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钟:英国的两次分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867 次 更新时间:2016-10-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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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钟  

编者按:千百年来,世界万国一直处于兴亡分合的变动之中。学者黄钟的新作《帝国崛起病》一书通过分析美国、英国、日本和德国四个典型大国从建国到二十世纪的发展历程后,找到了大国兴衰与权利制约间的定律:各种政体的国家都可以兴起,也都可能衰落。但是,至今兴盛不衰的,只有共和政体。本文为节选章节,讲述了英国历史上两次分家的历程,以飨读者。


黄钟,湘人,倾心于中外兴衰成败之史与古今控权之道,著有《游手好闲地思想》《写在政治的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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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光荣革命之后的英国历史上,即便是在面对国家分分合合这类"大是大非"的问题,也从来不是举国一心,总是存在不同意见的交锋。这既是英国的"软弱性"之所在,使得它在对待美国独立或印度分离这种事务上不能万众一心,但同时也更是它的力量所在,使得英国具有很强的自我调适能力,而不是固执一端耗竭国力。


也正因为这样,这个现今大国之中最古老的共和国,虽然并不总是像维多利亚时代那样独领风骚,但它的强盛不是昙花一现,三百年来,英国一直是作为举足轻重的世界性大国活跃在国际舞台。


一、"血浓于水"的魔力有限


北美十三个殖民地的白人居民,大部分是有英格兰血统的移民及其后裔。独立战争时期,殖民地人口大约有250万,其中200万是英国移民。英国血统的人在马萨诸塞、弗吉尼亚、纽约、宾夕法尼亚,分别占当地总人口的95%、85%、近80%、60%。


套用中国人习惯的说法,殖民地人民大都跟大不列颠的人民本是同根生。华盛顿的曾祖父是一位英国教士的儿子;杰斐逊的父系祖先来自英国斯诺登山附近,而他的母亲还有着英格兰贵族血统;约翰·亚当斯的祖先是1638年从英格兰移居马萨诸塞;麦迪逊的祖先约翰·麦迪逊是个来自英格兰的造船木工;富兰克林的父亲来自英格兰的北安普顿郡。


这些美国国父们,并非天生的分离者,英帝国统一的克星。华盛顿年轻时称英国为"祖国",他的梦想就是穿上红色军装,成为英国正规军中的一名职业军人。而富兰克林则"一向爱好搜集有关祖上的一切珍闻轶事",他像美国大多数政治领袖一样,在很长时间中是反对北美各殖民地脱离英国的。在谈到弗吉尼亚代表会议时,杰斐逊就说:"在1775年7月,任何人都还没有脱离英国和建立共和政府的念头。"


即使已经兵戎相见,直到1776年1月,大陆军总司令华盛顿和他的军官们在餐厅里,每晚要为英国国王的健康干杯,而大陆军每天早晨也要为英王祈祷。1775年12月3日,大陆海军"艾尔弗雷德号"舰艇上升起的第一面旗帜上,左上角仍然是英国的米字旗,一直到1776年6月才为星条旗所取代。就连杰斐逊这位日后《独立宣言》的起草者,在1775年底以前也觉得独立是最坏的解决办法。


一些大英帝国的政要,也正因为大西洋两岸这种同文同种,血脉相连的关系,就自以为拥有对北美十三个殖民地天经地义的统治权。然而道理谁都会讲,就如同夫妻一样,一旦反目,势必各执一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在1774年出版的《英属美利坚权利概观》中,杰斐逊就驳斥说,英国人要求对英属北美殖民地人民享有的权利,和德国的萨克森要求对英国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民享有的权利一样,毫无道理:


