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飞:《上帝的声音:陪审团法理》后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07 次 更新时间:2016-06-19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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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飞 (进入专栏)  

 


(《上帝的声音:陪审团法理》一书已经于2016年4月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


我关注陪审团,开始于2005年在美国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在落基山下的丹佛大学访学期间,我到法院观看了不少的陪审团审判。对陪审团的近距离观察后,我写成了《我在美国法庭上看到的陪审团》发表,被很多报刊转载。同时,我以激动的心情写成了《中美陪审制基本价值的比较——兼论我国新陪审制的出路》一文,发表于《新疆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而我在当时的想法也与很多学者一样,折服于美国陪审团制度的神奇与“完美”,为其在历史上完成的一次次正义审判而惊叹,认为中国陪审制度的出路在于“走美国人的路”。我说道:


“与陪审团相比,我国现行的参审制确实难以实现‘社区缩影’式的民主;在实现自由、人道价值上的作用也更加有限,但对于暂不适合实行陪审团制度的国家而言,虽然不是一种理想的陪审方式,但对于实现民主、自由、人道价值仍然有一定的意义,特别是在我国司法独立受到行政权力的限制、司法腐败严重的情况下,仍然具有存在的必要,可以作为向陪审团制过渡的一种民众参与审判的方式。所以,2005年5月1日实行的陪审制,已经体现了陪审的一些价值,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体现司法民主、防止司法腐败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没有引入陪审团的情况下,我们新出台的参审制形式没有能克服其固有的一些缺陷,实行参审制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具有过渡性和暂时性。


……


参审制只是一种过渡,最终应当实行陪审团制度。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深入,审判中对抗程度的加强,在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关系上国家和全民保护人权优先意识的逐步形成,维护自由、民主、人道,将与公正一样作为审判的根本价值。这时,就具备了实行陪审团制的条件,我国就可以和俄罗斯一样,引入陪审团制度,从根本上实现陪审制度所体现的民主、公正、自由、人道价值。”


怀着这样的心情,我开始了后来长达10多年的陪审团研究。


但是,随着对陪审团法理根据和文化背景的深入考察,我对中国引进陪审团制度的看法发生了动摇。陪审团是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通过它可以防止和反抗政府以立法作为工具压迫人民,具有重大的象征意义,是英美法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标志,在英美法系国家它可能永远会存在下去。但是,具有大陆法传统的国家和地区引进这一制度需要特别的慎重,西班牙、俄罗斯和我国香港地区引进陪审团制度,与其特有的历史传统和文化背景有关,其在本地区实施的效果存在很多争议。东亚国家没有过引进陪审团成功的先例,中国这样一个大国,要求维护法治统一的政治文化传统和追求实体公正的民众心理期待,使陪审团没有存在的土壤。


当然,中国是否可以引进陪审团,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也可以进行试验,但无论如何,我们首先有必要了解陪审团背后的法理,而不能光是津津乐道于陪审团审判中那些精彩的、甚至于戏剧化的故事。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以陪审团审判的比例下降来预言其必然衰落,也不能因为陪审团制度在俄罗斯的重新确立而得出它可以进一步在其他地区推广的结论。我只是想把陪审团背后的立法目的、伦理根据以理性的方式告诉大家。


在本书写作过程中,我先后在《学术论坛》《财经法学》《俄罗斯学刊》《新闻春秋》《中外法学》发表了几篇关于陪审团的长文:《美国陪审团废法的正当性考察》《东亚文化背景下的建议性陪审团》《俄罗斯陪审团:观察与展望》《马戏团入城:2006美国媒体与司法故事》《网络时代的媒体与司法关系》,特别是《财经法学》和《中外法学》,对于我长达4万、5万字的长文,不惜版面全文刊载,我在此深表感谢。其中三篇论文即《美国陪审团废法的正当性考察》《俄罗斯陪审团:观察与展望》《昨日辉煌:风雨中的美国的大陪审团》分别由我作为第一作者与我指导的研究生贺红强、吕阳、王金建共同署名发表。合作发表的作品,著作权当然由合作者共享。


本书的写作经历了一个艰难的资料翻译过程,我指导的博士和和硕士研究生王帅文、贺红强、莫湘益、祝继萍、丁海龙、王金建、吴鹏、张绍松、吕阳等和我一起翻译了上100万字的英文资料,在论文校对过程中,我的助理李慧带领2015级我指导的硕士研究生进行了文字校对和资料核实工作,在此一并致谢。


本书即将付梓,但对“陪审团法理”和其他关于陪审团问题的研究却还有很多空间,由于陪审团属于司法制度的“异域风情”,“陪审员的选择”、“职业法官对陪审团的指示”、“隔绝陪审团”等陪审团特殊问题,在我国的研究几近空白,神化和误传的情况时有出现,还需要我们继续研究去揭开其神秘的面纱;由于能力和资料的原因,本书的每一个部分研究也还存在诸多缺陷甚至于谬误……这一切都是我接受读者批评和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原因与动力!


在“后记”落笔之际,正值温暖的春天,窗外,西南政法大学烈士墓老校区的校园里新竹破壳、樱花绽放,太阳照在楼下烂泥湾长满小草的平房屋顶。此时,北京召开的2016年两会刚刚闭幕。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向全国人大作的报告中指出,过去的一年,各级法院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69.5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73.2%。启动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增加选任人民陪审员3.8万人……虽然我不主张引进英美式陪审团,但陪审团制度中陪审员的选择、陪审团审理案件的方式和流程、陪审员的权利与义务等,对于我们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可以提供重要的借鉴。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们对司法公正的向往,心中那正义的世界,清澈而高远。愿我现在和将来对陪审团的研究,能为司法改革的美好春天增红添绿!


高一飞,2016年3月16日,于歌乐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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