同的纠葛。随着东北地方政权的建立,中共开始从国家关系和国民属性的角度考虑并处理中国的朝鲜民族问题,但是总体思路仍然没有摆脱世界革命的框架。


中朝两国关系源远流长,但是对于20世纪以来的中朝关系,特别是中朝两国共产党人之间的关系,无论在中国还是国际学界,目前还缺乏深入的研究。①笔者分阶段考察了自1919年朝鲜共产党建立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期间中朝两国共产党人之间的关系,研究的结论是,到1928年10月共产国际做出决议,宣布不承认现存的各派朝鲜共产党之前,除了少数朝鲜革命者加入中共,中朝两党没有直接的联系和交往。30年代初,移居中国的朝鲜革命者和共产党人陆续融入中国共产党,他们或者以个人身份加入中共(如在东北地区),或者以反法西斯国际同盟的名义接受中共领导(如在关内地区),所以也谈不上存在两党关系。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在苏联(哈巴罗夫斯克)和中国活动的朝鲜共产党人相继回国,并在苏共的帮助下建立起统一的朝鲜劳动党,中朝两党才初步建立起某种组织上的关系。②

1945-1949年,中国大陆和朝鲜北部同时出现了共产党政权建立的历史过程,这是此期中朝关系最值得注意的历史背景。然而,相关的研究大多是讨论中华民国与大韩民国临时政府的关系③,偶尔涉及中国共产党与朝鲜劳动党之间的关系,也只是简单地提到国共内战期间北朝鲜对中共的援助,且缺乏考证和分析。④笔者拟利用中国、朝鲜、俄国、美国的有关档案文献及史料,对此期中朝两党关系进行初步梳理。

此时中共与朝鲜共同面对的问题是:战后不久形成的两大阵营对抗的冷战格局对中朝关系的发展有着明显的制约;北朝鲜成为苏联的卫星国,而中共的成败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苏共对华政策的变化,因此苏联因素在中朝两党关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中国(主要是东北地区)生活着一百多万朝鲜移民,中共队伍里也有大量朝鲜族干部和战士,作为跨界民族,这个群体中绝大多数人的国籍尚未确定,并存在较强烈的民族情绪,从而使中朝这对革命战友陷入了民族认同的纠葛。⑤这些政治、历史和民族的背景,构成了此期中朝两党关系的特殊性:无论是相互支持和帮助,还是难以避免的分歧和矛盾,似乎都不是公开表现出来的。总体感觉,在新中国政府成立之前,中朝两党的关系仍然处于一种若即若离的状态。


一、东北内战时期朝鲜提供的援助


关于中国内战时期中共与朝鲜的关系,研究者通常都会谈到朝鲜援助中共、帮助中国革命的各种情况。金日成本人在其著作和回忆录中也多次讲述这一问题。⑥一些朝鲜作者对此更是赞不绝口:金日成以国际主义和世界革命的眼光看待中国革命;在东北解放战争中,朝鲜部队“作为主力”给中国“指战员以鼓舞和勇气”;在国共内战的严重关头,金日成亲赴丹东(安东)出席辽东军区作战会议,“指明了扭转当前困难局面的战略战术”;金日成还派了一个炮兵团援助中共作战,从东北一直打到海南岛;1949年2月中共派人到平壤,请求朝鲜帮助把中国的解放战争进行到底,金日成“欣然答应”。⑦尽管这些说法有很多夸张、吹嘘甚至虚构的成分,但朝鲜在中国内战时期向中共提供了大量帮助却是一个基本史实。

从地理位置看,东北对于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意义不言而喻。早在抗战胜利前夕,毛泽东就在中共七大提出,“东北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区域”,是革命胜利的“基础”。⑧日本投降后不久,国共便开始争夺东北。1945年9月24日,主持中央日常工作的刘少奇建议东北局,应将主力部队集中“布置在靠近热河、外蒙、苏联、朝鲜的地区,以便生存发展”。⑨9月28日又指示:“我军进入东北的部署,应将重心首先放在背靠苏联、朝鲜、外蒙、热河有依托的有重点的城市和乡村,建立持久斗争的基点。”⑩在国民党大兵压境而苏联占领军出于外交考虑又不愿全力提供支持的不利情况下,中共中央提出了“让开大路、占领两厢”和建立东北根据地的应对方针。(11)根据中央的精神,东北局12月15日提出,东北工作的重心是“背靠朝鲜、苏联、外蒙、热河创造大块的巩固根据地”。(12)从上述指示的措辞变化便可以感到,中共对朝鲜可能提供的实际帮助看得越来越重要。的确,中共长期远离东北,突然要在这里建立根据地,自然是缺乏根基、困难重重。率部进入东北后,黄克诚在1945年11月26日致电毛泽东,报告了中共及其部队在东北“七无”的情况:无党(组织)、无群众(支持)、无政权、无粮食、无经费、无医药、无衣服鞋袜。(13)

1946年4月至5月,国民党军队大举北进,苏联占领军陆续撤出,中共在东北面临严峻局面,建立巩固根据地已成当务之急。而在保障根据地军事、经济和社会供给方面,来自朝鲜的支持和援助无疑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为此,东北局副书记陈云指示:“借道北朝鲜开辟水陆运输通道,解决我物质运输燃眉之急。”(14)东北局寻求朝鲜援助,主要是通过两种联系方式:私人关系和设置机构。一般来说,紧急的、特殊的事情都通过私人渠道解决,而办事机构则处理日常事务。

金日成是一个很念旧的人,特别是对那些与他并肩战斗并帮助过他的中国战友。(15)因此,原抗联教导旅(对外称苏联远东红旗军第八十八特别步兵旅)旅长周保中及其抗联旧部便成为中朝两党联系的重要纽带。(16)金日成与周保中分手后,仍然保持着电台联系。(17)周保中第一次到朝鲜是在1946年3月,以东北民主联军副司令的身份要求朝鲜提供紧急援助,而金日成则专程从平壤赶到图们对岸的南阳与其会面。金日成答应:“凡是与中国战友将在东北进行的战争有关的问题,我们都将给予解决,给予一切可能的支援。”(18)此后,周保中还派其夫人及战友王一知四次去朝鲜求援。其他抗联战友彭施鲁、王效明、姜焕周等也受各自所在部门的派遣,担任过这种联系工作。(19)

中共东北局在境内和境外分别设立了与朝鲜联系的办事处。1946年6月东北局和东北民主联军总部派人到东满根据地口岸城市图们设立办事处,主要任务是保护通往朝鲜南阳的图们江大桥,保障交通运输通畅,负责过往人员安全保卫,保证前方的物资供应。9月成立东北贸易总公司图们办事处,与东北局的办事处合署办公。11月东北局规定图们办事处为东北局、民主联军总部及吉林军区的“代表机关”,饶斌任处长,其职责是“掌管对外贸易政策及对外接洽”,全力完成吉林省的进出口任务,兼管治安、海关及边境事务。1947年6月改称东北行政委员会驻图们办事处。(20)1946年7月,东北局指派朱理治和萧劲光到平壤组建东北局驻朝鲜办事处,对外称朝鲜利民公司。当年9月萧劲光回国,朱理治留平壤担任东北局派驻朝鲜的全权代表。办事处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与朝鲜的交涉,撤退、安置部队伤病员;转移战略物资;沟通东北各根据地之间及与大连的物资交流;安排人员过境;采购军需物资;促进经济贸易往来;协同朝鲜做华侨工作。办事处还在南浦、新义州、满浦和罗津设有4个分办事处。(21)中朝双方都很重视办事处的工作,朝鲜劳动党平安北道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内务省都为此投入了很大精力,东北局财经委员会书记李富春也曾亲临平壤领导商务谈判。(22)朱理治与金日成、崔庸健(崔石泉Choe Yong-gon)等朝鲜领导人来往密切,更经常与朴一禹(Pak Ⅰ-u)、武亭(Mu Chong)、姜健(姜信泰Kang Kon)等曾在中国战斗过的干部豪饮忆旧。就连驻朝苏军军官也喜欢到办事处来饮酒吃菜,联络感情。(23)

经过对目前已广泛使用但颇为混乱的史料进行梳理、考证,朝鲜提供的援助大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贸易的方式向中共提供急需的物资。双方的物资交流主要体现在一年一度的贸易协定上。朝鲜出口的主要是用于军事的硫酸、硝酸、甘油炸药和苦味炸药等,以及机车、机器、桥梁材料、油料、无烟煤、水产品和民用产品。如1946年和1947年春,在山东活动的中共军队两次就采购420吨炸药、200吨哨酸、100吨丙酮、300万个雷管、120万米导火索和15万双鞋子。(24)中方出口的主要是粮食,以及烟煤、沥青和一些生活日用品。如陈云1946年11月指示,从1947年1月起,北满每月要向朝鲜发运2500吨粮食。(25)仅1947年至1948年,中共通过赠予和物资交换的方式,就向朝鲜提供了近5万吨粮食。(26)除此之外,在紧急情况下,据驻韩美军获取的情报,中共军队(如李红光支队)也派人私下过境,与朝鲜方面直接联系,用粮食换取军需物资。(27)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此期双边贸易总额的材料。

2.在朝鲜境内为中共军队提供庇护所。1946年夏季,国民党军队占领沈阳、长春,切断了中共南满与北满的联系,10月在南满地区发动大规模进攻。(28)中共军队被迫转移,但伤病员、家属很难随部队行动,大量物资更无法携带。为此,中共东北局只能求助于朝鲜。1946年11月,据中国研究者的说法,周保中派王一知第二次赴朝,请金日成帮助解决南满部队中2万多名伤病员、家属及后勤人员和2万多吨物资转移到朝鲜的问题。(29)朝鲜的著作还提到,金日成曾回忆说,因受到辽东军区司令员萧华邀请,他亲自赶赴安东,经过会谈,同意接受中共部队的伤病员及其他人员。(30)但无论如何,中共党史资料显示,撤离安东前,“安东省政府已开始将大批军需物资和其他主要物资转移到太平哨和朝鲜”。(31)另根据朱理治给东北局的报告,通化、安东失守后,中共有1.5万多伤兵和家属退到北朝鲜,分散安置在朝鲜居民家中,重伤员则住进医院治疗,直到1947年6月还有2000多人滞留朝鲜。中共暂交朝鲜保存的物资有2万多吨,往来都是动员朝鲜劳动党党员帮助搬运的。(32)不仅如此,除留下少量部队打游击,中共安东地委党政机关和地方武装也全部撤到了朝鲜。(33)此外,朝鲜也成为中共军队作战不利时的避难所。例如,1946年6月,起义的国民党军184师被杜聿明部队追赶到鸭绿江边的辑安,无路可逃,直到朝鲜允许入境才摆脱困境。(34)据韩国独立党东北特派员办事处报告,“中央军进驻安东时,八路军约4万人进入朝鲜”。(35)另据美军情报的“保守估计”,“1万—2万中共军被迫到北朝鲜避难是有可能的”。(36)总之,朱理治给东北局的报告说得不错:“北朝鲜对南满来说是起了大后方的作用。”(37)

3.开辟交通线为中共转运物资和军队。从军事上讲,中共军队最善于运动战,而在东北大城市被敌占领、交通线路阻断后,朝鲜就成为中共物资和军队不可或缺的迂回转移通道。经过协商,东北局在朝鲜建立了四条水陆交通线:即安东—新义州—南阳—图们、通化—辑安—满浦—图们、大连—南浦和大连—罗津。(38)转移物资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兵工厂的设备,1946年6月东北民主联军军工部300多车皮的机器和物资,就是从通化经图们和南阳转移到珲春的。此外,军工部的子弹厂、炼钢厂、化学厂也是先迁到朝鲜阿吾地,最后又搬到珲春的。(39)根据双方协议,朝鲜对转运物资只收不足1%的税款,运价也较便宜,有的还免交运费。遇到紧急物资,朝鲜甚至停止自己的客运。(40)据不完全统计,1947年1月至7月共转运物资21万吨,1948年全年达30.09万吨。(41)关于中共军队进入朝鲜境内及调动的情况,驻韩美军情报中有大量反映,如“1946年8月,中共军队分布于满浦、清津和定州的广阔地区”,“国民党夺取安东立刻导致大量中共军队向北朝鲜移动”,“北朝鲜几乎整个铁路网都被用来转移这些军队……1947年1月份,中共军队仍持续不断地转移到兴南—咸镜地区”。美国情报官员的总体评估是:“中共军队已经进入朝鲜的实际人数据估计不少于5万—7.5万人”,“有可能中共正利用北朝鲜作为后勤基地支持当前满洲的战事”。(42)尽管数字不一定准确,但美军对中共军队如此调动意图的判断还是到位的。中方的有关资料很不完整,而且统计的只是正常通过口岸过境的人员(辽东地区往来干部不计在内):至1947年6月转移近2万人,1948年仅从图们—南阳口岸转移的就有8685人。(43)不管怎样,有朝鲜这样一块战略回旋空间,对于中共在南满作战中反败为胜是有重要作用的。正如朱理治报告所言,实现了东北局“以北朝鲜为变相的、隐蔽的后方来支援南满作战”的意图。(44)