我们的祖先在移居美洲之前,是英国在欧洲领地的自由居民,享有大自然赋予一切人的权利:离开那个是机缘而不是选择使他们置身其中的国家,去寻找新的住所,并在那里按照在他们看来最有可能促进公众幸福的法律和规章建立新社会。他们的撒克逊祖先,按照这个普遍规律,当年也以同样方式离开了他们在北欧的荒野和丛林,占有了当时人口稀少的大不列颠岛,在那儿建立起了长久以来一直是那个国家的光荣和保护的法律系统。他们从那儿移出的那个母国从未对他们提出过任何比他们优越或要求他们依附的要求,真要是提出这种要求,陛下的英国臣民具有他们的祖先遗传给他们的强烈的权利感,决不会让他们国家的主权向如此狂妄的要求低头。我们认为,没有一种情况使英国移民和撒克逊移民有很大的不同。


*托马斯·杰斐逊,美利坚合众国第三任总统(1801年─1809年)。同时也是《美国独立宣言》主要起草人,及美国开国元勋中最具影响力者之一。


在杰斐逊发表这个小册子之前,富兰克林于1773年9月也在《普鲁士国王的敕令》一文中,以幽默的口吻,讽刺过母国狂妄的统治欲。这个精心编造的腓特烈大帝的敕令声称,不列颠是由德国殖民者最早定居,至今仍未获得合法的独立,但是几乎没有向"我们庄严的朝廷"交纳过任何贡赋,"鉴于不列颠人民是我们的古代臣民的后裔,因此仍属我们的治下之民,理应交纳赋税,充实我们的皇家财库,一如他们的祖先如果一直生活在王国本土现在他们也会这样做一样"。


这也可见,分离的理由和联合的根据一样容易找到。对于这些理由和根据,信,则觉得无可辩驳,理直气壮,疑,则以为信口雌黄,胡说八道。既然殖民地的人不乖乖依从大不列颠的统治,在伦敦看来,教训他们一下,不也名正言顺?可富兰克林却不这么看。在1773年9月11日发表的《如何把一个大帝国建成一个小国家》里,他影射攻击英国内阁的美洲政策:把你们的部队派驻在那里,这些部队将会因为自己的专横跋扈而激起平民百姓的起义,然后再利用这些部队的枪弹和刺刀把这些起义镇压下去。借助这些手段,就像一个由于怀疑而虐待自己的妻子的丈夫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们就有可能使你们的怀疑变成现实。


地理上的悬隔,历史的旧怨,新人的成长等等这些因素,都使得"血浓于水"的纽带变得脆弱易断。美国经济史家福克讷在1960年版的《美国经济史》中曾写道:


自从第一个英国人移植到美洲以来,到现在已有一百五十年。美洲与母国之间隔有三千英哩的海洋和几个星期的令人疲乏的航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国家里的人口增多,在第一代以后,就很难期望人们仍然会忠实于母国。……某个当代的历史学家曾说,甚至于祖先是英国人的新英格兰的人们,大多数"都不太知道祖国,只听说它是一个远方的王国,它的统治者在前一个世纪时迫害了他们的祖先,并且把他们的祖先充军到美洲的森林里来。


捆绑不成夫妻,蛮横只会加深相互的敌意和反感。伟大"祖国"的强硬举措,在殖民地人民眼里,成了暴政的象征。所谓血浓于水,其实魔力有限。1775年11月,一份呼吁跟英国和解的请愿书传到了约翰·亚当斯的家里,号召大家签名支持。约翰·亚当斯的妻子阿比盖尔写道:"我今天不能参加请愿……为这个由暴君统治的已经不再是我们祖国的国家和殖民地和解。让我们分裂,他们不值得做我们的同胞。"


最后,北美十三个殖民地决定不再依偎在大英帝国这个伟大、强盛的祖国的怀抱。虽说在战争期间,可能有三万殖民地人在英军中为母国效命,但这一切并不能最终阻挡住北美殖民地独立的诉求。在独立宣言上签字的56人里,有38人是英国人的后裔。美国最初的五位总统,其祖先都来自大不列颠。最后一位参加过独立战争的总统詹姆斯·门罗,还是英王爱德华三世的后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美国革命其实就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同室操戈。情形如一个康涅狄格的亲英分子所抱怨的那样:"邻居反对邻居,老子反对儿子,儿子反对老子,谁要是不肯把自己的剑捅进亲兄弟的心窝,他就会被称为大坏蛋。"富兰克林和他的儿子、新泽西总督威廉就分属不同的阵营。为分家大打出手,在世界史上,这不是第一回,也不是最后一次。


