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华:维持社会稳定的几个因素分析——兼论“和谐社会”的含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298 次 更新时间:2006-07-13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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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华  

内容提要:

在功能主义方法论的指导下,哪些因素或者什么力量维持又怎样维持着一个社会的稳定是本文所关注的问题。为此,在总结前人观点的基础上,文章分析了社会化、意识形态和制度规范、宗教、生产力、社会分工、来自外部的威胁、社会阶层结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流动、人口规模与结构等因素对于社会稳定的作用。在此基础上,笔者对“和谐社会”的含义进行了简单的论述,认为“和谐社会”首先是一种稳定的社会,这些因素的合理化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须的。

关键词: 社会稳定 因素 “和谐社会”

一、问题与方法

社会是如何可能的?1这是一个很多社会学家一直在努力回答的问题,自然也就成为社会学研究对象和研究范畴中的一个部分。2所以,在众多的关于社会学研究对象和研究范畴的观点中,有如下一种说法:“社会学是一门有关社会稳定和变革的科学。这种界定在国际社会学界是有共识的。”3由此可见这个问题在社会学研究中的重要性。

当问及“社会是如何可能的?”这个问题的时候,它实际上包含了如下几个方面的理性指向:

(1)社会是如何起源的?

(2)社会是由什么构成的?或者社会是由哪些因素构成的?

(3)社会为什么能够长期存在?或者什么力量维持又是怎样维持着社会的稳定?

(4)社会为什么能够发生变化?或者什么力量导致了社会的变迁与发展?

(5)社会变化的最终结果是什么?等等。

显然,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尽管这是一项宏大而艰辛的工作。正因为这样,在社会学乃至其它社会科学的历史上,研究者就以上五个问题作出了不尽相同的回答。

试图从历史的声音中,在以上问题(3 ),即“哪些因素维持又是怎样维持着社会的稳定?”上,吸收前人的观点,总结出一个综合性质的回答本文的中心任务。这明显带有 “功能主义”色彩。在社会学中,功能主义既是一个理论大户,也是一种分析社会现象的方法和视角。功能分析的首要兴趣是探讨部分对维持系统(或导致系统解体)的作用。系统的每一个部分都有一种功能,或是积极的(正功能),即有助于维持系统存在;或是消极的(负功能),即造成系统的解体和变迁。一个部分对于整体系统的作用往往是双重的。功能主义的中心问题是分析出这两类作用。在本文中,我们只分析各因素对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二、因素分析

社会化 社会化(socialization)是指将一个“自然人”转化为“社会人”的过程。刚刚出生的婴儿是一个毫无自助能力的有机体,他对外界一无所知,他的生物潜能既广泛又不确定。因此,任何社会如果任其发展,必将构成对社会的威胁。所以,婴儿从出生之日起,就必须在他人(如家庭成员、同辈群体等)及整个社会(如学校、职业场所、大众传媒等)的帮助下,一步一步地学习社会的文化和规则。学习的过程,就是人与社会的互动过程,就是内化社会规则、认同社会角色与价值观念、培养人格特征以及模塑社会行为的过程。虽然社会化的基本过程一般到青年时期就可以完成,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或者个人社会环境的变化,继续社会化或者再社会化可能伴随人的一生。4

虽然社会化本是一个属于个体的微观概念,但是,一旦特定社会环境下的所有的社会成员都经历了社会化的过程,就会产生了一个属于全社会的宏观结果:人与人之间的思想可以相互沟通和理解,个体行为的动机和方式摆脱了本能的支配而具有了他人或者社会的取向,变成了社会行为——“‘社会的’的行为应该是这样一种行为,根据行为者或者行为者们所认为的行为的意向,它关联着别人的举止,并在行为过程中以此为取向。”5也就是说,人们在行为时,都会考虑到他人的感受或者需要遵循的规范,这就减少了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保证了整个社会的稳定。