4.向中共军队提供无偿的军火援助。内战初期,中共军队缺少武器弹药的情况十分严重,国共军力差距极大。1945年年底,东北人民自治军总数10万余人,只有长枪不足4万支,机枪1244挺,掷弹筒59个,迫击炮64门。(45)1946年1月,周恩来告诉苏联驻华大使,中共军队“因缺乏大炮和其他武器,无法坚守所占领的阵地”。2月,周恩来又向苏联大使出示了美军司令部发布的命令:向国民党军队提供50个师的装备,及一些飞机和舰船。(46)周恩来这样做,当然是希望苏联提供援助。据杨奎松教授统计,至1946年夏秋,中共获得长短枪20万—30万支,机枪8000挺,各种火炮1000多门。(47)但中共中央显然并没有把这些武器全部留给东北部队,如彭真在1945年11月11日致电毛泽东称,已有12500支步枪、300挺机枪运往热河。(48)1946年夏,因“华北战事激烈,弹药极缺”,中央又不断要求辽东军区和东北局与苏军联系,向华北调运大批武器弹药。(49)所以,1946年5月底退到北满时,东北民主联军虽有兵力32万多人,却只有长枪16万支,轻机枪4033挺,重机枪749挺,各种炮556门。(50)为此,1946年10月3日林彪派代表去苏联,要求给予军事援助。俄国学者指出,这是此期中共向苏联要求军事援助唯一的一份文件,但苏方没有给予答复。(51)显然,苏联不愿因帮助中共而引起外交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援助中共的责任自然就落在了金日成肩上。朝鲜在此期间究竟向中共提供了多少军事援助,至今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数字。根据朱理治的报告,到1947年6月,朝鲜援助东北局的物资(含部分交换)共4批约800—1000个车皮,其中主要是缴获后留存朝鲜的日本军用物资,这批物资是金日成建议并主动帮助中共向苏军索要的。(52)这些物资里包括多少武器,都是什么武器?报告没有细说。有朝鲜著作引证金日成的回忆说,1946年春,陈云受毛泽东委托到平壤会见金日成,提出要朝鲜援助武器。陈云走后,8月26日金日成下达命令,把10万支枪及一些火炮和弹药装上30个车皮,秘密送往中国。(53)不过,这个数字是值得怀疑的。俄国档案显示,截至1945年9月3日,占领北朝鲜的苏联第二十五集团军各部队所搜集和缴获的步枪总共是43290支,还有机枪687挺。(54)

关于朝鲜对中共援助的评价,整体来讲,在中共成功夺取全国政权的诸多因素中,外部原因是次要的,朝鲜的作用更为有限。不过,对于朝鲜本身来说,已经尽了力,而且就局部(如南满作战)而言,朝鲜的援助甚至具有关键性作用。(55)金日成曾在给林彪的信中说,中共交办的事情,他总是尽力帮助的。(56)中共革命在东北的命运与朝鲜密切相关,金日成对此看得很清楚。(57)无论怎样,朝鲜是一个小国,资源有限,实力不足,能够为中国革命做出如此贡献,实属不易。如果从中朝关系的角度考察,关于朝鲜援助的问题还有两点必须加以说明。

第一,北朝鲜当时在苏联的占领和控制之下,所有重要决定都不是金日成可以独立做出的。(58)朝鲜是否可以向中共提供援助,如何援助,完全取决于莫斯科。苏联不同意,金日成想援助也不行,金日成不想援助,苏联提出要求他也得执行。尽管斯大林与毛泽东之间缺乏信任,苏军占领东北期间对中共的态度和方针也是左右摇摆,但东北问题涉及苏联在亚洲的战略利益,斯大林从未想过放手不管。(59)1946年3月苏军被迫撤退前,斯大林一改过去谨慎、犹豫的态度,力促中共进占东北各大城市,尤其北满“甚为重要”。(60)苏联需要中共控制东北,又担心美国插手,导致亚洲局势复杂化,就只有通过朝鲜出面援助中共。(61)事实上,在1948年年底苏军撤退之前,朝鲜的重要部门和资源都在苏联占领军的掌控中。例如负责守卫中朝边境的,就是苏军的两支边防部队,包括6个大队和128个哨所。(62)没有苏军批准,中共军队和人员根本无法过境。再如铁路运输,所有枢纽和重要车站都由苏联军代表负责运营指挥,中共军队在朝鲜境内的调动,“如果没有苏军的指示和帮助,是不可能完成的”。(63)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朝鲜对中共的援助实质上就是苏联对中共的援助。

第二,在中共与北朝鲜之间,还有一个对东北朝鲜人的身份认定问题。正如下面将要讲到的,在东北民主联军中的确有不少朝鲜人,东北地区(特别是延边地区)的朝鲜人也确实为中共革命做出了突出贡献,但问题在于这些人究竟是中国人还是朝鲜人,当时并没有清楚的界定。国际学术界曾在朝鲜是否派遣军队帮助中共作战的问题上有过热烈争论,最后就归结到这一点。(64)金日成和一些朝鲜作者所说朝鲜部队是中国军队的主力、从东北一直打到海南岛云云,因而认为中国革命是在朝鲜帮助下取得成功的,其前提就是把在中国生活的朝鲜人(包括军人)认定为北朝鲜的国民。(65)实际上,这里涉及朝鲜人作为跨界民族对中国的民族认同这样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而这个问题长期困扰着中朝两党和两国关系。


二、革命与民族认同问题的纠葛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中国至少在形式上已成为现代民族国家。革命党人最初以“驱逐鞑虏,恢复中华”为政治口号推翻帝制,后来接受“五族共和”的主张,最后又提出“中华民族”的概念。从民族国家建构的角度来看,把民族主义的观念作为整合中央与边疆地区及各族人民的意识形态,无疑是一种进步,对于推动少数民族对中国的民族认同,也起到了积极作用。不过,这种主张当时主要还停留在一般政治号召的层面,特别是对于多数生活在中国边疆地区的跨界民族——东北的朝鲜人就是一个典型代表——实际影响并不大。

在实际操作层面,处理跨界民族问题的首要环节是确定国籍。到清朝末年,中国政府深知,只靠“剃发易服”已经很难归化外来民族,于是制订了国籍法。中华民国成立后,首先颁布的也是国籍法,随后又有两次修订,其目的就是使那些越界定居的外来民族尽快“归化入籍”。不过,总体看来,加入中国籍的朝鲜人数量并不可观。为了对抗日本人侵占东北的阴谋,国民政府在1929年修订国籍法时,取消了对双重国籍的限制。即使如此,20世纪30年代东北朝鲜居民中真正入籍者仍不到1/10,占绝对多数的是无国籍朝鲜人。(66)

朝鲜民族从19世纪开始向中国移民,在1910年日本兼并韩国和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形成两次高潮。到1945年8月,在东北地区居住的朝鲜人已达216.3万。(67)日本投降后,有大批朝鲜人回国。中国关内的数万韩侨几乎全部被遣返,回到南朝鲜。(68)与关内不同,在中国东北的朝鲜人返回者大约只有1/3。到1947年,东北地区的朝鲜人还有约140万,其中9成以上生活在中共占领和活动的地区。(69)这些人不是不想回国,而是没有条件。据很多当事人讲,当时归国者大部分是在朝鲜半岛有亲戚或经济条件较好的城里人,而留下来的主要是生活贫困的农民。他们居留中国已有两三代,主要集中在延边地区,基本上都是自己聚成村落,只有少数与汉民杂居。在观念和心理上,他们始终感到自己是朝鲜人,“朝鲜是我的祖国”,所以加入中国籍的很少,绝大多数都属朝鲜侨民。日本投降后,朝鲜人的思乡之念更加强烈,很多人含着热泪,挥舞太极旗,高呼“朝鲜独立万岁”。(70)这是中共在革命和政权建设中所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应该说,东北城市居民中的朝鲜人回国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民政府对朝鲜侨民驱逐和剥夺的政策。1945年8月蒋介石准备接收东北的计划中就规定,凡根据日本移民政策来华的“韩籍移民一律驱逐出境”。(71)国民党军占领沈阳后,1946年4月东北行营又规定,凡“从事于生产事业”以外及独身的韩侨,“一律即行遣送回国”。(72)东北保安司令长官部则下令,凡被遣返或检举的韩侨产业,“一律暂予扣押”,而暂留韩侨的产业,则“发派本国人民逐年接管”。结果,仅到年底就查封朝鲜人产业1516处。(73)此外,由于“满洲国”时期把东北的朝鲜人视为“二等国民”,中国人则是“三等国民”,日本投降后中国人存在的“报复心理”也是朝鲜人遭到驱赶、剥夺甚至迫害的原因之一。(74)中共的情况很不相同,他们主要在农村活动,也不代表政府。国民党的出发点是政府处理侨民问题,而中共的出发点是进行推翻现政府的革命。

在革命早期,中共对民族问题的认识比较模糊,政策也是变化的。1928年7月中共六大《关于民族问题决议案》认为,东北的朝鲜人是少数民族。但两个月后中共满洲省委却把东北的朝鲜农民称为从朝鲜“被逐出到满洲来的难民”。1929年6月中共中央六届二中全会讨论组织问题时更含混,把在华外国人,甚至印度、越南、朝鲜、台湾的人民,都列入少数民族。(75)20世纪30年代中共满洲省委视“在满洲高丽人”为少数民族,但1945年8月八路军总部交代朝鲜义勇军的任务包括“组织在东北之朝鲜人民,以便达成解放朝鲜之任务”,似乎又把他们看成外国人。(76)其政策最初也是混乱的,中共二大1922年7月发表的宣言,同时提出了“自决”、“自治”、“民主自治邦”、“联邦共和国”的口号和主张。从1923年6月中共三大到1928年6月中共六大,比较强调民族自决权。(77)于是中共满洲省委在30年代初提出“努力建设在满高丽劳苦群众的苏维埃自治共和国”和中日韩联合的“满洲苏维埃”。(78)全面抗战爆发以后,中共转为提倡民族自治,如在1941年5月提出的“蒙回自治区”。1945年10月更强调在内蒙古的“基本方针是实行区域自治”。(79)这一时期中共中央基本与东北隔绝,东北的党组织和武装力量也基本上退入苏联境内,自然无暇顾及国内民族问题。(80)然而抗战胜利后,如何处理朝鲜民族问题就成为中共在东北(特别是东满)建立政权必须面对的主要问题之一。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问题说到底是阶级问题,民族要求应服从阶级斗争的需要。(81)这种认识,不仅是源自于世界革命和共产主义的理念,也是发动革命、夺取政权的实际要求。不管是哪个民族、哪个国家的人,只要动员他们加入无产阶级革命的洪流就达到目的了。所以,在革命的发动阶段,东北朝鲜人的国民属性并不重要,也没有必要马上搞清楚。1945年8月进入东北地区后,中共注意到了当地中国人和朝鲜人之间的民族矛盾,也感到问题比较严重。但按照传统的和习惯的做法,中共在工作中主要还是强调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尚未意识到国民属性问题。(82)如1945年11月东北局主张,应保护“侨居东北的韩国人民”的生命与合法权益,公平合理地解决“中、韩两国人民”之间的纠纷。(83)12月1日安东省工委指示:“更好地帮助朝鲜人民组织起来,为争取其祖国彻底解放而斗争”,要团结并“说服中国人民不要以狭隘的民族观点、报复手段去对付一般的日朝居民”。12月10日东满人民自卫军司令萧华在安东的广播讲话提到“朝鲜人民……是被压迫民族”。(84)后来通化地委关于朝鲜人工作的指示甚至提出,对通化各县“朝鲜人的态度应以国际主义的立场、阶级的立场,帮助他们独立”。(85)由此可以看出,此时在中共领导层眼里东北朝鲜人还是外国人。

延边公署副专员董昆一在1946年《新年献辞》中宣布,根据延边民主政府的规定,“愿意加入中国国籍的韩国人可以入籍,可以成为中华民国的国民,这样朝族可以成为中华民族中的一个少数民族”。虽然像抗日战争时期一样,已经意识到把东北朝鲜人列入少数民族对于动员他们拥护新政权的意义,但这毕竟只是一般号召,而没有具体实施办法,随意性比较强。比如几天后,延边地委书记雍文涛1月8日在地委会议上做报告时,还是把“韩国人”与“中国人”加以区别。这里有语言习惯问题,但也说明对问题并没有想清楚。直到3月下旬延边干部开会,对这个问题的解释还是含混的:朝鲜人“在中国居住就可以成为中国国民,在部队中的朝鲜人不仅是为朝鲜人服务的,也是为全延边服务的,中国人也是同样的”。(86)安东省5月10日颁布的施政纲领,仍把“本省之韩国人民”一律称为“侨民”。(87)雍文涛后来回忆说,“朝鲜族人民是中国公民还是朝鲜侨民的问题,成了东满根据地建设工作中必须解决的一个实际问题”,但当时“这个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88)