二、"必须用战斗来决定"


1764年,在首相兼财政大臣乔治·格伦维尔的提议下,英国议会通过了《糖税法》。在格伦维尔看来,殖民者是"英国播洒的种子,是故国的恩泽雨露使他们得以茁壮成长"。既然如此,收点税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对于征税的目的,《糖税法》的序言说得很清楚:"在国王陛下的美洲领地征取税收,以支付各该领地之防卫、保护与安全费用。"正是伦敦自以为合情合理的《糖税法》,让原本还沉浸在"七年战争"胜利喜悦中的殖民地人民,转而去思考自己作为英国人的权利和自由。律师、商人、立法议会和城镇会议,纷纷表示不同意《糖税法》。纽约殖民地议会给英国议会的请愿书提出,"蠲免未经许可和非自愿的纳税负担,必须成为每一个自由领地的重大原则"。自此以后,美洲殖民地和母国的摩擦不断。


1765年,英国议会又通过了《印花税法》。老皮特在英国下院指出,"未得北美平民的同意,英国无权去掏他们的腰包",曾在北美殖民地服役过的艾萨克·巴雷就印花税征收前景也发出过警告:美洲人会反抗。可他们的声音在下院没有足够的支持者。


殖民地并没有因为伦敦的强硬而准备低头。弗吉尼亚议会通过决议,否认没有殖民地代表参加的英国议会有权向他们征税。来自马萨诸塞、纽约等9个殖民地的代表通过的一项决议声称,"除由各地议会自行决定者以外,从来不曾有、亦不可能有任何合宪法的课税",他们要求取消《糖税法》和《印花税法》,宣布将抵制英货。


在这种情势下,英国于1766年3月17日撤消了《印花税法》。可是第二天英国议会又通过了《公告令》,宣称英国议会"在任何情况下……均对各殖民地具有约束力"。这实际上是跟殖民地说英国议会无权向他们征税针锋相对。


1773年12月波士顿倾茶事件的消息传到伦敦,英国政府震怒了。伦敦决意采取强硬政策。1774年3月到6月,英国议会通过了《波士顿港口法》《马萨诸塞政府法》《司法法》《驻营法》和《魁北克法》。乔治三世在1774年9月致信诺思勋爵:"局面现已无可转圜,殖民地不是投降,就是胜利。"

*油画《波士顿倾茶事件》


可是殖民地不吃这一套。它们将这五项法律称为"不可容忍的法令"。原本松散的殖民地,为了自己的权利和自由,走向了联合。1774年9月5日到10月26日,第一届大陆会议在费城召开。不过,此时的代表们出席会议还不是想谋求独立,他们只是决定进行"经济战"--抵制英货,停止输入茶叶和酒类,即使激进如塞缪尔·亚当斯,也没有想到要与英国决裂,但他们保卫殖民地的权利和自由的决心,却坚定而不可动摇。


在大西洋另一边,英国国会的大部分议员认为,殖民地在朝独立的方向滑行,需要霹雳手段阻止事态的恶化。1774年11月,乔治三世对首相诺思说:"新英格兰的那些政府现在处于叛乱状态,必须用战斗来决定他们是隶属于这个国家还是独立。"国王和首相以为,北美殖民地问题不过是小菜一碟。诺思曾向议会保证:"不需要派军队,只需要四五艘武装快速帆船,就可以完成任务。"最后英国议会只给报告需要派2万兵力的驻美洲英军总司令、马萨诸塞总督盖奇派去3500人马。只有少数英国政治家看到了强硬政策潜在的危险。1775年1月20日,威廉·皮特在卡姆登的支持下,向议会提出撤消强制法令和撤军的动议,他说:"再也不能耽误时间了,每一分钟都充满了很多的危险。不,就在我现在讲话的这个时刻,决定性的一击可能已经发生,结果将会使数百万人卷入其中。"但是,他的动议遭到失败。