意识形态和制度规范 “‘意识形态’这一术语具有非常宽泛的功用意义,且所有这些意义都不完全相容。(Terry Eagleton,1991)”在原初的意义上,意识形态(ideology)指的是一种关于特定使命的科学学说;它力图通过抑制人的偏见,并以理性至上的思想武装人,最终达到服务人、甚至拯救人的目的。6这是褒义的意识形态。在我国当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一般把意识形态定义为观念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是系统化、理论化的观念。这是中性的意识形态。其实,在马克思那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是有很强的阶级性的,为了阶级的利益,它有掩盖真实情况的功效,是统治阶级用来压制和欺骗被统治阶级的工具。这是贬义的意识形态。顺便说一句,意识形态概念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被传统马克思主义扭曲得较为严重的概念之一。7

虽然意识形态这个概念具有多重的含义,但并不影响它对一个社会的整合功能。它为全社会的成员提供了最高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左右着一个社会主流的价值取向,也代表着一个民族或者一个国家最根本的利益观念。在共同的意识形态下,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对内可以保持一致以免冲突,对外则可以防御侵犯。

至于社会的制度规范,它的产生一开始就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因而本身就具有意识形态的特征。制度与规范的内容,主要是对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方式界定,是社会行为所依据的标准,这就保持了个体行为与制度规范之间的一致性。8

宗教 宗教的基本要素是信仰和膜拜仪式,它们将信奉它的人们统一在一个称作教会的共同体之中。”9社会学家特别重视宗教对于一个社会的整合作用,其中涂尔干、韦伯的主张尤其经典。在涂尔干看来,生活在一个宗教组织里的人们,相互整合、相互团结的程度是很高的,这避免或者减少了一些社会悲剧(如自杀现象)的发生。10而韦伯关于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同样说明了宗教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在宗教的两个基本成分中,信仰是集体意识的来源之一,是共同体团结的基础;而膜拜仪式也绝对不是多余的东西,通过它,集体的意识和一致的行为不断地得到了强化。所以,宗教对于一个社会的稳定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当然,在不同类型的宗教组织之间,宗教也是产生冲突的来源之一。

生产力 生产力是一个社会创造物质资料的能力,它从如下三个主要方面维持社会的稳定。首先,物质资料是一个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保证,在这一点上,作为衡量获得物质资料水平的生产力对于社会的作用不言而喻;其次,在现代社会中,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被当代著名的法兰克福学派批判为新的意识形态。在法兰克福老一辈的理论家中,把科学与技术的社会功能同意识形态所起的社会作用相等同,认为科学技术起着掩饰多种社会问题,转移人们不满和反抗情绪,阻挠人们选择新的生产方式,维护现有社会统治和导致社会堕落的意识形态的作用。法兰克福学派的奠基人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曾经就说过:“不仅形而上学,而且还有它所批判的科学本身,皆为意识形态;科学之所以是意识形态,是因为它保留着一种阻碍人们发现社会危机真实原因的形式(霍克海默,1977)”马尔库塞在其名著《单向度的人》中,对科技异化为意识形态问题,作了更深入、全面、系统的论述和批判,科学技术“起着思想灌输和操纵的作用”。11最后,哈贝马斯则对其前辈们的观点提出了异议。他指出,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中已经成为“第一位的生产力”。它的直接作用是社会物质财富的高度丰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以及随之而来的阶级差异和对抗的消失,而不是像马尔库塞所说的那样,成了统治人和扼杀人的自由的一种极权性的社会力量。哈贝马斯进一步认为,科学和技术,今天不仅成了第一生产力,而且也成了统治的合法性基础。作为统治的合法性基础,它为统治进行辩护或者论证的标准是非政治性的,因为这个社会统治的合法性是“从下”,“从社会劳动的根基上”获得的。也就是说,它是依靠科技进步的成果,依靠对个人需求的补偿所取得的广大居民对制度的忠诚获得的,而不是“从上”,通过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政治统治获得的。哈贝马斯强调指出,技术与科学作为新的合法性形式,它已经丧失了意识形态的旧形态,已经成为一种以科学为偶像的新型的意识形态,即技术统治论的意识(哈贝马斯,1968)。