在随后开展的土改运动中,中共对问题有了进一步认识,但仍然限于阶级斗争的范畴。日本占领东北时期,为了巩固其统治基础,把大量从中国人那里掠夺的土地以“开拓地”、“满拓地”等各种形式转交给日本和朝鲜农民。其结果,一方面削弱了大土地所有制,迅速扩大了中农阶层;一方面引发了中朝农民之间的矛盾。中共进占东北以后,把这些土地一律列入“公地”范围,分给无地和少地农民,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中朝民族矛盾。(89)陈云的头脑比较清醒,早在土改开始前(1946年1月17日)就提出,租种“开拓地”和“满拓地”的韩国农民应与中国农民同样分地。(90)尽管如此,由于存在着民族隔阂和偏见,在实际运动中损害朝鲜族农民利益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有些地方甚至按照“民族的原则”进行分地,“中国人先分或多分,朝鲜人后分或少分”。(91)据延边地委书记孔原的说法,1947年年初吉林解放区的朝鲜人61.6万,占人口总数的35%,延边地区朝鲜人54.4万,占人口总数的79%,而在农村许多地方则达到90%。(92)正如吉林省委书记陈正人1947年7月24日指出的,创立根据地的中心任务之一,就是要“迅速确立与贯彻对朝鲜民族的政策。不能解决民族问题,就几乎等于不能发动大多数群众,也就不能创造根据地”。在会议上,与土改政策并行,“迅速明确规定”了民族政策,即宣布吉林省的朝鲜居民是“我国境内的少数民族”。(93)依据这一政策,延边地委提出,“延边朝鲜民族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农民土地问题”,并确定了土改的原则和方法:以人口为标准,不分民族(中韩人民一律平等分地)、性别、年龄,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94)这一做法得到各地认同。绥宁省作出规定,“对朝鲜族一视同仁地分给土地,并一样给他们土地所有权”。(95)10月5日,辽东省民族部也建议“鲜民”可与中国农民一样分配土地。(96)

不过,周保中对此似乎还感到不满意。他在1946年12月召开的吉林省群众工作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延边民族问题的长篇报告,并表示“这次会议提出延边朝鲜族问题,就是希望在领导思想和实际工作中得出明确方向”。报告中所说“党虽然在目前新环境中还没有明确宣布朝鲜人少数民族的地位,但实际上是执行着对朝鲜人——少数民族的平等政策,而且将来一定会发展下去的”,应该反映了周保中的进一步企望:由中共中央确认并宣布这一政策。(97)但在革命的进程中,中共关注民族问题的主要出发点还是阶级斗争。1946年10月21日,吉林省委关于进一步发动群众分配土地的决定就说,“加强中韩农民阶级友爱,提高他们对共同敌人的阶级仇恨,共同进行阶级斗争,以便在长期斗争与教育中来克服民族的隔阂和偏见”。陈正人在1947年1月和7月的县团级干部会议上反复强调,贯彻民族平等政策,就“要进一步发展民族内部的阶级斗争(采取民族的形式,发展阶级斗争的内容)”;如果“离开朝鲜民族内部的阶级斗争”来讨论民族区域的特殊性,“这不是我们的民族理论”。(98)但无论如何,中共土改运动中的民族政策还是收到了极大效果,“基本上解决了(中朝)民族的对立和仇视”,被动员起来的朝鲜族民众积极投入到革命政权建立的洪流中。国共内战时期,在朝鲜族人口占绝对多数的延边地区参军人数达5.2万名(其中朝鲜族4万名),荣获战斗英雄称号的有290名,革命烈士3350名(其中朝鲜族3041名)。参战民工30.23万人次,立功受奖者3434名。此外,延边地区民众为支援前线作战,动员大车1.9万车次,捐款2.65亿元,连同实物按市价折合约8亿元。(99)

总体说来,在革命动员时期,东北局的民族政策还是成功的。但由于中共的全国政权尚未建立,朝鲜人作为少数民族在中国的公民身份并没有得到法律认定。值得注意的是,这时国民党政府开始改变了对东北朝鲜人地位的认定。到1947年8月,国民政府改变了对韩国侨民的政策,允许他们领取居留证后暂居中国,而对定居延边一带的朝鲜人,则“应视同中国人民,确认其为中国国籍”。(100)尽管由于不久后国民党政权溃败,这一政策已失去实际意义,但东北朝鲜人的国民属性问题已经在国家层面上得到重视则是无疑的。中共刚刚取得政权,百废待兴,又缺乏治国经验和理念,对此考虑不周是容易理解的,而且当时中共中央与苏联占领的北朝鲜也没有直接关系。真正因其国民身份没有确定而与朝鲜产生纠葛的是另外一个群体——革命干部及其组织。

参与中共革命并发挥了重要作用的朝鲜族干部有三类:原在东北生活的当地朝鲜人、来自延安及其他关内地区的朝鲜义勇军成员和来自苏联的东北抗联队伍中的朝鲜人。其共同之处在于他们都被中共吸纳,投身于中国的革命运动(大部分还是中共党员),但国民身份并未确定,多数人内心还认定自己是朝鲜人。这种状况不仅造成敌方情报混乱,往往做出误判,也在革命队伍内部引起了一些麻烦。中共对这个问题最初没有引起注意,只要愿意造反就是革命者,甚至允许朝鲜人在中共组织内建立独立支部。1945年10月梁焕俊领导的中共吉林特别支部朝鲜人分支部(11月改为吉林朝鲜支部)便是这样成立的,4个月就吸收了三批党员。(101)不过,大量出现的群众性朝鲜人组织和团体很快就令中共担心了。

日本宣布投降后,在东北最先组织起来的是朝鲜人,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总部在延安的朝鲜独立同盟利用其早期深入敌后工作的便利条件,在东北各省、县组建的地方委员会;一类是各地群众纷纷自发成立的农民、青年、妇女同盟。这些组织的倾向还是革命的,欢迎苏军解放,接受中共领导。但在中共看来,也存在严重问题,主要是“领导成分复杂”,“闹朝鲜独立”(周保中语)。于是,中共进入东北各地后,一方面承认并支持这些组织;一方面加强对他们的领导和改造。首先是消除“独立”倾向,调入干部,改变名称,然后到时机成熟时予以解散,融入当地政权组织。如中共进入延边后,立即对当地各种朝鲜人团体整合成的劳农青总同盟进行改组,于1945年10月成立了“延边人民民主大同盟”(委员长池喜谦)。到土改开始后,1946年8月(一说7月)该组织“无形解体”(周保中语)。牡丹江高丽人民协会1945年11月改为朝鲜民族解放同盟,1946年底又改为牡丹江地区朝鲜(人)民主同盟。还有朝鲜独立同盟北满特别委员会(书记金泽明,即李相朝Yi Sang-jo),1946年9月改为北满地区朝鲜(人)民主同盟(委员长郑京浩Jeong Gyeong-ho),1947年8月宣告解散。朝鲜独立同盟南满工作委员会(主任方虎山Bang Ho-san),1946年初改称南满地区朝鲜(人)民主联盟工作委员会,同年4月又改称辽宁省朝鲜(人)民主联盟工作委会,1948年8月宣布解散。尽管中共认为这些组织在初期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发动群众、剿灭土匪、反奸清算、土地改革、参军参战及支前等方面都做出了很大贡献,但是对其外来民族的独立性是不能长期容忍的。至于这些群众组织中的干部,除少数领导人返回朝鲜外,大部分都被中共留用(很多人后来被边缘化)。如延边地区的土改工作队干部,一半以上都是来自民主大同盟的朝鲜骨干。辽宁省民盟解散后,有515名干部转入辽北、辽东省政府工作。(102)当地干部与北朝鲜官方缺少联系,即使想走也没有门路,而留在中国的大批朝鲜义勇军干部的情况就不同了。

由于苏联占领军的阻止,朝鲜独立同盟及义勇军从延安出发的回国进程中断,除金枓奉(Kim Tu-bong)、崔昌益(Choe Chang-ik)、武亭、韩斌等70多名领导干部外,整个部队被迫滞留中国东北,随后再次为中共所接收。(103)1945年11月朝鲜义勇军集结改编时,在沈阳、哈尔滨、安东及东北各地的部队共计3500余人。(104)部队改编后,金雄(支队长)、方虎山(政委)率第一支队1600余人开赴南满通化地区,至11月底发展到5000多人。(105)第三支队组建时,被任命为支队长的金泽明在哈尔滨已建立了一支朝鲜独立大队,政委朱德海率19名干部于11月19日抵达后,部队主动撤出哈尔滨,11月25日在宾县裴克图正式宣布第三支队成立,兵力600多人。(106)政委朴一禹(Pak Il-u)、支队长李益星(Lee Ik-seong)率第五支队900余人向东满进发,于12月底到达延吉,先期抵达的文正一已在那里设置了朝鲜义勇军延边办事处。(107)此外,还有以韩青(Han Cheong)为队长的朝鲜义勇军独立大队,金浩(Kim Ho,蔡国范)、李明和金刚(Kim Gang)指挥的朝鲜义勇军鸭绿江支队,均在1946年2月进抵安东,兵力发展到近6000人。(108)后来进入朝鲜义勇军序列的还有一支部队,11月29日,由中共吉林市特别支部朝鲜人分支部建立的吉林保安第七大队,在桦甸奉命改编为朝鲜义勇军第七支队,后任命路经此地的第五支队朴勋一(Park Hun-il)为支队长兼政委,崔明(Choi Myeong)为副支队长。此二人都是延安培养出来的。(109)

与抗联部队中的朝鲜干部被认作中国少数民族不同,朝鲜义勇军干部在延安和八路军中,本来就是被当作外国盟友对待的,朱德下达的命令也是让他们回国干革命,现在虽暂时“寄人篱下”,但时刻也没有忘记自己是朝鲜人。第五支队行进到清远、磐石朝鲜人聚居的地方时,欢迎的人群拥抱他们,并哭泣着不停高呼“我们的队伍”、“朝鲜独立万岁”。第一支队还把扩军的传单撒到了朝鲜平安北道的北部地区,号召那里的朝鲜青年踊跃参军。传单上说:“参加朝鲜义勇军,为捍卫祖国的独立而战斗。”(110)第五支队到达延吉几天后,延边朝鲜独立促进联合会就成立了,朴一禹、文正一都是委员。(111)笔者还发现了这样一幅中国人很难接受的照片:李红光支队(前身即朝鲜义勇军第一支队)抬着革命领袖的画像游行,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画像后面,跟着的竟然是金日成而不是毛泽东的画像。(112)这种情绪不可能不对正在开始的中国革命进程产生微妙影响。1946年2—3月中共再次对朝鲜义勇军进行整编,而后大批官兵回国,与此应该不无关系。

1946年1月,在美国总统特使马歇尔的协调下,国共签署了停战令,双方谈判进入整编军队的核心问题。中共原则上接受取消自治军和使军队国家化的方案,准备以某些让步换取中共军队的合法化。2月25日,三方签署了“关于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部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113)在这个过程中,中共将东北所有各部队统编为东北民主联军。东北局提出,与抗联有关的部队改编为杨靖宇支队、赵尚志支队等,以避免苏联在外交上的责任,各地区主力及地方部队一半以上改编为地方保安部队或警察,以避免谈判中军队数量受到限制。(114)朝鲜义勇军各支队自然也在改编之列。根据东北局和民主联军司令部1946年2月10日的决定(16日下达命令),第一支队改成李红光支队,金雄、方虎山继续担任司令员和政委,归属通化保安司令部。(115)金雄离职回国后,由副司令员王子仁(崔仁Choi In)接任。改编后,部队建立了中共基层党组织。同年11月,朝鲜义勇军独立大队和鸭绿江支队并入。(116)1948年4月李红光支队改编为东北野战军独立四师,由第二师师长刘子仪(汉族)接任师长,方虎山仍任政委,同时增派了几个汉族干部任副职。同年11月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六六师。(117)第五支队到达延吉后即被编入延边军分区警备旅,与当地朝鲜人部队合并,改编为朝鲜义勇军第十五团,1946年3月取消“朝鲜义勇军”番号编入吉东军区警备一旅。1948年11月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五六师第四六六团(编入汉族一个营),原朝鲜义勇军第五支队参谋长全宇(Jeon U)任该师副师长。(118)第七支队1946年3月改编为桦甸保安团,调杨上堃(汉族)任团长,县委书记汪小川(汉族)兼任政委。9月改编为吉南军分区第七十二团。第三支队改编较晚,1946年6月金泽明离职回国后,由副支队长李德山接任,朱德海仍任政委,随即改编为东北民主联军松江军区第八团。这两个团于1948年4月归入新组建的东北野战军独立十一师建制,11月该师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六四师,李德山任副师长。(119)在这个过程中,朝鲜义勇军消除了“朝鲜”色彩,逐步溶入中共军队序列。