于是,最后的法官就只能是子弹和刺刀了。1775年4月19日,列克星敦的枪声,终于使得任何和解的企盼都变得不再现实。历史就在不知道谁先放的这一枪里拐弯。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通过了《独立宣言》。英国和北美殖民地,就像一对夫妻,从相互猜忌,演变成大打出手,最后走向了闹离婚。


三、"争取从欧洲列强得到援助"


在美国宣布独立之时,英国是世界最强大的国家。相对于宗主国而言,北美殖民地的经济和军事实力都脆弱得多,军队简直有如乌合之众,如果没有外援,孤军奋战,自然是凶多吉少。富兰克林就认为"我们暂时不能离开国外的援助"。而在大陆会议的领导层看来,如果不利用英国与其敌国的矛盾,得到会从英国战败中获益的那些国家的军事援助,这场战争就打不赢。


1775年11月,成立了一个秘密联络委员会,在英国的敌国中进行试探,进行关于在境外获取武器和贷款的谈判。1776年6月7日,弗吉尼亚代表理查德·亨利·李向大陆会议提出三项动议,其中一条是,委派代表,争取与法国、西班牙结盟,共同对付英国。7月2日,大会通过了李的动议。


富兰克林作为大陆会议1776-1779年派驻法国的三名代表之一,把"争取从欧洲列强得到援助"看着自己在法国的主要任务。自从1763年以来,法国一直伺机报复英国。北美局势的动荡,无疑给法国提供了报一箭之仇的机会。不过,对法国来说,倘若仅仅因为对英国的深深怨恨,跟一个注定要失败的国家结盟,对抗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那就太冒失了。法国不会为美国冒这样的风险。如何援助美国,法国有自己的算计。


本来,一得到美国宣布独立的消息,法国就建议西班牙一起承认美国,并在军事上共同对付英国。可是美军在纽约失利的消息,又让法国撤回了向西班牙的建议。在看不到北美胜利的希望时,法国只是暗中帮助。在萨拉托加这一决定性的战役中,美军十分之九的武器来源于法国。1777年12月4日,美国驻巴黎的使团获知萨拉托加大捷的消息。法国的政策从暗助转向明帮。1778年2月,法国和美国正式签订同盟条约,承认美国独立,接着法国向英国宣战,并战斗到英国承认美国独立为止。在签约那天,富兰克林兴奋地说"我哪能敢指望在我这样年龄中体验到这样的幸福呢?"法国和西班牙各自向美国贷款

*萨拉托加大捷:伯戈因向盖茨投降


100万两白银,法国还向美国派去成千上万的援军。也许在英国许多人看来,解决美洲问题,不过是帝国的家务事,但是国际政治的内在逻辑却容不得负责而有远见的政治家去这么看问题。分离运动或者战争,通常都是一场国际较量。古往今来,无论当事者主张什么,而历史的进程本身,往往很难摆脱这一法则。


富兰克林在欧洲竭力所作的一件事,就是宣传给美国军事和财政援助符合欧洲列强利益。1777年4月26日,富兰克林写道,在美国反对英国的斗争中援助它,"其结果是美国正在迅速增长的大宗贸易将对列强开放,这种贸易将不像过去那样只由大不列颠垄断"。"如果允许恢复这种垄断的话",英国的威力将大为增强,以致于变成"一种世界上从来没有见过的可怕的力量"。1779年1月,在富兰克林、亚当斯和阿瑟·李三人签名的信函,递给法国外交大臣维尔热纳,信中称,没有什么比向美国海域"派出一支足够确保海军优势的强大舰队"能更有效地使战争"迅速结束"的了。"这样的海军力量和美国军队一致行动,完全可能攫取并捣毁英国在世界的霸权"。


