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允星:规则何以要“潜”起来?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69 次 更新时间:2017-03-13 21:17

辛允星  

有在所谓的“体制内”单位工作经历的朋友可能曾经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你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因此去找单位领导理论,领导先做一番不疼不痒的“情感安慰”工作,然后略显无辜地说一句:“理是这个理,但不能太认真!”言外之意,虽然大家表面上都在讲述着一个似乎“人所共知”的道理,但实际上是另外一套规则在真正发挥作用,很显然,这套不能公开言说但发挥真正作用的游戏规则就是中国人所熟知的“潜规则”。也许正因为中国社会自古以来都演绎着两套规则的“分工”,吴思先生的名著《潜规则》才得以影响广泛;从某种角度来看,李宗吾先生的《厚黑学》同样讲述了这个事实。

秩序是需要规则的,这是人类社会(特别是进入文明阶段之后)的共同特征。西方国家在古希腊时代就形成了其独特的文化气质——凡事都要从逻辑上讲通,不“辩论”清楚绝不罢休,罗马法律的制定过程同样充满了各色的逻辑“论证”,而且作为社会规则的法律一旦确立,就会形成强大的约束力,现实社会就要遵照它的指令,绝不能说一套,做一套!正是因为他们的“认真”,理性和契约精神才得以充分发育,法治和民主制度才得以最终诞生。印度的传统政治文化虽然充满了鲜明的“不平等”甚至是赤裸裸的“种姓”歧视,但是这些社会规则都是广大民众明确“表达”出来的,而不是以“潜规则”的形式存在着;以此作为参照,我们不禁要问:为何唯独中国形成了悠久的“潜规则”政治文化呢?

中国政治思想的发展历史告诉人们,在春秋战国时期(乃至秦汉)之前,中国也并没有鲜明的“潜规则”文化,当时的政治主张与实践之间基本能够保持一致;但是自从百家争鸣开始,中国的政治生活就发生了显著的“分裂性”变化:一方面是儒家的“王道”理想更加深入民心,而另一方面则是法家的“霸道”实践逐渐走向成功。在这种情势下,统治者只好在表面上宣传“王道”的同时行“霸道”之实,秦朝“二世而亡”的教训则更加印证了这种统治方式的相对合理性,于是,截止到汉武帝时,两套政治游戏规则得以正式形成,被大肆宣传的“王道”成为政治明规则,而不能公开言说的“霸道”就成为了政治潜规则。

本来,社会的“明规则”与事实情况不符,民众有权利对这个事实产生质疑,乃至进行抵制;但是在经历长时期的战乱之后,他们发现根本“没办法”走出“霸道”的政治阴影,于是乎,只好佯装糊涂,得过且过,甚至开始“自我麻醉”,最后连自己都习惯了两套规则并行的“分裂化”社会生活形态,哪怕是在其中扮演着受害者的角色。由此,被统治者逐渐在“人格”的塑造过程中与统治者的需要达成了完美的“默契”,他们一边宣扬着孔孟之道,另一边有着强烈的“拳头”思维,一边讲各种各样的大道理,另一边表现出是非观念的严重缺乏,一边是对强者的无尽谄媚与屈膝,另一边则是对弱者的冷漠与欺压。

经过一定历史时期的训练,中国人逐步形成了具有鲜明“双重人格”特征的文化惯习,甚至集体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配合统治者完成了“构建双重政治规则”的任务,进而“潜规则”意识被深深植入到广大民众的思想深处,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在这种文化的熏陶和感染作用下,人们不仅形成了以“言行不一”、“八面玲珑”为标志的多样化面孔,而且还创造出独特的“解释”:“道可道,非常道”;人生苦短、难得糊涂;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左右逢源;世界太复杂,没必要把事情搞那么清楚等;甚至还以此指出自己的文化“富有弹性”,具有“圆润”而不走极端的优势...从这个角度看,那些特别爱讲道理、有着明确规则意识的人们,也就都属于不讨人喜欢的“爱钻牛角尖者”了。

如果说基层民众的“潜规则”意识具有鲜明的“被塑造”特征,那么统治集团何以也要主动维持这个游戏规则,或者说,为何不将“潜规则”转变成“明规则”呢?显然,最直接的原因是这种政治策略是“有效”的:“明规则”用来论证自己的合法性,欺骗和麻痹民众,而“潜规则”则用来实现自己的各种利益诉求,既当了婊子,又立了牌坊,假如遭遇质疑,则可以通过“混淆问题”的方式论证“潜规则”的存在合理性,比如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利于朝廷的国防安全等。更为关键的是,当基层大众也业已形成适应于“潜规则”的文化心理时,这种政治游戏规则就变得更加有效,反之,如果贸然将很多的潜规则转变为明规则,虽然可以彰显自信,却会出现大量“需要论证的理论问题”,极大地提高统治成本。

常识告诉我们,人类社会必然存在不同价值观之间的分歧,而这背后就隐藏着不同政治规则的“角力”和竞争,这些规则之间的“相对优劣”可以通过逻辑论辩和社会实践来进行检验,但前提肯定是各种“规则”都是可以明确表述的;若其中一些规则是“潜藏”起来的,那就很难被纳入对比检验的行列。我认为,中国政治文化当中最可怕的东西并不是各种规则的不公正问题,而是“潜规则”根本就不能见光,难以通过不同社会群体的博弈和公开论辩而获得改良,这背后的一个重要事实就是社会进步的停滞与僵化。回到现实生活中,我们会经常发现这样的事件——某人(或组织)担心自己的言行被曝光,对记者或举报人进行威胁和报复,这说明,即使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的行为也是错误的,但为了利益还是要这样做,这显然已经不是“是非不分”的问题,而是“故意为恶”:一个何其恐怖的事实呐!

站在21世纪人类政治文明的平台上,我们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除了所谓的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那些天然的“公共话题”有何不能公开讨论的呢?社会规则何以要“潜”起来呢?我认为,一个国家的政治文明程度之首要标志就是社会规则的公开性和透明化,原因很简单——你若坚信自己“有理”,那就公开辩论,事理越辩越明!倘若,有的人和组织不仅不敢把自己所谓的“道理”拿到台面上来,还拼命反对别人公开讲道理,那只能证明,即使按照自己的标准,他们也是“没理”的,所以只好用暴力威胁等丑恶方式来掩盖自己的理亏。从这里不难看出,很多规则之所以“潜”起来,是因为它们无论怎么看都是“非正义”的,而为了不被揭穿,也只好隐居幕后,以“潜规则”的形式来达到那些“不可告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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