朝鲜义勇军第二次改编的直接结果是导致大批干部、战士回国。关于朝鲜义勇军官兵对这次改编的态度,几乎没有什么史料,只有一处简单的记载:1946年2月,朝鲜义勇军各支队主要干部在梅河口召开会议,决定取消朝鲜义勇军名称,留下的部队全部编入东北民主联军和各地方部队。(120)说“决定取消”恐怕不确,应该是接受东北民主联军司令部的命令而“决定取消”。在2月16日发出改编朝鲜义勇军第一支队的命令后,3月25日,东北局制定了朝鲜义勇军暂编方案:“鉴于朝鲜义勇军无法全部回国,决定对其进行整编”,决定将16500名官兵中的2000人送回朝鲜,其余均暂编为东北地方性武装。(121)如果这则史料可靠,大致可以判断,朝鲜义勇军对这次改编不满,并准备撤离中国,但出于不允许朝鲜义勇军先遣队入境的同样理由,苏军驻朝司令部也无法全部接受这一万多名官兵。所以,除主要干部和部分骨干返回朝鲜,大部分人只能留在中国。1946年2月以后陆续回国的重要朝鲜干部有第一支队支队长金雄、参谋长安斌(An Bin)、政治部主任朱然(Ju Yeon)(122);第三支队支队长金泽明、参谋长金延(Kim Yeon)、政治部主任李根山(Lee Geun-san)(123);第五支队政委朴一禹及主要干部(124);第七支队支队长朴勋一。(125)鸭绿江支队政治部主任金刚自称是安东省委书记萧华指示他率部回国的。(126)

朝鲜义勇军官兵回国后不久,抗联教导旅中的朝鲜干部也陆续带领一批官兵返回了朝鲜。从苏联回到东北的抗联队伍中的朝鲜干部人数不多,但职位较高,作用很大,且主要领导人都与金日成本人有直接联系。日本投降后,苏联解散了驻扎在哈巴罗夫斯克的抗联教导旅,将其骨干力量分为两个工作团,分别送回中国东北和北朝鲜,协助苏联占领军工作。(127)跟随周保中来到中国东北的有少量朝鲜干部,主要是两拨人,一拨由姜信泰(Gang Sin-tae)率领到延边,包括崔明锡(Choe Myeong-seok,即崔光)、朴洛权(Park Nak-gwon)、金万益(Kim Man-ik)、姜渭龙(Gang Wi-yong)、金昌奉(Kim Chang-bong)、金明珠(Kim Myeong-ju)等22人。(128)另一拨由金光侠率领到牡丹江,包括柳昌权(Ryu Chang-gwon)、黄东华(即金东奎,Kim Dong-gyu)、赵明善(Jo Myeong-seon)、金镇浩(Kim Jin-ho)等人。(129)当时(1945年9月)抗联尚未与中共中央取得联系,周保中主持的东北党委员会命令抗联干部在东北各地组建地区党委,任命姜信泰为延吉地委书记,金光侠为牡丹江地委书记。此时,他们都是以中共干部的身份投入工作的。(130)不过,他们都认定自己是朝鲜人,最终还是要为朝鲜服务的。1946年1月延边朝鲜独立促进联合会成立时,姜信泰也是委员之一。(131)1946年9月牡丹江军政干部学校与军区教导团重组时,金光侠要求单独设立朝鲜人中队。(132)

1945年9月20—23日,周保中、崔石泉、冯仲云向东北局书记彭真详细汇报了东北党和抗联的工作情况,随后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移交了所属组织关系及档案资料,东北党委员会同时撤销,11月东北抗日联军建制撤销,抗联及其干部从此回归中央领导。(133)抗联干部的前期活动为中共抢占东北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利用与苏军的特殊关系,取得大量武器弹药,1945年11月中共收到苏联占领军提供的大约10万支枪和一些大炮,其中大部分应该是抗联干部先期收缴和周保中在苏军允许下在长春日军武器库搬运的。(134)二是利用熟悉东北情况的优势大力发展人民武装力量。在10月关内干部抵达前,抗联已组织各种武装力量约27000人,其中有延边的朝鲜族部队7000人,牡丹江的2000人(以朝鲜人为主)。(135)

中共中央对抗联干部十分重视。1945年11月初东北人民自治军成立时,因东北局的建议增补周保中为第三副司令。(136)12月26日中央指示东北局:“抗日联军过去有长期抗日的历史,与东北人民有密切联系,在关内有相当的影响,因此我们应充分地利用。”(137)东北局派到延边的负责人雍文涛对抗联干部招募的朝鲜族部队赞不绝口,认为朝鲜人革命性强,热情高,应该把“武装基础放在韩国同志身上”。(138)从中共组织史资料提供的抗联朝鲜干部在延边地方部队任职的情况看,他们是得到重用的。1945年11月23日成立东北人民自治军延边军分区,姜信泰任司令员,所属警备旅4个团(7000人),其中3个团长是朝鲜人:朴洛权、崔明锡、朴根植(Park Geun-sik)。1946年2月成立东北民主联军吉东军区,姜信泰仍是司令员,所属2个旅7个团(19000人),其中朝鲜人有一团团长朴洛权、三团团长南昌洙(Nam Chang-su)、五团政委文光德(Mun Gwang-deok)、六团团长金东波(Kim Dong-pa)、炮团团长金哲(Kim Cheol)。1946年7月延边警备旅编入野战军序列,吉东军区改为吉东军分区,金光侠任司令员。(139)姜信泰和金光侠均为中共吉林省委委员。(140)

尽管如此,这些干部毕竟是金日成的嫡系和骨干,他当然需要这批人。(141)抗联教导旅干部准备从苏联回国时,分成了中国工作团和朝鲜工作团,据金日成回忆,是周保中“抢先要求”把这些朝鲜干部分配给他的。(142)那时金日成接受周保中的直接领导,自然要服从上级。但现在的情况已经完全改变,金日成及其他回国干部在1945年11月已脱离中共党籍和抗联军籍(143),而1946-1947年,正是金日成在苏联占领军的帮助下整合国内各派政治力量的关键时刻,他非常需要扩大自己的政治势力。(144)金日成回忆说:“1946年秋,我叫崔明锡选拔一批有才华的骨干回国,他很快移交了自己的部队,带着200多挑选的人回来了。”(145)就这样,1946年7月姜信泰首先回国,1947年5月金光侠接着回国。(146)正如金日成所期待的,姜信泰和金光侠都不是单身返回朝鲜的,据随同他们回国的老战士回忆,姜信泰回国时至少带了大约一个团的兵力,金光侠也带走了一个营。(147)对此中国军方档案可以证明的是:1947年吉东军区警备一旅二团的一个营计1200人被“送回朝鲜”。(148)直到1948年,原朝鲜独立同盟主席金科奉还在给他在东北的老朋友写信,希望他们回到朝鲜。(149)

这两批朝鲜干部率部回国,对于北朝鲜的政权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1946年初金日成就急于建立一支朝鲜的正规部队,而苏联人当时似乎还在犹豫,对此并不上心。(150)有了这样一支骨干队伍,金日成心里就踏实多了。事实上,经过哈巴罗夫斯克野营训练及东北战场实战锻炼的这两批朝鲜官兵回国后,便成为正在筹建的朝鲜人民军第一批指挥官。(151)与此同时,这件事情对中共革命进程产生的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1946年2—3月正值国共内战前夕,双方都在积极筹备力量。当时东北局书记彭真正在为缺乏干部感到头疼,而苏军撤退前则要求中共再增派干部、增调大批军队来东北。(152)1947年又是国共争夺东北的关键时期,战场形势十分紧张。此时批准这些人地两熟且颇具战斗力的朝鲜骨干队伍撤离,中共领导人实属无奈。无论是苏联培养的,还是延安栽培的,这些干部本来就是朝鲜人,来到中国帮助革命,是履行国际主义义务,回到朝鲜建设革命政权,也是天经地义,何况金日成又亲自提出要求。关键的问题是,他们虽然在中国生活多年,但依恋祖国的民族情结并没有消失,更没有加入中国国籍。对于这个问题,随着地方政权的建立,中共渐渐加深了认识,感到这是需要从国家关系和国民属性的层面加以解决的。


三、中共解决东北朝鲜人问题的方针


其实,在全国政权尚未建立之时,中共与北朝鲜之间还谈不上国家关系,而两党关系也都笼罩在苏联的影响下,真正直接涉及双边关系的,主要就是东北朝鲜人的问题。在这方面,中共从世界革命的理念出发,在培养干部和输送军队方面基本满足了北朝鲜的要求,但在处理边民、边境问题时,地方政权也感到了困惑。

首先是干部问题,中共无法阻拦朝鲜义勇军和抗联朝鲜干部回国,但总可以自己培养一支朝鲜族干部队伍。在这方面,中共是有丰富经验的。刚刚来到东北,尤其是朝鲜人的聚居区,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培养和使用当地民族干部。东北局和吉林省委的具体做法是,通过大力开办各种培训班和干部学校,努力造就和起用一批年轻的朝鲜族新干部,以替代那些土生土长、历史复杂的老干部,特别是民主大同盟的一些干部。

早在1945年年底,东北局下发的通知就指出:解决干部问题的基本办法,只能是就地取材,培养地方干部。各级党政军机关应大量开办训练班、教导队、军政学校等,大量吸收青年知识分子、小学教员及工农中的积极分子,给以短期训练即分配各种工作。(153)

东满地区是当时最主要的根据地之一,作为大后方自然就成为各种干部学校云集的地方。1946年1—2月在这里出现了一批朝鲜人或以朝鲜人为主的军政学校:在延安抗大基础上成立的东北军政大学东满分校,朝鲜义勇军第七支队成立的朝鲜革命军政学校吉林分校(桦甸军政学校),吉东军区创办的吉东军政大学,以太行山朝鲜革命军政学校干部班为基础建立的朝阳川教导队等。6月初吉东军区决定,将这些学校合并为东北军政大学东满分校,校址在延吉市北大营,涂锡道任校长兼党委书记。10月18日正式开学,改名为东北军政大学吉林分校。1948年6月迁至吉林,与总校合并。该校三年共培养军政干部3760名,其中朝鲜人2520名。(154)1946年8月,吉林省政府还在延吉建立了民主学院,下设工业、教育、行政、财经等学科,专门培养各行业的朝鲜族干部。1948年4月又成立了延边干部学校,其宗旨是培养朝鲜族党政干部。(155)内战期间,全东北地区共培养朝鲜族干部6200余人(各县干校不在内)。(156)

东北军政大学开办初期确实为北朝鲜培养和输送了不少人才。1946年8月应朝鲜政府的要求,东满分校约300名学员返回朝鲜,在整个学校的朝鲜族学员(2080人)中引起很大反响和震动,引得大多数学员都不安心留在中国。(157)1947年5月,经东北局同意,朝鲜政府从吉林分校第一期朝鲜族学员中挑选了50名去平壤工作。7月第二期结业后,又有100名朝鲜族学员被送到朝鲜。(158)不过总体上说,还是为中共自己培养出一支年轻的民族干部队伍。与此同时,对于原有的朝鲜族干部队伍进行了审查和整顿。1947年4月18日,中共吉林省委决定,在龙井的东北军政大学吉林分校开办高级干部研究班,实际上是集中对现有朝鲜干部进行甄别。学员为军队营以上、地方区以上干部116名,除1名外,全部是朝鲜人,其中中共党员93名。7月初进入审查阶段,至1948年1月结束,结果是71人被开除党籍,42人被解除职务。(159)当然,这次整顿并不妨碍整体上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在整顿老干部的过程中,中共延边地委在1947年6月5日给各级组织的信中确定,要大胆培养和提拔当地干部,尤其是朝鲜族干部,要在朝鲜民族中多训练干部和积极分子。(160)

在培养干部的过程中,党组织自然也迅速发展起来。1947年7月吉东八县中共党员共计2337人,其中1173人属朝鲜民族。到1948年7月,延边五县已建立区级党委34个、村级党支部221个,党员数增加到2999名,其中朝鲜族党员1689名。大部分农村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核心和积极分子队伍已经形成。到1949年1月,朝鲜族党员更增加到3834人,占党员总数的73.1%。(161)此时延边政府的区级干部已有783名,朝鲜族占83.9%。村级干部4631名,朝鲜族占79.7%。在所提拔的221名县、区级主要领导干部中,朝鲜族占59.3%。(162)大批朝鲜族干部的培养,无疑为中共在东北朝鲜人聚居地区的政权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下一步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做好了政治和干部准备。

随着根据地日益巩固、东北战场局势明显好转,中共开始加强地方政权的建设,并逐步开始以政府的名义解决边境管理、居民国籍、政权形式等一系列问题。1947年6月1日吉林省委通过的一个文件中指出:全省韩民占30%,而延边地区韩民占70%,“因此正确地处理民族问题,如何重视朝鲜民族,发动他们积极参加根据地的建设,是非常重要的问题”。(163)