西班牙在1779年,荷兰在1780年先后对英国宣战,而俄罗斯、普鲁士、瑞典、丹麦等国则在1780年组成武装中立同盟。欧洲大陆的大国最后都站到了美国一边,英国成了孤家寡人。用富兰克林写给儿子信里的话来说,就是"整个欧洲都在支持我们"。不过从国际关系而言,这仍然不是一个简单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问题,而是利益格局使然。


无论英国人高兴不高兴,形势比人强。1781年,美法联军在约克敦获胜。原本扬威海上的英国舰队,也屡遭败绩。伦敦期望的胜利遥遥无期,而待在美洲的三万大军每天甚巨的耗费,实实在在。如果没完没了地持久战下去,北美纠纷就会像慢性病一样,吞噬和消耗着大英帝国的国力。毕竟,大英帝国并非只能在美国问题这跟绳子上吊死。伦敦面临抉择。


四、"受辱比毁灭好"


起初,在对美洲殖民地问题上,虽然英国主流意见倾向于强硬,但也不是"万众一心"。柏克甚至说:"万众一心'自然是应该,是可喜可贺的,但前提是我们要搞清楚,我们从事的事业是不是有道理。疯病之为病,并不因染上的人多而见小。谬妄与弱智的危害,也不因天下尽是愚妄子而减轻。"


在议会,福克斯穿着大陆军的服饰以示同情美洲,戴维·哈利特和约翰·威尔克斯说武力征服是不可能的,柏克则讲"宁取无战争的独立,也不要有战争的独立"。下院表决时,有110位议员投票赞成对美洲让步。


自1766年直到1794年柏克一直是英国下院的议员。他在美洲问题上表现出的深谋远虑,是人类政治文明中的宝贵财富。早在1775年3月22日,也就是列克星敦枪声大作之前,他就在下院告诫议员们,"美洲不是小菜一碟,不可以小视",并且呼吁"不是经由战争的途径赢来的和平"。并且他发现,"为了证明美洲人没有自由的权利,我们天天在拼命颠覆自己的自由精神赖以保全的准则。为证明美洲人不该自由,我们被迫去贬低自由本身的价值……"


跟那些自以为美洲"是一件崇高的东西","值得我们为之而战斗"的人不同,柏克在下议院明确地指出,"武力是一种无力的办法"。在柏克看来,"最轻率的做法……莫过于帝国的首脑坚持认为:任何违逆它的意愿和行为而申明的特权,都是对它整个权威的否定;于是立即宣布这是暴乱,于是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在他看来,动辄言战不见得就是国家之福,极力避战未必就是胆小怕事。柏克说:"为国家的祸福、安危而怯懦,却是英雄的品格。"


英国在北美殖民地的地位是七年战争中和法国血拼而来的,岂能轻易撒手?1775年,下院议员斯特拉恩在写给休谟的信中就说,"我完全赞成对这些顽固的疯子采取高压方法。为什么我们不全力以赴阻止帝国遭到肢解呢?……不是我希望奴役殖民地居民……而是主张要使他们服从议会"。这些话说起来振振有词,然而在这个世界上,只要你无法封住别人的嘴,你可能就会发现,不只有你才会讲出符合自己的利益的道理。


政治家如果不能够意识到权力的限度,"主权"很容易从令人敬畏的图腾转变为让人轻蔑的对象、反击的目标。柏克说:万一你愚蠢而卤莽,从无限制的、亦不可限制的无上主权的本性中,演绎出一套虽巧妙、却为你统治的人民所厌恶的推论、结果,那你搅混了、毒化了你统治的清源,你就是以身做则,教他们以同样的推理,去质疑你主权本身的合法性。野猪被逼急了,会掉头冲向猎人。假如你要的主权,与他们的自由不相容,他们将何去何从呢?他们会把你的主权抛在你的脸上。劝人受奴役,是必不能成功的!