所以,在现代社会,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无论是否被异化为意识形态还是被用来建筑统治阶级合法性的基础,它都起到了维持社会稳定的作用。

社会分工 法国著名的社会家涂尔干把社会团结分为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机械团结是集体意识和强制性规范共同作用的结果,是通过压制性的手段取得的一致;而有机团结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而形成的团结。涂尔干认为,社会分工是有机团结的来源。关于这一点,概而言之,涂尔干的逻辑是:人口数量的增长提高了交往与互动的频率,交往频率的增加导致了威胁社会秩序的资源竞争;对资源的竞争引起了劳动的专业化,而专业化分工又产生了彼此间的差异和相互依赖的压力;同时也增加了道德上的相互约束。当然,社会分工现象的出现并不是有意设计的,只是,分工对恢复“无节制的竞争所毁灭的”社会秩序来说是不可缺少的。12相互依赖的压力实际上就是有机团结的基础。涂尔干得到这个结论的主要实证依据之一是,现代社会中的压制性法律(如刑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比例减少了,恢复性法律(如民法)的比例增加了,这与社会分工不发达的传统社会形成了鲜明的对照。13

涂尔干如此赞扬社会分工对与社会秩序的积极作用,还有一个重要但往往被人忽视的原因,那就是作为现代社会动力来源之一的社会分工,高度弘扬了人类社会一直关注的一个主题——“人性”。涂尔干主张存在双重的人性:个性和共性。在个性和共性的数量关系上,涂尔干认为,随着时代的变迁,个性和共性在总体人性中所占的比例也在发生着变化。在传统社会,共性占了绝对上风,而在现代社会,个性才开始张扬。“个人在原始社会是不存在的,它只是随着文明发展才逐渐产生出来。”14因为“事实上,低级社会并没有给个人的人格留下任何余地,当然也谈不上人为地限制和压制它们,原因很简单,那时候根本不存在这些人格。”15 “你见到了一个美洲土著,你就见到了所有的美洲土著。相反,如果没有事先的暗示,我们一眼就看得出两个文明人的差别。”16进而,涂尔干认为不同的人性内容与不同的社会团结形式紧密对应,“前一种团结(机械团结)是建立在个人相似性基础上的,而后一种团结(有机团结)是以个人的相互差异为基础的。”17涂尔干认为造成个性和共性在人性中比例变化的社会原因:社会才是个体差异(或者个性)的重要来源,社会分工就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所以,社会分工孕育了人性中个体性的发展,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相互依赖的有机团结。和传统社会相比,现代社会的人们在遇到矛盾的时候,彼此之间不再处于“你死我活、鱼死网破“的可怕境地,而是“彼此相依、唇亡齿寒 ”的情形之中,人们更多的是通过相互沟通以达到“双赢”的目的,这就减少了冲突的可能,维持了社会的稳定。这种观点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符合的相当好,社会动荡在现代社会中明显比在传统社会中少了许多。

这使笔者想起了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即马克思所称呼的“劳动异化”。在早期马克思的著作中,马克思对于现代性的问题及其根源的分析是借助于异化劳动的理论展开的。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现代性的问题表现为,工人和他的劳动产品的异化,劳动过程本身的异化,人的类本质的异化以及人和人之间关系的异化。18虽然对这四种异化的解读存在不尽相同的意见,但在下面这一点上没有疑问:马克思关注现代性对个性的压抑和歪曲,并对此保持批判的态度,进而为铲除资本主义制度,建立共产主义制度埋下伏笔。如果我们接受了涂尔干的人性观点,那么关于现代人性被如此“异化”的说法,就多少有点站不住脚。因为在涂尔干看来,在与现代社会相对立的传统社会,人性中的个体性是根本不存在的,个人与个人之间存在着惊人的同质性,当然就谈不上随着现代性的来临和发展对它的压抑和歪曲这样的问题。相反,正是因为现代社会的环境,包括涂尔干所说的社会分工,个性或者个别差异的存在和发展才有了可能。所以,现代性的出现和发展确实改变了人性,但它不是压抑和歪曲了个性,而是相反。