然而,在中朝边界地区,特别是朝鲜人的聚集地,情况特别复杂。据延边地委、专署报告,龙井、延吉、珲春三县与北朝鲜隔江相望,边界长700多里,水浅处可徒涉往来,冬天结冰更是无所阻隔。两岸居民多有姻亲关系,加上生活需求,往来频繁,已成习惯。且旧中国对边境管理不严,允许对岸居民到中国种地,朝来夕归,春种秋运。沿江居民毫无国境、边界概念。民主政府成立后,加强了边境管理,但因很多朝鲜居民认为“一身有两国”,分不清国民与侨民,对政府限制甚为不满,非法越境频繁,走私现象严重。此外,由于“朝鲜祖国”的思想浓厚,很多朝鲜居民,包括少数党员干部,要求回到朝鲜去,尤其在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中,这种观念比较强烈。(164)从维护地方秩序和政权稳定的角度,中共必须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从朝鲜方面来说,需要的只是经过培训的干部和有作战经验的官兵,对于大量举家搬迁者则不允许随便入境。所以,从避免“影响两国关系”的角度考虑,也需要尽快采取措施。(165)显然,权力过渡完成以后,中共也开始从国家政权的层面考虑问题了。

1948年8月5日,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发了“朝鲜人归国暂行办法”:凡申请归国的朝鲜人,必须获得所在地县以上政府的批准和北朝鲜人民委员会的复函同意,才可以按规定办理手续。(166)然而,这个规定还是没有说清楚“朝鲜人”的国民属性——其实政府当时对“朝鲜人”究竟是中国国民还是朝鲜国民也没有确定的看法。为此,8月15日延边地委做出决议,规定凡居住延边并登记过户籍的朝鲜族居民,为中国公民;家族在朝鲜而家长与财产在延边,并经过政府许可经常往来的朝鲜居民,可承认为中国公民。凡没有登记户籍者,或经过批准出国移住而返回者,为朝鲜侨民。此外还向省委建议,与北朝鲜互相建立具有外交性质的机关,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考虑到朝鲜族的历史习惯,适当解决边境地区生活必需品的交换问题;图们江江源地区因江流改道造成国界不清,需要确定以主流为界,住在原地居民可依其自愿仍住原地或迁回本国。(167)这个规定及所提建议已经接近从国民属性和国家关系角度考虑问题了。

然而,由于受到革命理念的影响,并考虑到延边朝鲜族居民的观念和感情,中共当时还是没有采取明确的划分国籍的政策。1948年12月9日,中共延边地委书记刘俊秀讲到民族政策时,一方面提出:“确定居住在延边境内的朝鲜人民,承认为中国境内之朝鲜少数民族,是中华民主共和国的一部分。民主政府按民族平等的原则,给予朝鲜人民地权人权财权,并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之安全。”按此原则“严格区别公民与侨民”。另一方面又指出,“必须承认中国境内的朝鲜人民有原先自己的祖国——朝鲜民主共和国”。所以,当他们的祖国受到侵略或威胁时,中国境内的朝鲜人民就有责任去保卫祖国。(168)这无异于承认东北的朝鲜人同时拥有两个国籍,既可以作为中国公民参加解放战争,又可以随时以朝鲜公民身份回国参加革命斗争。这说明,中共开始考虑的国籍问题,仍含有革命的内容。这样区分公民和侨民,固然有策略性考虑(169),但是在通过国籍法确认朝鲜人的国民属性之前,中国境内朝鲜人“少数民族化”的问题仍无法得到彻底解决。

尽管如此,在政权建设的进程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步伐并没有减慢。到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并发布公告,表明中共已经确定未来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方针。(170)1948年9月23日,中共公布了《东北解放区县村各级政府组织条例草案》,其中关于民族自治区的条款规定,在各少数民族集中居住的地区,超过人口半数以上者,可以成立民族自治村、自治区、自治县。(171)12月9日,延边地委提出,为了“有计划有步骤的从下而上地建立人民的民主的自治政府,实现民族自治”,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加强阶级团结的基础上巩固中朝民族团结;保证按不同民族的公民按比例公平选举;大胆提拔民族干部;加强民族文化建设;妥善处理民族纠纷等等。(172)而在所有这些准备工作中,最主要的就是任用一批可靠的少数民族干部。

从延边地区中共党组织和政权机构中朝鲜族干部的任职情况可以看出,到1949年年初,在这一地区成立民族自治政府的条件已经成熟。1945年10月至1948年3月,在地委一级,除了姜信泰和金光侠短期任职(朴一禹未到职)外,领导成员中没有朝鲜人。在县委一级,除文正一1945年年底担任过一个月延吉县委副书记外,在领导班子中一直没有朝鲜人。1948年4月以后情况有了明显变化。在新成立的延边地委中,1949年3月前林春秋任副书记,此后朱德海出任书记。地委各机构中朝鲜人担任的职务有宣传部长、青年工委书记、妇女工委书记、延边日报社总编、东北朝鲜人民报社社长和总编、延边政治干部学校教育长。在县委一级,陆续由朝鲜人任职的有延吉县县委常委(2人)、干训班主任,和龙县县委秘书及妇女工委书记,汪清县县委秘书、组织部长、党训班主任,安图县县委常委。在政府机构中,1945年11月延边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成立,领导人员中没有朝鲜人,改为吉东公署后,文正一任副专员不到半年。除和龙县县长、副县长外,其他各县均无朝鲜人担任领导职务。1948年3月开始,专员依次由林春秋、文正一和朱德海出任,延吉、汪清、珲春县长,和龙、安图、敦化副县长均由朝鲜人出任。(173)就整个东北地区而言,到1949年6月,在政府部门就任股长以上实职的朝鲜族干部共132名,此外还有1184朝鲜族人担任县区人民委员会委员或科员和助理。(174)

不过应该指出,对于中共政权来说,实现民族区域自治的最大障碍还是与国民属性相关联的境内“跨界民族”的民族认同(少数民族化)问题。在这里,中共要解决的不仅是民族问题,也是未来政权与朝鲜的关系问题。长期生活在延边地区的朝鲜民族究竟是中国人还是朝鲜人,甚至延边地区究竟属于中国还是属于朝鲜?无论在观念上还是政策上,这些问题都没有解决。因此,在筹备延边自治政府的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闹出了一场风波。1948年12月至1949年2月,中共吉林省委召开民族工作座谈会。会上讨论十分激烈,有人提出“朝鲜族的祖国是朝鲜”的主张,也有人提出“多祖国论”,即“无产阶级的祖国是苏联,民族的祖国是朝鲜,现实的祖国是中国”,还有些人主张应当像苏联那样,在朝鲜族聚居的延边建立加盟共和国。作为东北行政委员会民政部民族事务处处长,朱德海在会上明确指出,中国东北的朝鲜族与朝鲜国土上的朝鲜人虽属同一个民族,但“前者已是享受着不同公民权的中国朝鲜族了”,并坚持认为,在延边只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能建立加盟共和国。(175)

这件事表明,直到新中国政权建立前夕,东北朝鲜人的问题还在缠绕着中共。在这个问题上,最让中共感到棘手的,不是确定一般朝鲜居民的国民属性,而在于革命队伍内部很多干部的身份及其观念。在中共干部队伍中始终存在有大量朝鲜人,这种情况极为特殊。抗战结束后,中共加强了入党的组织审查,对外国人人党的限制十分严格。按照当时中共中央不成文的规定,外籍公民入党需要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批准。(176)1949年10月,中共中央明确指示:凡外国人请求加入中国共产党者,均须经中央组织部批准,但东北境内的朝鲜人除外。(177)这种特殊性,一方面与这些朝鲜人属于跨界民族有关;另一方面也涉及到中共与朝鲜的革命友谊。1949-1950年约4.8万名朝鲜族官兵回国,就是一个典型事例。(178)

一直以来,朝鲜劳动党和朝鲜政府与中共中央没有任何直接联系,第一次接触就是朝鲜人民军总政治部主任金一(Kim Ⅰ)受朝鲜劳动党中央委托,索要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制内朝鲜族部队及装备。1949年4月30日金一先到沈阳,请高岗为他与中共中央取得联系。金一在北平与朱德和周恩来会谈四次,与毛泽东会见一次。对于朝鲜提出的要求,毛泽东满口答应:中国军队中有三个朝鲜师,两个师驻扎在沈阳和长春,随时可以全副武装移交给朝鲜政府;另一个师正在作战,战斗结束才能调回。至于这些部队所需弹药,毛泽东回复:“朝方需要多少就能给多少。”(179)根据斯大林得到的报告,毛泽东还说,有200名朝鲜军官正在接受补充训练,一个月后可以派往朝鲜;如果北南朝鲜发生战争,我们将提供力所能及的一切。(180)毛泽东说的立即交付的这两个朝鲜师,就是一六四师和一六六师。一六四师原师长王效明、政治委员宋景华在移交朝鲜时调出,由副师长李德山接任师长兼政委。进入朝鲜时全师实有人员10821名。一六六师原师长刘子仪、政委方虎山,移交朝鲜时由方虎山出任师长兼政委。进入朝鲜时全师实有人员10320名。(181)7月上旬,金日成决定这两个朝鲜师调回朝鲜:沈阳师(一六六师)配置新义州,长春师(一六四师)配置罗南。(182)

1949年12月29日,总参谋长聂荣臻电告正在莫斯科的毛泽东,第四野战军司令员林彪反映,目前在各部队服役的朝鲜族官兵有16000人左右,其中排以上干部2092人。他们在军中接受教育和锻炼,进步很大,具有作战、扩军和政治工作经验。其中有些人在部队南下后出现思想波动,要求回国。林彪提出,“为了朝鲜人民的利益”,“想把这些经过训练的干部送回朝鲜”。(183)经过一番商议,1950年1月中旬人民军总参谋部作战部长金光侠来到中国,又提出新的要求——带走全部武器和装备。毛泽东批示:同意照办。(184)第四野战军接到命令后,立即将部队中的朝鲜籍官兵在郑州集中起来,编成一个师又一个团,总计15800人。这支部队政治素质非常好,中共党员占69%强,立功者多;武器配备也很强,炮兵装备齐全。在编组过程中,又按照金光侠的要求,“清洗”了年老体弱和成分不好者3000余人。(185)实际上组织朝鲜族官兵回国这项工作不仅在四野部队,而是在整个解放军部队展开的。据中国军方的统计资料,1月29日至6月,各军区、军兵种遵照中央军委的指示,通知所属部队的朝鲜籍人员集结回国。1月至4月,中南军区的22392名朝鲜籍人员(其中师级干部1人,团级干部13人,营级干部93人,连级干部88人,排级干部1857人,战士19887人,其他工作人员453人),先后在郑州集中,整编为1个师又1个团、1个干部大队、1个教导大队和1个后方工作大队,于4月15日北上回国。(186)这支部队是以一五六师(两个团)为骨干改编的,6月回国前作为独立十五师编入东北军区序列,由原一五六师副师长全宇任师长。(187)此外还有一些零散部队回到北朝鲜,如在沈阳的空军部队警卫连1000人,由沈阳航空学校副校长带队,以野营训练的名义于3月进入朝鲜。(188)铁道兵团的3231名朝鲜籍人员,也于6月20日由石家庄启程回国。(189)如此算来,第二批回国的朝鲜族部队应在26623人以上,加上1949年返回的人员,解放军中朝鲜族官兵回国人数总计已超过47764人。

上述朝鲜族官兵回国,与后来发生的朝鲜战争并没有直接关系。斯大林本来一直反对金日成采取武力行动解决统一问题,直到1950年1月31日才改变主意,4月中旬才与金日成在莫斯科商定计划。(190)而如前所说,毛泽东同意金一的请求,以及批准林彪关于送朝鲜族部队回国的建议,都发生在1950年1月底之前。当然,这支全副武装且经历长期战争磨炼的部队回到朝鲜时,金日成已经摩拳擦掌准备发动进攻了,从而在客观上增强了人民军的战斗力。不过,就战争准备而言,金日成对此可能盼望已久,而当时中国人还蒙在鼓里。(191)实际上,中国同意或建议四野部队中的朝鲜族官兵回国,主要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他们本来就是朝鲜人,现在主动要求回国,朝鲜又有所需要,而中共也承担着国际主义义务,毛泽东一直想组建亚洲共产党情报局,这样做完全在情理之中。(192)

归纳起来,在战后初期至朝鲜战争爆发前这段时间,中共与朝鲜劳动党及朝鲜政府的关系非常微妙,同中共与其他各国共产党的关系相比,也显得十分特殊。总体来看,可以说是处在一种“若即若离”的状态,对于这种情况,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去理解。

1.中共和朝鲜劳动党都是革命党,共同的革命目标和理念把他们联系在一起,马克思主义的国际主义理论构建了双方关系的基础。因此,他们之间的帮助是相互的。与此同时,中朝之间(尤其是在高层)几乎没有什么直接的组织联系,与双方有关的任何事情都要经过苏共的批准,甚至需要通过莫斯科来沟通。其根本原因在于,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世界革命潮流中,中共和北朝鲜都处在莫斯科的领导、支持和帮助下,中共尚未取得政权,朝鲜则是苏联的卫星国。因此,他们之间的关系以及相互帮助的形式和程度,本质上都取决于斯大林的对华政策和远东政策的需要。