在1777年,柏克批评了"对胜利的致命的信心",抨击有些人"为自己并不去打的战争,高声请战"。可是在当时伦敦政界,柏克这些人势单力薄,强硬派在政府里头占绝对优势。直到约克敦惨败为止,英国舆论大都支持强硬政策。结果,英国陷入了跟大陆军持久战的漩涡。局势的变化证明了柏克富有想象力的预言,美洲确实不是小菜一碟。


*埃德蒙·伯克,爱尔兰的政治家、作家、演说家、政治理论家、和哲学家,他曾在英国下议院担任了数年辉格党的议员。


可是,乔治三世不撞南墙不回头。英军1777年10月在萨拉托加吃了大败仗,诺思勋爵就想承认美国独立,可乔治三世不肯,他宣称,宁可失去王冠,也决不放弃战争。不过此时国王的立场,已经不像战争之初那样强硬了,他愿意作出除了独立之外的一切让步。于是,诺思勋爵任命了一个和谈委员会。可是这一切来的太晚了。


1781年,8000英军在约克敦投降。当诺思勋爵得悉这个消息,痛苦地喊了声"天哪!一切都完了"。可是,乔治三世在听到约克敦战败的消息时,却宣布他永远不会批准"以北美分裂为代价去谋求和平"。不过,说几句慷慨激昂的硬气话不难,可要真刀真枪地硬来,哪怕是打到海枯石烂也不罢休,却是需要本钱的,更重要的是,国王做不了是战是和的主。仗不是国王或首相想打就打的。诺思勋爵就曾对乔治三世说:"王位上的君主不能反对下院审慎的决议。"


当时英国是一种什么样的处境呢?亚当·斯密的传记作者约翰·雷是这样描写的:"当时英国处在最黑暗的时刻。我们英国人正在与法国、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的联军决一死战。伯戈因在萨拉托加屈辱地投降了敌人,而康沃利斯也在约克敦投降了敌人。埃利奥特被包围在直布罗陀。一方面,爱尔兰日益不稳,正形成一种威胁,另一方面,欧洲的北方诸国(它们被称为武装的中立国家)手握刀柄对英国心怀仇恨,虎视眈眈地伺机采取行动。"


英国该怎么办?面对美国独立这一现实,是战是和,是战个不休还是见坏就收,诸如此类的问题,却不是单凭一通激昂的言辞所能够解决得了的。弄不好,大英帝国连老本都要赔进去。约克敦的投降,使得大不列颠的和平呼声"突然高涨"。英国舆论对武力政策失去了耐心。一天晚上,吉本在布鲁克斯俱乐部说他同意这样的说法:"受辱比毁灭好"。


1782年2月,诺思内阁在国内反战的声浪中垮台。英国对分离出去的殖民地没有继续拼杀下去,而是选择了谈判和妥协。1783年9月,英美正式签署巴黎和约,"英王陛下承认合众国","放弃对合众国及其每一部分的统治、礼节和领土主权的一切要求"。离七年战争的结束还不到二十年,大英帝国就眼睁睁地看着美利坚合众国永远地离开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祖国母亲"的怀抱。和约签订之时,拥有大约900万人口的英国并没有丧失制海权,而且纽约、底特律、查尔斯顿、萨凡纳等城市还在英军之手,北边还控制着加拿大。可英国还是选择了分离。"大英第一帝国"瓦解了。但是天没有塌下来,英国的辉煌并未因此终结,相反,新的"日不落帝国"正在兴起。