来自外部的威胁 美国社会学家科塞认为,“冲突有助于建立和维持社会或群体的身份和边界线。特别是与外群体的冲突,可以对群体身份的建立和重新肯定作出贡献,并维持它与周围社会环境的界限。”19科塞进一步认为,群体之间的冲突有助于加强各群体内部成员之间的统一和团结,只有在群体中存在基本认同感的情况下才是有效的,并且这种外部冲突必须被认为是对整个群体成员的威胁。

在日常政治中间,还有适用这一命题的具体例证。由于外部冲突对群体团结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所以外部冲突的中止并不一定是好事。有时为了促进内部团结,一个外部的敌人往往是必要的。这时并不是真正需要外部冲突,虚构出的外部敌人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这种寻找外部敌人的工作不仅起到维持群体结构的作用,而且在受到内部干劲松懈、意见分歧时它也能加强群体内部的团结。当群体受到外部打击或遇到挫折时,“寻找外部敌人”的行动就转化为“寻找内部叛徒”。“外部敌人”或是“内部叛徒”也许是虚构的,也许是现实的,然而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群体需要借助这种方式来维持其自身的团结。

社会阶层结构 如前文所言,在结构主义的话语中,结构指一个系统的要素及要素之间的关系。在这里,社会阶层结构是指一个社会中各阶层(上、中、下)人员的比例关系(郑杭生、李路路,2005)。社会阶层结构的实质是基于社会财富、权力等重要社会资源的占有和分配所形成的社会地位之间的不平等关系,它不仅决定了不同社会群体的社会活动范围和所拥有的社会机会,也对各种社会制度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如果一个社会中为数最多的阶层是社会下层,他们不能在资源分配方面感到满意,或者产生了相对剥夺感,那么这个社会是不和谐的,也是不稳定的。

按照国际上经验,社会阶层结构大致可以分为三角形、菱形两种。在三角形结构中,中等阶层的比例偏小,下层人员的比例偏大,是一个不稳定社会的阶层结构。相比较而言,菱形的社会阶层结构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结构。菱形的社会阶层结构意味着社会成员的大部分属于既得利益者(中产阶级以上),他们显然不愿意看到社会的动荡,所以积极维持社会的稳定。由于这部分群体数量很大,所以维持社会稳定的力量也非常大,这样的社会自然稳定。

社会保障制度 现代社会犹如一部车辆,它依靠两个“车轮”向前运行。一是经济领域的市场运转机制,这是一只看不见的手,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二是社会领域的社会保障制度,那是一只看得见的手,以履行社会公平为宗旨。

社会保障制度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功能就在以上两个“车轮”的相互配合之中。

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在给社会带来效益和财富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竞争的风险和竞争中的落伍者和失败者。其具体表现的形式有:出现各阶层之间的利益摩擦,失业、相对贫困(贫富差距)现象严重,及由此产生的底层社会成员的相对剥夺感受。这就使得社会生活中隐藏了许多不安定的因素,威胁着经济和整个社会的稳定。20特别是在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的时期,经济结构、社会结构、政治结构变动剧烈,这些不安定因素往往会表面化,极易引起社会动荡不安,使社会发展出现波动、停滞甚至倒退。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运用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救济等手段,调节社会不同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和利益关系,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生活要求得以满足。这样就缓和了弱势群体的不满情绪,降低了对社会潜在的威胁。

所以,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机制环境下整个社会系统中稳定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起到了“安全网”或者“减震器”的作用。