2.在革命的进程中,特别是因为这种革命发生在亚洲民族国家形成不久的历史阶段,革命政权的建立遇到了理论与现实的矛盾。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革命应该首先在一些欧洲发达国家同时爆发,即世界革命,其逻辑的结果就是消灭国家和民族,建立共产主义的大同世界。在现实中,革命首先在落后的俄国爆发,现在又发生在两个更加落后的亚洲国家,世界大同的目标显然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中共和朝鲜劳动党接管或建立的在地理上相互连接的两个民族国家,在理论上应该是统一的、同一的革命政权,但实际上是各自独立而无法融合的不同政治体。这在冷战时期的社会主义国家间乃是一种普遍现象,也是它们之间关系的现实基础。

3.在此期间,中朝两党还要面对一个特殊问题:长期生活在中国的大量朝鲜人属跨界民族,直到新中国成立时,他们多数人的国籍尚未确定,无论一般居民还是革命者,都存在强烈的民族情绪,而缺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尤其是因为在中共系统中存在大量朝鲜族党员和干部,而在朝鲜劳动党系统中存在一批曾在中国长期生活和工作的干部(甚至有人还保留着中国国籍),使得中朝之间有着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联系,简直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193)这种情况既成为中共与北朝鲜联系的纽带,也给他们处理两党及以后两个政权关系带来了麻烦和困难。

4.随着在内战中取得军事胜利和地方政权的建立,中共开始从国家关系和国民属性的角度考虑并处理中国的朝鲜民族问题。中共对于东北朝鲜人的国籍问题,朝鲜民族的属性问题,以及政权建设中的民族区域自治问题,都有一个根据需要而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但是,总体思路仍然没有摆脱苏联的影响和世界革命的框架,无论处理国际关系还是党际关系,朝鲜似乎都有一种特殊性。(194)

这种看似亲近实则疏远的状态,在中国革命成功后许多年还是中朝关系的主要特征之一。


注释

①杨昭全:《建国60年来我国的朝鲜·韩国史和中朝、中韩关系史研究综述》,《朝鲜·韩国历史研究》第12辑,延边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434—479页。国外学者的专门研究也很少,只是在讨论朝鲜共产党早期历史或苏朝关系历史时,对中朝两党关系有所涉及。

②详见沈志华、崔海智《朝鲜共产党早期历史再述:国外篇(1919-1924)》,《韩国研究论丛》第27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朝鲜共产党早期历史再述:国内篇(1925-1935)》,《韩国研究论丛》第29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沈志华《同命相连:朝鲜共产党人融入中共的历史过程(1919-1936)》,《社会科学战线》2015年第2期;《试论八十八旅与中苏朝三角关系——抗日战争期间国际反法西斯联盟一瞥》,《近代史研究》2015年第4期;《苏联与北朝鲜政权的建构(1945-1949)》,《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2015年第3期。

③参见杨昭全《建国60年来我国的朝鲜·韩国史和中朝、中韩关系史研究综述》,《朝鲜·韩国历史研究》第12辑,第468—474页。

④如[韩]李钟奭《北韩—中国关系(1945-2000)》(韩文),首尔,图书出版中心2000年版,第59—70页;赵素芬《周保中将军传》,解放军出版社1988年版,第516—522页;赵俊清《周保中传》,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493、590—591页;姚光《解放战争时期朝鲜人民对我国的支持》,韩俊光、金元石主编《中国朝鲜族历史研究论丛》Ⅱ,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第53—57页。

⑤直到20世纪50年代初,大部分移居中国的朝鲜人没有确定其国籍。对于他们的称呼,史料中有“朝鲜人”、“朝鲜族”、“韩人”、“朝侨”、“韩侨”等,概念比较混乱。笔者在使用这些概念时,只是出于行文方便,完全没有对其国民属性认定的意思。1953年以后,这方面的概念比较明确,一般来说,朝鲜民族中没有加入中国国籍的统称“朝鲜人”,取得中国国籍的称“朝鲜族”,居留中国而未取得国籍的称“朝侨”。

⑥《金日成全集》(朝鲜文),第2卷第19—24页,第6卷第260—262页,第8卷第384—389页,平壤,朝鲜劳动党出版社1992年、1993年、1994年版;[朝]金日成:《金日成回忆录:与世纪同行》第8卷,平壤,外文出版社1998年版,第223—225、261—265页。有趣的是,在平壤出版的中文版《金日成著作集》中,这些文章都没有收入。

⑦[朝]吉在俊、李尚典著,韩宽浩等译:《金日成与中国东北解放战争》,平壤,外文出版社2011年版,第62、139、168页。

⑧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10—411页。

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502页。

⑩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5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300页。

(11)《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上卷,第530—531、534—535页。

(12)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等编:《辽沈决战》下,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600—601页。

(13)黄克诚:《黄克诚自述》,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96—197页。

(14)赵俊清:《周保中传》,第493页。

(15)金日成在其回忆录中,有很大的篇幅讲述革命胜利后他与中国战友的友谊之情。见金日成《金日成回忆录:与世纪同行》第8卷,第215—234页。

(16)抗联教导旅及周保中与金日成的关系,详见沈志华《试论八十八旅与中苏朝三角关系》,《近代史研究》2015年第4期。

(17)周保中:《东北抗日游击日记》,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28页。

(18)金日成:《金日成回忆录:与世纪同行》第8卷,第224页;吉在俊、李尚典:《金日成与中国东北解放战争》,第117—119页。

(19)赵素芬:《周保中将军传》,第517—522页;金日成:《金日成回忆录:与世纪同行》第8卷,第224—227页;中共吉林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周保中将军和他的抗联战友》,吉林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81页。

(2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文集》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554—555页;蒋泽民:《解放战争时期的图们办事处》,姚作起主编:《硝烟千里——解放战争时期的朝鲜族人民》,辽宁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第102页。

(21)丁雪松等:《回忆东北解放战争期间东北局驻朝鲜办事处》,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中共党史资料》第17辑,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版,第197—200页。

(22)中共河南省委党史研究室编:《纪念朱理治文集》,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240页;丁雪松等:《回忆东北解放战争期间东北局驻朝鲜办事处》,《中共党史资料》第17辑,第204—205页。

(23)吴殿尧、宋霖:《朱理治传》,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468—470页。

(24)丁雪松等:《回忆东北解放战争期间东北局驻朝鲜办事处》,《中共党史资料》第17辑,第204—205页;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年谱(1905-1995)》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468页。

(25)《陈云年谱(1905-1995)》上卷,第472页。

(26)丁雪松等:《回忆东北解放战争期间东北局驻朝鲜办事处》,《中共党史资料》第17辑,第207页。

(27)详细报告见Institute of Asian Culture Studies,Hallym University(ed.),HQ,USAFIK,Intelligence Summary Northern Korea,1989,Vol.1,No.30,pp.489—490; Vol.2,No.35,pp.32—33; Vol.4,No.152,pp.98—102。朝鲜的材料似乎可以证明部分情报的真实性,见吉在俊、李尚典《金日成与中国东北解放战争》,第74—75页。

(28)《辽沈决战》下,第620页。

(29)赵素芬:《周保中将军传》,第518—520页。金日成在回忆录里把时间说成是1947年初(金日成:《金日成回忆录:与世纪同行》第8卷,第225页),有误。

(30)吉在俊、李尚典:《金日成与中国东北解放战争》,第109—110页。韩国学者的著作也提到此事,见李钟奭《北韩—中国关系(1945-2000)》(韩文),第65页。

(31)中共辽宁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丹东市委党史研究室编:《解放战争时期的安东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年版,第10页。

(32)《纪念朱理治文集》,第240页。也有材料说,过境伤病员等共18000人,战略物资的85%转移到鸭绿江东。丁雪松等:《回忆东北解放战争期间东北局驻朝鲜办事处》,《中共党史资料》第17辑,第201页。

(33)《解放战争时期的安东根据地》,第12页。

(34)赵素芬:《周保中将军传》,第516—518页;赵俊清:《周保中传》,第590—591页。

(35)闵石麟:《韩国现况报告》(1947年1月17日),中国国民党党史会,特档016—4,转引自石源华《战后韩国驻华代表团与中国政府关系述考》,复旦大学韩国研究中心编《韩国研究论丛》第20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9年版,第269—271页。

(36)HQ,USAFIK,ISNK,Vol.1,No.25,pp.386—391.

(37)《纪念朱理治文集》,第242页。

(38)丁雪松等:《回忆东北解放战争期间东北局驻朝鲜办事处》,《中共党史资料》第17辑,第203页。

(39)张维权:《珲春军工生产基地》,延边历史研究所编:《延边历史研究》第3辑,1988年编印,第193—194页。

(40)《纪念朱理治文集》,第240页。

(41)丁雪松等:《回忆东北解放战争期间东北局驻朝鲜办事处》,《中共党史资料》第17辑,第202页。

(42)HQ,USAFIK,ISNK,Vol.1,No.30,pp.485—489.

(43)《纪念朱理治文集》,第240页;丁雪松等:《回忆东北解放战争期间东北局驻朝鲜办事处》,第203页。

(44)《纪念朱理治文集》,第242页。

(45)刘统:《解放战争中东北野战军武器来源探讨——兼与杨奎松先生商榷》,《党的文献》2000年第4期,第78页。

(46)АВПРФ,ф.0100,оп.34,п.253,д.20,л.7、16-17,Самохцн А.B.Советская военная помощь КПК,1945-1946 гг.//Россия и АТР,2007,No 3,c.62、63—64.

(47)杨奎松:《关于解放战争中的苏联军事援助问题——兼谈治学态度并答刘统先生》,《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1期,第304页。

(48)本书编写组:《彭真年谱》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315页。

(49)《军委致萧(华)曾(克林)电》(1946年7月4日)、《中央致东北局电》(1946年8月24日),未刊。凡标明“未刊”者,皆未公开出版的书籍或资料,华东师范大学冷战国际史研究中心资料室藏。下同,不再一一注明藏所。

(50)刘统:《解放战争中东北野战军武器来源探讨》,《党的文献》2000年第4期,第80页。

(51)АВПРФ,ф.0100,оп.34,п.254,д.30,л.27,Самохцн А.B.Советская военная помощь КПК,1945-1946 гг.//Россия и АТР,2007,No 3,c.64—65.

(52)《纪念朱理治文集》,第239—240页。

(53)吉在俊、李尚典:《金日成与中国东北解放战争》,第59—61页。

(54)《关于第二十五集团军缴获的战利品》,1945年9月3日,ЦАМОРФ,ф.379,оп.11019,д.27,л.20。

(55)1946年年底陈云赴南满主持工作,在是否放弃南满根据地的争论中,陈云提出要“坚守”,其条件之一就是说这里“背靠沙发”(意指苏联、朝鲜的援助)。见萧劲光《四保临江的战斗岁月》,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等编:《辽沈决战》上,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55—256页。萧劲光在讨论中也指出,“背靠朝鲜,使我无后顾之忧,使我反击有依托”,是中共坚持南满作战的根据之一。见中共吉林省党史工作委员会编《吉林党史资料》1985年第1辑,1985年编印,第4—5页。

(56)《纪念朱理治文集》,第239页。

(57)金日成:《金日成回忆录:与世纪同行》第8卷,第223—224页。

(58)关于苏联对北朝鲜占领和控制情况,详见沈志华《苏联与北朝鲜政权的建构(1945-1949)》,《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2015年第3期。

(59)详见沈志华《无奈的选择——冷战与中苏同盟的命运》上册第1章,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

(60)《东北局致中央电》(1946年3月18日),未刊;本书编写组:《彭真传》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421页。

(61)在暗中援助中共方面,作为苏占区的旅大也起了重要作用,见汪朝光《战后中共与苏联在旅大关系研究》,《中共党史资料》2008年第4期,第113—125页;郑成《国共内战时期东北地方层面上的中苏关系——以旅大地区苏军〈实话报〉为例》、何思凯(Christian Hess)《苏联人在旅顺和大连的活动(1945-1955)》,沈志华、李滨(Douglas Stiffler)主编《脆弱的联盟:冷战与中苏关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1—27、28—46页。

(62)《苏联驻北朝鲜民事管理局总局工作报告(政治部分)》(1948年12月),АВПРФ,ф.0480,оп.4,п.14,ц.46,c.255。

(63)HQ,USAFIK,ISNK,Vol.1,No 30,pp.488—489.