五、发展的道理没那么硬


印度1939年铁路网全长4.1万英里。


1880年,印度铁路网全长7000英里,到1939年,六十年里,增长了近7倍。英国殖民统治时期,印度的发展,不止是铁路里程的增长。殖民时代的印度文教事业,不乏巨星闪烁的荣耀。加尔各答大学、马德拉斯大学、孟买大学这三所印度历史最悠久的名校,都是在1857年仿照伦敦大学建校的。70多年后,毕业于马德拉斯大学的加尔各答大学教授昌德拉塞卡·温卡塔·拉曼,因发现拉曼效应,荣获了1930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因为不朽的《吉檀迦利》,泰戈尔在1913年成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亚洲第一人。就连独立斗士甘地和尼赫鲁,也都是英式教育熏陶出来的。


社会变革同样引人注目。


寡妇殉死是一种印度习俗。1818年,仅在孟加拉管区,就有800个寡妇殉死。这种习俗的根之深,蒂之固,以至于阿姆赫斯特勋爵(1823年8月-1828年3月在任)作为东印度公司治下的印度总督,也不敢伤害印度教徒的宗教感情,担心取消殉死"比实行殉死所引起的灾祸要大得多"。不过,英国殖民统治者对这种残酷的习俗最终还是再也看不下去了。1829年,总督班廷克勋爵顶着印度社会的压力,取消了寡妇殉死,规定协助寡妇自焚的行为是谋杀。


残酷的习俗还不止于寡妇们被活活烧死。在印度东部的奥里萨山地,盛行着人身祭祀。又是总督哈定勋爵(1844年7月-1848年1月在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去禁止这种可怕的做法。而力图革除诸如禁止寡妇再婚、寡妇殉夫、戮婴等"蒙昧"习俗,热心修铁路,兴水利,建电报网,设学校的总督大贺胥勋爵,甚至在印度独立后,还被印度历史学家称为"非常刻苦的行政官""心肠仁慈的统治者"。而在英国殖民者到来之前,印度也并非所有印度人的王道乐土。


在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这四个森严的等级之外,存在一个称作"不可接触者"的贱民阶层。这些贱民处境最为悲惨,他们甚至连利用道路、渡船、水井、学校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都没有。因为"马哈尔男孩案"引发的不可接触者子弟入校读书问题,东印度公司董事会在1858年裁决,凡是政府资助的学校,大门应向各种姓的人敞开。尽管那时贱民的孩子还是只能坐在教室外面听课,可是这个决定依然遭到了印度教徒的激烈反对。


不过,文明的步伐虽然缓慢但却在坚定地向前迈进。1923年,孟买当局通过决议,不向拒绝贱民子弟入学的学校拨款。从这个时候开始,贱民学生才获得一些学校的允许,可以坐在教室里上课了。1925年,马德拉斯管区又通过法令,宣布不可接触者和其他种姓一样,拥有使用道路、水井、池塘等公共设施的权利。


这些社会变革道路上最顽固的阻力,常常来自印度人自己。也正因为这样,在贱民解放运动的领袖、"印度宪法之父"安培德卡尔(1881-1956)看来,英国的殖民统治有恩于印度,它不仅给印度带来了诸如自由、平等、法治之类的观念,而且带来了铁路、邮政等物质方面的进步。对于贱民来说,英国人起了保护作用,如果没有英国人的保护,贱民会被婆罗门为首的种姓印度教徒践踏得更惨。


*印度贱民运动领袖、 哲学家、 社会活动家。生于马哈拉施特拉的一个贫苦的贱民家庭,属马哈尔种姓。印度独立后,曾任印度政府首任司法部长,是印度宪法主要起草人。


从这个角度来看,1934年英国国会联合委员会的报告中,这样总结并非只是自吹自擂:"可以肯定地说,自从一八五八年英王取得东印度公司全部领土的最高统治权以后的这个时期以内,印度在教育和物质方面的进步,比它悠久复杂的历史上的任何其他时期,在它能力范围以内所能达到的进步,都要更巨大。"