社会流动 社会流动(social mobility)指的是“从一种地位或者阶级向另一个社会阶级的运动。”21社会流动有多种类型,一般以社会地位为参考点,分为向上流动、向下流动和水平流动。通常,一个人因为出身、年龄和性别等先天因素所决定的地位称为“先赋地位”,而通过后天自身的直接努力、竞争所获得的地位称为“自致地位”。自致地位的获得需要有合理的社会的环境。如果社会能够提供社会流动的机制(如我国的高考制度),那么“先赋地位”低的人就可以通过奋斗改变自己的命运,获得高的“自致地位”;相反,如果社会流动的机制不畅通,即使个人如何努力,也难以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后面这种社会环境下,一些人特别是那些“先赋地位”低下的人就会感到社会的不公平,从而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倾向和行为。“统治与被统治群体间的流动越少,冲突越是激烈。”22所以,一个社会流动机制的完善,是保证社会稳定的因素。

当然,社会流动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不是直线型的。当代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S.P.亨廷顿认为,缺乏流动机会和低度的政治制度化,乃是把社会挫折和政治不安定连扣起来的两个因素。他提出了3个公式:

(1)社会动员/经济发展=社会挫折感;23

(2)社会挫折感/社会流动机会=政治参与;24

(3)政治参与/政治制度化=政治不稳定。25

根据以上公式,社会流动对社会稳定的作用还依赖于社会动员、经济发展、社会挫折感、政治制度化等中介变量。首先,社会动员和经济发展都是社会转型和现代化的必然结果,但两者具有不同的社会功能。社会动员一般会提高人们的期望;而经济发展则会提高社会满足人们期望的能力。但是,社会动员一般会比经济发展的速度更快。这样,“需求的形成”与“需求的满足”之间就形成了一定差距,这种差距会使人们产生“社会挫折感”。其次,如果社会存在着纵向和横向流动的机会和可能,这种“社会挫折感”也许会得到缓解。否则,它就会促使人们产生通过政治参与向政治体系施加压力。最后,如果在这种政治参与迅速扩大的同时,该社会的政治制度化水平未相应提高,就会造成社会动乱。

人口规模与结构 人口对于社会稳定的作用主要是通过人口规模和人口结构这两个变量来实现的。人口规模直接与社会成员平均占有的资源相关联,在资源特别是必需的自然资源一定的情况下,适度的人口规模是社会成员基本物质需要得到满足的必要保证。否则,人与人之间、人于自然之间的矛盾就会激化,且有恶性循环之势。

人口结构的划分有多种维度:性别、年龄、民族、利益阶层、、宗教、党派等。不管以何种维度来分,不同群体之间总存在着经济、文化、政治上的矛盾甚至冲突,特别是在不同群体的规模基本相当的情况之下。26

结语:关于“和谐社会”的含义

我国社会与前文中社会的关系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所以,在分析这些因素对于社会稳定作用的之后,来简单说明我国目前正在倡导构建的“和谐社会”的含义是合理的。

“和谐社会”是对“全面小康社会”的继承和发展。在笔者看来,“全面小康社会”这个词有三个小缺陷,一是由于“小康”的本义,尽管在其前面加上了“全面”这个定语,还是容易让人联想起它在“经济”上的片面的意义,从而忽视它所涉及的多个社会方面的深刻含义;二是“全面小康社会”往往与社会发展的目标相联系,而且这个目标仅仅具有阶段性的价值,没有长期的时间效度。由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在地域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在有些地区(如上海、北京、深圳等),如果还以“全面小康”作为发展目标的话,就不符合社会发展的实际;三是“全面小康”这个词,有回避现实矛盾的嫌疑,如贫困差距、失业下岗等问题难以从中直接得到体现。所以,在党的十六大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命题。

第一,“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社会”有很多相同的方面,但不尽相同。“全面小康社会”往往与社会发展的目标相联系;而“和谐社会”虽然是社会发展的目标,但它也强调目标实现的过程,强调社会发展的过程本身也是和谐的。在建设全面的小康社会这个目标的过程中,不能先完成某个指标,再完成另外一个指标,各个指标需要和谐并进。