(64)详见李钟奭《北韩—中国关系(1945-2000)》,第69—70页。

(65)其实,在中共数百万大军中,到1949年朝鲜族官兵总计约6.5万人(河北省档案馆,700/1/13,第7页),即便把他们都算为朝鲜籍,也只是一小部分。

(66)参见孙日春、沈英淑《论我国朝鲜族加入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历史过程》,《东疆学刊》2006年第4期,第54—60页。关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东北朝鲜人国籍问题更详细的讨论,见玄千秋《日帝的“第一次领事会议”及对朝鲜族不公平的“二重国籍”问题》,中国朝鲜族历史足迹丛书编辑委员会编:《火种·中国朝鲜族历史足迹丛书(2)》(朝鲜文),民族出版社1995年版,第13—25页。所谓“无国籍”,实际上是说不清国籍。日本吞并韩国以后,按道理朝鲜人应算是日本人,但这一点,不仅朝鲜人自己大多不认可,日本人也有争议,对那些移民中国的朝鲜人来说就更说不清了。

(67)《东北韩侨概况》,辽宁省档案馆藏,东北行辕,JEI,转引自孙春日《中国朝鲜族移民史》,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635页。周保中认为这个数字有些夸大,他掌握的可靠资料是170多万人。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档案局(馆)编《中共延边吉东吉敦地委、延边专署重要文件汇编》第1集,1985年,未刊,第332页。苏军总政治部掌握的数字更少,只有150多万人。见《苏联红军总政治部第八局情况汇报》(1945年9月13日),ЦАМОРФ,ф.32,оп.11306,д.692,л 35—39。

(68)关内韩侨的人数有不同说法,据《申报》刊载的中国官方透露的数字是65363人(1945年8月),而韩国学者提供的数字是7万—8万人(1945年10月)。但不管怎样,由于中国政府采取的遣返政策,至1946年年底,据上海《大公报》报道,关内的韩侨已经“全部撤离中国”,共计58000人。见马军、单冠初《战后国民政府遣返韩人政策的演变及在上海地区的实践》,《史林》2006年第2期,第61、63页;金正仁《临政驻华代表团的组织与活动》(韩文),《历史与现实》1997年第24期,第133页。

(69)《闵石麟致吴铁城函》,中国国民党党史会,特档016—26,转引自石源华《战后韩国驻华代表团与中国政府关系述考》,《韩国研究论丛》第20辑,第271—272页;《东北韩侨概况》,辽宁省档案馆藏,东北行辕,JEI,转引自孙春日《中国朝鲜族移民史》,第636页。

(70)赵凤彬:《我的人生自述:一个朝鲜族家族变迁史录》,民族出版社2010年版,第86—87页;韩泽洙:《庆贺解放之日》,中国朝鲜族历史足迹丛书编辑委员会编:《胜利·中国朝鲜族历史足迹丛书(5)》(朝文),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第4—7页;周保中:《延边朝鲜民族问题》(1946年12月),《中共延边吉东吉敦地委、延边专署重要文件汇编》第1辑,第332—333页;刘俊秀:《在朝鲜族人民中间》,《延边党史资料通讯》1987年第1期,第3页,转引自孙春日《中国朝鲜族移民史》,第722—724页。

(71)中央设计局东北调查委员会:《东北复员计划》(下册),1945年8月,未刊,第175页。

(72)《东北韩侨处理通则》(1946年4月),国民大学校韩国学研究所编:《中国地区韩人归还与政策》第3卷,首尔,历史空间出版社2004年版,第250—255页。

(73)《处理韩侨临时办法》、《东北韩侨产业处理计划》,辽宁省档案馆藏,东北行辕,JEI,转引自姜丰裕《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解决东北朝鲜族国籍问题的过程》,《延边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第120页。

(74)《中共延边吉东吉敦地委、延边专署重要文件汇编》第1集,第356、384页。在东北国民党“收复区”朝鲜人受迫害的详细情况,见金春善《日本投降后国共两党对东北地区朝鲜人的政策及其影响》,《延边大学学报》2014年第5期,第49页。

(75)中共中央统战部编:《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87、94—95、109页。

(76)中共延边州委党史研究所编:《东满地区革命历史文献汇编》,1999年编印,第925—929、1119页;《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5册,第223页。

(77)《民族问题文献汇编》,第11—19、21—22、86页。

(78)《东满地区革命历史文献汇编》,第925—929、1119页。

(79)《民族问题文献汇编》,第595、678、964—965页。

(80)详见沈志华《试论八十八旅与中苏朝三角关系》,《近代史研究》2015年第4期。

(81)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488页、第8卷第231页,人民出版社1958年、1961年版;《列宁全集》第24卷第137—138页、第25卷第238页,人民出版社1990年、1988年版;《斯大林全集》第1卷第36页,第2卷第307页,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

(82)姜东柱:《从“八·一五”到十一月间的延边工作》(1945年12月)、周保中:《延边朝鲜民族问题》(1946年12月),《中共延边吉东吉敦地委、延边专署重要文件汇编》第1集,第3、327—360页。雍文涛:《创建延边根据地往事》,政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延边文史资料》第9辑,1999年编印,第54—55页。周保中在报告中说,东北局在1945年9月底已经认为“除参加华北抗战的朝鲜义勇军外,在东北的朝鲜居民一般应视同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第327页)。有些学者也是这样认定的,见姜丰裕《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解决东北朝鲜族国籍问题的过程》,《延边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第121页。但这个说法在目前可以看到的资料中无法得到印证。有关文献读后给人的印象是,似乎当时朝鲜民族问题在东北局还说不清楚或没有取得一致意见,只是周保中对这个问题认识得比较早。

(83)《民族问题文献汇编》,第978页。

(84)《解放战争时期的安东根据地》,第34、39页。

(85)《通化地委档案》第1卷,第34页,转引自王丽媛、吕明辉《东北解放战争期间朝鲜居民的国籍研究》,《社会科学战线》2014年第8期,第126页。

(86)《中共延边吉东吉敦地委、延边专署重要文件汇编》第1集,第8、9—11、24—25、321页。

(87)《解放战争时期的安东根据地》,第76页。

(88)雍文涛:《创建延边根据地往事》,《延边文史资料》第9辑,第57—58页。

(89)《中共延边吉东吉敦地委、延边专署重要文件汇编》第1集,第99—129、132—136页。

(90)《陈云文集》第1卷,第485页。

(91)《中共延边吉东吉敦地委、延边专署重要文件汇编》第1集,第144页。

(92)《中共延边吉东吉敦地委、延边专署重要文件汇编》第1集,第131页。

(93)中共吉林省委党史研究室编:《东满根据地》,1994年编印,第50、52—53、312页。

(94)《中共延边吉东吉敦地委、延边专署重要文件汇编》第1集,第102、146页。1947年2月20日,吉林省委做出了同样的决定。见《东满根据地》,第203—205页。

(95)徐基述主编:《黑龙江朝鲜民族》,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1988年版,第99—100页。1947年12月1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实行《土地法大纲》补偿办法进一步规定:“在东北解放区境内少数民族应与汉人同等分地,并享有所有权。”见《中国的土地改革》编辑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现代经济史组编《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国防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439页。

(96)辽宁省档案馆编:《中共中央东北局西满分局辽东省委档案文件汇集(1946-1947)》,1986年编印,第246页。

(97)引言见《中共延边吉东吉敦地委延边专署重要文件汇编》第1集,第358—359页。

(98)《东满根据地》,第201、65页;《中共延边吉东吉敦地委延边专署重要文件汇编》第1集,第77页。

(99)《三年来朝鲜民族工作的材料》(1949年6月2日),河北省档案馆,700/1/13,第2—12页;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等编:《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组织史资料(1928-1987)》,1988年编印,第101页;《中共延边吉东吉敦地委延边专署重要文件汇编》第1集,第86页。资料中未标明币种。

(100)《东北韩侨居留证领发办法》(1947年8月18日),《中国地区韩人归还与政策》第3卷,第317页;《外交部核复中央党部秘书处对东北韩侨处理意见》,辽宁省档案馆藏,东北行辕,JEI,转引自孙春日《中国朝鲜族移民史》,第688—689页。

(101)梁焕俊:《中共吉林特别支部朝鲜人分支部》,《胜利》,第147—152页;中共吉林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永吉的黎明》,1989年印,第14页。这种情况只在1926年的上海出现过,那时中共江苏省委建立了上海法南区韩人特别支部。

(102)详见《三年来朝鲜民族工作的材料》(1949年6月2日),河北省档案馆,700/1/13,第2—12页;《中共延边吉东吉敦地委延边专署重要文件汇编》第1集,第1—4、22—23、350—354页;徐基述主编《黑龙江朝鲜民族》,第102—105页;池喜谦《光复初期延边人民民主大同盟及其活动》,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第1辑,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12页;《关于延边根据地的建设》,《吉林党史资料》1985年第1辑,第138页;崔支洙《朝鲜民主联盟琐忆》,政协哈尔滨市委员会编《哈尔滨文史资料》第10辑,1986年编印,第102—106页;韩武吉、梁在华《解放初期牡丹江市朝鲜人民民主同盟的活动》,延边历史研究所《延边历史研究》第1辑,1986年编印,第107—123页;崔刚、张礼信《南满地区东北朝鲜人民主联盟》,赵京亨、徐明勋《朝鲜独立同盟北满特委》,徐明勋、权宁河、梁在华《北满地区朝鲜人民主联盟》,《胜利》,第115—120、131—132、133—142页。关于这些朝鲜人的组织或团体的名称,现在著述中混用“朝鲜”、“朝鲜人”、“朝鲜族”和“朝鲜人民”。为了搞清这些译名,笔者委托东北师范大学张民军、詹欣老师帮助查阅当年的《东北日报》、《吉林日报》、《合江日报》等,结果是,用的最多的是“朝鲜人”和“朝鲜”,没见到“朝鲜族”,特别是“朝鲜人民”的用法。

(103)关于朝鲜义勇军的建立、活动及第一次改编,详见沈志华《试论八十八旅与中苏朝三角关系》,《近代史研究》2015年第4期。

(104)崔刚:《朝鲜义勇军史》(朝鲜文),延边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88页。

(105)崔海岩:《朝鲜义勇军第一支队史》(朝鲜文),辽宁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第23、26、134—135页;崔刚:《朝鲜义勇军第一支队》,《胜利》,第49—56页。

(106)徐明勋:《朝鲜义勇军第三支队》,《哈尔滨文史资料》第10辑,第3—5页;赵京亨、徐明勋:《朝鲜独立同盟北满特委》,《胜利》,第126—130页。

(107)金应三、金焕:《朝鲜义勇军第五支队》,《胜利》,第77—82页;李昌役:《朝鲜义勇军及其第五支队》,《延边文史资料》第9辑,第25—29页。

(108)韩青、李枫:《朝鲜义勇军先遣纵队和独立大队》,《胜利》,第38—43页;崔海岩:《朝鲜义勇军第一支队史》(朝鲜文),第29—30页。

(109)宋武燮:《朝鲜义勇军第七支队》,《胜利》,第94—99页。

(110)金应三、金焕:《朝鲜义勇军第五支队》,《胜利》,第78—79页;李钟奭:《北韩—中国关系(1945-2000)》(韩文),第102页。

(111)韩光、安华春:《解放战争时期延边重要事件选辑》,《延边历史研究》第3辑,第66页。

(112)Bruce Cumings,The Origins of the Korean War,Vol.2:The Roaring of the Cataract,1947-1950(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0),p.362.

(113)详见牛军《从赫尔利到马歇尔:美国调处国共矛盾始末》,东方出版社2009年版,第221—231页。

(114)《彭真年谱》第1卷,第371页。

(115)中共中央组织部等编:《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1921-1997)》第4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884—885页;唐洪森:《略谈东北人民解放军中的朝鲜官兵》,邢安臣、白俊成主编:《东北解放战争中的少数民族》,民族出版社1995年版,第144页。

(116)韩青、李枫:《朝鲜义勇军先遣纵队和独立大队》,《胜利》,第38—43页;崔海岩:《朝鲜义勇军第一支队史》(朝鲜文),第29—30页。

(117)崔刚:《朝鲜义勇军第一支队》,《胜利》,第49—56页;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司令部编:《东北三年解放战争军事资料》,1949年印,未刊,第76页。

(118)金应三、金焕:《朝鲜义勇军第五支队》,《胜利》,第82—83页;军事科学院军事图书馆编著:《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沿革和各级领导成员名录》,军事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57、786页。

(119)《永吉的黎明》,第17页;赵京亨、徐明勋:《朝鲜义勇军第三支队》,《胜利》,第65—66页;《东北三年解放战争军事资料》,第76页。

(120)韩光、安华春:《解放战争时期延边重要事件选辑》,《延边历史研究》第3辑,第78页。

(121)《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朝鲜义勇军暂编方案》(1946年3月25日),转引自杨昭全《朝鲜独立同盟与朝鲜义勇军》,金健人主编:《韩国独立运动研究》,学苑出版社1999年版,第34页。

(122)崔海岩:《朝鲜义勇军第一支队史》(朝鲜文),第55页;崔刚:《朝鲜义勇军第一支队》,《胜利》,第51页。

(123)赵京亨、徐明勋:《朝鲜义勇军第三支队》,《胜利》,第65—66页。

(124)文正一:《战斗在我国战场上的朝鲜义勇军——为抗日战争胜利四十周年而作》,《黑龙江民族丛刊》1985年第3期,第54—55页;《全心全意为人民,创建延边根据地》,韩俊光、姚作起:《解放战争时期的东满根据地》,延边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11页。