可这又能怎样呢?就是用一万条证据来表明印度的"进步",也不足以让甘地、尼赫鲁这样的人太领情,以至于信服英国在印度的统治就该天长地久。


你可以说,印度自从英国统治以来,文盲实际上是越来越少了,可尼赫鲁却不认为这能证明统治的合法性,因为在19世纪,由于科学和工业制度的发展,几乎各个国家在教育和物质方面的进步都很巨大,因此对任何这种国家皆可肯定地说,这种进步比"悠久复杂的历史上的任何其他时期,在它能力范围以内所能达到的进步,都要更巨大"。


你可以假定,要是没有英国的统治,印度无论如何也得不到这种技术进步,可尼赫鲁却以为这是强词夺理,因为他同样可以假定,要是没有英国的障碍,印度的进步会更巨大。不错,在南亚次大陆这片古老的土地上,是在英国人来了之后才有了铁路、电报、电话、无线电,等等,可这"并不能算作英国统治的优惠和恩典"。这一切,不过是为了这样一个目的--"加强帝国的控制和夺取英国商品的市场"。在印度平原上那些纵横交错的铁路,或许在英国人心目中代表进步,可是在尼赫鲁的眼里,"几乎像是一条条禁锢印度的铁链"。


英国当局再怎么摆事实讲道理来证明殖民统治的合理合法,尼赫鲁们都不会怎么领情。尼赫鲁们有尼赫鲁们的事实,尼赫鲁们有尼赫鲁们的道理。经济社会的发展并不见得就是硬道理。那些在印度从无到有的电报、电话、铁路、油田、工厂……都不足以让印度人不再离心。退一步讲,如果人家不想通铁路,就像甘地那样对工业文明不以为然,你津津乐道的发展,在他们看来,不就是自以为是的霸道独白?如果英国将"发展"作为可以强力统治印度的依据,那么印度人照样可以用"发展"的名义强力摆脱英国的统治。最后剩下的,就是针尖对麦芒,看谁能够耗到最后一刻了。


是狗,扔块肉骨头,它就不叫唤了。但人不是狗。"发展"笼不住铁了心要独立的印度人。就是天塌下来了,印度人也要英国"退出印度"。你可以说,离开了英国的统治就没有印度的和平和稳定,印度的统一也将被断送,伊斯兰教徒和印度教徒之间的千年鸿沟,将会撕裂得更深、更宽。印度会陷于血雨腥风之中。


不错,印度人是在英国治下享受了百余年的持续和平,可是尼赫鲁对这样的和平并不感激涕零。在20世纪30年代写的自传里,尼赫鲁写道:


英国在印度拥有的最高统治权替我们带来了和平,而印度莫卧儿帝国崩溃以后所发生的那些骚乱和不幸以后也确实需要和平。和平是宝贵的东西,它对于任何进步都是必要的;当和平实现的时候,我们表示欢迎。但是甚至和平也可以用过高的代价买到,我们能够得到坟墓中的永久和平,和一个鸟笼或监狱里的绝对安全。和平也可能是人们由于陷入无法改善自己的绝望中产生的和平。由外国征服者强加给人们的和平,缺乏真正和平所具有的那种给人安慰和休息的特点。


而这种分离情绪最为淋漓的表现,莫过于圣雄甘地在1942年5月所说的那段话:"把印度交到上帝手里吧,用现代语言说,就是交给无政府状态;那种无政府状态可能导致一个时期互相残杀的战争,或导致无法无天的劫掠。但从这种情况中,一个真正的印度将兴起,以代替我们目前虚假的印度。"


印度正是在这种义无反顾的精神状态下走向独立。1947年8月15日,它分裂为印度联邦和巴基斯坦。英国治下的统一,没了;英国治下的稳定,也没了。印巴分治的过程中,数以百万计的人惨死于不久前还是同胞的暴力之中。就连甘地自己,也殒命在了印度教狂热分子的枪下。如果回顾印度历史的话,我们会发现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即使是在英国人的殖民统治最酷烈之时,也从来没有这么多人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死于英国人的刀枪之下。


但是,巴基斯坦和印度并没有因此而掉头回到大英帝国的怀抱。世道如斯,人心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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