第二,“和谐社会”是一种社会发展的理念,一个认识现实社会的视角。我国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伴随着经济上的繁荣,社会中的一些因素向威胁、社会稳定的方向变化:社会阶层结构不合理、社会流动机制不畅通、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老年人口比例攀升等。在这样的背景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命题的提出,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三,和谐的社会首先是稳定的社会,稳定社会则不一定是和谐社会,因为一个稳定的系统或者社会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取得:压制的稳定和一致的稳定。所以,发挥上各因素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既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和谐社会”的前提。

注释:

①关于“社会”一词的含义众说纷纭。其中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含义,与“自然”相对应,“自然”就是那个自在地存在的自然界和各种自然物,而社会则是指的人类事务,指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建构起来的事物。第二种含义,是指与作为个体的人相对应的那个“社会”。它指一个作为整体的社会,这是社会“唯实论”的主张。第三种含义用于与经济相对应。在当今则主要是指与“市场”相对应的“社会”,也就是在市场关系之外的那部分社会生活。第四层含义就是指与“国家”或“政府”相对应的“社会”,即“市民社会”。前两层的意思,可以说是广义的“社会”概念,包括整个经济、政治、文化及其社会生活在内;后两个意思可以说是狭义的“社会”概念,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在本文中,社会的含义是广义的,相当于一个有特定地理边界的“民族国家”。

②这里遵循了美国社会学家英格尔斯关于界定一门学科研究范畴的逻辑:首先,历史的途径;即对经典著作的研究,寻求“创始人说了些什么?”;其次,经验主义的途径。即通过对现代著作的研究,以发现“当代学者在做什么?”;最后是分析的途径。即通过分析、比较、预测,以确定它的范围、内容,实际是回答“理性的指示是什么?”。

③宋林飞:《西方社会学理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序言》第3页。 

④参见周晓虹著:《现代社会心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四章。

⑤参见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40页。

⑥王逸舟:《意识形态与国际关系》,《欧洲》1994年第5期。

⑦参见张亮:《评〈理解与批判——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文本学研究〉》,《江海学刊》2004年第6期。

⑧一些社会学家在个人行为与社会的制度规范之间的关系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例如,在涂尔干看来,社会是一个实在,个体行为完全被制度规范所左右,韦伯的观点则与之相反,吉登斯则试图将两者统一起来。

⑨参见涂尔干著,《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渠东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54页。在一些分类中,往往把宗教归于意识形态之中。这当然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宗教和意识形态一样具有“掩盖事实真相”的功能。但由于意识形态主要隶属于社会意识,而宗教既有社会意识的成分(信仰)也包括社会行为(膜拜),所以在这里,笔者把它从意识形态中分离出来,单独讨论它对社会的作用。

10参见李文华:《从〈自杀论〉看实体主义社会学研究对象和研究范畴的确立》,《江汉论坛》2004年第12期。

11参见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第12页。

12émile Durkheim,The rules of the Sociological Method ,New York :Free Press,1938,p.96)

13参见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三联出版社,2000年,第二、三章。

14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三联书店,2000年,第153页。

15同上,第154页。

16同上,第94页。

17同上,第91页。

18参见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9页。

19刘易斯·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23页。

20参见乔纳森·特纳:《社会学理论的结构》(上),邱泽奇译,华夏出版社,2001年,第176、179页。

21戴维·波普诺:《社会学》(下),刘云德、王戈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34页。

22参见乔纳森·特纳:《社会学理论的结构》(上),邱泽奇译,华夏出版社,2001年,第176页。

23参见S.P.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华夏出版社,1988年,第50页。

24同上,第55页。

25同上,第85页。

26参见陈义平:《论人口变动对政治发展的影响》,《中国人口科学》1999年第3期。

李文华,男,1969年出生,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

主任,副教授,社会学博士。广西·桂林,5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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