(125)黄凤锡:《桦甸军政学校成立前后》,姚作起主编:《东北军政大学吉林分校》,辽宁民族出版社1994年版,第163页。

(126)《金刚简历》(复印件),笔者私人收藏。

(127)详见沈志华《试论八十八旅与中苏朝三角关系》,《近代史研究》2015年第4期。

(128)中共延边州委党史工作委员会、党史研究所编:《延边历史事件党史人物录(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88年编印,第248—249页;资料编辑室:《抗联配合苏军解放东北》,《吉林党史资料》1985年第1辑,第185—186页;崔圣春主编:《中国共产党延边历史大事记》,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第220页。

(129)徐基述主编:《黑龙江朝鲜民族》,第85—87页;徐明勋:《解放战争时期黑龙江省剿匪斗争中的朝鲜族》,韩俊光、金元石编:《中国朝鲜族历史研究论丛》Ⅱ,第258—259页;资料编辑室:《抗联配合苏军解放东北》,《吉林党史资料》1985年第1辑,第187页。

(130)中共中央组织部等编:《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1921-1997)》第3卷,第1323—1325页。中共东北抗联教导旅委员会成立时,书记是崔石泉(崔庸健),17名委员和候补委员中有6名朝鲜人。1945年8月24日新组建的中共东北委员会,书记是周保中,委员中的朝鲜人有姜信泰和金光侠。

(131)韩光、安华春:《解放战争时期延边重要事件选辑》,《延边历史研究》第3辑,第66页。

(132)梁在华:《牡丹江军区的朝鲜族官兵》,《胜利》,第24—25页。

(133)《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1921-1997)》第3卷,第1289页;《彭真年谱》第1卷,第301页。

(134)毛泽东11月12日在政治局会议上讲是12万支枪和一些炮。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74页。陈云11月29日给东北局和中央的报告说是枪10万,炮300。见《陈云给东北局、中央的报告》(1945年11月29日),未刊。抗联干部收取武器的情况,详见《周保中文选》,云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30页;赵素芬《周保中将军传》,第477—478页。

(135)《东北三年解放战争军事资料》,第20页;周保中:《东北抗日游击日记》,第829—830页。周保中后来在另一篇回忆文章中说,当时抗联已建立部队十几个团,人数达4万以上。《周保中文选》,第30页。

(136)《彭真年谱》第1卷,第325页;《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沿革和各级领导成员名录》,第749页。但也有著作说周保中被任命为第四副司令。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48页;《彭真传》第1卷,第361页。笔者无从考察,暂取解放军科学院的说法。

(137)《彭真年谱》第1卷,第359—360页。

(138)雍文涛:《创建延边根据地往事》,《延边文史资料》第9辑,第52页;《中共延边吉东吉敦地委、延边专署重要文件汇编》第1集,第11页。雍文涛提到这样一个史实:在国民党发动进攻的危难时刻,中共招募的很多队伍哗变。如敦化县8个武装大队中的7个都叛变了,唯独朝鲜族大队除外。

(139)《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组织史资料(1928-1987)》,第139—146页。

(140)《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1921-1997)》第4卷,第925页。

(141)金日成与姜信泰关系极为密切,私交甚笃,对其能力也颇为推崇。金日成:《金日成回忆录:与世纪同行》第8卷,第242—245页。

(142)金日成:《金日成回忆录:与世纪同行》第8卷,第249页。

(143)周保中:《东北抗日联军人员分布概况》,《周保中将军和他的抗联战友》,第29页。

(144)详见沈志华《苏联与北朝鲜政权的建构(1945-1949)》,《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2015年第3期。

(145)《金日成回忆录:与世纪同行》第8卷,第249页。

(146)在中共党内和军中的任职,姜信泰到1946年7月结束,金光侠到1947年5月结束。《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1921-1997)》第4卷,第925、941页。

(147)徐龙男:《延边籍朝鲜人民军退伍军人采访录》,《冷战国际史研究》2008年第3期,第267—268、283页。

(148)《吉林军区司令部三年工作报告》(1948年12月),转引自邢安臣、白俊成主编《东北解放战争中的少数民族》,第150页。

(149)姜根模:《他的高尚的人格与情操》,中国朝鲜族历史足迹丛书编辑委员会编:《风浪·中国朝鲜族历史足迹丛书(7)》(朝鲜文),民族出版社2013年版,第348—353页。

(150)ЦAMOPФ,ф.379,on.166654,д.1,л 12、59—60、72;ABПPФ,ф.06,on.8,n.39,д638,л93—94,转引自Ku Kвaи Co из иcтopии фopмиpoвaния вoopyжeнныx cил ceвepнoй Kopeи,c.136—139。

(151)Пoчmapes A.H Иэ иcтopии coвeтcкo-кopeйcкиx oтнoшeний в 20-50-e roды//Hoвa я нoвeйшaя иcтopия,1999,No 5,c.135—160;徐龙男:《延边籍朝鲜人民军退伍军人采访录》,《冷战国际史研究》2008年第3期,第267—268页。关于朝鲜干部回国任职的详细介绍,见吉在俊、李尚典《金日成与中国东北解放战争》,第11、16、23—28、31—38、70、84、89、101页。朝鲜人民军成立时,姜信泰(姜健)任总参谋长,金光侠任作战部长。

(152)《彭真年谱》第1卷,第392、399页。

(153)《彭真年谱》第1卷,第362页。

(154)朱士焕:《在东满根据地创办军政大学》,姚作起主编:《东北军政大学吉林分校》,第55—73页;金址云:《朝鲜族军政干部的摇篮——东北军政大学东满分校史略》,《延边大学学报》1986年第4期,第115—125页。

(155)崔圣春主编:《中国共产党延边历史大事记》,第244、276页。

(156)《三年来朝鲜民族工作的材料》(1949年6月2日),河北省档案馆,700/1/13,第7—8页。

(157)金址云:《朝鲜族军政干部的摇篮》,《延边大学学报》1986年第4期,第118页;徐龙男:《延边籍朝鲜人民军退伍军人采访录》,《冷战国际史研究》2008年第3期,第268—269页。

(158)朱士焕:《在东满根据地创办军政大学》,周佑:《我在东北军政大学吉林分校的岁月》,姚作起主编:《东北军政大学吉林分校》,第64、80页。到1948年5月吉林省委加强了对朝鲜族干部回国的限制,规定必须经地委审查和批准,并要求“如非确实需要者,不得轻易批准,尽可能越少越好”。《吉林省委组织部给延边地委的通知》(1948年5月21日),国民大学校韩国学研究所编:《中国地区韩人归还与政策》第6卷,首尔,历史空间出版社2004年版,第441页。

(159)《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组织史资料(1928-1987)》,第99页;崔圣春主编:《中国共产党延边历史大事记》,第257—258页。另见白栋材《对东满根据地党的组织建设的回顾》,《东满根据地》,第355—356页;池喜谦《光复初期延边人民民主大同盟及其活动》,《文史资料选辑》第1辑,第9页。1985年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对这次审干重新审查,纠正了其中的错案。

(160)《中共延边吉东吉敦地委、延边专署重要文件汇编》第1集,第59—62页。

(161)《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组织史资料(1928-1987)》,第156、101—102页。

(162)《关于延边根据地的建设——延边州委党史办综合材料》,《吉林党史资料》1985年第1辑,第142—143页。

(163)《中国地区韩人归还与政策》第6卷,第137页。

(164)延边地委:《关于延边民族问题》(1948年8月15日),《中共延边吉东吉敦地委、延边专署重要文件汇编》第1集,第384—385页:延边公署:《延边中朝国境出入情况报告》(1950年3月28日),《中国地区韩人归还与政策》第6卷,第523—536页。至于此期东北朝鲜人回国的人数,苏联驻朝鲜民事管理局按照过境登记的统计报告说,1946年6月至1948年12月有378296人。见《苏联驻北朝鲜民事管理局总局工作报告(政治部分)》(1948年12月),ABПPФ,ф.0480,on.4,n.14,д.46,c.255。但据中国地方政府的统计,到1949年年初,居住东北的朝鲜人有120余万。见《三年来朝鲜民族工作的材料》(1949年6月2日),河北省档案馆,700/1/13/2,第2—12页。如果按照前引数字1947年东北朝鲜人还有140万计,那么回国者只有20万。此间的差距大概在于,苏军的统计数字只是过境人数,而在这些人中,应有一部分属频繁往来者或从其他口岸返回中国者(如前面提到的中共军队)。

(165)《延边公署专员致各县长函》(1947年2月27日),《中国地区韩人归还与政策》第6卷,第71—72页。

(166)《中国地区韩人归还与政策》第6卷,第454—455页。

(167)《中共延边吉东吉敦地委、延边专署重要文件汇编》第1集,第387—391页。

(168)《中共延边吉东吉敦地委、延边专署重要文件汇编》第1集,第392页。

(169)延边地委书记刘俊秀回忆说,当时朝鲜族人民“内心深处却仍然认为朝鲜是祖国”,“突然让他们加入中国国籍,是会伤害他们感情的”。所以,从策略出发,只能采取两个国籍的办法。刘俊秀:《在朝鲜族人民中间》,《胜利》,第709—711页。

(170)《民族问题文献汇编》,第1128页。

(171)《民族问题文献汇编》,第1332页。

(172)《中共延边吉东吉敦地委、延边专署重要文件汇编》第1集,第393—395页。

(173)《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组织史资料(1928-1987)》,第104—136页。

(174)《三年来朝鲜民族工作的材料》(1949年6月2日),河北省档案馆,700/1/13,第7页。

(175)本书编写组:《朱德海一生》,民族出版社1987年版,第135页;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编:《中共党史人物传》第17卷,陕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73页。

(176)李敦白口述,徐秀丽撰写:《我是一个中国的美国人——李敦白口述历史》,九州出版社2014年版,第63页。

(177)《中共东北局组织部通知》(1949年10月19日),《中国地区韩人归还与政策》第6卷,第522页。

(178)关于这一事件的详细过程,学界已有专门研究,见金东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朝鲜师回朝鲜问题新探》,《历史研究》2006年第6期;金景一《关于中国军队中朝鲜族官兵返回朝鲜的历史考察》,《史学集刊》2007年第3期;沈志华《毛泽东、斯大林与朝鲜战争》,广东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96—199、211—213页。这里仅讨论中共处理朝鲜族官兵回国的态度和方式问题。

(179)《什特科夫致维辛斯基电》(1949年5月15日),AПPФ,ф.3,oп.65,д.9,л.51—55。

(180)《科瓦廖夫致斯大林电》(1949年5月18日),AПPФ,ф.45,oп.1,д.331,л.59—61。

(181)《东北三年解放战争军事资料》,第76—77页。1949年6月,东北局要求吉林省紧急为一六四师扩充朝鲜新战士15000名,限令7月18日前完成移交(《中国地区韩人归还与政策》第6卷,第487、488页)。这个数字应含在该师回国人数中。

(182)《什特科夫致维辛斯基电》(1949年7月13日),AПPФ,ф.3,oп.65,д.5,л.25—27。

(183)《聂荣臻致毛泽东电》(1949年12月29日),A∏PФ,ф.45,oп.1,д.334,л.8-9,Hoвaя и нoвeйшaя иcтopия,2005,No 5,c.89—90。

(18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20—321页;《刘少奇致毛泽东电》(1950年1月22日),AⅡPФ,ф.45,oп.1,д.334,л.22。

(185)《邓子恢、谭政给军委、总政及林彪的报告》(1950年5月11日),未刊。文件中使用“朝鲜籍”的说法并不准确,因为当时在中国的朝鲜人绝大多数并未确定国籍。

(186)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作大事记》上册,1988年印,第4页。

(187)《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沿革和各级领导成员名录》,第882页。

(188)徐龙男:《延边籍朝鲜人民军退伍军人采访录》,《冷战国际史研究》2008年第3期,第280—281页。

(189)《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作大事记》上册,第4页。

(190)详细过程见沈志华《毛泽东、斯大林与朝鲜战争》,第185—228页。

(191)1950年5月3日,斯大林电告毛泽东,金日成到莫斯科来谈了一些事情。5月13日,金日成在斯大林的催促下来到北京,向毛泽东通报他的计划。沈志华:《毛泽东、斯大林与朝鲜战争》,第219—220页。

(192)关于亚洲共产党情报局的问题,详见沈志华《毛泽东与东方情报局:亚洲革命领导权的转移》,《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6期。

(193)甚至到1956年,在朝鲜人民军中还有5000多中国籍朝鲜人,而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工作的朝鲜籍人员尚有百余人,其中很多人要求回国。国务院办公厅大事记编写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大事记》(送审稿)第4卷,1991年,未刊,第61、153—154页。

(194)这是一个需要专门讨论的问题。根据美国社会学家沃勒斯坦(I.Wallerstein)的观点,即种族(Race)是“以基因遗传的群体”,民族是“历史的社会—政治群体”,而族群是“文化群体”,中国学者马戎建议,保留中华民族(the Chinese Nation)的提法,而将原来习惯称呼的“少数民族”(Minority Nationality)改成“族群”或“少数族群”(Ethnic Group)。见马戎《族群、民族与国家构建——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3—20页。笔者赞同这一看法,并认为以此来阐释“朝鲜民族”问题,具有学术和现实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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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近代史研究》2016年第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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